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役男死亡 陸軍懲處最高達中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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尉左
阿楓
龍女CHANG, HSIU-FEN

【中央社╱台北10日電】 2013.07.10 10:36 pm 
 
陸軍司令部今天針對役男死亡案召開人評會,確定懲處六軍團指揮部中將指揮官等10餘人,待國防部明天審查後,公布懲處結果。

陸軍司令部下午針對陸軍義務役下士洪仲丘死亡案召開人事評議委員會,確定懲處10餘人,包括1中將與4少將,都因督導不周等相關疏失而分別被處申誡到記過等不等懲處。

懲處名單包括六軍團指揮部中將指揮官、少將參謀長、少將政戰主任;542旅少將旅長、上校副旅長、上校參謀主任、上校政戰主任、旅部連少校連長、2名士官;269旅少將旅長、上校政戰主任、禁閉室室長、副室長、執行體能訓練人員。

陸軍司令部強調,行政懲處名單決定後已儘速呈報國防部。未來軍檢調查若有涉違法人員,絕不寬貸,依法辦理。

陸軍將領表示,此波懲處名單都是經調查發現直接有行政疏失人員,將來可能還會有連坐的第二波處分。

軍方表示,國防部明天將由參謀總長嚴明上將親自主持國防部懲處檢討會,確定陸軍懲處方式,再由總督察長室正式對外說明。

成功大學交通管理系畢業的洪仲丘原本7月6日退伍,在最後一次放假歸營後,被發現攜帶有照相功能的手機,因違反軍中資安規定,6月28日被送到楊梅高山頂營區關禁閉1週。7月3日在營區體能訓練後身體不適送醫不治,家屬質疑。

陸軍司令部副司令吳有明中將9日公開向洪家與社會大眾鞠躬道歉,坦承相關單位有多項重大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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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判無罪 沈威志等人卻如「無間道」不准退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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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判無罪 沈威志等人卻如「無間道」不准退伍

2018-01-25 13:11聯合報 記者程嘉文╱即時報導

沈威志先前出庭時表示「不要因為要把我入罪,就把國軍形容為黑幫」,也表示堅拒「沒有真相的和解」。資料照/記者陳正興攝影
陸軍542旅前旅長沈威志少將因洪仲丘案被控「假借職務上之權力私行拘禁」等罪,昨天最高法院駁回檢方上訴,沈威志無罪定讞。儘管確定免於牢獄之災,但沈威志與捲入同案的269旅前旅長楊方漢少將,從案發後至今四年半以來,都處於在軍中無所事事,卻又不允許退伍的尷尬處境。

近年來凡涉及過失的少將、中將將級軍官,經常被調任「司令部委員」,委員是調節與待命位置,無兵可轄,也無公文業務經手,只能領少將或中將的本薪,同階級將領每月少領好幾萬元。依照規定,司令部委員一年內若未被派任新職,就必須退伍。

以近年軍中情況,「調委員」幾乎等於仕途無望。因為委員往往無事可幹,卻又得每天在司令部的大批同僚部屬面前出現,忍受眾人的異樣眼光,許多人覺得形同羞辱,因此不滿一年就提前申請退伍。

不過沈威志、楊方漢因為先前的官司,以及遭到監察院於103年提出彈劾,至今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尚未做出裁定,軍方為了怕被指「包庇」,因此始終不讓他們退伍。兩人因此擔任委員一年滿期,就必須暫時先調其他「正職」一個月或半個月,然後再回司令部繼續擔任委員。類似的「萬年委員」例子,還有先前捲入憲兵搜索案的總政戰局保防處長趙代川少將。

如果這種情況持續,沈威志與楊方漢,必須擔任委員直到他們到達服役最大年齡,必須強制退伍為止。而以兩人的年齡,要到民國111、112年才會屆齡。因此代表兩人可能還要四到五年,才能從「無間道」中解脫。

對於沈威志等人「又沒事可做,也不能退伍」的境遇,軍中許多人抱不平,認為有過錯就應儘速懲處,不該變成無止境的折磨。據了解,104年馬政府舉辦紀念抗戰勝利70周年閱兵,當時陸軍司令邱國正就安排沈、楊兩人參與籌備。按照慣例,參加重大演訓都可記功嘉獎,但兩人身分特殊,軍方怕惹物議,改以發獎金代替。

民國101年6月26日,沈威志(右二)在晉任少將的會場,與陸軍司令李翔宙(中)合影。當時沒人想到,一年後他的「星途」就掉到谷底。資料照/記者程嘉文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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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仲丘案還沒完!人參官不認罪 捐20萬換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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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仲丘案還沒完!人參官不認罪 捐20萬換緩刑

2018-01-10 10:29聯合報 記者王宏舜╱即時報導

陸軍下士洪仲丘退伍前「悔過」死亡,掀起白衫軍運動,也促成軍事審判法、提審法修改,台灣高等法院去年6月更一審判前542旅旅長沈威志等3人無罪,士官督導長范佐憲等6人因與洪家和解而獲減刑、緩刑。洪的父母另自訴旅部人參官石永源假借職務上之權力私行拘禁,桃院地院判石8月徒刑,高等法院今改依共同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權力,故意犯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判6月徒刑,緩刑2年。

陸軍下士洪仲丘遭不當「悔過」死亡,父母控542旅人參官石永源犯刑法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審判長表示,因洪仲丘父母洪吉端、洪胡素真表示,若石永源願捐20萬給孤兒院與基金會,他們願意原諒,石雖不認罪,但完成捐款,因此諭知緩刑。

洪仲丘原定2013年7月6日退伍,因被發現帶照相手機歸營遭懲處後死亡,洪家人無法接受;他所就讀的成功大學發起紀念活動,更引發有不快軍旅回憶的國人悲憤,在凱達格蘭大道上上演「公民教召」、「萬人送仲丘」兩場大型集會。

石永源否認私行拘禁,並表示專長本來是砲兵,又沒接受過人事專長教育,也沒辦理過送請執行禁閉或悔過作業,不知處罰洪必須召開人評會為決議,更不清楚士官攜帶照相手機不得悔過。

桃園地院認為石應了解禁閉、悔過處分形同囚禁個人,但他只因長官催促、為配合領導統御的威權意志,沒能堅守人事參謀幕僚專業及職責。自訴代理人雖求處3年以上有期徒刑,但桃院認為石非發動懲處洪仲丘的人,與一般私行拘禁、凌虐被害人的手段不一樣;洪雖在操練過程中因中暑而死亡,與石妨害自由犯行無相當因果關係。

高等法院認為,石永源仍犯法,但衡量他非共同正犯,因此酌減成6月徒刑。本案仍可上訴。

洪仲丘案中有7人因業務過失致死罪遭判3至6月徒刑定讞。而高院更一審被認定有罪的被告則全與家屬和解,各捐出20至40萬元給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台中分會等民間團體,換取原諒;洪母在法庭上為他們說情,盼他們「家庭平安」,合議庭皆予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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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仲丘案/審判長花25分鐘 向家屬解釋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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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仲丘案/審判長花25分鐘 向家屬解釋判決

2017-06-29 00:58聯合報 記者王宏舜/台北報導

洪仲丘父母與姊姊、立委洪慈庸(右)到高等法院聽更一審宣判,並表示對旅長沈威志仍無罪部分無法認同。 記者王宏舜/攝影
洪仲丘案更一審宣判,高院審判長謝靜慧花廿五分鐘向家屬解釋判決結果與理由,並詢問「有沒有不明白之處?」謝靜慧指出,洪案予後人最大的警戒就是督促注意「正常程序」。

洪案受國人矚目,為避免家屬不了解、外界誤解判決,高院合議庭花了一番心思準備;因洪案案情複雜,高院一度還想以投影片輔助說明。

審判長謝靜慧表示,洪仲丘案凸顯政府機關忽視正常法律程序,基本人權應受憲法第八條保障。她說,其他軍官曾提醒洪仲丘服役單位的副連長劉延俊不能將洪送禁閉室,連長徐信正覺得要依程序處理,但劉仍要關,只因「他認為可以」,突顯軍中不尊重法治;她說,透過司法審判,「要改變這種文化思維」,所有的事情都應依照程序處理,後人應引為戒。

謝靜慧向洪家人逐一解說被告責任,包括陳毅勳支援禁閉室管理室,卻沒依規定對禁閉生鑑測體能,也未依身體、體能狀況給予不同訓練,更沒禁閉管理室合格簽證,凸顯禁閉制度設計失當、國防部督導「失能」。她並指出,沈威志無罪,不代表沒有行政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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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洪仲丘案更一審 6人減刑.沈威志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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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洪仲丘案更一審 6人減刑.沈威志無罪

2017-06-28 18:56udnTV 記者謝育炘╱即時報導

陸軍下士洪仲丘命案,28日高等法院更一審宣判,何江忠等6人均刑度大減,且都獲緩刑,542旅前少將旅長沈威志維持二審的無罪判決。

高等法院行政庭長周盈文表示:「洪仲丘等人被送入禁閉室前,並沒有經過人評會的程序,就這一點,他們兩位(沈威志、郭毓龍)是有疏失,但是並沒有對洪仲丘等人故意犯妨害自由罪的犯意,所以本院合議庭改判他們兩人無罪。」

洪仲丘的父母和姐姐立委洪慈庸都到庭聽判,四年前的今天剛好是洪仲丘被送進禁閉室的日子。聽到沈威志被判無罪,洪媽媽和洪慈庸都覺得無法接受。洪媽媽說:「是沒有辦法接受,但還是尊重,後面我們會再跟律師做討論。」

立委洪慈庸則認為:「對於沈威志的部分,當然還是跟我們的認知有很大的落差,以他的經歷以及能力,他應該要有這個義務,以及要有這樣一個必要,去檢核相關的文件,其實相關的文件都是缺漏的狀況底下,這樣的文件怎麼能夠審核出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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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仲丘案捍衛國軍聲譽 沈威志在法庭生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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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仲丘案捍衛國軍聲譽 沈威志在法庭生氣了!

2017-03-16 21:45聯合報 記者王宏舜╱即時報導

發生在2013年7月4日的陸軍下士洪仲丘命案,台灣高等法院下午更一審辯論終結,告訴代理人邱顯智指禁閉室比看守所環境更惡劣,但542旅少將旅長沈威志卻說「我是將軍但我不知道」,他批國家沒有正義就如同強盜集團。邱說,洪案發生近4年,至今卻沒有人定讞而入監。

原本態度謙和的沈威志聽到邱的比喻,在法庭最後陳述時厲聲譴責,大斥「抗議」。沈說,他爭取清白,他的價值觀就是真相比和解重要,沒有真相的和解不是真的和解,「如果為和解而和解,就不是我!」

沈威志在二審時獲判無罪,但最高法院發回更審。沈威志說,事情發生後他也承受很大壓力,不斷遭汙名化,還有人說他是藏鏡人,他很感謝洪仲丘的父母、生父在治喪期間對他很好。

沈威志說,部隊或許有不尊重人權的地方,但不代表他明知道卻故意違反規定,他不是要推卸責任;他批評告訴代理人不要為了入他於罪而將行政疏失放大成「國軍是黑幫」。

沈說,他收到洪誤傳給他的求援簡訊,隨即傳給政戰和參謀處理,一個旅有3千多人,實彈射擊、戰車機動、演訓才是可能發生人命的作戰單位,「禁閉室是相對安全的地方」,對洪仲丘的死他感到遺憾,但絕對不是故意的。

沈威志感嘆,如果陸軍司令部有向所有單位說明資安政策,是否會發生這樣的憾事?如果他當時沒收到洪仲丘誤傳給他的簡訊,事件的發展是不是也會不一樣?

前542旅少將旅長沈威志對於告訴代理人在法庭上將國軍比擬成「強盜集團」,他一改溫...
前542旅少將旅長沈威志對於告訴代理人在法庭上將國軍比擬成「強盜集團」,他一改溫文儒雅態度,為捍衛國軍聲譽提出抗議。記者王宏舜/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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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和解! 洪仲丘父母替6被告求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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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和解! 洪仲丘父母替6被告求情

2017-03-17 03:40聯合報 記者王宏舜/台北報導

洪慈庸表示,她尊重父母和解的意願,但不認同前旅長沈威志不肯認錯的態度。 記者王宏...
洪慈庸表示,她尊重父母和解的意願,但不認同前旅長沈威志不肯認錯的態度。 記者王宏舜/攝影
洪仲丘案出現意外發展,洪的父母同意和士官督導長范佐憲等六人和解,洪母並替認錯的被告們求情,希望大家家庭平安,事件就此落幕。但對於堅持無罪的前少將旅長沈威志無法諒解。

高院昨辯論終結,訂六月廿八日宣判,這天剛好是四年前洪仲丘被送進禁閉悔過室的日子。

洪仲丘姊姊、立委洪慈庸昨也現身法庭,她表示尊重父母和解的意願,但對諸多被告仍不能諒解。她說,弟弟違規攜帶手機該受懲,但「不是這個結果」,領國家薪俸的軍官的所作所為應受公評。

除了在前年就獲洪的雙親原諒的管理士陳毅勳外,昨天休庭期間,包括劉延俊等五人都向洪家父母懇求原諒,後來都達成和解。庭訊最後洪母感性地說「大家辛苦了」,夫妻一直相信人的本性是善良的,感謝與許多人達成和解。她指當時有名士官黃冠鈞在第一時間就表達歉意,直說「沒把仲丘保護好是我的過失」,還願意每個月匯五千元給他們代替洪養育他們;後來夫妻請黃捐十萬給民間司改會和解。

但她批評前少將旅長沈威志「比士官還沒擔當」,沈威志說他的價值觀就是真相比和解重要,沒有真相的和解不是真的和解,事情發生後他也承受很大壓力,對洪仲丘的死他感到遺憾,但絕對不是故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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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仲丘案 前旅長沈威志無罪遭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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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1-28 03:09 聯合報 記者林志函、林佩均/台北報導


陸軍下士洪仲丘冤死案,五四二旅前旅長沈威志稱不知部屬惡整洪,二審逆轉獲判無罪,但最高法院認為,沈短時間內就核可洪禁閉懲處,接到洪的求救簡訊也沒處置,有懈怠過失;合議庭昨天撤銷無罪判決,發回高院更審。

除了沈威志外,同案被告包括五四二旅前副旅長何江忠、連長徐信正、副連長劉延俊、士官督導長范佐憲、士官長陳以人、二六九旅憲兵官郭毓龍、禁閉室副室長羅濟元及管理士陳毅勳等人,二審判刑六月至三年不等,均遭最高法院撤銷、發回更審。

另外,洪案被告中二六九旅負責禁閉室的九名管理士日前分別判決定讞。

洪仲丘的姊姊、立委當選人洪慈庸目前在泰國,昨傍晚透過律師表示,還需要等待法院判決書才能知撤銷原因,才能回應。

最高法院要求查明沈威志是否對洪仲丘有照顧保護責任,卻坐視並毫無作為;並要求查明二審均判有罪的何江忠、徐信正、劉延俊、范佐憲及陳以人等五位軍士官,明知洪仲丘的懲處案還沒開人評會,就決意關禁閉,何以如此,有何有利與不利證據。

郭毓龍部分,二審認定他為了職務方便,沒得到二六九旅旅長批准就收洪仲丘進入禁閉室;但最高法院認為,接收禁閉生沒規定應由代管單位的旅長核可,郭雖沒得到旅長指示,但他審查各單位的函文後收人,與私刑拘禁罪嫌有別,且應釐清。

陳毅勳部分,二審認定他操練洪仲丘卻疏於注意,導致洪熱中暑死亡,涉嫌業務過失致死罪。但最高法院指出,二審也說明「加強型伏地挺身」是合於規定的訓練、並非陳自編,陳沒單獨命令洪施作,若有人反映身體不適也會調整操課;因此,陳毅勳是否有過失,還有研究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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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仲丘案漏網魚 又起訴1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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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4-14 02:46:35 聯合報 記者呂開瑞/桃園報導

桃園地院去年審理洪仲丘案,查出洪所屬的五四二旅及執行悔過的二六九旅有十名「漏網之魚」,即依職權向檢方告發;檢方認定這十人明知洪不符悔過條件,卻都蓋章同意讓洪進禁閉室,昨依利用職權私行拘禁罪起訴,最重可判七年六月徒刑。

洪仲丘前年七月三日在二六九旅禁閉室因中暑導致熱衰竭死亡,檢方偵辦及院方審理分兩部分,分別是開士評會簽處懲罰的五四二旅及執行悔過的二六九旅。其中,五四二旅前旅長沈威志、連長徐信正等人是第一波被查辦對象,在二審宣判後,目前上訴最高法院中。

桃園地院審理過程傳喚證人,經查五四二旅參加士評會的士官張佳雯、簡芸芝,以及旅部連輔導長吳翼竹、前參謀主任張治偉、資訊官趙志強、監察官蘇建瑋等共六名軍士官,明知士官身分的洪攜帶照相手機入營僅能申誡處分,仍蓋章同意送悔過。

至於負責執行悔過的二六九旅,法官認定作證的前旅長楊方漢、政戰主任陳毅銘、參謀主任黃文啟、人事官戴子偉四人,明知五四二旅檢附的洪仲丘悔過公文附件缺少連級人評會記錄,不符合規定,不應送悔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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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問題/因為洪案 才知軍中這樣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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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2-10 02:46:13 聯合報 本報記者林志函

洪仲丘(左)。 圖/本報資料照片
分享洪仲丘的不幸,讓洪家遭受極大傷痛,但也引發一連串改革,包括禁閉制度檢討、公民力量崛起、軍法審判走向歷史等;而軍事案件透過普通法院的公開審理,外界得以窺探軍中陋習、便直行事,原來行政處分可以「先上車後補票」。
法庭上,合議庭公布一份簽呈證物,一名下士攜帶智慧型手機遭禁閉七天,上級長官卻在他被關第六天才批准公文。法官驚訝問,該名下士隔天都快放出禁閉室了,軍方的公文作業時間都這麼長嗎?

檢察官拿出洪仲丘禁閉案簽呈,證明官兵援引錯誤規定懲處、公文缺少懲罰令、沒告知行政救濟管道等缺失;軍官則辯稱不知道規定,小兵戒護士說,軍方沒舉辦戒護訓練講習、他臨時支援,有人說就算有上課,成績也是造假。

一切攤在陽光下後,外界才知道,未經醫療訓練的人也能當戒護士;只要長官下令,公文不完備也能送人禁閉。根據規定,送禁閉前須鑑測體能、依身體狀況給予不同訓練,但實務上沒鑑測、操練一視同仁;陸軍司令部參謀長郝以知出庭也坦承「執行有困難」。

洪案不是軍中違反程序正義的第一齣悲劇。十八年前空軍作戰司令部謝姓女童被性侵命案,軍方刑求逼供士兵江國慶認罪,快速判死、隔年槍決;事後卻發現竟是搞烏龍。

若沒有洪案引起白衫軍上街頭、促使軍審法修正;秘密審理的判決就像沒有畫面的監視器,無法令人信服,也無法揭開久藏軍中的一些陋規陋習,軍中人權也就難見天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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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錯「陳毅勳」 中天判賠2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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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2-10 02:46:14 聯合報 記者王宏舜/台北報導

洪仲丘案去年三月七日一審宣判,中天新聞隔天播出「獨家訪陳毅勳!忿忿不平罵『搞什麼東西』」新聞,事後卻被發現電訪對象非陳,而是他朋友「小Q」。陳不滿中天移花接木,提損害賠償訴訟,士林地院判決中天與採訪記者連帶賠償廿萬元,並登報道歉。

這則「獨家專訪」中受訪者大罵「有沒有搞錯,人家都不用睡覺,搞什麼東西」,旁白描述「陳毅勳仍舊很衝動,宛如當時凌虐洪仲丘,不給水之狠勁」。陸軍中士陳毅勳表示,當天他都在蘭陽指揮部營區,家人打電話來問他有關專訪的事,他一頭霧水,直到晚間小Q告知記者錄音過程,才知道事情始末。

小Q說,和陳毅勳是好朋友,洪案發生後他認為陳不是像媒體報導的那樣冷酷無情,曾主動受訪、替陳打抱不平,留下電話號碼給中天。

三月八日一早,中天記者朱顯名打電話給小Q,先叫他「小Q大哥」,並自稱是他學弟,詢問是否可接受採訪;小Q因睡覺被吵醒,來電的又是記者,脫口抱怨。這段廿八秒的通話被製作成「獨家專訪」。

中天主張,報導原意是想就刑事判決做平衡報導,並不是企圖混淆、醜化陳毅勳;三月廿七日起中天就在官網上更正致歉,並永久存放。

法院認為,記者未查證電話號碼持用人身分,通話中也沒確認對象,未盡查證義務。陳毅勳雖涉洪案,社會對其有一定評價,但本起訴訟是牽涉陳對判決所表達的態度,報導又再連結陳當初凌虐洪仲丘的犯行,引起他人對陳的負面觀感,中天和記者應對這起不實的「獨家新聞」負過失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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