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呂開瑞、楊德宜/桃園報導】 2013.09.18 04:15 am
沈威志出庭:洪仲丘禁閉符合程序 / 吳欣倫 陳廷瑜
陸軍五四二旅前少將旅長沈威志(右),昨天由律師陪同出庭。
記者呂開瑞/攝影
沈威志昨天出庭供稱,洪仲丘案是軍旅生涯最大汙點,他沒看過新的資安規定,曾認真處理洪的簡訊,懲處案因業管單位沒簽註意見才批准,願意接受測謊。他是第一位以被告身分接受司法審訊的國軍將領。
沈威志開庭時曾數度望向旁聽席上洪的家屬,微微點頭致意,洪慈庸等人沒有回應。
桃園地院審訊內容圍繞三大主題,包括國軍資安規定「士官不能悔過」、懲處案流程和洪仲丘簡訊的處理。
沈威志供稱,資安規定沒有明文士官怎麼處分,依分層負責原則,這是業管單位負責,新規定「之前沒人跟我提過」,也沒看過。
審判長問「你都仔細看過懲處公文嗎?」沈威志表示,他的層級負責看悔過三聯單有無逐級用印、體檢表是否合格,其他附件是否齊備,因業管單位沒簽註意見,他才批核。審判長質疑為何沒注意BMI值,沈表示,「沒規定BMI值過高不能送悔過」。
至於洪仲丘生前傳的簡訊,沈威志供稱,他轉發政戰主任戴家有,指示戴和參謀主任張治偉查明回報,洪提及有幽室恐懼症,戴、張回報洪沒異常、沒有申訴,「問過洪媽媽,沒有這病史」。
洪慈庸表示,無法接受沈威志不知道資安規定。她問過母親,「從未接獲軍方來電問弟弟有沒有病史」,且弟弟在房內,從不關門、窗,「他可能有幽室恐懼,只是沒就醫」。
合議庭昨天也傳副連長劉延俊、士官長陳以人。2人都供稱和洪沒過節,是因資通官說「士官也可以悔過」。對於加速體檢流程,陳以人說,只是單純幫忙,沒針對性。
陸軍五四二旅前少將旅長沈威志(右),昨天由律師陪同出庭。 / 記者呂開瑞/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