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役男死亡 陸軍懲處最高達中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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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戰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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尉左
阿楓
龍女CHANG, HSIU-FEN

【中央社╱台北10日電】 2013.07.10 10:36 pm 
 
陸軍司令部今天針對役男死亡案召開人評會,確定懲處六軍團指揮部中將指揮官等10餘人,待國防部明天審查後,公布懲處結果。

陸軍司令部下午針對陸軍義務役下士洪仲丘死亡案召開人事評議委員會,確定懲處10餘人,包括1中將與4少將,都因督導不周等相關疏失而分別被處申誡到記過等不等懲處。

懲處名單包括六軍團指揮部中將指揮官、少將參謀長、少將政戰主任;542旅少將旅長、上校副旅長、上校參謀主任、上校政戰主任、旅部連少校連長、2名士官;269旅少將旅長、上校政戰主任、禁閉室室長、副室長、執行體能訓練人員。

陸軍司令部強調,行政懲處名單決定後已儘速呈報國防部。未來軍檢調查若有涉違法人員,絕不寬貸,依法辦理。

陸軍將領表示,此波懲處名單都是經調查發現直接有行政疏失人員,將來可能還會有連坐的第二波處分。

軍方表示,國防部明天將由參謀總長嚴明上將親自主持國防部懲處檢討會,確定陸軍懲處方式,再由總督察長室正式對外說明。

成功大學交通管理系畢業的洪仲丘原本7月6日退伍,在最後一次放假歸營後,被發現攜帶有照相功能的手機,因違反軍中資安規定,6月28日被送到楊梅高山頂營區關禁閉1週。7月3日在營區體能訓練後身體不適送醫不治,家屬質疑。

陸軍司令部副司令吳有明中將9日公開向洪家與社會大眾鞠躬道歉,坦承相關單位有多項重大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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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原洪案/涉案軍士官 關關失守鑄大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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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戰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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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呂開瑞/桃園縣報導】
2014.03.08 03:10 am
 
洪仲丘案是連長徐信正第一件處理士官帶手機送悔過案,合議庭發現涉案軍士官大都是瞎子摸象,因資訊官一句「士官比照士兵,照關」,資訊官這一關失守,從此關關沒守住,沒人察覺資通規定,鑄下無法挽回的錯誤,把洪送上黃泉路。

桃園法院合議庭審理時,查出洪仲丘悔過案是徐信正當連長後第一件士官悔過案;洪被查獲帶手機後,徐信正發動懲處,劉延俊指示范佐憲召開士評會,這也是第一次召開士評會,不知從何著手,開會時一名女士官曾質疑「士官帶手機好像不能禁閉」。

管人事的張佳雯女士官立即電詢旅部資訊官趙志強,趙說「義務役士官比照士兵,可以關禁閉」,因士評會先處理與洪同時攜帶手機被抓的士兵宋盷燊禁閉案,基於一視同仁,投票時才把洪仲丘也寫成禁閉,經張佳雯提醒而改為悔過(實為禁閉)。

資訊官回覆後,因洪即將退伍,徐信正找上副旅長何江忠協助公文流程,何請人事官石永源簽辦,在跑公文流程中,包括醫官、監察官、資訊官,沒人發現有問題,一路放行,鑄成悲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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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衫軍:不會到此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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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鄭國樑、顏彙燕、楊德宜、李昭安/連線報導】
2014.03.08 03:10 am

桃園地方法院昨天一審宣判陸軍下士洪仲丘案,不少人到現場關注。
記者潘俊宏/攝影

洪仲丘案昨天宣判後,支持洪家的民眾強烈表達不滿,在法院外大喊「司法不公」、「卅萬人走上街頭啦」;去年號召廿五萬「白衫軍」上街聲援洪案的公民一九八五行動聯盟發言人王希強調「不會到此為止」。

「都是月、月、月,我以為聽錯了,怎麼最重才判八個月?」支持民眾和洪家一起步出法院,不停表示難以置信,有人喊出「不要上訴,卅萬人走上街頭啦!」

警方以人牆把關切洪案的民眾與洪家人隔離在法院大門外。王希說,判決結果讓人震驚,原本期盼司法判決能還原真相、讓真正該負責的人負責,但結果顯然沒有回應外界對司法的期待。「一個生命逝去,負起責任就是六個月、八個月的刑期嗎?」相信每個公民心中自有判斷。

至於公民運動是否再起?王希表示,公民一九八五行動聯盟將與洪仲丘家人、律師團討論,盡快決定下一步行動。據了解,部分幹部昨晚已碰面初步交換意見,若有後續行動,今明兩天會有較明確的方向。

全國支持洪仲丘案連署運動發起人藍照慶表示對判決結果不滿,他強調這顯示公民力量應該更積極推動改革,且要在年底選舉反映出來,督促政府改革。

判決結果也引發網友罵聲不斷,多人在PTT上表示,如果讓軍審宣判,「應該是無罪」,網友「MicroB」嘲諷說「二六九旅有凌虐,但致死原因跟凌虐無因果關係嗎?有點宋世傑(指唯利是圖的狀師」)。

也有網友認為,洪案在軍審移審前已由軍檢起訴,移審後桃院僅能就軍檢起訴書審理,當初起訴書把案情框架局限了,桃院拿到的證據有限,「只是剛好背負了這次非戰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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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界:切割判罪 沿襲軍審思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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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歐陽良盈、鄭國樑、顏彙燕、楊德宜/連線報導】
2014.03.08 03:10 am
 
洪案引發輕判爭議,法界認為判決將洪案從「集體霸凌」切割成十八份罪責分攤,是默許涉案人「平庸之惡」,沿襲了軍審思維。

法界人士指出,十八名被告心態,如同思想家漢娜‧鄂蘭提出的經典概念「平庸之惡」,以「長官命令」之名罔顧良知霸凌,事後再推託成「依法行事」,這種「權力暴力」,不只用來命令洪仲丘操練致死,也是他們一層一層間「不敢忤逆」的罪惡。

洪案律師邱顯智說,洪案「起步太晚、先天不足、後天失調」,桃園地院不把洪案視為集體霸凌,卻將每名被告的責任切割,十八名共犯對犯罪行為各「貢獻」一點,十八人加起來才判六、七年,到最後變得好像沒有人應該要負責。

法界人士指出,洪案關鍵八十分鐘監視器畫面故障,成為涉案人屏障,這也可以解釋為何授意關禁閉的最高層、旅長沈威志僅判六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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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理倒帶/從旅長到小兵 法官罵很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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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呂開瑞/桃園縣報導】
2014.03.08 03:10 am
 
司法界有句玩笑話「罵得愈凶、判得愈輕」,洪案審理期間,從旅長到小兵,大部分被告都被法官罵過「太混」、「胡搞」等,有人打瞌睡,還被如小學生般斥責「下次再這樣就罰站」,昨天判決結果真的應驗了這句話?

洪案審理期間,審判長鄭吉雄問案口氣嚴厲,言詞犀利,五四二旅副旅長何江忠被罵急了,曾淚灑法庭說「我愛開玩笑,『不關他就關你』也是玩笑話」,開庭中還有很多法官罵人語錄,而且罵得很凶。

「懲處洪案的公文流程不嚴謹、太草率」,合議庭兩度訓斥旅長沈威志「簡直錯誤連篇、亂簽、怎麼管的,大家都說不清楚資通規定、那誰懂」,當證人的二六九旅長楊方漢也挨刮「你只是蓋章,一世英明不就毀於一旦?」

副連長劉延俊開庭打瞌睡,被罵「太過分,下次再這樣就要你罰站!」好像老師訓小學生。

憲兵官郭毓龍被罵「如果把關嚴一點,就不會有事」,上士范佐憲被斥「錯誤離譜,超乎一般人想像」。連長徐信正在法庭交頭接耳,馬上被警告「不要當著我的面串證」,也有證人被問到「差點哭出來」,有人庭訊時說記憶模糊也被罵。

禁閉室長蕭志明、被指整洪仲丘的陳毅勳、李念祖等人,無一不挨罵,用語有「太混、亂來、胡搞,簡直不把人當人看」。

當證人也照挨訓,人事官石永源把印章交給人事經辦人簡芸芝用印,被斥「太離譜、太混」,資訊官趙志強挨罵「一分鐘看完懲處令,有這種看法嗎?」法官還訓心輔官廖益儀「沒重覆檢核、太草率」。因此,出庭沒挨罵的被告或證人都說「很幸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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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認定:洪案沒有惡意、不是凌虐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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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呂開瑞/桃園報導】
2014.03.08 03:10 am

洪家批「司法黑暗的一天」洪仲丘案昨天一審宣判,洪家人對判決感到失望,洪仲丘舅舅胡世和比出向下的拇指表達不滿。
記者潘俊宏/攝影

圖/聯合報提供
 
沒有惡意、不是凌虐致死,是洪案「輕判」的關鍵,不少檢察官和法官認為合議庭的量刑是回歸司法理性。

洪仲丘死在禁閉室,但禁閉室管理士均未判重刑,關鍵在於法醫石台平證詞,他直接指出「熱傷害不會累積」,洪仲丘是下午五點多中暑死亡,如果出事當天下午三點後不出操,洪不會中暑死亡,但被認為「操死」洪仲丘的陳毅勳是當天上午七點操課,時間只有五十分鐘,離下午三點還有八小時,於是切斷了陳毅勳和「凌虐致死罪」的連結。

法界人士指出,因為這樣,原本被認為犯行比較嚴重的陳毅勳,就只涉及凌虐和過失致死罪,「想判重刑都很難」;進一步言,如果陳毅勳涉凌虐致死,屬惡性重大,陳和其他管理士都難逃重判,連上級長官都不可能輕判。

桃園地院合議庭也認定,沈威志、何江中、徐信正等人「應該知道」資通安全規定「士官帶照相功能手機不能悔過」禁閉,在簽懲處分時「程序嚴重違失」,沒任何一人發現錯誤,但沒認定他們是「集體故意要惡整洪仲丘」。

法官查出,洪仲丘連上的人事女士官曾打電話問旅部資訊官趙志強「士官帶手機能不能關」,趙一句話「義務役士官比照士兵關禁閉」,這一關失守,關關失守,沒人查覺,鑄下錯誤,沈威志、徐信正等人是為「沒把好關的錯誤負責」,而非想整洪仲丘。

合議庭還引述參與士評會的女士官江亭儀、簡心怡證詞,投票是自由意願,沒人干涉,也沒長官指示,士評會中可以自由發言,決議洪送悔過是基於公平性原則,認定沈等人只是公文程序違失,「實在無法重判」。

「有沒有惡意,差很多,如果真的是惡整,不可能判這麼輕。」有檢察官這麼認為。

有法官認為,合議庭從被告犯罪動機、手段,加上當庭向家屬表歉意,判三到八個月「算是一般行情」,合乎「司法的刑度」,沒跟著「社會期待」走,如果判太重,反而顯得司法不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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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院認定洪「意外死亡」 18人輕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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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呂開瑞、楊德宜、呂筱蟬、顏彙燕/桃園縣報導】
2014.03.08 03:34 am

點選大圖
圖/聯合報提供

促成軍法重大變革的洪仲丘案昨天一審宣判,桃園地院合議庭認定洪是意外死亡,十八名被告最重判八月徒刑,五人無罪;聆判後,洪母泣訴「判太輕,無法接受」,白衫軍罵「司法不如軍法」。

「我們也不服!」五四二旅前旅長沈威志聆判後表情淡然,透過律師說「勇於面對,堅持無罪」,何江忠、徐信正、范佐憲和陳以人等被告的律師也說「沒人要害洪,應該判無罪,我們要上訴」。

桃園地院對「雙方都不滿意」表示尊重,不做評論。桃園地檢署表示,等收到判決書再決定是否上訴。

桃園地院認定洪意外死亡的關鍵,是法醫石台平作證指熱傷害不會累積,休息兩個鐘頭即不會有事,管理士陳毅勳強行操練洪仲丘是早上七點多,五十分後即正常作息,直到下午三點才又操練,當時是另一管理士李念祖主持操課,洪是下午五點多中暑。

石的證詞等於切斷了陳毅勳與「凌虐致死罪」的因果關係,讓陳由起訴最重可判無期徒刑的重罪,變成凌虐部屬的輕罪,判六個月得易科罰金。

昨天宣判時,法庭外白衫軍聲援,被告中只有沈威志、副連長劉延俊到庭聆判,洪的父母、姐姐、洪家律師團都到場。

聽到宣判結果,洪家屬嘆「很失望」,沈威志和劉延俊很淡定,下庭後洪母眼眶含淚說不出話,洪父和洪姐說「不符社會期待」,將研議上訴。

洪案判最重的是洪的連長徐信正,被判八月,沈威志、何江忠、劉延俊、陳以人、范佐憲等五人都判六個月,不得易科罰金。合議庭認定他們明知士官帶照相功能手機不能悔過處分,仍簽公文把洪送禁閉室,依公務員假借職務上的權力私行拘禁罪論處。

二六九旅憲兵官郭毓龍未經旅長批可就把人關進禁閉室,依兩個職權妨害自由罪分判拘役卅天和徒刑三個月,不得易科罰金。

另外,管理士李念祖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判六個月,副室長羅濟元等四人均判五個月徒刑,都可易科罰金。禁閉室室長蕭志明等五人因不在勤,均判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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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文哲:抓小咖承擔 連勝文:理解家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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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晚報╱記者陳怡秀/台北報導】
2014.03.08 03:16 pm
 
陸軍下士洪仲丘案一審判決出爐,台大醫師柯文哲上午說,覺得判太輕是全民觀感,到底發生什麼事?在判決書看不出真相,而把制度上、系統性的問題,抓這幾個小咖承擔,不是一個文明國家該做的事。以醫學觀點來看,將案發地上午和下午時間切割,並不合理。

洪案引起社會關注,柯文哲今天上午在臉書貼文指出,老百姓要的只「真相、道歉、改進,但是真相不明時,其餘都不具意義了。看了判決書,還是不明白為何當時整個軍隊系統執意要把洪仲丘整到死?從體檢到執行禁閉,通通不合規定,為何全部不合規定還可全部迅速通過手續?到底真相是什麼?

柯文哲出席「建構友善女性城市─柯文哲與女性朋友的對談」活動時受訪,他說,判決不符合人民期望,社會要往前看,但事件之後,整個軍中系統,包括預防中暑、醫官如何處理、如何後送,隨便講,都可以講出很多,但到現在為止,卻未看見政府對此案有明確報告,或軍中有無改進事項。

以醫學的角度出發,柯文哲說,中暑不會累積,但鈉離子過低,表示有相當長的時間是過度操練,熱衰竭是壓死駱駝最後一根稻草。桃園地院將案發的上、下午時間,及凌虐與致死切割,完全切割是不合理的,從數據上的變化來看,還是有累積。

【記者李光儀/台北報導】

針對洪仲丘案一案判決結果,台北市長參選人連勝文今天出席中華民國四海黃埔同心會活動,他受訪時表示,很能理解家屬心理,因為這樣的過程,讓他想起槍擊案後,對整個司法調查過程和審判,他內心的強烈不滿與憤怒。

連勝文說,希望在二審時,法官能針對有爭議的事實更深入研究,公平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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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動的是改革」 洪慈庸:繼續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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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晚報╱記者余采瀅/台中報導】
2014.03.08 03:16 pm
 
洪仲丘案桃園地院昨天下午宣判,18名被告被判6至8個月,洪家不滿。姐姐洪慈庸今天說,她們推動的是一個改革,會繼續上訴,不會放棄。

洪慈庸表示,誰要為過錯負責?為人命負責?審判長宣判時,洪家人與律師團全很傻眼。案子從軍審法移到司法審,洪家樂觀其成,但質疑共犯結構被切割,每人的罪刑輕輕被分擔。

洪慈庸說,這樣的刑度在大家意料之外,因洪家認為仲丘的死因與起訴書裡的罪名不符,542旅把仲丘送進悔過室,是蓄意傷害仲丘,不能以妨礙自由去負責,可能法院沒有認知這點,或可能不認同這點。

洪慈庸表示,肯定三位法官的努力,審判長是最瞭解案情的,洪家沒否定法院的付出,但洪家與法院認知上有出入。

洪慈庸說,不希望用外界的力量改變判決,雖宣判結果讓人失落,她們推動的是一個改革,會繼續上訴,不會放棄,再接再厲。昨天已整理情緒,下周去掃墓,跟洪仲丘說判決結果,希望他保佑事情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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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仲丘案一審宣判 徐信正判8個月最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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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新聞網╱綜合報導】
2014.03.07 05:01 pm
 
洪仲丘案今(7日)下午4點一審宣判,原本被起訴的18人皆獲得輕判。

原本被控凌虐部屬致死罪,被檢察官求處無期徒刑的禁閉室管理士陳毅勳,一審宣判六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

前542旅旅長沈威志、前副旅長何江忠、旅部連長徐信正、副連長劉延俊、上士范佐憲、士官長陳以人等6人,原本被控涉犯「共同對部屬施以法定種類以外處罰、共同職權妨害自由」,一審宣判僅徐信正被判處八個月有期徒刑,其餘5人皆判處六個月有期徒刑。

禁閉室室長蕭志明、副室長羅濟元、禁閉士管理士宋浩群、李念祖、陳嘉祥、李侑政、黃冠鈞、黃聖筌、張豐政及侯孟南等10人,涉犯業務過失致人於死。一審宣判羅濟元、陳嘉祥、黃冠鈞、黃聖筌等5人五個月有期徒刑,蕭志明、宋浩群、侯孟南、李侑政、張豐政等5人無罪。

269旅憲兵官郭毓龍涉犯「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權力,以其他非法方法,剝奪人之行動自由」,一審宣判判處拘役30日,並判刑三個月有期徒刑。

【聯合報/記者楊德宜╱即時報導】

洪仲丘案今天下午桃園地院宣判,

542旅6人,依共同對部屬施以法定種類以外之處罰、職權妨害自由罪,判刑如下:

旅長沈威志判處6月。

副旅長何江忠判處6月。

連長徐信正判處8月。

副連長劉延俊判處6月。

士官長陳以人判處6月。

上士范佐憲判處6月。

269旅:

憲兵官郭毓龍違反職權妨害自由罪,判處拘役30日,並判刑3月。

管理士陳毅勳違反凌虐致死罪,判處6月,得易科罰金。

管理士李念祖判處6月,得易科罰金。

室長蕭志明無罪、副室長宋浩群無罪、副室長羅濟元5月,管理士陳嘉祥5月、侯孟南無罪、黃冠鈞5月、黃聖筌無罪、李侑政5月、張豐政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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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仲丘案18被告 桃園地院下午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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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仲丘案18被告 桃園地院下午宣判  

去年8月,在洪仲丘告別式中,洪仲丘的姐姐洪慈庸(圖)看到洪仲丘的回顧影片時,痛哭失聲。
報系資料照
陸軍下士洪仲丘案,桃園地院今天下午宣判,軍檢起訴18人,可能都不會到庭聆判,戒護士陳毅勳被依凌虐部屬致死罪起訴,最重可判無期徒刑,旅長沈威志等人也被依職權妨害自由等罪起訴,面臨7年6月以下徒刑,最後結果如何,各界都在等。

審理期間,542旅旅長沈威志、副旅長何江中、連長徐信正、士官長范佐憲等人對洪的死亡表示遺憾抱歉,他們稱和洪無冤無仇,簽懲處公文雖有行政瑕疵,但沒人想惡整他,也沒有犯意連絡,請求無罪判決。

269旅憲兵官郭毓龍承認有疏失,但沒有犯意,請求判無罪,他向家屬鞠躬道歉,對洪案表遺憾。

禁閉室長蕭志明向洪家致歉,陳奕勳表示遺憾,其餘管理士也表達遺憾和對不起,他們都說,沒人和洪仲丘有仇怨,誰都不想發生這種事,都是集體操課,沒針對洪仲丘單獨操,請求法院判無罪。

由於18名被告都請求無罪判決,是否會獲判無罪,下午將揭曉。

聯合晚報提供


全文網址: 洪仲丘案18被告 桃園地院下午宣判 | 洪仲丘案今宣判 | 國內要聞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6/8532043.shtml#ixzz2vG6Mrcy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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