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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庇電玩涉收賄7年 女檢陳玉珍聲押獲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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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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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 do

【聯合報╱記者劉峻谷、劉時均、楊竣傑/連線報導】 2012.11.13 06:27 am  
 
高檢署檢察官陳玉珍,遭檢舉在板橋地檢署主任檢察官任內收受電子遊戲場業者賄賂;特偵組蒐證發現她收賄金額是歷年貪汙司法官之最,昨晚向法院聲請羈押。
本報資料照片

台灣高等法院檢察署女檢察官陳玉珍,遭檢舉在板橋地檢署主任檢察官任內收受電子遊戲場業者賄賂;最高檢察署特偵組蒐證一年,發現她涉嫌收賄七年,金額是歷年貪汙司法官之最,日前搜索她住家及辦公室、電子遊戲場等十處所,昨天傳喚她到案,訊後當庭逮捕,晚間向台北地方法院以涉犯重罪、有串證及逃亡之虞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陳玉珍是被依貪汙偵辦、聲請羈押的第一位女性司法官。據指出,本案除了陳玉珍涉嫌收賄,尚有電子遊戲場業者、轄區警官、警員和北部地區的檢察官涉案,特偵組正在蒐證中,不願發表評論。

今年二月間,新北市板橋電子遊戲場業者施永華在聯合報刊登廣告,指控陳玉珍向電玩業者收賄,陳玉珍否認。但特偵組私下探訪業者,發現施姓業者所言「有所本」,還有「關鍵照片」佐證,展開長期監控。

檢方發現,陳玉珍涉嫌向電玩業者收賄的時間從二○○○年至二○○六年。陳玉珍時任板橋地檢署主任檢察官,經中間人介紹認識電玩業者,開始收受電玩業者每月六位數的賄款,再發揮她辦案的影響力包庇電玩業者,直到她二○○四年調升高檢署檢察官,仍繼續收賄兩年,以高檢檢察官的影響力,包庇電玩業者。

特偵組指出,司法官訓練所二十五期結業的陳玉珍,收賄金額是歷年貪汙司法官之最,目前只能用「金額龐大」形容。

特偵組今年初已至板橋地檢署調卷,所調閱卷證之多,還出動小發財車載運。今年年中,板橋地檢署一名書記官被特偵組以證人身分約談;據了解,這名書記官十餘年前在地檢署分案室工作,法界研判,特偵組是為了解分案程序有無人為介入違法。

台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黃謀信指出,施永華去年八月在聯合報刊登廣告指控陳玉珍包庇電玩業者後,陳女去年八月八日就到北檢遞狀控告對方恐嚇、誣告、誹謗等罪,此部分要等特偵組的結果出來才能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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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玉珍聲請解除禁見 遭還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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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戰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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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晚報╱記者董介白/台北報導】 2013.05.14 02:59 pm  
 
前高檢署女檢察官陳玉珍
報系資料照
有串證之虞 檢不同意解除禁見

前高檢署女檢察官陳玉珍,受賄包庇電玩業者被控貪瀆案,台北地院上午開庭審理,陳玉珍的辯論律師以陳玉珍已經認罪,當庭遞狀聲請解除禁見,希望讓陳玉珍的家人得以面會探視; 不過,蒞庭檢察官則以陳玉珍僅是部分認罪,仍有與同案被告串證可能,承審法官林婷立諭知待合議庭評議後再行決定,訊後陳玉珍仍遭還押。

台北地院上午開庭審理陳玉珍被控貪瀆案,同時傳喚北檢執行科鄧姓女書記官到庭作證,說明鄧書記官在高檢署政風人員陪同下,到陳玉珍原在高檢署檢察官辦公室內,協助取得陳玉珍私人使用的筆記本的經過,但經陳玉珍當庭指認有誤白忙一場,法官決定另發函高檢署政風室協助取得。

法官:待合議庭評議後決定

庭訊結束前,陳玉珍的辯護律師以陳玉珍已經坦承犯罪,具狀聲請解除禁見令,讓陳的家人得以面會探視,不過,蒞庭的台北地檢署檢察官則以陳玉珍僅是部分認罪,否認部分仍有可能與同案被告郭學廉律師有串證的可能,認為此時並未解除禁見的時機,法官當庭告知將待合議庭評議後再行決定。

前高檢署女檢察官陳玉珍 / 報系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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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玉珍 當庭認罪換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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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林志函、劉峻谷/台北報導】

2013.05.02 03:03 am

檢察官陳玉珍被控收賄兩千多萬元包庇賭博電玩業者,昨天當庭認罪,讓律師、家屬感到訝異。
記者曾學仁/攝影

陳玉珍日前遭起訴移審法院,在羈押庭仍堅持清白,辯稱「電玩店有賭博機台,不見得能認定是賭博罪。」陳玉珍昨天突然認罪,檢方、律師及旁聽家屬、記者全部嚇一跳,好奇她認罪的動機。

陳玉珍律師團表示,認罪是陳玉珍自己決定,辯護人只能分析案件、提供意見給當事人,沒想到她選擇承認;三位律師不知道她為何認罪,還說「這麼重的罪,不好意思勸她認。」

羈押禁見半年多的陳玉珍,是不是想拚交保才「招了」?昨天庭訊結束前,律師曾請求法院考慮讓陳玉珍交保,但陳玉珍尚未具狀提出交保聲請。

陳玉珍認罪前停頓許久,還看了坐在後方八十六歲老父一眼;難道是擔心雙親年邁,希望認罪換取交保,回家陪伴父母?法界人士認為不無可能。

台北地院一名法官表示,偵查時被告否認犯罪是人的天性;但人性是脆弱的,許多人長時間遭羈押,到了法院後改變心意認錯,家人往往是導火線,實務上很常見。

他說,認罪是很好的交保理由,但不一定能交保,必須看法院用什麼理由羈押;如果法官擔心被告落跑,以有逃亡之虞押人,那麼認不認罪對交保來說就不見得重要。

法界人士指出,被告認罪與否要看他對案件有多大把握,也和起訴法條的刑度輕重無關;陳玉珍承認涉犯重罪,有可能是看過卷證,知道勝訴機會極低,才做出決定。

特偵組代理發言人張進豐表示,平常心看待陳玉珍當庭認罪,審判中認罪可減輕刑責;陳玉珍在檢方偵辦期間行使緘默權,認罪顯示她看過檢方證據後有所覺悟,但不管她覺悟有罪難逃或後悔犯行,將來都有助於縮短審判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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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貪案開庭 律師沒來…陳玉珍還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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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晚報╱文/董介白】 2013.04.17 03:04 pm  
 
陳玉珍還押。
圖/黃義書
包庇電玩業者、長期收賄的前高檢署女檢察官陳玉珍,在遭特偵組起訴求處最嚴厲之行後,台北地院上午提訊在押的陳玉珍開庭,陳玉珍著一身粉紅衣褲,在法警押解下步入地院,但陳玉珍的3名律師卻未到庭,讓承審法官感到錯愕,因此決定更改期庭,諭令將陳玉珍還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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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玉珍涉貪/黃世銘:我不是苛刻的總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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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蘇位榮/台北報導】 2013.03.10 03:52 am 
 
檢察官陳玉珍涉貪遭訴,特偵組報請法務部將前板橋地檢署檢察長楊森土移送監察院究責;檢察總長黃世銘昨天說「我不是一個苛刻的總長,大家都想做好人,上面不想管,底下更有恃無恐。」特偵組的決定是就事論事。

黃世銘說,陳玉珍任板檢檢察官時,利用「後案併前案」的分案規定,獨攬31件業者的賭博電玩案,當時板檢內部及警方都盛傳陳玉珍和電玩業者掛勾。

「傳言甚囂塵上,幾乎已有疑涉貪瀆跡象,檢察長竟沒有處理。」黃世銘認為,檢察長每天看檢察官未結案報表,不可能不知道陳玉珍手上的簡易電玩案是長期多年不結案;新任檢察長一上任就改革制度,不讓案件控制在少數檢察官手裡,也要求檢察官不能將查扣的電玩機具交由業者代保管。

黃世銘說,特偵組綜合判斷,有相當的把握,才建議對楊森土究責;「我沒有太苛,我會分清楚事情的嚴重性,不會隨便亂說檢察長失職。」黃世銘說「我也想做好人,不要讓別人在背後罵我,但這樣真的是好人嗎?首長不監督,內部不控管,檢察系統會從根部爛掉啊!」

特偵組日前約談楊森土,楊表示不知道陳玉珍的傳言,承認沒仔細看檢察官未結案的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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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玉珍的長官失職? 請監院議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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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張宏業、蘇位榮/台北報導】 2013.03.09 02:55 am 
 
檢察官陳玉珍被控利用分案流程長期包庇賭博電玩,特偵組認為陳女的長官、前板橋地檢署檢察長楊森土難辭其咎,決定報請法務部,函請監察院議處失職責任。

資深法官對此不以為然,「難道地檢署的檢察官出事,檢察長就要負行政責任?」「那地檢署檢察長的上級長官,高檢或最高檢的檢察長,是否也應負督導不周之責?」

特偵組指出,楊森土長期擔任檢察機關首長,資歷豐富,對於下屬陳玉珍涉及重大貪汙竟毫無所悉,導致陳女有恃無恐,藉由控留案件手法收賄,嚴重傷害檢察機關聲譽。楊森土在二○○八年四月,從台南高分檢檢察長優遇退休,為人謙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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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迷電玩、妻告遺棄 陳玉珍索賄意外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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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晚報╱記者王聖藜/台北報導】 2013.03.09 02:55 am  
 
高檢署女檢察官陳玉珍是司法史上首位被偵辦的女檢察官,收賄金額也破司法官貪瀆紀錄。
報系資料照

不是告賭博 陳無法攬案

陳玉珍涉嫌包庇施永華經營賭博電玩,施永華多次被查緝,最後在司法上均相安無事。特偵組偵訊施時,問他為何不遷址營業?施說:「因為陳玉珍告訴我,只要是陳某(施找的人頭負責人)的案件,都會到她手中偵辦」,這句證詞,成為壓垮陳玉珍最後一根稻草。

值得一提的是,在此之前,陳玉珍自以為可以利用控流分案瞞天過海,包山包海。不過,新北市有一名婦人因老公長期沈溺於賭博電玩店內,夜不歸營,一狀告上新北地檢署,指控老公涉嫌遺棄罪。由於不是告賭博罪,才讓該案分給其他檢察官偵辦,經檢察官鍥而不捨,進而追出檢方包庇經營賭博電玩案情 。

這件被告正是陳姓人頭負責人的案件,意外分案由陳玉珍的同事、前新北地檢署檢察官王正皓偵辦。意外使陳玉珍不再能掌握案件,王正皓帶隊搜索,才查出陳玉珍涉嫌舞弊等情節。

檢方查出,高檢署檢察官陳玉珍的大膽承諾,讓業者有了靠山,毫無忌憚違法營業,她的口袋不斷進帳。但她萬萬沒有想到,自己的同事也正在查辦她的保護對象,連同施永華100年3月14日指控陳玉珍「打包票」護航的檢舉筆錄,讓陳玉珍犯罪手法曝光,案情直轉直下。

施永華於85年間透過前台北縣蘆洲分局長毛猛雄認識陳玉珍,兩家互動頻繁,陳玉珍當時在宜蘭地檢署當主任,知道施想行賄,不予舉發,施在板橋地檢署轄區內營業,陳其實並無管轄權,卻支持施營業,還指導施如何防避檢、警查緝。

後案併前案 案件一手包

後來,陳玉珍平調板橋地檢署,對施非法營業有管轄權,明知施的電玩店沒有執照,仍親自下海為施護肮,獨攬電玩店的承辦權,將案件擺著不結案,以便電玩店一再被查緝,只要是人頭負責人陳某名義移送地檢署的案子,都分案由陳玉珍承辦,得以全權掌握施永華有關案件的起訴、不起訴權。

特偵組調出檔案資料顯示,陳玉珍自89年8月14日「握」住施永華的第一件賭博案後,一直到92年7月3日共掌握31件案子放著不結案,包括「華加」電玩店有19案,「永佳」電玩店有12案,陳玉珍以控留手法讓案件得以手中偵辦,並藉機索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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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查不法…洗錢細膩 賄款分流 買股購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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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查不法…洗錢細膩 賄款分流 買股購屋
檢察官陳玉珍昨天依貪汙罪起訴,圖為陳玉珍被控以賄款購買,位於新北市板橋區一戶法拍屋的大樓外觀。
記者林澔一/攝影

特偵組認為陳玉珍為掩飾不法所得,將二千三百廿五萬元賄款拆成一百廿六筆,存入八人共十五個帳戶;再用人頭買股票、法拍屋,現金在各帳戶間移轉漂洗,製造複雜的金流,洗錢兩部曲,很難追查。

陳玉珍和郭學廉具有革命情感,陳玉珍賣掉法拍屋,買下辦公室,供郭學廉開設律師事務所。

陳玉珍被收押查辦後,郭學廉以跌停價賣掉陳玉珍的持股,所得二千六百四十二萬多元全部以現金提領,製造資金斷點。

特偵組認為陳玉珍受過法律訓練,深知資金流向是司法查辦的重要證據,費盡心機將賄款層層移轉漂白;先取得子女、母親、姊姊及郭學廉、郭母、郭妹的帳戶,將施永華每月給的賄款以自動櫃員機或臨櫃分散存入八人開立的十五個帳戶。

陳玉珍將部分現金償還她和郭學廉向券商融資買股票的借款後,再以旅居國外的姊姊名義,以一千一百卅六萬元購買新北市板橋區雙十路法拍屋。為製造郭學廉購屋出資最多的假象,還層層匯轉資金。

不久,陳玉珍以一千八百九十三萬元的高價,出售這間法拍屋給謝姓好友,要求開立支票,分別存入姊姊和郭學廉帳戶,自己帳戶分文未取,藉此方式將賄款漂白為賣屋所得,切斷她和收賄犯罪的關係。

特偵組指出,陳玉珍又和郭學廉串通,由陳用人頭以一千萬元購買台北市桂林路房地,作為律師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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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年收賄2325萬 女檢察官陳玉珍求處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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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張宏業、林志函、楊竣傑/台北報導】 2013.03.09 04:54 am  

電玩索賄案偵結 陳玉珍遭起訴 / 黃亦中 周韻柔
特偵組偵辦檢察官陳玉珍包庇賭博電玩,認為陳玉珍利用「後案併前案」、「扣押交付代保管」手法,向業者施永華索賄兩千三百廿五萬元,昨起訴求處無期徒刑,是首位涉貪遭起訴的女檢察官。

同案被起訴包括電玩業者施永華、被控協助陳玉珍洗錢的律師郭學廉(前新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施因為向檢方自首,賭博罪可獲減刑,貪汙罪免刑。

台北地院昨天開接押庭,檢辯爭論三小時;合議庭認為陳玉珍有串證及逃亡之虞,裁定羈押三個月。陳玉珍母親得知裁定結果,放聲大哭:「我女兒冤枉啊!」

司訓所廿五期結業的陳玉珍,涉嫌在一、二審檢察官任內包庇賭博電玩長達六年八個月,利用分案規定「放水」十九次。

起訴書指出,一九九六年,施永華透過前蘆洲警分局長毛猛雄認識陳玉珍,成為好友。一九九九年,陳女升任宜蘭主任檢察官,施永華在新北市三峽經營的神爺、華加賭博電玩無照,求助陳玉珍護航,按月給付廿五萬元賄款。

陳玉珍轉調前板橋地檢署時,對施永華的賭博電玩有管轄權,利用「後案併前案」的分案規定,故意將案件擺放不偵結;獨攬「華加」遭警方移送的十九起案件,再濫用職權處分不起訴。

陳玉珍透過刑事訴訟法「扣押交付代保管」的規定,將扣押機台交付業者保管,讓業者繼續營業牟利。

二○○二年,施永華另在新莊開設永佳電玩,按月額外支付陳玉珍十萬元。當時有名婦人不滿老公常逗留永佳電玩,控告遺棄,檢察官王正皓查扣機台,起訴登記負責人陳俊雄;陳玉珍只好將十二件案子併給法院審理,失去「控球權」。

施永華為使全案獲判無罪,尋求解套。陳玉珍認為,若能查到承辦員警和其他電玩業者有聯繫,即可主張是遭栽贓陷害;向施永華表達可代為查詢通聯,向施索討廿五萬元「查詢費」。

陳玉珍派升高檢署後,為讓施永華相信更有影響力,向承辦電玩案的女檢察官關說;但陳玉珍辯稱「情同師徒」,才和同事交換法律意見,否認關說。施與陳玉珍因一起詐欺案反目,登報控陳玉珍收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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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玉珍涉貪案 特偵近日偵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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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台北2日電】 2013.03.02 05:16 pm
  
特偵組偵辦高檢署檢察官陳玉珍涉貪案,陳玉珍羈押期在3月12日期滿,承辦檢察官已著手撰寫起訴書,近日將全案偵結。

另外,陳玉珍不滿特偵組將她位於台北巿及新北巿樹林區的2處房產,逾新台幣1250萬元,以及銀行的存款及有價證券,共逾770萬元,都予以扣押,至今已3次向台北地方法院提起準抗告,但都經院方裁定駁回。

根據裁定書指出,陳玉珍涉嫌於民國89年至95年間,違背職務包庇賭博電玩業者施永華經營賭博電玩店,並前後多次向施永華收取賄賂,犯罪所得高達2325萬元,經特偵組檢察官審酌,為保全將來依貪污治罪條例辦理犯罪所得財物的追繳等程序順利進行,因此扣押陳玉珍相關財產。

裁定書表示,扣押物包括位在台北巿及新北巿樹林區的房產,共計3筆土地、2筆建物,公告現值合計為1250萬8500元;以及帳戶內有價證券662萬4530元與存款總額108萬2379元。

裁定書指出,陳玉珍被扣的房地、有價證券及存款總計2021萬5409元,並未超出特偵組目前調查所認定的犯罪所得2325萬元,認定扣押處分適法。

特偵組調查,陳玉珍涉嫌收受電玩業者施永華賄賂、包庇賭博,依涉有貪污等重罪嫌疑重大,且有串證、滅證及逃亡之虞,去年11月13日向北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檢方今年1月間向北院聲請延押,北院1月11日裁定從1月13日起延長羈押2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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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貪女檢 恐在看守所過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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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晚報╱記者董介白/台北報導】 2013.01.11 02:52 pm

檢察官陳玉珍(左)去年因涉收賄,被裁定羈押至今。
報系資料照

高檢署檢察官陳玉珍涉嫌收受電玩業者賄款,遭特偵組聲請羈押獲准近2個月,由於陳玉珍行使緘默權,且拒絕測謊,有許多犯罪事證尚待釐清,加上羈押期限將於明天期滿,台北地院上午提訊陳玉珍召開延押庭,截至中午為止延押庭仍在召開中,若被裁准延押,陳玉珍將在看守所過農曆年。

在陳玉珍被羈押的近2個月內,陳玉珍一度因身體不適,戒護就醫亞東醫院; 上午10時,陳玉珍在法警的撐扶下步入台北地院的法庭,從外觀看,陳玉珍步履搖擺,雖然嘴戴口罩,但仍可看出她的神情憔悴。

特偵組是於去年11月12日,以貪汙被告身分傳喚陳玉珍到案,雖然陳玉珍否認犯罪,但特偵組訊後認定她向電玩業者施永華收賄明確,當庭予以逮捕,並在隔天凌晨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裁准。

由於陳玉珍的羈押期限將在明天屆滿到期,特偵組以全案仍有相關犯罪事實有待釐清,同時以陳玉珍涉犯貪汙重罪,有逃亡、串供及滅證之虞,羈押原因尚未消滅為由,以本月4 日向法院聲請延長羈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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