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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消防署長黃季敏涉貪 18塊金條被查扣
2012/08/29 22:40 瀏覽11,982|回應38推薦1

星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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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晚報╱記者王聖藜/台北報導】 2012.08.29 08:21 pm  

黃季敏涉貪!18塊金條遭查扣 / 樂嘉妮
 
前消防署長黃季敏。
報系資料照片

前內政部消防署署長黃季敏被檢舉防災救災系統採購案中圖利廠商,經過長達三年的監控,檢調上午對黃發動搜索、約談,其中,在黃台北市信義區豪宅、現職台塑總公司辦公室等地共查獲18塊金條,其中15塊是一公斤重的金條,金條共價值超過2300萬元,檢調中午過後陸續收網。

調查局偵辦前內政部消防署署長兼任行政院災害防救委員會副執行長黃季敏,涉嫌在92年至98年10月署長任內,在該署陸續辦理「先期防救災遠距離無線電通信系統」等多起採購案時,涉嫌圖利廠商1億多元。這是繼前行政院秘書長林益世重大涉貪案後,又一起前政府官員重大涉貪案。

台塑集團去年六輕園區多次發生火災意外,台塑企業集團基於強化全企業工安及消防業務需要,特聘請黃擔任總管理處副總經理並兼任麥寮六輕廠廠長,未料,黃在署長任內竟疑涉貪瀆。

檢調先在黃季敏家中搜獲3塊與iPhone手機大小般的金條,接著另一組人員,又在他台北台塑大樓辦公室的桌子抽屜內,再查獲15塊每塊1公斤重的金條,以黃金價格目前1公斤約為150萬元計算,黃季敏被查扣的金條市值2300萬元以上。

辦案人員另清查他的資金流向,其個人及親友帳戶項下常有不明款項流動,日前還匯出2 億元日幣到海外,至於黃季敏在台塑任職期間是否涉及背信罪,檢方列為下一波查辦方向之一。

台北地檢署檢察官黃珮瑜上午指揮調查局北區機動站等機關發動北、中、南大搜索,調查局至少出動160名調查官持檢察官聲准搜索票發動41路大搜索,搜索黃的相關處所、廠商,同步約談被告、涉嫌人、證人採購案承辦人員查證案情。調查局北區機動站99年即對黃季敏展開監控,黃轉任民營機構後,仍與廠商交遊頻繁,被鎖定的採購案有「先期防救災遠距離無線電通信系統」、「防救災遠距離無線電通信系統建置案」等。

由於圖利罪必須計價犯罪金額,檢調針對他經手的採購案以圖利額度15%計算,由黃主導的相關採購案,廠商至少獲利1 億元以上,檢調調閱消防署93年到97年間標案文件後,今天收網先鎖定犯罪證據明確部分偵查,不排除全面依違反政府採購法、圖利罪究辦黃季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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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署內亂!最貪署長黃季敏告主秘葉吉堂不起訴
2017/12/29 13:12 推薦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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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署內亂!最貪署長黃季敏告主秘葉吉堂不起訴

2017-12-29 12:35聯合報 記者賴佩璇╱即時報導

消防署前署長黃季敏貪污等案遭判18年徒刑、褫奪公權8年,他不滿時任主秘葉吉堂就「整合平台建置」採購案赴檢調作證及法院開庭審理時,明知該會議由葉主持並做成決議,卻將責任推向黃,指摘「是黃主持並做決議。」因此提告葉作偽證;台北地檢署調取消防署會議紀錄比對,發現葉吉堂並無證述不實,而且對於案情內容提供的證詞非常詳實,今將他不起訴處分。

黃季敏提出刑事告訴外,民事部分,黃季敏認為名譽權受侵害,對葉吉堂及曾姓視察連帶求償900萬,以彌補名譽受損,由台北地院審理中,預定明年3月續行言詞辯論。

黃季敏控告指出,時任主任秘書的葉吉堂,就「整合平台建置」採購案赴檢方作證時,明知該會議由葉主持並做成決議,與他無干,卻將責任推向黃,胡亂指摘「是黃主持並做決議。」至於曾姓視察,則就「系統維護服務」作證時,同樣卸責於黃。

北檢依黃季敏提告的內容,調閱消防署內的會議紀錄,發現葉吉堂在作證時的內容並沒有不實,甚至證述內容比當時檢方蒐證內容還要詳實,認定葉吉堂並沒有作偽證,因此不起訴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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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季敏堅稱沒A錢 消防署科員:我對不起國家
2017/10/17 20:26 推薦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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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季敏堅稱沒A錢 消防署科員:我對不起國家

2017-10-17 17:22聯合報 記者王宏舜╱即時報導

消防署長前署長黃季敏利用消防署採購標案向廠商索賄1924萬元,另圖利台標公司1207萬元,並接受招待,帶女伴赴法國「假考察、真旅遊」,台北地院依貪汙等罪判黃18年徒刑,褫奪公權8年。高等法院今進行準備程序,黃答辯無罪,並指許多決策都是由時任副署長的陳文龍、葉吉堂拍板;相較黃否認犯罪,前消防署資訊科科員羅財全則向法官說「我收了錢,我對不起國家」。

本案牽扯18名被告與台灣國際標準電子公司,現任消防署長陳文龍也捲入黃案,因共同犯偽造公文書罪,陳遭處有期徒刑1年,緩刑2年。

檢、調2012年8月啟動偵查,因黃貪的是消防器材採購預算、是人民「緊急救命錢」,檢方起訴無期徒刑。但黃在審判時獲裁准500萬元、2500萬元人保交保,每天須到三張犁派出所報到。

黃季敏涉及的標案包括「搜索燈」、「直升機派遣監控系統」、「直昇機視訊傳輸系統」、「先期防救災遠距無線電通訊系統建置」、「遠距高頻無線電系統」、「特種搜救隊小型通訊車無線電通訊系統建置案」、「遠距無線電通訊系統」等,每1標案收賄40%。檢方指控,黃季敏收賄後,贓款投資海外或以黃金存摺洗錢,檢方偵查時還查扣金磚。

圖利罪部分,黃在「消防救災專用衛星通訊系統」、「現場通訊救災指揮車」採購案中圖利台標公司1207萬元,換取被招待和女主管赴法國同遊,「考察」地點是香坡堡、水道橋、亞維儂。

檢察官對全案上訴,並認為黃季敏處刑過輕。黃今開庭時則稱,因證人說謊才導致一審判決錯誤,像是亞航等案,決策時他根本不在台灣;他表示,一些人的證述對他不利,但高院可以調查他的金流,還他清白。

除了黃外,高院今也傳消防署前資訊室資訊科科員羅財全、黃季敏胞兄黃文宙、前資訊室通信科科長蔡木火、實踐大學資訊管理系副教授金力鵬出庭,除羅外,其他人也堅認無罪。羅財全吐露心聲,指當年遭搜索時,辦案人員問他「你知道我們為什麼來嗎?」,他說「我知道,這是我埋在心裡很久的祕密,我收了錢!」。

羅財全因收賄遭判刑6年,他向法官招認,表示自己未隱瞞收賄,但盼刑期能輕一點,讓他有回歸社會的機會。羅並向法官說,自己從事消防工作38年,救人無數,但收賄「對不起國家」,若能減刑,他感激法官。

金力鵬一審被判12年徒刑,他喊冤自己被認定為「委託公務員」,但他是智匯亞洲公司台灣分公司專業顧問,「怎麼會是公務員?」,一審判決與他的想像落差很大。金被限制出境、出海,他抱怨以現在的年紀也不可能到國外謀取教職,與其逃亡、困頓國外,不如在國內坐牢,而他對通訊領域「略有薄名」,不能出國做學術交流,對教職影響很大。

金力鵬說,妻子7年前過世,而女兒獨自負笈外國,他只能在機場望向女兒消失的背影,他擔憂「18歲的女兒怎麼能安頓自己呢?」。

法官諭知候核辦。

前消防署長黃季敏被控涉弊、收賄,一審遭判18年有期徒刑,高等法院今首開庭,黃自認「無罪」,但前消防署資訊科科員羅財全則向法官說「我收了錢,我對不起國家」。記者王宏舜/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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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消防署長黃季敏貪污收賄案 偵審大事記
2017/07/04 15:31 推薦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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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消防署長黃季敏貪污收賄案 偵審大事記

2017-07-03 20:55中央社 台北3日電

台北地方法院3日依貪污收賄9罪、洗錢2罪、圖利及偽造文書等罪判前消防署長黃季敏應執行18年徒刑、褫奪公權8年,可上訴。圖/中央社

前消防署長黃季敏被控在署長任內,收受廠商賄賂又洗錢,台北地檢署2波起訴後,台北地方法院今天依貪污等罪判他18年徒刑、褫奪公權8年。可上訴。

以下為全案偵審大事記

--民國101年8月29日,檢調經長達3年的蒐證後,發動搜索41個處所、約談黃季敏等22人,查扣黃季敏的黃金金塊19塊及各式外幣,巿價超過新台幣2000萬元。

--8月30日,經檢察官複訊後,將黃季敏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9月6日,檢調發動第2波搜索,在黃季敏的另一台北處所搜索查獲90多萬元。

--9月14日,檢調發動第3波搜索並約談14人,另查扣黃季敏的黃金2塊、現鈔300多萬元、600多萬日圓及從新加坡匯回款3500萬元。4官商次日遭檢方聲押禁見獲准。

--10月3日,壹週刊報導,黃季敏疑似花錢買官。北檢簽分他案,交由黃季敏涉貪案承辦檢察官偵辦。

--10月12日,檢調懷疑黃季敏涉嫌隱匿經手採購案公文,發動第4波搜索。

--11月28日,檢調懷疑黃季敏對購屋款來源疑似說謊,發動第5波搜索。

--12月7日,檢方傳喚大學副教授金力鵬,認定他疑似收錢協助綁標並將他聲押禁見。

--12月12、13日,檢方收到消防署前專員羅財全、黃季敏胞兄黃文宙及廠商王經武分別繳交犯罪所得,共計1771萬餘元。

--12月24日,檢調懷疑黃季敏涉嫌洗錢,疑將4000萬元匯到一家補習班,發動多波搜索。

--12月25日,台北地檢署起訴黃季敏等12人,對黃求處無期徒刑。

--102年5月8日,台北地檢署第二波偵結,追加起訴黃季敏、陳文龍及金力鵬等9人。

--106年7月3日,台北地方法院判黃季敏18年徒刑,其他17名被告有罪,另判台灣國際標準電子公司犯罪所得逾2億3152萬元沒收。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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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季敏案創沒收新法首例 判沒收台標電子公司鉅款
2017/07/04 15:24 推薦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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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季敏案創沒收新法首例 判沒收台標電子公司鉅款

2017-07-03 19:47中央社 台北3日電

台北地方法院3日依貪污收賄9罪、洗錢2罪、圖利及偽造文書等罪判前消防署長黃季敏應執行18年徒刑、褫奪公權8年,可上訴。圖/中央社

台北地院今天審結前消防署長黃季敏被控貪污案,判黃等18人有罪,另依沒收新法,對台灣國際標準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以第三人方式,判犯罪所得逾2億3152萬元沒收,創司法首例。

台北地檢署偵辦黃季敏等人涉嫌辦理消防署民國91年至95年度採購防災救難器材收受賄賂弊案,認定黃季敏在9件標案共計收受新台幣1924萬元,101年底依貪污等罪嫌起訴12人,對黃季敏求處無期徒刑。

北檢102年5月間對黃季敏案第2波偵結,認定黃季敏為廠商量身打造二招標案規格,前副署長陳文龍涉嫌竄改文書,追加起訴9人(其中黃季敏等2人遭起訴二次)。

台北地院今天就黃季敏等19名被告及台灣國際標準電子股份有限公司進行宣判,判黃季敏等18人及台灣國際標準電子公司有罪。

台北地院認定,第三人台灣國際標準電子公司,違約金利得1億871萬元、提前領取工程款1億1933萬元、遞補順位得標承作獲利348萬元,因此合計犯罪所得為2億3152萬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台北地院發言人廖建瑜指出,合議庭考量沒收新法去年7月已上路,在去年8月間就裁定,台灣國際標準電子公司應參與本案沒收程序,理由為依據檢方起訴內容,黃季敏涉犯貪污的圖利罪,刁難取得評選第一的中華電信,使評選第二的台標公司獲得防救災專用衛星通訊系統及現場通訊救災指揮車暨整合平台的「建置案」、「維護案」,圖利台標公司逾1207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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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季敏生活豪奢 但薪資帳戶只進不出…
2017/07/04 15:20 推薦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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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季敏生活豪奢 但薪資帳戶只進不出…

2017-07-04 00:37聯合報 記者王聖藜/台北報導

前消防署長黃季敏被依貪汙等罪判刑18年,褫奪公權8年,可上訴。 聯合報系資料照
黃季敏五年前因貪汙案被羈押禁見,關押一年後被法官裁定三千萬元交保,之後每次開庭,固定梳油頭現身,相當注意儀容;檢調查辦黃時,發現他的薪資帳戶只進不出,曾懷疑他的生活開銷與收賄有關。

黃季敏二○○三年署長任內在台北市信義區買豪宅,豪宅有空中花園,是十二、十三樓的「樓中樓」房型,房內有十坪的更衣室,供擺放名牌包;檢調懷疑購屋款來源,曾偵訊林姓不動產經紀人,不過經紀人說都是與黃妻接洽,不認識黃季敏。

調查局監控發現,黃季敏與家人常在住家附近的五星級飯店用餐,「君悅」飯店就是黃家鍾愛的飯店之一,但黃家人不是坐著享受餐廳的氣氛、裝潢,而是直接向領檯點餐,將美食攜出外帶,絕少在餐廳逗留。

最令檢調生疑的是,黃季敏署長公職期間,薪資帳戶只進不出,他擔任美術老師的妻子帳戶也一樣,夫妻倆存摺從來沒有提領紀錄,家庭每月數十萬元的刷卡紀錄,都以現金結帳。

法官曾質疑過黃的資力,黃稱他投資黃金眼光準確,買股票又大賺,「我醉心並精於兩種投資術」、「開始買黃金一公斤卅萬,現在一六○萬」、「有一次在屏東美和的銀樓交易,一次買卅公斤,我抱現金去,他抱黃金來。」法官對黃細說投資術感到不耐,質問「不要說這麼多,我是問你錢從哪裡來的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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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署長陳文龍替黃季敏偽造文書判1年 消防署不回應
2017/07/04 15:17 推薦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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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署長陳文龍替黃季敏偽造文書判1年 消防署不回應

2017-07-03 21:46聯合報 記者江孟謙╱即時報導

消防署長陳文龍當年替黃季敏偽造公文躲避偵查,被依偽造文書罪,判刑1年、緩刑2年。 聯合報系資料照/記者江孟謙攝影
前消防署長黃季敏遭控任內時利用消防署採購標案向廠商索賄1924萬元,另圖利台標公司1207萬元接受招待;台北地院審理5年多今天宣判,黃被依貪汙等罪判刑18年,褫奪公權8年;消防署長陳文龍當年任副署長,替黃偽造公文躲避偵查,被依偽造文書罪,判刑1年、緩刑2年,對此消防署表示,司法程序仍在進行中,暫不方便回應。

檢方指控,黃季敏染指標案包括「搜索燈」、「直升機派遣監控系統」、「直昇機視訊傳輸系統」、「先期防救災遠距無線電通訊系統建置」、「遠距高頻無線電系統」、「特種搜救隊小型通訊車無線電通訊系統建置案」、「遠距無線電通訊系統」等。

黃季敏從2012年8月30日起被羈押將近1年,隔年8月獲合議庭裁定500萬元現金、另由妻子簽具2500萬元書面人保交保,至今限制出境出海與住居,定期到派出所報到。

時任副署長的陳文龍在去年7月中真除,上任署長至今近1年。今台北地院宣判陳依偽造文書罪刑1年、緩刑2年,全案仍可上訴,消防署說,由於司法程序還在進行,並不願表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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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災通訊系統收賄證據不足 前消防署長黃季敏不起訴
2016/02/06 11:46 推薦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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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2-06 03:05 聯合報 記者張宏業/台北報導

 

前消防署長黃季敏。 聯合報資料照片
分享台北地檢署接獲檢舉,指前消防署長黃季敏辦理「防救災專用衛星通訊系統及現場通訊救災指揮車暨整合平台建置案」時,疑收賄近7千萬元,檢方清查黃逾200個帳戶後,查無相關事證,昨天對黃處分不起訴。
黃季敏在署長任內利用年度結餘款採購機會,將總額1億4千多萬元的9件標案交給哥哥黃文宙所屬公司承包,再收取利潤4成當回扣。此外,黃季敏還涉嫌護航台灣國際標準電子公司,取得「防救災專用衛星通訊系統及現場通訊救災指揮車暨整合平台建置案」,被依圖利罪嫌起訴。

圖利罪部分,檢方後來接獲檢舉,指黃季敏並非只有單純圖利,而是收取標案5%回扣;檢方清查黃相關帳戶資金流向,並未發現不法,認定貪汙證據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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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黃季敏收賄 檢調再掀兩案
2014/07/19 14:46 推薦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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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張宏業/台北報導】
2014.07.19 04:27 am
 
前消防署長黃季敏官司纏身,調查局北機站又懷疑他於二○○五年間,利用署長職權圖利兩家廠商圍標無線電通訊器材,昨天搜索四家廠商,約談黃與胞兄黃文宙共十三人,追查有無行收賄弊端。

據了解,黃季敏否認透過黃文宙收受廠商賄賂,供稱是依規定辦理採購;黃文宙訊後請回,黃季敏與鄒姓、張姓廠商被依違反政府採購法移送台北地檢署複訊。

據調查,消防署二○○五年間陸續辦理「救災車輛購置案」與「救助器材車加裝配備購置案」,這兩項購置案底下分別設有無線電通訊採購案,景同與洪煒公司想爭取,各自找無意願投標的廠商陪標。

檢調查出,時任消防署長的黃季敏,明知景同與洪煒公司圍標,卻利用職權放水,護航這兩家公司拿下採購案,標案總金額上千萬元;廠商供稱,當時有承諾事成後要給黃「利潤」,但後來沒給,沒有行收賄問題,檢調未採信。

黃季敏擔任消防署長七年期間,利用消防署年度結餘款採購機會,將總金額上億元的標案交由黃文宙所屬公司承包,中飽私囊近兩千萬元,檢方前年依貪汙罪嫌起訴黃,求處無期徒刑,全案由法院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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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消防署長黃季敏兒子涉洗錢 入境遭查獲
2013/09/30 20:48 推薦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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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台北30日電】 2013.09.30 03:51 pm
  
前消防署長黃季敏兒子黃郁升涉嫌洗錢,案發後滯留海外未歸。黃郁升今天自大陸回松山機場遭移民署查獲,稍晚將送北檢歸案。

黃季敏等人涉嫌辦理消防署民國91年至95年度採購防災救難器材收受賄賂弊案,台北地檢署去年12月間部分偵查終結,認定黃季敏在9件標案共計收受新台幣1924萬元,依貪污等罪將他起訴。

檢調查出,黃季敏疑似匯了新台幣數千萬元到大陸給他兒子黃郁升,辦案人員懷疑黃季敏除了利用購買黃金洗錢之外,還把錢利用地下匯兌管道,匯往東京及大陸置產藏匿。

黃郁升在案發期間滯留大陸等地,多次傳喚未到,台北地檢署發布通緝。黃郁升今天自大陸返台時,在松山機場被移民署國境隊查獲,稍晚將送北檢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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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季敏喊「曾參殺人」反被法官問倒
2013/05/21 11:30 推薦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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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林志函/台北報導】

2013.05.21 07:59 am

消防署前署長黃季敏昨天再度喊冤,他說外界批判他宛如「曾參殺人」,希望法官明察並讓他交保;審判長問他:「曾參沒有殺人,有沒有重傷害?」黃季敏愣了半晌說,國文程度不好,不知道真正典故,只想表達「大家都指責我」。

黃季敏被控貪汙,遭羈押八個多月,台北地院昨天開延押庭。檢察官認為他罪嫌重大,有逃亡及串證之虞,應繼續羈押;他保證隨傳隨到,絕不逃亡並配合審判,他說人證偵訊多次、物證提示多次,他無法串證、偽造或湮滅證據。合議庭本月廿七日前決定是否延長羈押。

黃季敏昨天當庭指出,案發時他被解送到台北地檢署,在場守候的記者看見他就說:「署長,你藏匿貪汙黃金十幾公斤!」媒體、證人和案件相關人員都用「曾參殺人」角度批判他,一面倒說採購案是他指使,不公平;他說,直到前天看過卷證才懂無線電內建ALE是什麼意思。

「你當年要求下屬採購你不懂的東西?」審判長表情嚴肅追問,為什麼當時要買有ALE功能的遠距無線電?為何不編正式年度預算購買?如果設備這麼重要,為何不用國家第二預備金?

審判長還質疑,採購標案的底價和實際價格差這麼多,且得標公司的實際負責人還是黃季敏胞兄黃文宙,消防署被廠商賺得太超過,簡直「好康到極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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