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晚報╱記者王聖藜/台北報導】 2012.08.24 05:38 pm
李宗瑞投案 喊「沒偷拍、沒下藥」 / 黃怡菁 周韻柔
李宗瑞。
記者陳柏亨/攝影
開庭激動 落淚:對不起爸媽
被通緝23天結束逃亡生活的李宗瑞投案,李告訴檢察官,他與小模、女星們是合意性交、合意拍攝性愛照及性愛影片,大家情投意合,他沒有犯罪,李甚至怪罪他的女友們,「太過份了!明明講好一起拍的,怎麼可以反悔?」據了解,開庭時,李宗瑞超激動。
李宗瑞對於被檢警指控迷姦女子一節矢口否認,情緒亢奮,但對於逃亡期間檢警傳喚他的父親李岳蒼、母親史錦秀等查證他行蹤,倒是當庭表現出人子天性,他一度落淚說「我讓他們操心了,對不起他們。」
偵訊3小時 「發生關係分兩種」
檢察官偵訊李宗瑞長達3個多小時,中途讓他休息、喝水,其間並未提示證據即性愛照的檔案。李宗瑞向檢方解釋,和他發生關係的女子分成兩種,一種是一夜情的,一種是真心喜歡的,他也說,他和大多數女朋友的交往時間,差不多都在1個月左右。
「當初講好要一起拍性愛光碟的」
檢察官問李是否下藥迷姦被害人,李的情緒忽然轉趨激動,破口大罵那些到案指控他迷姦的女子「太過份!」。李說,當初講好是一起要拍攝性愛光碟的,怎麼可以因為媒體一面倒打壓他,就跳出來和媒體站一起指控他的不是,關於檢警掌握被害女子閉眼被下拍下裸照被扣案,李說,「她們是在睡覺,有的只是酒醉而已。」
檢警懷疑被迷姦女子接近20人次
檢警過濾扣案光碟,懷疑被李下藥並迷姦的女子接近20人次,自其間找到數名被害人指控李犯罪,但在凌晨的偵查庭中,為保護被害人,檢察官並未告知李宗瑞指控他的對象人數、身份,且被害人筆錄是在案件被曝光前即已完成,顯然李的片面理解,與檢警調查情形不同。
李宗瑞說,逃亡期間,他一直關注媒體的報導,有媒體報導指他靠著黑道資助、圍事或喬利益和解等,「那些全部不是事實,媒體都在編故事,太誇張了!」李還辯稱,他沒有靠父母或朋友接濟逃亡所需,都是躲在作保險業務的朋友陳美蘭家中。
躲在陳美蘭家 視她為Mentor(導師)
李宗瑞形容陳美蘭雖然年紀跟他差一大截,但視陳美蘭為「Mentor」 (導師)。他說,多年前在一場飯局中認識陳美蘭,會找上她,是因為覺得陳女擅於傾聽,什麼話都可以對她說;他拜託陳美蘭提供藏身處讓他躲一陣子,自己從台北跑到彰化鄉下地方,陳美蘭照顧他,讓他可以好好地休息。
【記者饒磐安/新北市報導】
涉嫌迷姦性侵案的李宗瑞今天清晨被羈押台北看守所,代號「2512」;他因整夜未眠,神情疲憊,入所後吃早餐就倒頭呼呼大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