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回本城市首頁 審判審檢警調
市長:星火  副市長:
加入本城市推薦本城市加入我的最愛訂閱最新文章
udn城市政治社會公共議題【審判審檢警調】城市/討論區/
討論區名人糗事 字體:
看回應文章  上一個討論主題 回文章列表 下一個討論主題
淫照風波蕩漾 李宗瑞女友交出光碟
 瀏覽10,057|回應82推薦1

星火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文章推薦人 (1)

we do

【聯合報╱記者劉時均、陳金松、張宏業/台北報導】 2012.08.15 08:46 pm  
 
媒體刊登的李宗瑞淫照,已在網路上流傳。
記者林錫銘/攝影

元大金控前董事李岳蒼之子李宗瑞涉嫌迷姦女子案,淫照接連曝光;台北地檢署昨天以證人身分傳喚當初指控李宗瑞性侵的陳姓姊妹及刊登淫照的自由時報兩名記者,追查淫照來源,訊後均請回。

北檢昨天發布新聞稿,要求承辦人員謹守偵查不公開的原則,否則從嚴查辦;並呼籲媒體對李宗瑞案的登載內容應該自律,避免被害人再次受害,如果涉及洩密和散布猥褻物品,將併同偵辦。

去年七月,陳姓女子報案指稱姊姊遭李宗瑞迷姦偷拍;檢方聲請羈押李宗瑞,但法官駁回。李後來行蹤不明,本月一日發布通緝。

據了解,陳姓姊妹雖是報案人,但屢不出庭;其中擔任平面小模的妹妹是李宗瑞前女友,多次向媒體爆料,檢察官懷疑她手中有性愛光碟拷貝,昨天指揮台北市刑大持傳票到台北市松山路「請人」,抗傳即拘。

陳女一度拒不開門,還打電話向爆料的電視台記者求援。雙方僵持一個多小時,陳女才答應到案說明。警方進門就質問陳女「光碟呢」?陳女主動交出數張光碟,市刑大也查扣她的電腦和隨身碟,全部交給檢察官,下午再傳訊陳女姊姊。

檢方根據各項事證,懷疑流出的性愛光碟照片來自陳姓小模,並勘驗影片內容。陳姓姊妹均否認是她們流出淫照,下午四時左右請回。

自由時報昨天刊登多張性愛裸照,其中一張女子疑遭下藥迷姦。檢方另在台北市警察局召開臨時偵查庭,傳訊自由時報兩名影劇記者,下午三點多請回。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4532&aid=4858229
 回應文章 頁/共9頁 回應文章第一頁 回應文章上一頁 回應文章下一頁 回應文章最後一頁
重判?輕判?院檢刑度落差大
推薦0


人民戰士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重判?輕判?院檢刑度落差大
 
【聯合報╱記者林志函、劉時均/台北報導】 2013.09.04 11:22 am  

性侵案判18年半 李宗瑞將上訴 / 吳珮如 林秉州
 
李宗瑞(右)被控性侵遭檢方求刑卅年,法院判刑十八年六個月,重判?輕判?引起討論。
記者陳柏亨/攝影

檢方指控李宗瑞摻安眠藥到香檳、礦泉水中,騙被害人喝下再性侵,依加重強制性交等罪嫌起訴;法院審理認為,被害人毛髮送驗後沒有呈現藥物反應,下藥的罪證不足,改依刑度較輕的乘機性交罪判刑。

刑法規定,加重強制性交罪可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乘機性交罪可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兩者刑度落差極大。

全案審理約十個月,為了確認被害人是否遭下藥性侵,合議庭採集三名被害人毛髮送驗,結果均無毒藥物反應;數名被害人也證稱,案發時她們飲酒過量,有人酒量不好仍喝酒,以致不省人事。另有一名被害人說,她陷入不能抗拒狀態不是李宗瑞所為,是喝酒過量導致。

合議庭因此認為無法確定李宗瑞下藥性侵,應屬趁被害人酣醉性侵,沒有使用強暴、脅迫等手段,因此改依乘機性交罪判刑。

台北地檢署一名婦幼專組檢察官說,性侵害案件首重證據保全,被害人第一時間該報警,警方會立即安排到醫院驗血、驗傷,了解是否有毒品、安眠藥或精液反應;如有必要,警方也會前往案發地點搜索。

該名檢察官表示,曾有被害人昏睡兩、三天,醒來後懷疑自己被下藥,醫院卻驗不出藥劑反應,但後來在案發地點查扣到安眠藥,迫使嫌犯認罪。

李宗瑞案一名被害人的律師建議,發現遭性侵跡象時務必馬上到醫院檢查,主訴遭人性侵害,醫院會隨即向警方通報,「保存證據最重要」。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4532&aid=5005612
檢控性侵30女 法官:21女未違意願
推薦0


人民戰士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檢控性侵30女 法官:21女未違意願

圖/聯合報提供

檢方指控李宗瑞性侵卅名女子,但台北地院審理認為,其中廿一名女子分別因未到庭陳述、或性交過程與李談笑風生、性交後沒有逃離、哭泣、救援之舉,因此無法認定李宗瑞違反她們意願性侵,此部分判決無罪。

判決指出,廿一名女子中,有十四人未到庭陳述,無法判斷李宗瑞有無違反女子意願而性交;另經勘驗性愛光碟內容,部分女子與李性交時,還對李說「舒服」。

這些女子聽從李宗瑞指示,不斷配合變換性愛體位,還環抱李的背部、腰際,與李接吻,再順勢讓李脫去內衣褲;性交結束後,這些人也沒有逃離、哭泣、求援等行為。

其他七名女子中,有人主動幫李宗瑞口交,也有人用私處磨蹭李的下體,在性交過程中,對於李詢問「喜不喜歡」、「舒不舒服」等調情問題,也均回答「喜歡」、「舒服」。

依據影片中女子的身體動作及性交後反應,合議庭無法認定這些女子是處於酒醉或不能抗拒的狀態,因此無法斷定是否處於違背意願下遭性侵。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4532&aid=5005604
李宗瑞性侵案 判18.5年
推薦0


人民戰士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聯合報╱記者林志函、張宏業/台北報導】 2013.09.04 11:21 am  

性侵案判18年半 李宗瑞將上訴 / 吳珮如 林秉州
 
富少李宗瑞被控以下藥性侵卅名女子,但台北地院認定只有九人喝醉酒被性侵,改依乘機性交罪判刑十八年六個月;偷拍性侵過程部分,判刑三年十個月。
記者陳柏亨/攝影

乘機性交罪18.5年 9女子遭性侵或未遂

富少李宗瑞被控下藥或乘機性侵卅名女子,檢方起訴求刑卅年,但台北地院審理認定沒有下藥性侵證據,且只有九名女子因喝醉酒遭性侵或性侵未遂,昨天改依較輕罪刑的乘機性交罪判處李宗瑞十八年六月徒刑。

但台北地檢署認為法院適用法條錯誤,有輕判之嫌,決定上訴;檢方指出,廿一名被害女子中雖有十四人未到庭陳述,但扣案性愛光碟可佐證李宗瑞趁被害人酒醉性侵,法院卻以性交過程雙方有互動,且女子無逃離、哭泣、求援而認定不構成性侵,檢方無法認同。

妨害秘密3年10個月 15女子遭性愛偷拍

另法官也認定李宗瑞偷拍其中十五人的性愛畫面,依妨害秘密罪判刑三年十月;另被控恐嚇一名女子部分,處拘役四十天。兩案均得易科罰金,合計共兩百八十八萬兩千元。

被偷拍的十五名女子提出刑事附帶民事求償七千五百萬元,其中兩人以廿萬元和解、一人撤告,法院判賠這十二人三十萬元至兩百五十五萬元不等,共一千四百廿五萬元。

法院認為,李宗瑞把竊錄影片視為戰利品收藏、賞玩,心態可議;又不滿被害人對外透露發生性行為,恐嚇「我會讓妳死得很難看;台北就這麼大,妳小心一點」等,惡性非輕。

有沒有下藥迷姦 檢院認定出現落差

檢方指控,李宗瑞自二○○九年八月起流連夜店,利用夜店燈光灰暗,以在香檳、礦泉水下藥騙被害人喝下或趁對方酒醉扛回住處性侵,並偷拍性侵過程;不過,法院調查後雖認定李構成性侵,但沒有下藥的證據,將檢方起訴的加重強制性交罪(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變更為較輕的乘機性交罪(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判罪量刑。

現場直擊

看到一堆記者 李說Oh shit 李宗瑞昨天穿黑衣黑褲到庭聽判,並不時與律師低頭交談;他兩次回頭看旁聽席上的數十名記者,用英文低聲說: Oh , shit!

富少李宗瑞被控以下藥性侵卅名女子,但台北地院認定只有九人喝醉酒被性侵,改依乘機性交罪判刑十八年六個月;偷拍性侵過程部分,判刑三年十個月。 / 記者陳柏亨/攝影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4532&aid=5005600
遭求償7500萬 李宗瑞只願賠680萬
推薦0


人民戰士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聯合晚報╱記者董介白/台北報導】 2013.07.16 02:58 pm 
 
當少淫魔李宗瑞被控迷姦、偷拍案,經其中12名被害女子提出刑事附帶民事官司,求償7500萬元,台北地院上午提訊李宗瑞開庭。 據了解,李宗瑞只願意針對偷拍部分賠償34名被害人,每人20萬元總共680萬元,由於李宗瑞願意賠償的金額與被害人求償金額差距頗大,加上李宗瑞依然否認性侵,仍待法官於審結後,根據被害女子實際受損害的情況予以認定。

因遭李宗瑞性侵而求償的被害女子,上午都未到庭,全都委由律師到場,由於雙方針對賠償金額難以聚焦,庭訊不到半個小時就結束;台北地院已訂於9月3日,針對李宗瑞被控性侵及遭民事求償部分宣判。

李宗瑞性侵案,檢方偵結時以他惡性重大向法院具體求處30年徒刑,至於刑事附帶民事部分,在本案中的34名被害人中,有12名被害女子,以遭李宗瑞性侵為由,分別求償120到200 萬不等金額,總求償金額達7500萬元。

台北地院上午針對附帶民事部分開庭,李宗瑞僅坦承偷拍,但依然否認性侵,強調與被害女子都是在你情我願的情況下發生性關係。

這12名求償的被害女子上午都未出庭,而是委由律師代表出庭,據了解,有被害人針對遭偷拍部分,已經以數十萬元不等的金額,與李宗瑞達成和解,至於堅持告到底的被害女子,因遭李宗瑞迷姦,不僅身心遭受重大打擊,更因影片遭人瘋傳,所受的傷害更是難以彌補,一般預料,法官在審酌精神慰撫金時,金額可能會從寬認定。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4532&aid=4987387
添2受害者 檢追加起訴李宗瑞
推薦0


人民戰士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聯合晚報╱記者董介白/台北報導】

2013.05.20 08:42 pm
 
李宗瑞不雅照案 再傳兩女提告 / 吳欣倫 吳珮如

富少淫魔李宗瑞被控迷姦、性侵數10名小模及女性友人,並偷拍性愛光碟,去年底遭台北地檢署起訴後,全案正在台北地方法院審理中; 不過,台北地檢署追查另發現有2名被害女子遭李宗瑞下藥迷姦、偷拍,經檢方開庭比對後,上午依加重強制性交、妨害秘密等罪嫌,將李宗瑞追加起訴。

檢方追加起訴認為,李宗瑞在檢方偵查期間迄未能坦承性侵犯行,依舊狡辯取得被害女子的同意,認為李宗瑞毫無悔改之心,因此請求法院從重量刑,以昭炯戒。

追加起訴指出,李宗瑞與代號F的女性友人,為多年好友,未料,李宗瑞在前年7月23日凌晨3時許,趁F女醉酒欲返家之際,假意護送對方回家,實則將F女帶回信義的住處,性侵得逞,同時未經對方同意,偷拍性侵過程。

去年8月間,李宗瑞的相關性愛及性侵光碟在網路流傳後,F 女輾轉得知自己成為被害人,因此向檢方提出告訴。

另名被害的G女,李宗瑞先邀約G女與友人一同到KTV唱歌,趁對方不勝酒力,將不省人事的G女帶回住處性侵;G 女後從網路流傳的影片得知被害,於今年初提告。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4532&aid=4963092
刊偷拍慾照 中時、自由副總被訴
推薦0


星火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聯合報╱記者劉時均、蔡永彬/台北報導】 2012.12.11 03:47 am 
 
自由時報、中國時報先後刊登富少李宗瑞涉嫌性侵所偷拍的照片,台北地檢署昨天依妨害秘密罪,起訴撰稿記者和報社主管共七人。

被起訴者是自由時報副總編輯鄧蔚偉、影視藝文中心撰述委員劉衛莉及記者陳慧貞;中國時報前副總編輯楊憲村、副總編輯陳賡堯、社會組主任王健聖、記者陳鴻偉。

自由時報發言人蘇宇暉說,本案正在訴訟當中,社方已委託律師處理,目前不作任何評論;中國時報表示尊重法律程序,會在司法過程中充分陳述當時的報導理由,相信最後法律會還他們應有的公道。

上網下載李宗瑞偷拍影片的十二名網友,檢方考量他們無前科,且承認犯行,均緩起訴;其中十一人易服勞務四十小時,另一名網友則支付五萬元緩起訴處分金。

檢方起訴指出,自由時報副總編輯鄧蔚偉,八月十三日透過友人取得數張李宗瑞性侵、偷拍的照片電子檔,與劉衛莉、陳慧貞認出其中一名戴手環的昏睡女子,由陳女撰寫「李宗瑞涉迷姦案,繼日前曝光部分淫照…,另外兩張分別是兩名模特兒,全裸躺在床上,三點全露,其中一張女模手腕上還戴著夜店手環,明顯才自夜店狂歡就被帶上床」內容,配合照片在隔天自由時報影劇版頭條刊出。

中國時報記者陳鴻偉八月廿五日晚間撰稿「變態淫魔硬上月事妹」報導,連同在網路下載的兩張李宗瑞性侵、偷拍影片截圖,透過發稿系統傳回報社。王健聖、陳賡堯、楊憲村共同決定將照片刊登在隔天中國時報頭版及焦點新聞版,並搭配「網路流傳一段新的迷姦影片,李宗瑞無視對方月經來潮,仍然強脫衣褲硬上」、「女子清醒後質問李怎麼可以在喝醉時強暴我」等兩段圖說。

自由時報鄧蔚偉等三人均稱不知是偷拍照片,且經過馬賽克、修剪等處理,無法辨識相片中人;中國時報楊憲村等四人則稱為了戳破李宗瑞謊言、敦促司法機關重視淫照在網路上流傳的嚴重性才刊登。檢方認為兩報明知是李宗瑞涉性侵偷拍照仍報導,造成被害人痛苦並侵害隱私權,構成妨害秘密罪。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4532&aid=4901184
藏匿李宗瑞 陳美蘭判6月
推薦0


星火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聯合報╱記者蘇位榮/台北報導】 2012.12.11 03:47 am 
 
富少李宗瑞涉性侵偷拍案逃亡期間,投靠住在彰化的陳美蘭躲避偵查,台北地方法院昨天依藏匿人犯罪,判陳美蘭有期徒刑六月,得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

法院審理時,陳美蘭曾淚灑法庭,表示不知李宗瑞正在跑路,看到電視報導後問李宗瑞,李還說是媒體誇大報導;她擔心李跳樓,拖了一段時間才自首。她說自己有三個孩子要養,願意繳交五十萬元換取緩刑。

法院雖沒給陳美蘭緩刑,但准予易科罰金;若全案定讞,檢方也同意易科罰金,陳美蘭只要繳交十八萬元就可不用入監。

李宗瑞被控對多名女子下藥性侵,他為躲避偵查,在今年七月離開台北,投靠舊識陳美蘭,陳美蘭提供位於彰化的住處供李宗瑞居住。八月廿三日,李向台北地檢署投案,陳美蘭則於當晚向台中市警局自首。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4532&aid=4901180
李宗瑞案/回顧案情 還有14被害人身分不明
推薦0


星火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聯合報╱記者劉時均/台北報導】 2012.11.07 03:54 am 
 
李宗瑞到底涉嫌性侵多少人?性愛影片的女主角真實姓名是什麼?檢警清查李宗瑞的人際網絡、通聯對象,比對影片內容,還透過已知的被害人指認,才讓這些女主角逐一浮現。

找出這些被害女子,檢警投入很多的時間和心力,說服這些人指控李宗瑞的犯行,更是難上加難。

被害女子多達三十二人,有十七人出面指控李宗瑞的惡行,一人不願提告;另有十四名被害人身分不詳。

去年七月,陳姓姊妹報案指稱遭李宗瑞性侵偷拍,檢警就開始清查被害女子,從通聯和人際網絡雙管齊下。今年八月,李宗瑞被發布通緝前,檢方就已經掌握超過一半的被害女子。檢方通緝李宗瑞當天,同步搜索李宗瑞女友賴慕禎的住處,帶回相關資料;直到涉嫌藏匿李宗瑞的陳美蘭和李雙雙落網,檢警也到陳女彰化、台中住處搜索,希望找到對案情有幫助的蛛絲馬跡。

檢方同時清查李宗瑞和相關親友的通聯紀錄、帳戶,比對李從涉案到逃亡期間曾聯絡過的人,藉此追查李的下落和協助他逃亡的共犯,也清查電子信箱等任何可能聯絡的管道。

為追查被害女子,檢方從李宗瑞涉嫌性侵時通聯查起,被害女子的通聯、電子郵件也在檢警的清查項目;並從其中一、兩名已知的被害者,透過勸說等方式拓展到其他被害者。檢方說:「追查被害女子,是這件案子中最費時的項目。」

性愛影片流竄過程,檢警也從網路的IP追查來源,大動作傳訊全台十二名網友,除了遏止影片繼續散布,也希望從中找出散布影片者。檢方同時找刑事局解析畫面,根據照片內含的資訊追查來源,傳訊刊登畫面的媒體了解來源。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4532&aid=4888341
李宗瑞案/偷拍光碟會說話 富少很難無罪
推薦0


星火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聯合報╱本報記者蘇位榮】 2012.11.07 03:54 am 
 
富少李宗瑞昨天被檢方以強制性交等四罪起訴,指他下藥迷姦女子,還偷拍性侵過程;律師團辯稱,雙方是男女朋友,合意性交。

將來李宗瑞能否定罪,關鍵在於偷拍光碟所顯示的畫面。

照片會說話,錄影光碟的畫面是真實反映當時雙方性交的情況。從畫面中,被害女子的表情、神態,及是否有意識,都可以證明被害女子有沒有被迷姦;如果是表情歡愉,而且互動良好,才可能是合意性交。

檢方曾經勘驗李宗瑞的偷拍光碟,畫面中顯示,有的女子是先遭灌酒,被李抬回家,認定他是「乘機性交」;有的女子無力抗拒,接受檢方傳訊時說她喝了李宗瑞給的飲料就全身無力,檢方認為李宗瑞下藥迷姦,構成「加重強制性交」。

偷拍光碟顯示,被害女子多達卅二人,檢方傳訊其中十八人,她們的證詞都對李宗瑞不利。司法實務上,偷拍光碟是最有效的證據,從偷拍光碟和證人的證詞看來,李宗瑞想獲判無罪,機率不大。

李宗瑞的律師團必定會要求被害女子出庭對質詰問,現在的變數是:有些被害女星或嫩模曾公開否認是被害人,一旦法院傳訊,這些女星嫩模會不會出庭?是否翻供?將來恐怕是檢辯爭執的重點。

本案被害女子人數之多,創下紀錄,過去法院對於只迷姦一名女子,就可能判到十年、八年徒刑。李宗瑞案有卅二人受害,檢方對李宗瑞求處有期徒刑的最高刑度卅年,法院判准的可能性,真的不小。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4532&aid=4888340
富少迷姦案/刊登淫照 2媒體列被告
推薦0


星火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聯合晚報╱記者王聖藜/台北報導】 2012.11.06 03:04 pm 
 
台北地檢署偵辦李宗瑞性侵案上午偵結,本案偵查中引發多起「案外案」,包括2家平面媒體刊登不淫照涉嫌妨害秘密罪,報社主管、記者已被列被告查辦,檢警另搜索查辦網友網路瘋傳淫照以及查辦檢警辦案人員是否涉嫌洩密等3案。

有關媒體被控部分,檢察官將自由時報副總編輯鄧蔚偉、記者張慧雯、陳慧貞、中國時報副總編輯楊憲村、陳賡堯及社會組主任王健聖列為被告偵辦,部分被告傳訊到案後已諭令交保處分。

此外,新聞事件發燒時,檢警為抑制網友網路瘋傳淫照,曾發動大型搜索,一口氣南北各地逮捕了曾姓、陳姓、楊姓、鄭姓、謝姓、劉姓、張姓、林姓、蕭姓、郭姓以及2名李姓共12名網友,論其妨害風化罪責,12人均予交保處分,檢方也將另案偵結。

台北地檢署還懷疑李宗瑞性愛照會流出,第一手經手報案、偵查過程的檢警人員可能就是洩密源,也分案偵辦,並多次搜索、傳訊證人到案釐清案情,但迄未結案。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4532&aid=4888092
頁/共9頁 回應文章第一頁 回應文章上一頁 回應文章下一頁 回應文章最後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