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晚報╱記者洪哲政、董介白/台北報導】 2012.05.04 03:06 pm
前外交部長程建人捲入桃色緋聞,媒體報導上午又有新發展,女主角接受媒體訪問,指控程曾性侵過她7次。面對女方說法,程建人上午選擇低調不再回應,強調他們有話會到檢察官面前去說,對外通通不再講話,他想安安靜靜獨處一下。面對程妻何友蘭目前是否仍陪同他,程建人沒有回應。
程建人說,現在這個案子所有的程序,都交由委任律師處理,但是目前還沒有訂出庭期,但全案發言都交律師回應。記者致電程建人委任律師柯君重,他以開會為由,尚無法評論相關情節。
法界人士表示,程建人案目前撲朔迷離,有不少可能性,各種案情發展,也會衍生不同的法律問題。法界人士說,如果是合意性交,女方則有妨害家庭的問題;若是違反對方意願的強制性交行為,則涉性侵,刑責頗重;但若全是女鄰居的片面惡意指控,除了誹謗罪,還有誣告罪的問題。
程建人是在上月先向警方報案,指控遭女鄰居騷擾,但女鄰居反控程建人涉嫌性侵她,還提出相關「事證」,但遭程建人否認,警方訊後將全案函送士林地檢署偵辦,真相有待檢方調查。
法界人士表示,縱使提控的程建人女鄰居,片面指控掌握不少「事證」,但她指控車震後,沾有精液的關鍵衛生紙團,卻推說被程拿走,讓全案出現不少疑點。法界人士說,從動機論,這位女鄰居未在遭強制性交的第一時間報案,以致欠缺具體物證。
法界人士說,性侵案件要成立,物證的齊全相當關鍵,否則極易陷入單方片面的指控,依目前有限的旁證而言,女鄰居握有的出遊、用餐,甚或對程宅住處內的描述,頂多只能證明雙方認識,但與發生性關係間的關聯性為何,仍待具體事證補強,否則有心者只要輕率指控性侵,縱使事後司法還其清白,但經媒體報導,名譽已難以回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