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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惠祐、蕭仰歸、高明哲 合開律師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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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蕭白雪/台北報導】 2012.03.03 03:04 am
 
蕭仰歸
本報資料照片
 
許惠祐
本報資料照片
 
許惠祐和蕭仰歸合開的「十方法律事務所」,辦公室設在台北市。
記者張榮仁/攝影

國安局前局長許惠祐上個月成立「十方法律事務所」,合夥人是因為關說風波提早退休的最高法院前法官蕭仰歸、台灣高等法院前法官高明哲;三人都相當有知名度、人脈也豐,在司法界引起不小討論。

許惠祐曾擔任國安局長、國安局駐歐盟特派員、海巡署長、海基會秘書長等職,參與兩岸事務,是陳水扁總統任內倚重的情報頭子,歷任李登輝、陳水扁、馬英九三位總統都獲重用,遊走藍綠陣營,在海峽兩岸都有廣泛人脈。

由於許惠祐轉戰政壇已逾廿年,多數人忘了他曾擔任法官,擁有政大法學博士學位,司法官十八期結業,曾在台南、士林、台北地院擔任法官;和十九期的高明哲、廿期的蕭仰歸,都曾在台北地院任職,相識約卅年。

蕭仰歸為了兒子蕭賢綸被控駕車肇事逃逸案,向基隆地院及高院法官關說,被監察院彈劾,遭公懲會停職半年,最後選擇提前退休。

高明哲與蕭仰歸是台大法律系同學,交情深厚,看著蕭仰歸的兒子長大,因為審判庭收到蕭賢綸的案件,讓他捲入向受命法官關說的風波,被處分停職;司法院擬派他到金門高分院,他不願接受、申請退休。

許惠祐雖然離開司法界已經很多年,但是長年在大學、研究所教課,上個月還在真理大學開設商事法等課程。蕭仰歸與高明哲都有數十年刑庭法官經驗,蕭仰歸還曾在司法官訓練所授課。以他們的能力及人脈,律師事務所應該生意不錯。

由於蕭仰歸與高明哲都因關說風波提早退休,上個月和許惠祐合夥成立的律師事務所,沒有廣發請帖,但三位高知名度的新律師,仍在司法界引起話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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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安局長的第二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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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黑白集】 2012.03.04 01:43 am 
 
前國安局長許惠祐最近和朋友合夥成立法律事務所,回歸他的法律本業,當起律師。叱吒政壇廿多年,縱橫藍綠陣營,許惠祐最後又回到了老本行。

這樣的轉折,和整個台灣政治由狂熱轉趨平淡的變化,似乎堪稱合拍。但是,要將此形容為許惠祐展開「第二春」或寫下「美好句點」,卻亦未必。原因是,他的合夥對象,是兩位捲入司法關說案而遭懲處的離職法官蕭仰歸與高明哲。這三位政、法界爭議名人的合作結盟,不僅讓同業議論,也引起外界側目。

從民主發展的多元化看,退職法官改當律師,其實是很正常的事,不值得大驚小怪,他們的工作權應給予尊重。問題是,在台灣司法界沾親帶故風氣未除下,曾關說在案的資深法官當起律師,且和曾歷任國安局長等各種要職的政治人物攜手合作,這會不會使雙方的政治及司法人脈做了超乎尋常的串聯,而對檢調、司法產生法律以外的影響,卻是值得關切的事。

就許惠祐個人看,他的奇特崛起,優遊藍綠兩營而游刃有餘,廿年來歷經李登輝、陳水扁、馬英九三位總統皆被委以重任,顯示他有過人之處。因此,儘管從政期間多次發生爭議,包括性騷擾疑雲及赴歐上任竟攜女友同行,包括協助陳水扁清理國安異己,最後都相安無事。如今退出政壇,他選擇了與兩位爭議法官老友合夥,也只能說這符合他「不拘一格」的作風。

許惠祐一行人開律師事務所,想必是駕輕就熟。要小心的,其實是那些承辦其客戶案件的檢調和法官,得留心進退分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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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界擔心…接案走偏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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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劉時均/台北報導】 2012.03.03 03:04 am 
 
基層法官認為,律師這個行業不應該成為問題法官的「疏洪道」,相關單位應該儘速修法堵塞漏洞。

有法官指出,出問題的司法官有些或許法學素養精湛,他們會出紕漏,多是品德操守有問題;但司法是社會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司法官應該被課以最高道德標準,不容有任何瑕疵。

一位法官認為,律師有在野法曹之稱,律師的品格標準應該朝法官看齊,問題司法官輕易可轉任律師,如果將不好的品德操守帶進律師界,接案的時候走旁門左道,司法威信也會敗壞。

那些人會委任這些問題司法官當律師呢?多位法官認為,民眾一旦官司纏身,身心承受巨大壓力,在求勝訴的焦慮情況下,很容易會以為這些從法院退下來的律師,人脈深厚,有辦法可解決官司,就會委任他們。

資深的法官說,官司勝敗靠的不是關係,而是證據和專業;如果以為「從法院退下來的律師」神通廣大,走偏門就可打贏官司,最後吃虧的還是當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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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緊箍咒」將生效 涉案法官趕著轉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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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劉時均/台北報導】 2012.03.03 03:04 am 
 
多位有案在身或形象不佳的司法官,為避開「法官法」禁止涉案法官、檢察官轉任律師等規定施行後,無法再當律師,最近紛紛向各地方律師公會申請執業。

涉案司法官被停職後常轉任律師,法務部研修律師法過程,有人提案禁止涉案司法官轉任律師,但最後因涉及工作權等爭議,草案未送到行政院。法界人士指出,目前只能期待七月六日生效的法官法,排除這些司法官轉任律師。

法官法第九十七條規定,法官檢察官於自願退休或離職生效前六個月,得向考選部申請免試取得律師資格,但需取得服務機關出具的「服務紀錄良好證明」;但對於過去早已取得律師資格的老司法官,這項規定也用不上。

最近有網友貼文指出,幾個出事的法官要出來當律師,網友還暗指一位法官上班嫖妓被抓,「畢竟是法官,出來當律師,地院法官還是他學弟」。

台北律師公會日前已接獲最高法院前法官蕭仰歸申請入會,公會已經核准。

有網友稱,高院前法官楊炳禎也準備向律師公會申請入會,當執業律師;但台北及桃園律師公會表示,目前還未收到楊的申請;捲入法官貪瀆案的高院前法官陳榮和、李春地,早有律師證。

涉及收賄的高院前法官羅紀雄,已入監服刑,但他早就向多處地方律師公會申請執業,獲核准通過。

曾任台北律師公會理事長的立委尤美女表示,律師法規定曾任法官、檢察官者,可以檢覈成為律師;律師法對於不得充任律師的規定很鬆,對有案在身的司法官申請入會執業律師,幾乎沒有阻擋門檻。

有律師透露,風紀不良或有案在身的司法官最近申請律師執業,主因是去年修正的「法官法」規定,被懲戒免除職務的法官將不得充任律師,該條款七月六日生效。問題法官最近紛紛申請入律師公會,取得執業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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