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蕭白雪/台北報導】 2012.02.14 02:52 am
女獸醫鄧曉倩被控劈腿南僑化工少東陳宏文及陳的姐夫李樹發,並散布與李的性愛照片、以簡訊恐嚇陳家人,一審鄧被依加重誹謗等罪判8個月、得易科罰金,台灣高等法院昨天加重改判1年10個月,得易科罰金,全案定讞。
這起豪門多角戀情,起因陳宏文因寵物結識鄧女,2人交往後,陳又介紹姊夫、即東南旅行社副總李樹發前往該店,李又與鄧女發展婚外情。
本案出現二審判得比一審重,主要在於一審依檢方起訴見解,認定鄧曉倩多次散布「一家人的兩段婚外情」及性愛照片行為是接續犯,只論處一次犯罪,但檢方後來又上訴要求採一罪一罰,高院認定應數罪併罰,依加重誹謗罪、供人觀覽猥褻影像罪及恐嚇罪3項罪名、共12次犯行,每次判刑2個月、得易科罰金,定執行刑1年10個月,得易科罰金。
鄧女在法院審理時承認,與陳宏文交往常感遭冷落,後來發現陳竟同時與另名有夫之婦大搞婚外情,情婦甚至打電話向她表示已跟陳婚外情10餘年,才以「驚爆企業醜聞」、「抗日名將之媳婦與某某集團接班人十年婚外情」為題,向媒體與陳宏文友人發黑函,詳述陳與情婦偷情細節。
3年前,黑函在網路上流傳,陳報警發現是鄧女所為。陳宏文的姊姊不滿鄧女毀人名譽找上門去,後來才知鄧女也跟她丈夫過從甚密。
鄧曉倩強調對方是公眾人物,發生婚外情本來就應接受公眾檢驗。她並在部落格上寫下:有本事欺騙別人感情的人,就要有本事承擔事實被公開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