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2-08 15:32 新聞速報 【中央社】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執行長林峰正今天說,法務部不能等民眾檢舉,平常就應注意檢察官辦案品質,呼籲法務部說明,如何主動了解檢察官辦案是否濫權、疏誤,管控檢察官辦案品質。
司改會在立法院舉行記者會,林峰正說,日前公布數個「追緝惡檢」案例,法務部表示會深入調卷了解,如果檢察官確有疏失會依規定處罰,但到現在沒見到法務部對外有什麼說法。
司改會追緝惡檢專案召集人顧立雄表示,有檢察官依侵占遺失物罪起訴一名計程車司機,按告訴人說法,手機是晚上9時從台北萬芳醫院下計程車後遺失,但檢察官早在偵查時發現,手機晚上7時就有從澎湖被盜打的通聯記錄,檢察官沒查證這樣的矛盾情況,就起訴計程車司機,一審當然是判無罪。
他說,曾考察日本裁判制度,那裏的檢察官是「集體潔癖」,要求起訴案件結果必須是有罪,如果有無罪結果就要集體檢討,這呈現他們透過集體責任感控管檢察官辦案品質,希望台灣檢察官了解自己權力有多大。1001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