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蘇位榮/台北報導】 2012.02.03 05:57 am
台北地院昨天開庭審理聯華神通集團少東苗華斌外遇生女案,被告劉韋欣出庭應訊。
記者陳正興/攝影
神通集團少東苗華斌婚外情案,「小三」劉韋欣昨天在法庭翻供爆料,聲稱從不知道苗華斌有老婆,在「不清醒」的情況下被剝光衣服硬上;她得知苗已婚後,就「閉關兩年」,不願與苗發生性關係。
由於劉韋欣的說詞「勁辣」,卻又前後矛盾、多次答非所問,法官當庭反問「你現在清醒嗎?」「怎麼說的又都不一樣!」劉韋欣最後告訴法官,如果相信苗華斌的話,「下場就會像我一樣慘」。法官訂本月廿三日宣判。
劉韋欣和苗華斌外遇生女,被苗妻名模孫正華控告妨害家庭。上次開庭,劉女供稱第一次與苗發生關係,不知對方已婚,第二次時「大概知道」,因為苗告訴她,孫正華也懷孕了。
台北地院昨天開庭調查,劉女相當機警,每當法官問到她如何知道苗華斌的身分,或何時知道苗華斌已有妻子,總是答非所問或供詞前後不一。
劉韋欣翻供說,第一次在「不清醒」狀況下,苗華斌撲到她身上,把她的衣服剝光發生關係,苗還體外射精;第二次她未避孕,與苗華斌發生關係。
法官反問,既然不清醒,怎麼會知道苗體外射精?劉女顧左右而言他,指苗華斌畫一個藍圖給她,認為兩人身高除以二,生下女兒的身高正好;她已經「閉關兩年」,不願與苗發生性關係。
檢方質疑,劉女曾說「掌控慾強的苗華斌,甚至連我的排卵期都輸入手機,進行管理」,懷孕後還罵苗華斌「都是你在算(安全期)」;既然不願與苗發生關係,為何要算安全期?劉女僅表示「說不定苗華斌有這癖好」。
至於何時得知苗華斌的身分,劉女昨天翻供又反反覆覆,先說發生第二次性關係上網查到苗華斌身分,又稱在確知懷孕後才上網查到,過一會又改稱是回百老匯按摩店問到苗的身分。法官忍不住說:「怎麼又都不一樣!」
劉女堅稱兩人只發生兩次性關係,但苗華斌說有十次。劉女辯稱,可能是苗在外面「消費」,還算在她頭上;更當庭發下毒誓「若有說謊,等一下就被車撞死」。她請求法官看在她要扶養女兒的分上,給她緩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