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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陳嘉年輕懲 宜地院長黃瑞華怒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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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蕭白雪、羅建旺/連線報導】 2011.06.09 03:20 am 
 
宜蘭地院法官陳嘉年被申訴在審理少女遭性侵案件,未依規定通知社工到場,任由法庭上的交互詰問讓少女覺得遭羞辱,開庭後留下遺書、一度失蹤,宜蘭地院建議將陳記申誡一次,但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認為是「小疏失」,決議只飭令他注意。

但當初主動提報要懲處陳嘉年的宜蘭地院院長黃瑞華,不滿司法院決議,昨晚請辭院長職務,且堅決不接受慰留。她表示,無法接受這樣的結果,十分心痛,希望社會來公評。陳姓法官不回應。司法院長賴浩敏肯定黃瑞華是認真有理念的院長,已在第一時間慰留。

陳嘉年疏失還包括一名被告原被發布通緝,軍方通知人已被收押在軍事看守所,陳卻未依規撤銷通緝,聲稱對當事人無影響。

昨天人審會中,為陳嘉年發言的委員多以法官本位出發,認為法官工作負荷太重,即使在性侵害案件審理時,忘了通知社工人員到場,或是未顧慮被害少女心情,對法官而言,都不是大過錯。有法官坦言,昨天人審會開會結果,確實易給外界法官「律己甚寬」感覺,是否影響立法院對法官法草案想法,周五是關鍵。

對法官而言,陳嘉年犯的疏失或許稱不上重大過失,但對每個當事人而言,不管是忘了撤銷當事人的通緝、未顧及被害人權益等,都可能影響他們甚深。司法的公信力往往也就因為這些法官眼中的小疏失,喪失人民信任。

司法院表示,法官懲處案是由人審會討論後無記名投票多數決,非司法院長一人能獨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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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瑞華擬調高院庭長 請辭原因遭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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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王文玲/台北報導】 2011.07.12 03:51 am 
 
宜蘭地方法院院長黃瑞華不滿司法院對法官陳嘉年的懲處案,日前提出辭呈。司法院計畫將黃調離行政職,重回審判工作,擔任高院庭長,為風波劃下句點。

司法院預計明天召開人事審議委員會討論,並規劃台東地方法院院長劉壽嵩接宜蘭地院院長,連江地院院長?裕斗接任台東地院院長,台中高分院法官紀文勝接任連江地院院長。

黃瑞華請辭案引發軒然大波。審判界內部質疑院長任期於今年十月屆滿,藉辭職「以退為進」,想轉任最高法院法官,但黃否認;司法院綜合考量後決定將黃調到高院擔任庭長,但人審委員是否支持,明天即可知曉。

黃瑞華主動提報宜蘭地院法官陳嘉年應受懲處,原因是陳嘉年審理性侵案時,被害人被追問性侵過程,且違法遲誤撤銷被告的通緝等;人審會決定對陳嘉年「申誡」,黃認為太輕,請辭院長,並投書媒體。

但後來黃瑞華又陪陳嘉年召開記者會,說明陳的違失情節沒有那麼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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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開記者會 黃瑞華要媒體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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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王燕華、蕭白雪、彭慧明/連線報導】 2011.06.21 03:26 am

宜蘭地方法院院長黃瑞華昨天強調,將法官陳嘉年移送懲處的內容都是事實,她沒說過家屬弄錯內容、搞錯對象。
記者王燕華/攝影

宜蘭地方法院院長黃瑞華昨天召開記者會,指責中國時報十八日的報導偏離事實,傷害她的誠信與名譽,也對性侵害當事人家屬造成第三度傷害,要求更正。中國時報執行副總張景為表示,針對黃瑞華聲明提到的相關各項內容,中國時報今天會特別對這些項目「更清楚完整地」表達出來。

中國時報十八日以「逼問少女性侵細節?聽過庭訊錄音帶後澄清;黃:家屬搞錯對象,陳背恐龍黑鍋」為題,內容寫黃瑞華日前開記者會,指家屬弄錯內容、搞錯對象,讓陳嘉年背負恐龍法官的黑鍋。

黃瑞華昨天再開記者會表示,十七日應陳嘉年的要求陪同開記者會,是為替他澄清被外界誤會的三件事:一、指陳怠忽致違法遲延誤撤銷被告通緝的時間,並非媒體刊載的四個月,而是兩個半月;二、陳延遲發送附民事卷宗的時間是十個月,不是一年十個月;三、性侵案庭訊中追問被害人性侵過程的人,並非法官。

她說,陳嘉年若有責任就該負責,但沒有責任的也不能冤枉他,並非報載所說「外傳陳嘉年有意告她」,且陳嘉年也說從沒講過要提告。

黃瑞華表示,將陳嘉年移送司法院人審會有三個原因,這些陳嘉年都坦承確有其事,所以並無中時所指的「案情大逆轉」,並未冤枉他。

「法官作為訴訟指揮者,對於不當的詰問應該適時制止」黃瑞華說,針對性侵案庭訊,過程中法官、公設辯護人及檢察官訊問被害少女一小時又廿九分鐘,占全部庭訊時間近七成,且問題涉及敏感、重複、不相關,讓被害人感覺被圍剿,產生輕生念頭。

她在去年就提醒法官及公設辯護人要檢討改進,但這部分並非將陳嘉年移送懲處的原因,她從未表示「家屬弄錯內容、搞錯對象」。呼籲媒體應報導事實,若認知錯誤,應回復、更正。據了解,黃瑞華上周到高等法院向院長楊鼎章澄清外界質疑她是以退為進,因她院長任期只到今年十月,懷疑她想藉此機會轉任最高法院法官,並送上辭呈,司法院目前尚未批准她的辭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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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龍原來是烏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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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黑白集】 2011.06.20 02:03 am 
 
鬧得沸沸揚揚的宜蘭地院院長黃瑞華辭官案,事隔一周,案情大逆轉。原來,黃瑞華自己受被害人家屬誤導,冤枉法官陳嘉年的處理在先,又錯怪司法院輕縱在後。恐龍法官,原來是烏龍院長塑造出來的。

黃瑞華在此案兩度犯了致命的錯誤:其一,是未確實查證真相,僅憑家屬的口述,即認定法官陳嘉年處理性侵案不當;其二,未認真檢閱司法院的討論,僅憑自己先入為主的觀念,即設想人審會刻意偏袒與輕縱。亦即,黃瑞華兩次震怒,都是在錯誤資訊下作了過當的反應,導致媒體和社會輿論都跟著她偏失了準頭。

性侵案受害少女家長錯把檢察官及公設辯護人誤指為「法官」,這是市井小民對訴訟的生疏所致,錯誤難免。但黃瑞華身為院長,在指責手下法官失職前,至少要檢視庭訊錄音帶還原現場實況,才知當事人應負幾分責任。司法院人審會就是在詳閱過程後,認為陳嘉年確有「小疏失」;而黃瑞華卻是在向社會「公審」了陳嘉年和司法院之後,才去聽錄音帶。

黃瑞華願聽取受害民眾的申訴,值得肯定;問題在,她太過倚恃自己直覺的「正義」,而犯下可怕而偏差的「道德審判」。嚴格而言,她對陳嘉年的指控和處分,已形同讓陳嘉年身陷「冤獄」,不是嗎?黃瑞華嚴格要求法官依法行事並沒有錯,但身為院長,她卻把最重要的事實基礎拋在腦後,其法律人的素養何在?

這起「恐龍」變「烏龍」的事件,是一堂公民教育的好教材。所有患有「道德大頭病」的人,都該想想黃瑞華如何因「熱血」而導出這齣司法奇冤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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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健壯:別讓另一個黃瑞華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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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王健壯】 2011.06.12 03:03 am 
 
凡是有過出庭經驗的人,不管是原告、被告或證人,大概都會有同樣感想:台灣法官的問案態度實在太差。

我有次出庭,進庭前律師特別提醒:「這個法官很兇,等下講話要注意點」,我本來並不以為意,但看到法官進庭時擺著一張臭臉,心裡已覺得毛毛的,等到她開口問案,才終於體會律師提醒的是什麼。

在一個多小時的庭訊過程中,原告、被告每次開口還沒講兩句話,就被這位像吃了炸藥一樣的女法官厲聲制止或糾正,連作筆錄的書記官也因為打錯了幾個字,當場被她痛斥。我碰過許多問案態度不佳的法官,但卻從未見過這種兇厲得像羅剎一樣的法官。

但問案態度不佳的羅剎法官,最多祇讓當事人覺得尊嚴受損,有些法官卻是因辦案違失,而讓當事人的訴訟權益受損,這種法官比羅剎法官更讓人民對司法產生負面評價。

以宜蘭地院法官陳嘉年為例,他雖然連犯三項辦案違失:其一,遲延發送卷宗,影響人民求償權益;其二,被告已被逮捕,卻未撤銷通緝;其三,審理未成年人性侵案時,既未通知社工出庭,也拒絕讓未成年被害人家長陳述意見,但司法院人審會卻認為陳法官所犯違失,連「情節輕微」都不構成,否決了地院院長黃瑞華所作的申誡處分,而改以「令飭注意」這個不痛不癢的決議結案,氣得黃瑞華辭院長以示抗議。

黃瑞華一向是司法界的焦點人物,她曾是九○年代法院改革運動的成員之一,審理四汴頭案時當庭諭令收押伍澤元,更讓她一炮而紅;這幾年她批評陳瑞仁起訴陳水扁違憲,反對扁案併案審理,並且反對長期押扁,雖然讓她備受爭議,但這次她以辭職抗議司法院人審會官官相護,卻應該給予正面評價。

人審會職掌法官升遷與懲處,去年二月,台北地院有位家事法庭法官,因為開庭時對當事人態度不佳,而被人審會決議申誡;沒想到事隔才一年多,同樣的人審會卻對連犯三項辦案違失的法官網開一面,開庭態度不佳可申誡,辦案違失卻縱放,人審會懲處標準前後寬嚴不一,公信力當然會大受損傷。

司法院人審會與檢察系統的檢審會,在九○年代司法改革運動中,都曾出現過結構性的重大改變,「民選」的人審會與檢審會委員,這幾年也確實發揮了制衡「官派」委員的角色功能。

但人審會的「民選」委員,比檢審會「民選」委員所佔比例稍低,而且人審會委員都是法官,也比檢審會更缺乏所謂的「民主可問責性」(democratic accountability),在人事升遷與懲處時,難免會出現學者所說的「法官寡頭專制」的弊病,人審會這次否決黃瑞華的處分建議,其實祇是這項弊病的冰山一角而已。

歷任司法院長都曾經喊過「司法為民」的口號,當法官的人也都知道人民才是司法之本的道理,但司法系統中卻仍然充塞著那麼多問案態度不佳與辦案違失的法官,這些恐龍法官、羅剎法官以及視人民訴訟權益如無物的法官,卻是司法為民這句口號的反諷。

賴浩敏院長現在該做的事,並非挽留黃瑞華,而是應立刻檢討人審會的結構與運作,強化這個組織的「民主可問責性」,否則,即使〈法官法〉完成立法,遲早還會出現另一個黃瑞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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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兒法庭受辱 母淚控法官陳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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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鄭宏斌/台北報導】 2011.06.11 02:51 am 
 
宜蘭地院院長黃瑞華因不滿司法院人審會對法官陳嘉年處分過輕,憤而請辭;遭性侵少女之母黃媽媽,昨天淚眼指控宜蘭地院法官陳嘉年不當審理,也希望黃繼續留任。立委陳瑩呼籲,「法官法草案」盡快協商,建立不適任法官淘汰機制。

陳嘉年審理少女性侵案時,未依規定通知社工到場、任由法庭上的交互詰問讓少女感到羞辱,少女之後留下遺書、失蹤;黃瑞華建議記陳嘉年申誡一次,但法官自律委員會、司法院人審會僅以口頭警告懲處,黃憤而請辭。

黃媽媽指出,二○○六年女兒在家中遭陌生男子性侵,法官審理時未隔離加害人,女兒沒受保護,後來她攜女離開宜蘭,僅和社工聯絡,不料加害人竟問到電話號碼,打來恐嚇,讓女兒驚嚇不已,一度離家出走。

黃媽媽說,去年再度收到傳票,女兒以「證人」身分出庭,法官不讓家屬、社工陪同,在她堅持之下才能入庭;但加害人的公設辯護律師不斷逼問女兒「被性侵的感受」,還不時投以鄙視眼神,女兒崩潰痛哭,她出言求情,還被要求不得發言,最後女兒哭著跑出法庭。

「為何不是加害人丟臉,是被害人丟臉?」黃媽媽聲淚俱下指出,之後女兒再收到傳票時,深受打擊,留下絕筆信失蹤,信中寫道:「我沒有錯,不要被鄙視,再讓法院刁難,我真的會崩潰……我快瘋了,媽媽對不起…」她找了很久才尋回女兒。

陳瑩表示,遭性侵的被害人若未成年,在審判過程中,依法可有有社工、輔導員等人陪同,與被告對質時,法官需採取適當保護措施,顯然陳嘉年違反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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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法官 替陳嘉年抱不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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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羅建旺/宜蘭縣報導】 2011.06.11 02:51 am 
 
陷入風暴的宜蘭地方法院法官陳嘉年,昨天面對指控仍不回應,熟悉他的另名法官表示,陳嘉年認為人審會已有清楚的調查結果,陳也接受處分,不願再多言、起波瀾。

這名法官說,陳嘉年沒有說自己完全沒有疏失,他現在已經被處分,也接受處分,處分合不合理、是否合適,自有公評。

法官轉述,陳嘉年認為,審理過程都有錄音及開庭譯文為證,人審會調查也認定程序上都沒有問題;此案開庭時,因被害少女的媽媽一直要替少女回答,陳嘉年才當庭制止,並告訴少女,若要回答就回答,也可以不答。

「如果要藉此把陳法官搞臭,我覺得很不合理。」這名法官說,陳嘉年自認此案無愧,不必多辯解,一切尊重長官與體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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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疏失? 還是官民疏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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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高源流/資深媒體工作者(澎縣馬公)】 2011.06.10 03:17 am 
 
我很想把司法院牆上掛的天平拿下來,把法官的身分和被性侵少女的人格,分放平平的兩邊秤一下,看看天平是朝那邊傾斜?

從司法院處分宜蘭地方法院法官陳嘉年的案件看,這個天平是往法官這邊傾斜,被性侵少女的人格輕得微不足道。

台灣公務體系,包括司法在內,長期以來都存在一個高高在上,自外於民眾的心態,總認為在朝為官,總是比平民百姓高一等。長期在這種體系長大的官員,不會體恤平民百姓的感受還是小事,最令人不齒的是,他們遇事還可能官官相護。

在官官相護環境下的公務員,自然不懂得什麼叫謹慎從公,反正出了樓子,有機關擋著,再怎麼樣,鐵飯碗照捧。日昨爆發的BURBERRY真假品風波,就是最新的一例。

海關懷疑某進口商輸入的一批BURBERRY男用內衣褲可能是仿冒品,照常理,應該檢送查扣的實品,送比較具公信力的單位鑑定。但是,海關卻隨便用一張商品的照片,送交性質上屬當事人一方的台灣BURBERRY 公司鑑定,把進口商送交法辦。很多人要問:海關的官員為什麼這麼草率從事?答案很簡單:官員不把人民的事當成事看。

司法也是這麼回事。宜蘭地方法院法官陳嘉年,審理一件少女被性侵害案件時,沒有依規定傳喚社工員到庭協助,也未注意到受害少女在庭訊時的感受,讓少女覺得受到二度傷害,一度有了輕生之念。對這樣的錯誤,儘管法院院長認為嚴重,但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的諸位法官,卻認為只是小小的疏失,僅決定口頭提醒陳法官注意一下而已。

我也想提醒司法院諸公,陳法官此舉絕對不只是小小疏忽而已,而是法官心中沒有存在人民的感受,尤其是訴訟當事人的感情。我認為,陳法官如果真的只是因為案件繁多,而一時忘了傳喚社工員到庭,他可以在很多時機,補救他這個疏失。

陳法官只要心存被性侵少女的感受,他應該可以在審判庭一開始的時候,就發現沒有社工員到庭。

在這個時候,陳法官就應該對應傳到庭的各當事人及律師表示歉意,並說明為保護受性侵害人的心情,應傳喚社工員到庭協助,才能繼續庭訊,然後諭知另定庭期再審理。

從司法院對陳法官的從輕處分,我們可以強烈感受到法官們離人民的感情很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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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察站/衝撞體制 這就是黃瑞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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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 吳淑君、蕭白雪、羅建旺】 2011.06.10 03:24 am 
 
法官的社會信任度下滑,宜蘭地院院長黃瑞華因懲戒法官違失案被否決,怒辭院長,曾是司法改革大將,再次帶頭衝撞體制,成為話題。有人說「這就是黃瑞華風格!」但也有人質疑,黃瑞華是為自己找個漂亮的下台身影。

黃瑞華台大法律系畢業,司法官第廿一期結業,是那一期最年輕的學員,卻一直是直言、敢言的「大姐頭」地位。黃瑞華擔任過台北、花蓮、板橋地院、台灣高院的法官及庭長,六年前調任宜蘭地院院長。

她在板橋地院審理伍澤元的四汴頭案,重判伍澤元無期徒刑,更從卷證中,引爆連戰與伍澤元之間三千多萬元資金往來疑雲。在高院擔任法官,審理檢察官黃隆豐收賄案,同樣重判黃無期徒刑,比一審判得還重。

有話就說,是黃瑞華一貫風格;她曾質疑國務機要費起訴陳水扁違法、羈押不當,因而染上政治色彩,但她堅持「無關藍綠,只是依法論法」。

黃瑞華常說,「上了法庭的人民,命運就在我們的手中,豈能大意?」她重視當事人感受,曾有被害人對司法程序不滿,她親自寫信說明。

法律有無罪推定原則,但羈押候審室卻是鐵欄圍繞,像個囚籠,黃瑞華認為,這有違無罪推定原則,推動候審室去囚籠化,拆掉鐵欄杆,改成明亮的玻璃隔間。

但她也有被批評的一面。部分與黃瑞華接觸過的法界人士指出,黃能力、衝勁強,但內部領導似乎有問題,去年法官評鑑院長,黃是最後一名,可能和她的性格、政治傾向鮮明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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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地院長黃瑞華 評價兩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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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晚報╱記者董介白/特稿】 2011.06.09 03:02 pm 
 
請辭宜蘭地院院長的黃瑞華,在法界中爭議兩極,挺她的人說,黃瑞華是改革急先鋒;但反對她的人質疑她是舉改革旗幟,不准有反對她的聲音。黃瑞華任法官時,曾辦過伍澤元的四汴頭弊案,黃瑞華個人風格的職權調查,一度讓外界誤以為她是檢察官,而非坐在法檯上指揮、聽訟的法官。

台大法律系畢業,司法官21期結業的黃瑞華,擔任過台北、花蓮、板橋及高院的法官和庭長,先生是律師,在法界中,黃瑞華可說是媒體的最愛,對媒體的詢問,幾乎有問必答。

黃瑞華在擔任板橋地院庭長期間,承審轟動一時的四汴頭弊案,伍澤元被判無期徒刑,當年在黃瑞華開庭時,媒體甚至能公開的攜帶錄音機進入法庭,對照現況,根本是「盛況空前」,此外,她在花蓮地院內任,也審理過前花蓮縣長吳國棟貪汙等大案。

在扁家世紀弊案偵審初期,黃瑞華曾公開質疑,指陳瑞仁起訴陳水扁所涉的國務機要費案違法,並在台北地院併案由蔡守訓審理扁案時,批評併案違憲、羈押陳水扁不當,被藍營歸類為是「挺扁的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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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瑞華請辭/庭長態度差 司院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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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蕭白雪、蘇位榮/台北報導】 2011.06.10 03:24 am
  
宜蘭地院院長黃瑞華在公開演講時,提到有庭長開庭態度不佳等情形。據了解,司法院原訂今天開會討論高院庭長免兼案,因故延到月底,部分常遭外界質疑開庭態度不佳的庭長,司法院表示一定會「有所作為」。

被點名的庭長昨天表示,「開庭太多了,不記得有黃瑞華說的情形」,「但是謝謝學姊(黃瑞華)的指教,我靜聽細心檢討。」台北地院一些同事說,這位庭長辦理刑案相當資深,開庭經常從早開到晚。

他嘆口氣說:「人家講什麼,我們就努力改進,我開庭的聲音可能大了些,但我認真辦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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