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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法官林崑城 涉詐欺交保候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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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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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何祥裕、張宏業、熊迺祺/連線報導】 2011.05.04 02:44 am 
 
前板橋市民代表洪文化在14年前涉嫌貪汙遭起訴,洪為求能獲輕判,向委任律師林崑城及拖車業者李崧禾求助,卻先後被騙240萬元,台北市調處接獲檢舉,昨天約談林崑城等3人到案,訊後各以1萬元到5萬元交保。

據查,1996年賀伯颱風期間,板橋地區大淹水,市公所委託各級民代幫忙調集清運車輛,事後再根據車輛數發給清運費用。板橋地檢署查出,當時代表洪文化涉嫌以浮報車號詐領100餘萬元。

板橋地檢署起訴後,法院一審判處洪文化6年徒刑,洪透過管道得知前法官、當時已轉任律師的林崑城稱有門路可疏通法官。洪文化昨天受訪表示,他改聘林崑城當律師,林稱可以讓案件判無罪或緩刑,前後拿了他90萬元後卻失蹤。

洪文化說,他的官司上訴二審改判1年,但更一審卻被判刑7年,更二審也維持7年,當時有朋友介紹瑞芳的拖車業者李崧禾、陳韻涵情侶檔給他認識,聲稱有管道可讓官司輕判,前後騙了他150萬元,但後來他還是被判刑1年8月確定。洪文化後來入獄服刑,直到去年2月才出獄,並參選板橋區懷翠里里長獲得當選。

台北市調查處今年初接獲檢舉後展開蒐證,昨天傳喚林崑城、李崧禾及陳韻涵到案,3人都否認拿錢行賄台灣高等法院法官,訊後3人都被依詐欺罪嫌交保候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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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法官林崑城當司法黃牛詐1900萬 重判8年半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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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法官林崑城當司法黃牛詐1900萬 重判8年半確定

2018-03-07 09:39聯合報 記者林伯驊╱即時報導

台灣高等法院法官林崑城轉任律師後竟涉嫌當起司法黃牛,向訴訟當事人嫌謊稱藉從前人脈向承審法官關說、賄賂,藉此改變訴訟結果,先後向13名當事人收取總計1900多萬元,若判決結果不利,將責任推給法院並退款,一審依詐欺罪重判8年半,高雄高分院今駁回上訴,全案確定。

前台灣高等法院法官林崑城轉任律師涉嫌當司法黃牛,一審被依18個詐欺取財罪判8年半徒刑,今高雄高分院二審宣判。圖/報系資料照

據了解,林崑城(68歲)為司法官訓練所第14期結業,與前檢察總長黃世銘、前法務部長施茂林皆同期,歷任地檢署檢察官、地院法官、庭長及高等法院法官等職務,擔任司法官共計20多年,1996年辭職轉任律師,在台北、嘉義、高雄地區登錄執業;全案爆發後,雄檢2012年12月依詐欺罪起訴林,審理期間他一度棄保潛逃大陸,前年底主動返台投案。

判決指出,林崑城根本沒管道得知案件是哪位法官承辦,為了取信被害人,林便要求事務所的黃姓助理勤跑高等法院、最高法院,觀看公告欄當天的「判決公告」並即時回報,所以林才能在當事人收到判決書前就告知判決結果,讓人誤以為他真的有內線。

林崑城於2009至2012年間,利用曾任司法官背景當「司法黃牛」,向13名訴訟當事人詐騙取得30萬、或70萬至250萬元不等款項,實際上全收進自己口袋,總計1900萬元。如果判決結果不利於當事人,他會編造理由搪塞卸責,把責任推給法院,並退回部分款項;若判決有利,林更藉機邀功、加碼價金。

林崑城一審便坦承犯行,法官認定18次詐欺取財之犯行,判合併執行8年6月,詐得1900萬元其中530萬已發還被害人,沒收犯罪所得1370萬元。

法官也痛斥,林的行為不僅侵害當事人的財產法益,更嚴重敗壞司法之信譽及廉潔性,令全體法官蒙受不白之冤,使絕大部分法官辛勞付出所累積的司法信譽瞬間化為烏有,更汙損社會對於律師之高度期待與信賴,令全體律師蒙羞,加深社會大眾對於司法誤解與不信賴。

林崑城另在2005年間聽聞桃園縣黃姓前議員貪汙案判8年確定,聲請非常上訴又遭駁回,林男從其委任趙姓律師得知此事,誆稱「聲請非常上訴需掌握關鍵重點」,主動聯繫黃妻,索200萬表示「全力營救」,但錢拿到手便消失音訊,黃姓前議員也進去服刑,其妻才得知受騙報案;林坦承犯行並還200萬元和解,雄院依詐欺取財罪判9月,林撤回上訴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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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法官當律師變黃牛 用這招唬弄詐到千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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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法官當律師變黃牛 用這招唬弄詐到千萬元

2017-10-15 15:29聯合報 記者林伯驊╱即時報導

曾任高等法院法官的林崑城轉任律師,竟涉嫌謊稱能藉以前人脈向承辦法官關說,並賄賂來換取輕判機會,收取70萬到250萬元現金卻全進自己口袋,今年7月才被依18個詐欺罪高雄地院判8年6月徒刑;本月再因類似司法黃牛案件涉詐200萬元,再遭判1年6月,全案可上訴。

法官指出,林崑城是司法官訓練所14期結業,曾任地檢檢察官、地院法官、庭長,及高等法院法官等職務,1996年離職轉任律師,在台北、桃園、嘉義、高雄等地區設據點登錄執業。

法官指出,林男根本沒管道得知案件是哪位法官所承辦,為了取信被害人,林要求事務所內的黃姓助理每天勤至高等法院、最高法院的公告欄,觀看當天的「判決公告」並即時回報,所以林在訴訟人收到判決書前就告知判決結果,讓人誤以為他真的有內線。

不過林崑城卻因此特殊資歷,涉嫌利用訴訟人以為較能勝訴的心態,2009年至2012年間,陸續詐騙10人,收取70萬元至250萬元「行賄」、「關說」法官費用,林男錢收到手後,佯稱聯絡好法官並給了賄款,假設判決結果不盡人意,林男會編理由搪塞、退回部分款項,但累計詐得1670萬元。高雄地院今年7月判他8年6月徒刑,現仍於高雄高分院二審審理中。

2005年間,林男因聽聞黃姓前桃園縣議員貪汙案判8年確定,聲請非常上訴又遭駁回,林男稱「擔任法官多年的經驗,須掌握關鍵重點」要到當事人電話,約好在桃園某咖啡館的廁所交付200萬元現金,之後便消失音訊,黃姓前議員也進去服刑,其妻憤而報案。

法官審酌林男坦承犯行,也返還200萬元達成和解,本月初判1年6月,可上訴。

前法官林崑城轉任律師,佯稱能關說向被害人詐財,兩度遭詐欺罪判刑。圖/本報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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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轉律師涉詐欺判8年半 又因詐欺罪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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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轉律師涉詐欺判8年半 又因詐欺罪起訴

2017-09-06 17:20聯合報 記者劉星君╱即時報導

曾任法官、檢察官轉任律師的林崑城充當司法黃牛行騙,今年7月因18個詐欺罪被高雄地院判刑8年半。 聯合報系資料照
律師林崑城。圖/翻攝畫面、報系資料照
曾任法官、檢察官轉任律師的林崑城充當司法黃牛行騙,今年7月因18個詐欺罪被高雄地院判刑8年半;高雄地檢署另查出,林在12年前因涉向貪汙判刑8年定讞的桃園縣黃姓議員佯稱有辦法可以不用入獄,黃男直到假釋出獄才知道遭騙,林詐得200萬元,林崑城再依詐欺罪起訴。

林崑城轉任律師後,多次利用司法官背景向案件當事人謊稱有管道可疏通承審法官,曾因詐騙13名刑案當事人交付1900萬元的「活動費」,今年7月被高雄地院依18個詐欺罪合併判8年6月,宣告沒收1370萬元贓款,全案上訴中,林崑城仍在押。

起訴指出,律師林崑城(67歲)是司法官訓練所第14期結業,曾擔任檢察官、法官、庭長、台灣高等法院法官等職務,1996年轉任律師,2005年時任桃園縣黃姓議員因涉嫌貪汙被判刑8年定讞,入獄服刑,委託律師聲請非常上訴駁回。

林崑城獲悉後,告訴黃姓議員委任趙姓律師說,依其擔任法官多年經驗,聲請非常上訴須掌握關鍵重點,並以直接瞭解案情為由,主動向趙律師要求聯絡黃妻相約見面。

2006年1月,林崑城與黃妻在服務處碰面,林開口要200萬元,給他私下運用,他將動用司法界人脈資源,全力救黃,黃妻隔天備好金錢,將款項交給林崑城,林之後避不見面,黃男也入監服刑,黃妻才發現遭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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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司法黃牛詐欺 前法官判刑8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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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司法黃牛詐欺 前法官判刑8年半

2017-07-22 02:20聯合報 記者劉星君/高雄報導

法官轉任律師的林崑城涉嫌司法黃牛,雄院依詐欺取財罪判處八年六月。 圖/翻攝畫面、資料照
曾任法官、檢察官的律師林崑城,涉嫌詐稱可關說、行賄法官,改變判決結果,向十三名訴訟當事人收取一千九百萬元活動費;高雄地方法院依十八個詐欺罪,重判他應執行有期徒刑八年半,沒收尚未歸還被害人的不法所得一千三百七十萬元,可上訴。

法官批評,林崑城嚴重敗壞司法信譽及廉潔性,讓全體法官蒙受不白之冤,使大部分法官辛勞付出所累積的司法信譽,化為烏有,更汙損社會對律師的信賴,使全體律師蒙羞,加深大眾對司法的誤解。

六十七歲林崑城,台大法研所碩士,司法官訓練所十四期結業,與前檢察總長黃世銘、前法務部長施茂林同期。林曾任檢察官、法官及庭長,廿一年前轉任律師。五年前遭檢方起訴後,潛逃大陸藏匿,直到去年底回台投案,羈押至今。

判決表示,林崑城二○○九年至二○一二年間,利用曾任司法官背景,向十三名訴訟當事人詐稱可當「司法黃牛」,先後騙得一千九百萬元,但其中五百卅萬元,因案件審理期間出狀況,便退還被害人。林崑城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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