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回本城市首頁 審判審檢警調
市長:星火  副市長:
加入本城市推薦本城市加入我的最愛訂閱最新文章
udn城市政治社會公共議題【審判審檢警調】城市/討論區/
討論區審判軍憲 字體:
看回應文章  上一個討論主題 回文章列表 下一個討論主題
斃錯人!15年前女童姦殺案 江國慶冤死
 瀏覽21,342|回應150推薦3

星火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文章推薦人 (3)

啃得機
we do
方正平

【聯合報╱記者蕭白雪、熊迺祺/台北報導】 2011.01.29 02:51 am

15年前在空戰部服役的上兵江國慶,被控姦殺謝姓女童遭槍決後,他的父親江支安(已故,右圖)在自宅大門張貼誣害江國慶的「狗官」名單(左),提醒自己為兒子洗清冤情。
(聯合報資料照片)

昨天真凶許榮洲終於落網,被檢方聲押。
圖/本報資料照片

十五年前發生在空軍作戰司令部營區廁所的五歲謝姓女童遭姦殺案,台北、台中檢方重啟偵辦,發現已槍決的被告江國慶是冤死的,真正涉案人是同營區士兵許榮洲,昨天當庭逮捕,聲押禁見裁准。

許榮洲承認單獨犯下性侵案,因女童哭喊,用手摀住她口鼻,但否認拿異物戳女童下體。許榮洲向檢察官說,他在營區見過江國慶,彼此不認識;對江國慶被錯殺感到不好意思,但擔憂自己被法辦,所以拖了這麼多年才承認。

當年軍方在命案現場採證,發現一張衛生紙沾有女童血跡及江國慶的精液,成為江被判死刑的關鍵證物。但檢方如今查出,江曾到廁所自慰,噴到垃圾桶的衛生紙;女童被姦殺時,血跡也濺到衛生紙。幾乎不可能的巧合,讓江冤死。

檢方將現場跡證送刑事局和調查局重複比對,確認廁所窗戶留有許榮洲擦抹血痕的掌紋,而血跡和女童相符,當年鑑驗過程,顯然有要命的疏忽。這項重大突破,讓案子翻案。

位在台北市公館附近的空軍作戰司令部,一九九六年九月十二日營區廁所發生謝姓女童遭姦殺,屍體棄置於廁所旁水溝。軍方認為士兵江國慶涉案,在十一個月內走完起訴審判程序,迅速槍決江國慶。

江父多方奔波喊冤,監察院受理調查七年後,去年五月十二日公布江國慶遭錯殺的調查報告,以軍方涉嫌刑求等理由,對國防部提出糾正。

調查指出,空軍作戰司令部前司令陳肇敏違法指示將全案交給反情報隊負責,對江國慶違法禁閉及卅七小時超疲勞訊問,取得不實自白書。最高檢察署因而決定重啟偵辦,並且和軍方聯手追究現役、退役軍人非法取供等罪。

據了解,許榮洲於一九九七年五月四日,在台中的保齡球館廁所犯下另一件女童性侵案時,曾坦承謝姓女童是他所姦殺,但軍方未重視這項供述,同年八月十三日,江國慶被槍決。

台中檢方傳喚當年在空戰部餐飲部、理髮部員工及服役士官兵,還原現場跡證,認定是當年在空戰部警衛連服役的許榮洲涉案,昨天傳拘到案。基於管轄權,再交由台北地檢署接手偵辦。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4532&aid=4468573
 回應文章 頁/共15頁 回應文章第一頁 回應文章上一頁 回應文章下一頁 回應文章最後一頁
誰打著正義 冤案傷口灑鹽?
推薦0


星火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聯合報╱陳宏達/最高法院檢察署特別偵查組主任(台北市)】 2011.05.30 01:37 am 
 
為善的力量,也會是為惡的力量。

極端的正義,也會是極端的不正義。

辦案就像剝洋蔥,有時令你落淚,有悲憫、同理心的檢察官,才會認真去查,才可能在不到一年時間內,就能發現早在十五年前軍中不法真相。

激情與民粹統治著我們的社會,但都打著「正義」之名,搞得是非不分、法理難明。

大言不慚的政客、名嘴、律師…,這十五年來為江案平反說了什麼話?做了什麼事?大家可以去問問他(她)們?時效完成,何以致之?監察院也可以好好查一查過去標榜人權保障的高官及單位相關紀錄,究竟為本案貢獻了什麼?

當年躺著睡覺的「不作為犯」,竟能昧著良心,厚顏無恥指責那些不眠不休工作、平反沉冤的人「卸責」、「官官相護」、「悖離天理國法」…,這就是他們口中所謂的「轉型正義」嗎?翻翻他(她)們的抽屜、鐵櫃裡,也許還塵封著江爸爸奔走、投遞的血淚陳情狀啊!其間只要有一個人對本案真正用心以對,相信結果一定會不一樣…。

民意有時只是一種情緒,對於爭議問題必須理性以對、依法而為,不能只憑感覺辦案。當年江案不是就在這種「眾人皆曰可殺」的氛圍下,一步一步走上絕路嗎?少數政客、名嘴、律師,不應一再消費江案、挑撥操弄,故意在傷口灑鹽。不要假「道德」之名,再去做不道德的事。

不要假「正義」之名,再去做不正義的事。

不要再欺騙人民了!

縱然天塌下來,每個人也應秉持良知做該做的事。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4532&aid=4639147
江國慶母:已告陳肇敏 絕不原諒
推薦0


星火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中央社╱新北市27日電】 2011.05.27 10:42 pm 
 
遭錯殺的空軍士兵江國慶的母親王彩蓮今天表示,她已經以涉及強制罪嫌,對前國防部長陳肇敏等9名軍方人員提出告訴;由於人死不能復生,她無法原諒陳肇敏。

江國慶遭錯殺案,引起各界對死刑、人權議題重新思考。前副總統呂秀蓮今天在律師顧立雄、前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委員邱清華醫師等人陪同下,探視江國慶的母親王彩蓮。

王彩蓮表示,對於陳肇敏等人沒有被起訴,她不能認同,已經控告陳肇敏等9名軍方人員。

呂秀蓮說,她要提醒馬總統,江案絕不是唯一的案子,只是冰山一角。在回答媒體詢問對陳肇敏是否應該負責任的看法時,呂秀蓮表示,天理國法人心,法界應該研究這些人是否有其他罪名還沒消失,也要全面檢討法律的規定。

王彩蓮感謝所有關心江國慶案的人士,尤其是律師團的幫忙,也感謝檢察官幫忙查清事實,以及媒體持續關注。她說,「也要感謝馬總統的幫忙。」對於陳肇敏日前突然訪問江家,王彩蓮說,比起馬總統,陳肇敏毫無誠意。

王彩蓮不斷拭淚說,陳肇敏等人「太超過」,絕對無法原諒這9個人,如果陳肇敏不公開認錯,她還是不會讓陳肇敏到家裡拜訪;陳肇敏無論如何道歉,也彌補不了兒子已經過世的事實。

陳肇敏透過管道希望今天下午再度拜訪江家,王彩蓮說,最近行程都已經安排,所以婉拒了。

依據王彩蓮出示的告訴狀繕本,9名被告有柯仲慶、鄧震環、李書強、李植仁、何祖耀、陳肇敏、曹嘉生、趙台生、黃瑞鵬。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4532&aid=4637618
江國慶案 邱毅告發陳肇敏等九人
推薦0


星火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聯合報╱記者熊迺祺、程嘉文/台北報導】 2011.05.28 06:13 am  

江國慶案後續 邱毅向陳肇敏提告 / 張文馨 立委邱毅認為軍方偵辦謝姓女童被姦殺案,刑求取供逼死江國慶,觸犯殺人罪,昨天到台北地檢署告發國防部前部長陳肇敏等九人涉嫌共同殺人。檢方受理分案,由檢察官楊冀華偵辦。

邱毅提告時,巧遇司法院長賴浩敏,要求他對江案提出看法,賴說「個案不便置評」。邱毅事後受訪表示,賴浩敏曾經承諾打破司法醬缸進行司法改革,江案是最嚴重的官官相護事件,賴卻不願評論,「這樣還有能力從事司法改革重任嗎?」

邱毅告發指出,謝姓女童遭姦殺案發生後,陳肇敏違法指示由反情報隊中校柯仲慶等人調查,柯等人只求定江國慶的罪,置江於死地。陳肇敏明知只要江國慶定罪必遭槍決,仍不究事實,栽贓嫁禍,預謀殺人的動機、事證明確,應從重求刑。

立委鍾紹和昨天也舉行記者會表示,依當時的軍法制度,陳肇敏亦具有軍法指揮官身分,因此可以被追訴,檢方不起訴的理由有問題。

鍾紹和指出,軍法體系在一九九九年才改制為獨立的轄區軍事院檢,以往是在各師級以上部隊設立軍法組,一旦發生案件就召開法庭,由組內軍官擔任法官、檢察官和辯護人,最後判決還要呈給主官簽核。以江國慶案來說,空軍作戰司令部是「初級軍事審判機關」,陳肇敏為其軍事長官,具有軍事檢察指揮權和軍事審判的雙重身分,追訴時效未過,還可進行起訴。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4532&aid=4637616
社會氣氛+邀功文化 殺了江國慶
推薦0


星火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聯合報╱黃軍義/玄奘大學應用心理學系副教授(台北市)】 2011.05.28 03:01 am
  
江國慶可能冤死案,以及當時承審軍法人員均逾追訴期限而無罪判決,引起社會軒然大波,重點尤在後者。對江國慶冤死的真心悲慟及廢死的檢討反而未見,這個社會再一次陷入瘋狂的仇恨報復裡。

輿論一面倒的傾向追究當初承審的軍法人員及主事者,卻忘記了當時的時空背景。

那時候的社會,也是一面倒的要求速審速決,報復加害者的心態表露無遺,擅長邀功及講究權威的軍方,就在社會這樣肅殺的氣氛下,認定了江國慶有罪,而失去了應該有的理性、抽絲剝繭、無罪推定的偵審程序原則。

一半是肅殺的社會氣氛,一半是邀功及權威的軍中文化,殺死了江國慶。承審的軍法人員及主事者,就像是棋盤上被推著走的棋子,他們的力量、見識及魄力有限。

現在的社會氣氛如以往一樣,被嗜血的政客及跟著叫囂的媒體牽著走,人性不變有如斯者。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4532&aid=4637610
呂秀蓮探望江國慶母 「我來晚了」
推薦0


星火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聯合報╱記者楊竣傑/新北市報導】 2011.05.28 06:17 am  

呂秀蓮探望江國慶母親 / 楊竣傑
 
前副總統呂秀蓮(右)昨天探視江國慶母親王彩蓮,希望她保重身體,繼續為兒子清白打拚。
記者楊竣傑/攝影

前副總統呂秀蓮昨天到遭冤殺士兵江國慶家探視江母王彩蓮。呂秀蓮不斷鼓勵她,並表示「我來晚了」,希望能協助江國慶聲請再審。

特偵組認為九名軍官已超過追訴期,未被起訴,呂秀蓮說,檢察官的處分不是離民意太遠,而是「離天理、國法太遠」,她認為司法應該全面檢討。

王彩蓮則說,丈夫早就提醒陳肇敏要慎重調查,未被理會,才造成追訴期已過,實在「太超過」。

呂秀蓮昨天十點許到達江家時,王彩蓮一見到她,淚如雨下不斷道謝,「謝謝副總統的關心」,呂秀蓮則緊握王彩蓮的雙手,告訴她要堅強。

呂秀蓮表示,她以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召集人身分到場探望江母,先向王彩蓮致歉。她表示,擔任副總統時,很遺憾沒有接到江母的陳情,不了解案情,若當時有接觸,就能提早協助江家。她代表民進黨執政時期,未能及時處理江國慶案,表達最深的歉意,並提醒總統馬英九:「這不是唯一的案子。」

呂秀蓮說,江國慶是解嚴後的受害者,可見戒嚴時期的刑求、逼供、錯殺更普遍。她希望眾人關注江國慶案之餘,能回頭探討戒嚴時期的案例,實現真正的「轉型正義」。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4532&aid=4637607
聯合筆記/刀不在我手上?
推薦0


星火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聯合報╱蘇位榮】 2011.05.27 02:46 am 
 
台北地檢署偵結謝姓女童被姦殺案,先前遭到冤殺的江國慶終於獲得平反,涉及刑求江國慶的九名軍方人員卻因追訴時效已過而未被起訴。檢察官雖然將他們全部移送監察院,但參與調查江國慶案的監委馬以工說,公務員違法失職行為超過十年,就無法追究其行政責任,「我們也無能為力,刀不在我手上」。

江國慶案真相大白,原是件大快人心的事,但是司法及監察機關對這些非法刑求逼供、濫權追訴的軍方人員卻束手無策,讓他們逃過一劫。這使得社會大眾期待公平正義的希望落空,令人難以接受。政府難道真的找不到一把「正義之刀」來制裁他們?

前空軍作戰司令陳肇敏不顧國家法律及制度,違法指示反情報隊偵辦江國慶案,導致江國慶冤死,他可說是這件冤殺案的始作俑者。他到現在都還不肯認錯,顯見他根本毫無悔意。檢察官指他「罔顧程序正義」,網民也一面倒地痛批,但因司法與監察都對他莫可奈何,陳肇敏依然笑罵由他、逍遙自在,人們不平事莫過於此。

檢察官擁有「偵查之刀」,監察院擁有「彈劾之刀」,過去這二把刀的威力十足,嚴辦了許多違法犯紀的人,但江國慶案卻顯示出這二把刀生鏽了。這也凸顯現行法令確有不足。

儘管官方的「正義之刀」因時效限制不能對陳肇敏等人揮舞,但別忘了,社會上輿論的「正義之刀」有時比官方的法刀還要厲害,民間輿論制裁的力量有時比法律的制裁還要有用。我們可以高舉手中的正義之刀,一起向陳肇敏等人揮舞,直到他們認錯道歉為止。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4532&aid=4636739
立委提案 懲公務員追訴20年
推薦0


星火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中央社╱台北26日電】 2011.05.26 07:40 pm 
 
中國國民黨籍立法委員呂學樟今天提案修正公務員懲戒法,對撤職、休職、剝奪退休金的懲戒,追訴期延長到20年。

國防部空軍作戰司令部民國85年發生女童命案,當年遭指控犯案的前士兵江國慶隔年槍決,全案經監察院去年糾正後,重啟調查;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偵查終結,依殺人罪起訴前士兵許榮洲,另認定江國慶遭刑求錯殺,當年的反情報隊成員涉及不當取供,但由於所涉強制等罪嫌已超過追訴時效,檢方將不起訴處分。

此外,根據現行公務員懲戒法規定,懲戒案件自違法失職行為終了日起,到移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日止,已超過10年者,應為免議之議決。

呂學樟提出的修法版本,根據公務員懲戒輕重決定追訴期長短,草案規定,公務員應受懲戒的行為,自行為終了日起,到案件繫屬公務員懲戒委員會日止,已超過5年者,不得記過或申誡;已超過15年者,不得降級、減俸、減少退休金或罰鍰;已超過20年者,不得撤職、休職或剝奪退休金。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4532&aid=4636736
陳肇敏等9人 邱毅將告殺人罪
推薦0


星火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中央社╱台北26日電】 2011.05.26 08:01 pm 
 
立委邱毅今天表示,前空軍士兵江國慶遭刑求、錯殺,檢察官刻意錯用法條,幫當年9名軍官脫罪。他將到台北地檢署,告發前國防部長陳肇敏等當年軍方人員殺人罪。

邱毅指出,江國慶案偵結,相關的9名軍官都獲不起訴處分,原因包括法定追訴期已過等。邱毅認為,其實是檢察官引用刑法304條強制罪,因此追訴期只有10年,但就當時情境,不論刑法125條濫權追訴罪、刑法126條凌虐人犯罪,甚至是「殺人罪」等,追訴期都長達20年或30年。

他認為,檢察官運用資訊優勢,刻意錯用法條來幫助9名軍官脫罪。邱毅指出,法務部稱濫權追訴罪只適用司法官,但當年這9名軍方人員已有辦案之實,就已經是實質上執行司法工作的「身分犯」,怎能卸脫法律刑責。

邱毅說,即使相關法條都不能適用,難道冤殺江國慶,沒有「殺人罪」的嫌疑嗎?邱毅在告發狀指出,這9名軍官「顯為殺人罪的共謀共同正犯」。

民進黨發言人陳其邁今天也透過記者會表示,江國慶案包括前國防部長陳肇敏等9名軍官不起訴,總統馬英九卻僅以「檢討追訴期」回應,這是在轉移焦點,因為這是特偵組官官相護,故意引用錯誤法條。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4532&aid=4636728
看問題/江國慶案平反 府黨危機總動員
推薦0


星火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聯合晚報╱記者洪哲政/特稿】 2011.05.26 02:56 pm 
 
在許榮洲因空軍女童案被起訴後,針對江國慶冤案的平反,府黨昨日緊急動員,透過黃復興與黨務系統,分頭動員黨團與軍系立委表態,讓國防部從昨天上午一再僅稱尊重司法至下午急轉為痛斥涉刑求前軍官「人神共憤」;眾矢之的、執意倔傲的前國防部長陳肇敏,更主動露面前往江家欲致意平息,一直到今日上午軍事法院宣佈開始再審,是一場危機控管的動員操兵。

軍方在江國慶案上,之前的審判粗劣與事後掩飾冤情的惡劣,斧鑿班班,一直到上午,都還有綠委公開質疑,軍方根本沒將證據交出,連檢方要調閱0912專案會議紀錄,軍檢都不交,結果讓北檢在市刑大找到,軍法司長則解釋,這是空軍無法取得北檢來調卷的信任。被綠委不管三七二十一,一律解釋為馬政府失職。

一般在政治影響層面的論述上,雖然都肯定馬政府為冤案平反,比綠營執政8年不聞不問,所謂動搖國本也要辦,卻毫無下文的尹案高明太多,應可穩居不敗之地,綠營何有置喙空間?但身為執政團隊一員的國防部連日對此案的論述與表態,明顯流於顢頇與卸責,江案可能平反,卻無人需負責與認錯,逐漸讓全案在政治上出現可能畫虎不成反類犬的逆轉效應,反噬悉心平反此案的馬團隊。

所以,經過立法院國民黨團昨日上午召開記者會,抨擊當年參與江案偵處的陳肇敏與李天羽,馬總統也釋出修法追訴刑責的訊息,陳肇敏下午立即傳主動聯繫國防部透過後備系統找到里長帶路,希望透過讓他表態,確保江案平反應有的正面觀瞻。

但關鍵是,要平息江家怒氣,爭取社會正面評價,除案情平反外,名譽與實質賠償必須在短時間內到位,國防部在昨日前喊著要替江家爭取冤獄賠償甚至國賠,都需要全案定讞,曠日廢時。軍法單位決定不走非常上訴,而走軍事法院再審程序,就是一條捷徑,預料短期內就可結案,還給江家名譽與實質上的雙重公道。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4532&aid=4636726
新聞眼/再審 江國慶案平反捷徑
推薦0


星火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聯合晚報╱記者吳志雲、王聖藜/特稿】 2011.05.26 02:56 pm

國防部北部地方軍事法院上午裁定江國慶再審進入審判程序,為江國慶平反踏出第一步,不過,再審案的啟動,與許榮洲案是否判罪,以及如何向當年涉及刑求的官員究責,均無直接關係。再審案的進行,主要目的就是為了平反─江國慶改判無罪確定,其家屬並獲冤獄賠償。

江國慶案的平反之路,原本循雙軌進行,國防部最高軍事法院檢察署檢察長曹金生雖已向最高法院提起非常上訴,但因國防部北部軍事法院已裁定再審,非常上訴部分即顯的不十分重要了。

以目前掌握的證據及各方氛圍觀察,國防部北部地方軍事法院未來進行再審後,速度應該很快,在軍事檢察官原則上不會上訴的情況下,該案極可能於一審判決後即告定讞。接著,江國慶家屬即可據此確定判罪聲請國家賠償。

至於許榮洲案未來是否定罪,與江國慶案的再審並無必然的關係,許案仍必須經由正常的法律程序審理、判決,判決結果會如何,尚難逆料。

此外,當年涉及刑求的軍方人員因追訴時效已過,不但無法追究刑責,就連行政責任也無從追查懲處,這部分的遺憾也與江案再審無關,只能再次感歎了。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4532&aid=4636722
頁/共15頁 回應文章第一頁 回應文章上一頁 回應文章下一頁 回應文章最後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