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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揆:建國百年 不會大赦或特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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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林新輝、程嘉文、林河名、李光儀/台北報導】 2010.09.25 03:31 am 
 
行政院長吳敦義昨天在立院答詢時明確表示,明年建國百年,政府沒有大赦或特赦計畫,但會考量選擇若干輕罪、不是人神共憤的罪犯給予減刑機會。

外界關心已判決定讞的四十三名死刑犯是否因此逃過執行?吳敦義明確表示,即使辦理減刑,也將只限於輕罪犯人,定讞死刑犯不會納入。

不過,憲法第四十條明定「總統依法行使大赦、特赦、減刑及復權之權」,赦免法也規定「總統得命令行政院轉令主管部為大赦、特赦、減刑、復權之研議」,民進黨立院黨團幹事長管碧玲認為,決定大赦、特赦或減刑是專屬總統的特權,吳敦義「越俎代庖」對外宣布,已侵犯總統特權,「不僅憲法素養太差,也有功高震主之嫌」,且流露出對馬總統的「指導」心態,非常要不得。

吳揆發言遭在野黨砲轟,總統府昨晚緊急滅火。總統府公共事務室主任陳永豐表示,大赦、特赦和減刑都屬於總統的法定職權,馬總統目前還沒有為犯人減刑的想法。但陳永豐也強調,儘管吳揆在立院做此宣示,也與總統的職權沒有扞格,因為假如行政院或法務部認為有減刑必要,仍需向總統提出報告。

由於減刑只限「輕罪」,涉嫌貪汙等重罪的前總統陳水扁將無法獲減刑。陳水扁一審被判無期徒刑,二審判刑廿年。管碧玲認為,陳水扁本來就不期待「減刑」,他要的是公平審判。

無黨聯盟立委康世儒昨天在立院質詢時指出,明年是建國一百年,很多受刑人人心惶惶,都想知道有沒有可能大赦、特赦或減刑。吳敦義表示,沒有大赦或特赦計畫,但法務部已經在研究,針對輕罪的部分給予減刑,一旦法務部擬妥,就會送到立法院審議。

法務部長曾勇夫說,法務部正針對減刑的利弊得失研擬,至於時程何時實施,研究後就會公布。

國民黨立委吳育昇下午質詢時表示,死刑犯一旦定讞,又沒有發現案情與審判上的缺失,就沒有救濟空間,政府若要因應建國百年而減刑,不應適用已定讞的死刑犯。吳敦義答復「完全贊成」這個看法。

吳敦義說,目前還不一定會辦理減刑,即使要辦也一定會有配套,各種因素會一併考量,再做政策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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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侵犯出獄未報到 吳揆促追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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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台北31日電】 2011.05.31 10:35 pm 
 
據統計,截至今年4月,還有78名出獄性侵害犯罪加害人未如期登記報到。行政院長吳敦義今天要求內政部、法務部督促所屬單位,確實追蹤到案,以免疏漏。

吳敦義於行政院治安會報聽取內政部「當前治安情勢及分析」報告後表示,刑案、暴力犯罪、竊盜及詐騙案件發生數量持續減少,社會矚目的重大案件也大多能迅速偵破,但與婦幼安全有關的家庭暴力、性侵害案件、少年犯罪有增加趨勢。吳敦義要求內政部、教育部及法務部列為重點工作,加強防制。

針對「台嫌遣陸」案,吳敦義表示,中國大陸已回應要將台籍嫌犯遣送回台,他對內政部警政署、法務部、外交部及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的努力表達肯定和感謝。

吳敦義並指出,這種加害人、受害人分屬不同國家或地區的跨境犯罪,司法管轄權應符合司法正義的原則,因此他指示相關部會深入檢視兩岸共同打擊犯罪與司法互助協議,納入周延規範並建立機制,作為未來處理類似案件的依據。

另外,吳敦義下午出席「核能安全」公聽會時表示,有關新北市核四廠附近居民要求興建疏散道路,已請國立交通大學運輸研究所依據民國93年的分析報告積極規劃,若可行性評估和環境影響評估順利通過,政府會依據實際需要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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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門話題-特赦? 先問問被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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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9-28 中國時報 【洪長源/彰化(公務員)】

     建國百年是否特赦,未有定論,但討論者多,我也有意見。

     特赦,如說是對受刑人的德政,那對受害人來講,不就是酷政了嗎?犯罪行為不管輕重,必有受害者,對加害者施以刑罰,也是對被害者的補償方式之一,如今完全未考慮被害人的感受情形之下,即對受刑人施以特赦或減刑,置被害人的安全於何地?

     當法院判決出爐時,除了犯罪者可以上訴之外,被害人若不滿意也是可以上訴的,若當初被害人因認同判決刑度,未上訴而成為確定判決,如今政府卻未經被害人同意之下逕為減輕或赦免刑責,那麼是否可以准許被害人再提起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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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朔觀點-赦的古代權力遊戲,可休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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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9-28 中國時報 【南方朔】

     古代政治為人治,當皇帝的自比為天,高於一切律法之上,因此遠自上古開始,即有「赦」這種名目,古代的「赦」有將近二十種名稱,包含了今天所謂的大赦、特赦、減刑、假釋等全都在內。

     在古代的統治術裡,皇帝為天,他有權去解釋上天的意旨,據以合理化自己的統治。於是,以「赦」為恩,收買人心,將它和上天之仁拉扯上關係,遂成了帝王統御的重要環節。而除了這種迷思意義外,古代庸吏酷吏多,法治又不嚴格,庶民容易惹禍上身,此即所謂的「囹圄如市,悲哀盈路」,這時有個皇帝出來「赦」一下,也未嘗沒有救濟之效。

     只是,古代的「赦」在過去的時代脈絡裡有著一定的意義,但由「赦」的實踐,我們卻也可看出,盛世所開創的「赦」,多半沒有甚麼好結果。古代通常都是愈亂的時代,統治者愈喜歡玩「赦」的遊戲,企圖收買人心。但政治的鐵律是,人心的歸趨是看有沒有能力,有能力者能為人民造福,自然會得到人民支持。如果不能為人民謀福利,「赦」愈多反而朝代愈走下坡。

     在「赦」的歷史裡,三國時代諸葛亮治蜀十四年,只「赦」了兩次。這也印證最基本的道理,統治者收買人心靠的是治理能力和政績,假借名目而玩著「赦」的遊戲,除了可得到模仿帝王的自我快感外,和人民又何干?唐太宗為古代皇帝,當然也會搞此赦罪的權力遊戲,但他對此則實有超過時代的見識,因此才會說出如此擲地有聲的名言:「吾有天下,未嘗數赦者,不欲誘民於倖免也!」以及「赦,小人之幸,君子之不幸!」

     台灣從民國六十年紀念開國六十年起,已陸續減刑五次,加上這次建國百年減刑,已是四十年六次,這次要減刑到距上次也才三年而已,這絕對符合「濫赦」要件。現在已非古代,尤其是當今法官對案件輕判的多,這時候還動輒找名目搞「赦」的遊戲,就難免予人我們政府的法律觀到底是甚麼的疑慮。如果以前的減刑的確再回籠的比例低於刑滿及假釋者,那麼我敢肯定的說,那些待決的死囚將來有殺人的比例絕對更少。基於同樣的邏輯,他們是否也應減刑?我們政府說法治,不在如何保障普通百姓,不在改革司法使不公正的審判絕跡,也不在保障受刑及刑滿後如何在沒有歧視的條件下重返社會等問題上用力,而只是對受刑人的赦免上動腦筋;這樣的政府在做的事,不正是在使「善人喑啞」嗎?

     古代皇帝要找「赦」的理由太容易了。登基、娶皇后、生兒子、孫子、立太子、改年號,年成好是理由,年成壞也是理由。而到了現在,開國六十年是理由,八十年是理由,一百年是理由,兩蔣逝世是理由,解除戒嚴也是理由。這種找理由的本領一點也沒有輸給古代。「赦」的理由及次數太多,已形同濫赦,它其實已對整個司法和人民對司法的期望造成了極大干擾。台灣要的不是那麼多的濫赦,台灣要的是更清楚、有條理、有正義的司法改革!特別是在白玫瑰事件之後!

     從古到今,全世界的統治者都在做著收買人心的事,收買人心並沒有甚麼不對。像我就很希望統治者能做出有偉大意含的事把我的心收買過去。而今用建國百年為理由搞減刑,口號及手段兩皆不對。中華民國搞成今天的偏安,有甚麼顏面去大肆慶祝?台灣司法百廢待舉,卻去搞減刑這種古代性格的「赦」的遊戲,不是有點無厘頭?我對建國百年的願景和統治者們不同,我希望 的是台灣好山好水的恢復,台灣清明司法的建立,而這卻不在當政者建國百年大肆慶祝的時間表內!

     東漢時的匡衡,反對「赦」這種價值,他認為治理國事有本來先後,良好的治理乃是本,如果不務本,縱使天天赦,年年赦,對國家前途也將沒有用。匡衡的觀點可供今日主張「赦」的政府官員們參考。

     (作者為文化評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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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筆記/減刑浮濫成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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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王文玲】 2010.09.27 02:06 am 
 
建國百年,又有減刑議題來湊熱鬧。且設想在十月十日實施,多加幾個零,好看又圓滿。

如果施政這麼簡單,堆疊幾個數字就可以變成政績,那就減刑吧。可惜,事情沒那麼簡單。

建國百年論減刑,讓我們的法治彷彿還脫離不了「帝王恩典」的醬缸;如此作法,究竟是要誇示慶典紀錄?還是誇耀百年成就?

如今談減刑,猶需考量幾項現實因素。首先,三年前才減過刑,明年若再減刑,過於頻繁,有些犯人將「雙重受惠」。其次,減刑若變成「節慶煙火」,每遇慶典必減,必然產生「預告」效應,不免有罪犯處心積慮趁機犯案,因為犯罪成本較低。

有人犯案,就相應有人受害;無論減刑範圍多小,有受刑人歡呼,必有被害人悲泣。近幾年,從死刑延遲執行,到以被告權利出發的「妥速審判法」施行,還有希望被害人放下仇恨的「修復式正義」的推動;這些,在受害者的感受都是凌遲。在這種以「被告為重」的施政氛圍下,還要一次次為受刑人減刑,合適嗎?

更何況,法官實務上已習慣量處輕刑,如果被告犯行輕、有悔意,審判前就可緩起訴,或在審判時獲輕刑或緩刑;真入監服刑,表現良好也可假釋提前出獄。這麼多的轉向措施,還不夠,一定要動不動就減刑嗎?

吳敦義說,就算要減刑,不會考慮人神共憤的罪刑。其實,當人們不幸遇上犯罪,任何罪行對被害人都同樣是「刻骨銘心」之痛。偷竊、車禍是小案,被害人卻永生難以忘懷;政府減哪一種罪刑能讓被害人信服?

震災、風災、水災,已經讓我們的生活夠辛苦了,政府千萬別再浮濫減刑,製造新的災害。總統趕快明白宣示「明年不會減刑」,安定社會民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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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國慶減刑? 法界普遍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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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蕭白雪/台北報導】 2010.09.25 03:31 am 
 
法務部長曾勇夫表示,尚未接獲行政院指示要訂立「建國百年減刑條例」,但已針對減刑的優缺點作出分析報告,供高層參考並作決策。根據法務部的建議,如果建國百年要減刑,日期將是明年國慶而非元旦。

不過,法界普遍反對減刑,認為這樣會讓民眾覺得政府只照顧壞人,更再度傷了被害人的心。

法界人士批評,減刑是以前皇帝登基為展現愛民的封建行為,現在是法治社會,減刑不但傷害司法威信,更影響治安。民國九十六年減刑條例施行,發生毒犯出獄又吸毒、還打死台大副教授的悲劇,如今要為建國百年減刑,政府最好三思。

法務部則強調,目前對於要不要減刑並無定見,且減刑、赦免都屬於總統權責,法務部只是針對實施減刑的優缺點,作出分析報告。

法界人士認為,與其全面性減刑,不如針對部分具有特殊意義的個案予以赦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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