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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興誠籲限制檢察官濫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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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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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9-07 中國時報 【單厚之/台北報導】

     國民黨秘書長特別顧問趙少康、聯電榮譽董事長曹興誠昨天一致表示,馬英九總統應該要求所有檢察官起訴敗訴後就不得上訴,避免檢察官濫行起訴對民眾造成的傷害。

     趙少康、曹興誠昨天在政論節目錄影時,暢談馬英九施政的困境。曹興誠以自己聯電案的親身體驗,呼籲馬英九司法改革應該從限制檢察官上訴、減少高院發回更審兩件事著手。

     曹興誠表示,檢察官敗訴之後隨便上訴,漫長的司法程序對人民產生很大的折磨,如果限制檢察官敗訴之後不得上訴,檢察官起訴就會更加小心,品質也會提升。他批評馬英九「完全沒魄力」進行司法改革,其實只要法務部下個命令就可以做到,保障人民的權益,根本不必修法。

     趙少康也表示,馬英九參選前也被檢察官害過,非要想盡辦法讓他失去參選資格,對於曹興誠的建議,「馬英九一定要做這個事情」。

     曹興誠也批評最高院不斷發回更審,不僅浪費司法資源,也導致案件無限期的拖延,就好像是病人看完病之後要拿藥,醫院卻不斷更改處方箋,就是不把藥給病人一樣的荒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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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筆記/從「和艦案」學到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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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蕭白雪】 2010.10.11 03:14 am
  
馬總統在國慶日宣示司法有待改革,新司法院長也即將上任;在此之際,爭議多年的和艦案在檢方放棄上訴情況下宣告無罪定讞。一個案子紛紛擾擾這麼多年,當事人多次大動作抨擊司法,檢方不能一句「不上訴」,就一了百了。更重要的,是檢討當初偵辦過程,所謂「精緻偵查」,就從和艦案的無罪判決談起吧!

從檢調第一天搜索、到新竹地檢署起訴、法院三度判決無罪,和艦案每次行動都引起高度爭議。發動搜索時,行政高層自稱狀況外;陳水扁在九十五年元旦發表大陸政策將採「積極管理,有效開放」後,檢方九天內即起訴和艦案;這些皆讓外界質疑司法配合政策,更讓當事人曹興誠有理由指控全案是「政治案件」。

曹興誠在訴訟中的諸多動作,並非法治社會公民的合理態度,卻因和艦案先天不良,讓他抗拒出庭、向法官嗆聲等行動,贏得社會同情。他以司法「受害者」的角色,發表「司法像絞肉機」的談話,說出許多訴訟當事人的心聲。

從民國九十四年二月檢方發動搜索,到九十九年十月檢方放棄上訴,全案無罪定讞,司法公信一再重挫。若檢察官無法從此案學到教訓,日後必會再犯同樣錯誤。

檢方辦案有時不免要配合國家肅貪、掃黑等政策,但不能為了國家政策,不顧刑事犯罪最重要的證據原則。更不能為配合政策,假藉起訴手段,以期達到殺雞儆猴效果。檢察官以國家權力起訴,必須負完整的舉證責任。檢察官若無法取得足夠證據,單憑合理懷疑就恣意將人送進法庭,傷害的不只是當事人,司法公信也將在審理過程逐漸被摧毀。

在全民期待司法改革之際,和艦案這一課,法務部不能什麼都沒學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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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艦案老曹創多項紀錄 意外對司法有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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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0-08 新聞速報 【中廣新聞/彭清仁】

    和艦案聯電榮譽董事長(曹興誠)和榮譽副董事長(宣明智),終於無罪定讞。不過細數五年多以來,曹宣二人都創下多項紀錄,包括多次買下平面媒體頭版半版廣告痛批檢方、一審在法庭上當場嗆公訴檢察官、上叩應節目批司法、更一審當庭拂袖而去、嗆法官絕不出庭,除非被拘提等。只是兩位科技界大老,經歷和艦案官司纏身五年多,意外對司法有貢獻,倒是令兩人都感到意外。

    聯電老曹和二當家宣明智,因和艦案被檢方依違反商會法和背信罪嫌起訴,最後經過一審、二審、更一審三次獲判無罪後,高檢署也決定不再提上訴,老曹老宣終於無罪定讞確定。其中老曹則是感慨﹂檢方的打擊總算適可而止了」!宣明智在獲悉無罪定讞時指出,﹂談不上高興,但五年多大家的辛苦,能為司法改革幫上忙,也算有價值」。

    細數和艦案爆發以來,也創下多項的紀錄!老曹和老宣二人,先是辭去聯電董事長和副董事長的職務,並掛名榮譽職,由於聯電是全球晶圓製造的二哥,和艦案也引起外電的極度重視!而老曹從檢方在偵辦過程中,就多次買下平面媒體頭版下半版廣告,痛批檢察官濫權,甚至罵檢方辦案猶如黑道,在一審時也痛斥檢察官辦案是﹂蠻牛闖入瓷器店」、﹂和艦案根本是政治案件」,更一審時,曹宣二人甚至當庭拂袖而去,嗆法官絕不出庭,除非被拘提。

    老曹也多次上叩應節目痛批司法制度是「搏歹賭」!個性火爆的老曹也大爆在扁政府時代,司法被干預的密辛。善於弈棋和雀戰的老曹,表面上看來最後似乎是贏了,但反過來看,賠上五年的官司纏身,一切只是回到原點,勝負得失殊難論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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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艦案高檢署不再上訴 曹宣二人終解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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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0-07 新聞速報 【中廣新聞/彭清仁】

    纏訟五年多的和艦案,九月十四號高院更一審宣判,聯電榮譽董事長曹興誠、榮譽副董事長宣明智仍獲判無罪。當時曹興誠和宣明智都表示,希望檢方不要再上訴,以免浪費社會司法資源。在上訴期限截止最後一刻,台灣高檢召集相關人員開會後,決定不再提起上訴,也為和艦案畫下了句點。

    聯電被控違法投資大陸和艦科技案,包括聯電榮譽董事長曹興誠、榮譽副董事長宣明智,都被依違反商會法和背信罪提起公訴。全案一審、二審曹宣二人都獲判無罪,不過違反商會法部分,去年十二月在上訴最高法院時遭駁回,最高法院並以兩罪有牽連性為由,撤回二審背信罪無罪的判決,全案發回高院更審。九月十四日高院更一審判決,再度判曹宣二人違反商會法和背信都無罪。當時老曹除了對無罪結果相當高興,並且表示,過去對高院合議庭有不敬的地方,一度擔心遭挾怨報復,如今高院合議庭仍判他無罪,感謝法院公正判決。

    也由於速審法規定,一、二審均獲判無罪,檢方不得上訴,但因速審法有一年的﹂日出條款」,必需等到明年九月才適用,曹興誠和宣明智也呼籲高檢署不要再上訴,以免浪費社會司法資源。台灣高檢署在上訴期限截止的最後一刻,檢察長召集相關檢察官和新竹地檢署檢察官等人開會研商,最後決定不再提出上訴,也讓纏訟四年多的和艦案終於畫下了句點,曹興誠和宣明智二人確定無罪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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