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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dn城市政治社會公共議題【審判審檢警調】城市/討論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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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總統提名 賴浩敏、蘇永欽掌司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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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李明賢、王光慈/台北報導】 2010.08.25 03:21 am

總統提名賴浩敏與蘇永欽為司法院正副院長 / 鄭超文
馬英九總統昨天宣布提名中選會主委賴浩敏、政大講座教授蘇永欽,出任司法院正副院長兼任大法官;馬總統並宣示,將推動「全民司法改革」,期許賴蘇兩人交出司改成績單,重振人民對司法的信心。

司法院正副院長提名人選經一個月密集徵詢,馬總統昨天下午舉行記者會宣布,他形容賴、蘇兩人是「最佳搭配」;府方表示,提名咨文近期將送國會,爭取立院新會期同意通過。

對提名賴浩敏、蘇永欽,馬總統列舉四大原因,包括正派清廉、剛正不阿、具有社會清望,尤其兩人擁有改革熱情與法律專業、更熟悉各種法令,能挽回人民對司法的信心。

總統並提到,賴浩敏與蘇永欽具有政府獨立機關首長經驗,擔任首長期間超越黨派、秉公行事,加上協調能力強,有助於推動司法改革工作。

有關推動「全民司法改革」,總統解釋,十一年前全國司改會議提出七十五項具體措施,至今執行七十三項、完成五十四項,但民眾對司法風氣、審判品質仍有意見,「(推動司改)人民感受不到,也是白做!」

由於爆發一連串司法貪瀆案,司法院前院長賴英照七月十八日請辭獲准,並由副院長謝在全暫代院長職務,賴謝兩人也請辭大法官職務;馬總統昨天親自約見,感謝兩人展現恢弘氣度與謙沖為懷胸襟,讓政府有用人空間。

賴浩敏說,擔任律師多年,偶有民眾抱怨對司法失望,頻率甚至「比偶爾要經常一些」,自己對此感同身受、更有椎心之痛,希望透過司改提升人民滿意度。

蘇永欽表示,司改要從人民角度出發,掌握民意對司法興革方向,現在正是向上提升的關鍵時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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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審制是不失分的「司法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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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盈貴 2011/07/23 
但當其他的國家陸續通過這個瓶頸往前走時,再回頭來看台灣,或許真正的原因是──對主其事者而言,「觀審制」可能是一條最安全,絕不致於失分的「司法改革」之路。   刑事訴訟制度莫不與當代思潮俱進,不同的思潮必然產生不同制度,約可大別為大陸法系與英美法系。
大陸法系源起於歐陸,可溯至古羅馬共和國,距今約兩千五百年左右,時當羅馬王朝被推翻,共和政體開始建立之際。

共和國的刑事訴訟程序,主要分為起訴與審判兩階段。刑事訴訟的發動權採公眾訴追主義,任何人均有權為之,它的正面發展,讓刑事訴訟逐漸脫離政府掌控,為日後西方的司法獨立奠立良好基礎。

羅馬法在司法權行使上,最大特徵表現在直接訴諸民意,因此起訴後,審判係由陪審團「judice」負責與後來英美法的陪審團「jury」仍有不同。主要的差別,在於英美法的陪審「jury」只判斷有罪與否(事實有無),而不論斷或適用法律;而大陸法的陪審「judice」則既判斷事實,又適用法律。

到了紀元前31年凱撒獨裁,共和體制名存實亡,紀元前27年屋大維取得政權,改行帝制,羅馬共和國轉變成羅馬帝國,當權者開始獨攬行政立法司法三權,共和國時代的陪審制「judice」悉遭廢除。

一直到十八世紀結束,啟蒙時代來臨,歐陸的刑事運作基本上是朝向這種絕對主義傾斜。當代中國、日本、韓國、台灣繼受的刑事訴訟制度,主要就是歐陸那個時期的產物。

西元一世紀,羅馬人入侵英倫諸島,佔領不列顛,四百年後,即西元五世紀,羅馬帝國沒落,自行離開英倫。然而歷經四百年統治後的不列顛,反而使得共和國時代早期的相對主義「judice」陪審制,意外的在英倫諸島開花結果,演變成後來「jury」陪審團的制度。

簡單的說,用陪審制有無,來區分大陸法系與英美法系,基本上是個天大的誤會。但是,對當權者絕對其權力則有其利益,試舉一例:1988年彭百顯當選南投縣長,1999年台灣發生921大地震,南投是震央,房屋倒塌無數、人民死傷慘重,當時的李登輝政府隨後頒佈緊急命令,希望在2000年3月21日前完成重建。期間正值總統大選,彭百顯是當時民進黨縣市首長中唯一公開支持國民黨總統候選人(連戰)者,卻沒料到民進黨的陳水扁後來勝出,清算開始,彭百顯被檢方指控涉及多項九二一重建工程弊案,圖利廠商,收押禁見。

那個時候,我猶執業律師,但與彭百顯則素昧平生,某個假日在家,內人在廚房,我打開電視,剛好播出彭百顯被收押在監,牢房內起居的情形,那是一幅從南投看守所轉載的監視畫面,就像把人當畜生一樣,讓人的隱私一覽無遺,全無尊嚴,在我的專業認知中,沒有那一個國家的司法會這樣作賤嫌疑犯,在歐陸這是重罪,但在當時的台灣,受到鼓勵,尤其是當時內政部長似乎更不認為被告有人權…。

走進廚房,跟內人牢騷。

內人說,空談無益,應該做點有意義的才是對的,例如把觀念寫下來,投稿報紙。

隔天報紙刊出後,陳婉真不知道怎麼要到電話,打來詢問:星期一能否到南投聲援彭百顯?

我在前一天深夜,一個人開車從高雄到南投,到達時天還未亮,打開車窗補眠,醒來,脖子以上已經被蚊蟲叮得滿頭包…。

時間過得好快,十年一下子就過去。

到了2011年7月中旬,網路上看到台灣的最高法院終於判決彭百顯無罪確定。

判決中指出:2000年3月21日前,南投縣政府獲准行政院撥用土地後,基於職責,在救災當中,批示依緊急命令辦理限制性招標,以免延宕重建時日,並無裁量不當或不符比例原則之處…。

看完,內心有無限的感慨:

?訟十年,多少次九死一生?期間倍受煎熬,慘過一死了之。即使,最後千鈞一髮,僥倖獲得清白,又如何消解其中痛苦?物換星移,人事已非,失去的,幾乎都不會再來,只是,清白無罪畢竟是無與倫比的珍貴,來得也何等不易,這,除了要感謝時空環境已經改變,也要特別感謝我們還有那些對良知極其珍惜的好法官,但,如果不經政權輪替,這樣的機會又有多少?

增加還是減少?

為了避免司法不知不覺受到政權的影響,或向絕對主義傾斜,歐陸陪審制、參審制紛紛推出;而中國、日本、韓國也都開始程度不同的陪審制,只有台灣,反而獨樹一幟,要試行「觀審制」。

反對者批評那是倒著改革,因為審判原本不就是要公開嗎?何況,台灣的媒體輿論從來就不缺意見,則對這種在審判中只讓一、二平民觀審的制度又有什麼進步的意義?

贊成者則將限制推給憲法第80條。

只是如果有心,以國會目前的現況,憲法第80條的修改又有何難處?

其實,大陸法系國家在推動陪審、參審的過程,或多或少都會遇到類似的憲法難題。

但當其他的國家陸續通過這個瓶頸往前走時,再回頭來看台灣,或許真正的原因是──對主其事者而言,「觀審制」可能是一條最安全,絕不致於失分的「司法改革」之路。

【2011-07-23 聯合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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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改座談 司法院長:不要恐龍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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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白錫鏗/西區報導】 2011.07.20 04:52 am 
 
司法院長賴浩敏昨在台中地院召開「全民司法改革列車座談會」,他強調司法要贏得民眾的信賴,需要的是「清明的法官、親民的法官」,不要出現讓人嚇一跳的「恐龍判決」,得不到人民的支持,就沒價值,未來將推動人民觀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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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眼集/請問,還要忍受恐龍法官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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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晚報╱記者董介白/特稿】 2011.06.13 03:06 pm 
 
在白玫瑰街頭運動和近日的黃瑞華院長請辭抗議事件後,被視為司法改革利器的法官法立法,為各界所期待,也是馬英九2008總統大選時,對淘汰不適法官政見的具體落實;但令人不解的是,當司法院在法案中作出讓步,並力推法官法草案的同時,該草案卻又在一股「外力」下,突然卻步,法官法能否在本會期完成立法,考驗執政黨及馬總統對司改的決心。

在政黨競爭下,民進黨無須為馬英九的政見背書,心態不難理解,正如部分民進黨立委,當初對廉政署成立時,心態曖昧一般,因為廉政署的成立,即使加分,也是加在馬英九的施政成績單上,法官法的立法亦然。

但相對於國民黨則必須有更積極的態度,尤其是在外界對司法一連串的問題,期待法官法能作為監督法官、落實淘汰不適任法官的依據之際,藍營立委有責任讓目前幾乎已無爭議的法官法草案能夠過關。

法官法草案在立法院審議期間,司法院人審會是否引進外部學者委員參與,曾引發爭議,司法院雖不願意,但為了讓法案過關,也已作出讓步,目前面對已無爭議的法官法草案,若無法在這兩天的本會期完成立法的話,不但藍、綠立委都無法給國人一個交代,同時,也易引發更大的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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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法三讀 只卡在人審會設外部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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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晚報╱記者洪哲政/台北報導】 2011.06.13 03:06 pm 
 
「法官法」草案下午4時將由立院朝野黨團再度進行協商,爭議焦點在於人審會是否設置外部委員,讓司法界外的公正人士參與法官評鑑,立法院長王金平上午表示,只要克服這個問題,就很有機會通過,民進黨團書記長翁金珠也認為,只要此爭議解決,草案就能走下去。國民黨政策會執行長林益世表示,將全力爭取本會期通過法官法三讀,但坦言草案爭議無法一言以蔽之,因為爭議太過龐大。

立法院會期將在明天休會,院會上午處理國營事業預算,下午排定處理政府組織改造相關法案,朝野並將就法官法草案進行協商。但政府組織法草案數目眾多,光行政院組織法就有130幾案,如協商共識多,通過的案子就多。排在組織法後的法官法,由於朝野仍存歧見,能否在本會期三讀仍有變數。

不過王金平上午進入立法院議場前受訪表示,法官法目前朝野最主要爭議關鍵,在於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的成員組成、以及產生方式、法官評鑑等問題;下午將繼續協商,如果爭議能化解,法案就能順利進入二、三讀,「很有機會通過」。

民進黨立法院黨團書記長翁金珠指出,法官法草案中人審會是否設外部委員,是朝野的爭議焦點,但大法官提名人日前已表態支持這項設定,司法院也沒有完全反對,反倒是國民黨立委潘維剛表態反對,如果藍營下午可以放了這點,設計上支持人審會設外部委員會,草案就能繼續走下去。

但民進黨立委潘孟安認為,法官法草案包括法官職權、福利與評鑑等,不但內容龐大,且每項條文幾乎包括藍、綠黨團與司法部門,都互有不同意見,本會期可能無法通過。

【記者董介白/台北報導】

司法院官員上午表示,法官法草案的立法,正是司法院回應民眾對司法改革的期待,有了法源依據,能夠藉此淘汰不適任的法官,並確認對法官的監督,以達成司法為民的目標,對於法官法草案在本會期恐無法過關,司法院表達遺憾,但強調仍將作最後努力,期待在本會期的最後關頭,還是能夠三讀通過法官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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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改震天價響 藍綠誰卡住法官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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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晚報╱記者董介白/台北報導】 2011.06.13 03:06 pm

去年中一連串的性侵恐龍判決,掀起「白玫瑰運動」走上街頭抗議,很多家長帶著小朋友到場聲援。如今,攸關不適任法官退場機制的法官法草案,能否在立院本會期通過三讀,甚受關注。
報系資料照片

原本被朝野立委視為改革司法重要法案的法官法草案立法,能否在本會期完成立法,出現變數,上周五排定的法案協商,在協商前15分鐘遭臨時抽換,雖然改成今天下午4點協商,然因本會期即將在明天結束,一股讓法官法在會期自然流產的力量正在蘊釀,法官法能否在這兩天完成三讀,大家都在看。

由於本屆立委的最後一個會期在9月底,且為預算會期,依規定該會期先審預算再排法案,加上明年初,總統與立委二合一合併選舉的時程逼近,法官法立法若能在本會期通過,是司法院的第一期待,也可讓馬英九在2008年大選時改革司法的競選政見兌現。

去年中,特偵組偵辦前苗栗縣長何智輝弊案衍生的高院法官集體貪瀆案,引發外界對法官收賄枉法裁判的批評,之後一連串的性侵恐龍判決,白玫瑰走上街頭抗議,賴浩敏接任司法院長後,繼續為改革司法,力推法官法的立法,讓淘汰不適任法官有所依循,同時在法官自律上,於司法院的人審會中引進外部委員。

據了解,上周五下午2時30分,立法院原本排定法官法草案立法的朝野協商,未料,在會前15分鐘,民進黨臨時通知已經到場的司法院官員,表示將抽換協商議題,司法院見法案恐胎死腹中,此時,又被告知將協商改成今天下午4時,讓司法院不知如何是好,由於法官法草案被排定是第81案,以明天僅剩半天的會期,司法界人士擔心無法順利完成三讀程序。

攸關不適任法官退場機制的法官法草案,原被國民黨視為重大優先法案,然而,嘴說重大優先,實際上卻一點也不積極,上周四,爆發宜蘭地方法院院長黃瑞華,為司法院人審會輕縱議處陳姓法官請辭事件後,據悉,有知名檢察官在與國民黨黨團接觸後,國民黨突然認為法官法草案尚不夠周全,應審慎看待,才使法官法又被延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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盤算多 法官法今再角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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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楊湘鈞、蘇位榮/台北報導】 2011.06.14 03:25 am 
 
各界期盼可淘汰「恐龍法官」的「法官法」草案,昨天仍無法三讀,國民黨團參與朝野協商的立委透露,問題不在草案,而在各黨派立委想藉修法夾帶其他法案,只好今天再協商。

民間司改會昨晚緊急發表聲明,呼籲朝野雙方切勿倉促在立法院草率通過無法保障人民的「法官法」草案,若「法官法」草案未能於本會期完成立法,應歸咎於司法院保守立場。

司改會指出,「法官法」不應是「法官保險法」,但目前朝野協商的「法官法」草案,在淘汰恐龍法官部分,司法院人審會竟然拒絕引進外部專業人士參與審議,悖離人民的立場,不如不要通過。

今天立法院將「熱鬧滾滾」,除已排定的行使四名大法官提名人陳碧玉、黃璽君、湯德宗及羅昌發的同意權,朝野也將密集協商第一波各部會組織法三讀的名單及法官法等法案。

據了解,藍營已決定大法官統一投票,預料可過關。

對於昨天法官法未能三讀,國民黨中央政策會執行長林益世強調,「法官法三讀,起呸面(意指翻臉)也一定要過,戰三天也在所不惜!」宣示本會期通過的決心。

原本外界以為,法官法草案卡在評鑑委員會及人審會組成,但國民黨首席副書記長趙麗雲說,司法院已有所退讓,「只剩一些細節問題」。參與協商立委透露,昨天原有機會達成共識,但朝野立委各有盤算、互綁法案,讓法官法昨天交付二、三讀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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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待賴浩敏的一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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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黑白集】 2011.06.11 03:02 am 
 
過去監察院被譏「打蒼蠅,不打老虎」,近年監院積極作為擺脫了蒼蠅院之譏;反倒是司法院一再傳出恐龍判決,任憑外界批評,都無動於衷。黃瑞華因司法院否決其對某失職法官的懲處案,堅決辭去宜蘭地院院長職務;賴浩敏去電慰留,勸稱「事緩則圓」。

如果凡事只求「緩」與「圓」,那我們要司法院作啥?法律人要論斷的是事理和是非,讓正義得到伸張;而司法院長卻在那裡扮演和事佬,把問題當成是黃瑞華個人的情緒問題,假裝沒看到她要爭的是個道理。一個信奉「事緩則圓」的司法院長,民眾如何期待他大力興革?

遭議處的法官處理性侵案,未依規定通知社工到場,使少女當庭面對性侵者詰問而受辱,一度起意尋短。這種疏失,在社會一片「反恐龍法官」聲浪中竟能再度發生,司法院不深切警惕,還認為這是「可以原諒」的事,連最輕的「申誡」懲處都免了。司法院人審會的心態,跟賴浩敏「事緩則圓」的哲學,是否都加了同一款塑化劑?

黃瑞華在司法界或許是隻「黑羊」,但在此事件上,司法院要問的不是她的色彩或作風,而是要問她所爭的「人民權益」能否確保,失職的法官是否受到適當處分。若輕縱了一位失職法官,更因此失去一位敢言的司法人,司法院何顏面對社會?

從白玫瑰運動、大法官提名、到黃瑞華事件,在在暴露司法院作為與社會期待脫節。老實說,黃瑞華之怒,大家已領教了;但法官要走出侏儸紀時代,期待的是賴浩敏的一怒。老神在在的院長,何時才會發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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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問案 賴浩敏微服旁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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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晚報╱記者董介白/台北報導】 2011.05.16 02:44 pm

司法院上午舉行年中記者會,並上演司改新作為行動劇,由司法院刑事廳長林俊益(中)扮演律師,人事處長梁宏哲(左)則擔任訴訟當事人的角色,兩人精采的一搭一唱,在司法院長賴浩敏(右)面前表演,將最近司法院推出的開庭進度查詢系統、人民觀審制度等,透過行動劇呈現。
記者高彬原/攝影

針對民眾感受深刻的法官問案態度,以及開庭是否準時,司法院長賴浩敏日前「微服」到北部地區的士林等5個地方法院,以民眾的身分直接坐到旁聽席進行旁聽,雖然賴浩敏在板橋地院旁聽時「破功」被發現,其餘在士林等法院,有法官根本不知道司法院長正坐在旁聽席。

賴浩敏表示,他不是要標新立異,或沽名釣譽,法官開庭準時與問案態度的改善,是便民親民的重要司改工作,更是民眾最能切身體會的改革項目,經過他的便服私訪,距離理想還有一段,因此仍有改善的空間。

賴浩敏指出,他是從今年3月開始,在沒有官員陪同,同時也未知會法院的情況下,僅在隨扈陪同下,陸續前往士林、板橋、桃園、基隆以及位於新店的台北簡易庭旁聽,了解法官平時開庭時的問案態度,以及開庭是否遲延不準時。

據了解,賴浩敏到板橋地院法庭旁聽時,被機警的法院行政人員發現因而破功,不過,賴院長到士林等4個法院旁聽時,有法官根本不認識大院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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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觀審 老百姓當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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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新聞 2011/05/12 
 人民參審的研議,歷經林洋港、施啟揚、翁岳生、賴英照等院長的推動,一直無法有效突破的最大關鍵,就在於是否有「違憲」的爭議。許多民間司改團體多主張採取陪審制,蘇永欽個人並不反對,祇是他直言,任何改革倘若讓司法品質降低,是不值得的。  
 
【文/李彥謀】

司法院積極推動,最快明年實施

看過洛城法網、邁阿密風雲、艾莉的異想世界,或是英雄等美國電視影集嗎?有沒有對於美國法庭特別的「陪審團」感到好奇、憧憬、羨慕,還是不以為然呢?當然,我們也一定不陌生,那些在電影中遭到惡勢力威脅恐嚇的陪審團成員,是如何驚滔駭浪地完成陪審工作。

據司法院非正式的統計顯示,四三.九%民眾贊成盡快實施人民參與審判制度;五三.四%表示可以試辦看看,僅二.八%認為不需要。

沒錯,在不久的將來,台灣的法庭很可能就會出現所謂的「陪審團」,由一般老百姓來擔任「法官」。祇不過,由人民直接參與審判到什麼程度,是直接審案斷案的「陪審」,還是與法官共同討論定罪的「參審」,或者是提供意見給法官做裁決依據的「觀審」,今年七月應該就會有更清楚的脈絡。

司法院副院長蘇永欽接受《新新聞》專訪時表示,新任司法院長賴浩敏去年十月上任後,就提出實施「觀審制」的構想,今年一月啟動司法改革列車,就是針對是否要導入人民參與司法審判做系列座談與普查,為此賴浩敏已多次到各地方法院與司法體系對話。

司法院為此還特別成立「人民觀審制度研議委員會」,成員共有十七位,包括法官四人、檢察官二人、律師二人、學者專家四人、退休教師一人,以及司法院副院長等四位官員,至五月十日止共召開四次會議,亦分別邀請德國、日本等法界權威來台交流,五月下旬還會邀請韓國法界人士。

韓國做法,避開違憲爭議

事實上,早在一九九九年全國司法改革會議,就有所謂「人民參審」的結論,但十幾年來都未竟全功,很多法界改革者認為,引進簡單的參審制度真有這麼難嗎?祇要在法庭上增設陪審席、每年增編陪審團出席費預算、然後修改幾條刑事與民事訴訟法,並且做好類似選舉人名冊的陪審名冊,屆時採電腦隨機抽樣,台灣就能進入與英美及歐洲國家那樣的民主司法境界。

其實不然,蘇永欽表示,一九八○年代台灣就有人民參審的研議,歷經林洋港、施啟揚、翁岳生、賴英照等院長的推動,一直無法有效突破的最大關鍵,就在於是否有「違憲」的爭議?這些疑慮在各個法界層面幾乎都有正反意見,並非是法檢體系特別保守,或者律師體系特別開放這麼單一的問題。……

【全文未完,完整內容請見《新新聞》126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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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民調:96%民眾 可接受觀審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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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4-20 中國時報 【郭良傑/台北報導】

     司法院就「人民觀審制度」進行民調,有九成六五的民眾表示可以接受觀審制,八成三表示若成了案件被告,願意讓案件採「觀審制」審理,另有八成五九的民眾願意出任「觀審員」。

     司法院長賴浩敏去年十一月上任時,宣示將推動「人民觀審制度」,根據司法院規畫的「人民觀審制度」,觀審將在第一審法院實施,觀審員必須全程參與審判程序,在法官下判決時,觀審員不參與表決,但可以表示意見,提供法官下判決時參考,若法官不同意觀審員的意見,必須在判決書中說明理由。

     司法院祕書長林錦芳表示,有關觀審員的遴選辦法、資格與條件,都尚在研議中,為節約社會資源,未來觀審制將針對重罪案件讓人民來參與。

     林錦芳表示,昨天在「全民司法改革策進會」的第二次會議中,與會委員對觀審制都抱持樂觀的態度,也確定這是未來司法改革必須要走的方向。司法院將參考德、美、英、日、韓的類似制度,規畫發展出一套適用於我國的觀審制度,未來將進行更大規模的民調。

     昨天公布的民調是司法院今年一至三月間,在澎湖、台北、台東、屏東、高雄等五地,舉辦「司改列車」下鄉活動時,對基層里長、中小學教師及民眾針對「人民觀審制度」進行問卷調查,共回收四百七十二份問卷。

     在民眾對「人民觀審制度」的看法中,三成九贊成,希望能盡快實施,另有五成七五的民眾表示「可以考慮試試看」,只有三.五%的民眾認為「多此一舉,不必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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