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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委:鍘違紀法官 範圍無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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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李光儀/台北報導】 2010.08.14 03:12 am 
 
司法院將三名涉及風紀案的法官移送監察院議處,監院昨天傍晚嚴詞回應,「監委早就已經申請自動調查」。申請自動調查的監委還痛批高院「虛應故事」,「只有剪報資料」交到監院。

監委說,高院把案子移送監院只是「想把燙手山芋丟出去」、「想要卸責」,是非常不負責的做法,「難道我們自己不會剪報嗎?」監委揚言,不排除擴大調查範圍,「所有應該調的資料,都會調卷」、「調查範圍不會設定任何上限」。

司法院移送監院調查的法官包括高明哲、楊炳禎和蕭仰歸等三人,不過在消息發布後,監院隨即指稱高明哲、蕭仰歸部分,監委分別在八月十一日蒐集資料、十二日行文司法院要求說明,十三日登記自動調查。

楊炳禎部分,監察院在檢調發動第二波「正己專案」發現楊炳禎涉嫌收賄改判,以及申報財產「收入與支出不相當」,沒有等到司法院移送,就已立案派查。

據了解,申請自動調查高明哲、楊炳禎風紀案的是兩位法界出身的監委。其中一位監委痛批,「律師都知道哪些法官收錢」,司法官彼此間也不會封閉到完全不知道誰有問題,司法官風紀只是「辦或不辦」的問題,不是有沒有的問題。

監委說,「正己專案」已經辦了七、八年,該有的具體資料也應該已經掌握,但是一直都不辦,這次處理也只是虛應故事,並不是認真在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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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怨恐龍法官 監委提調查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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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台北10日電】 2010.11.10 10:28 pm 
 
先前多起兒少性侵案判刑太輕,民間發起白玫瑰運動,盼淘汰恐龍法官,法務部有意修法,但各界對年齡界線看法歧異。監委沈美真今天提調查報告,呼籲不要流於「喊價式立法」。

監察院說,近來有多起2、3歲幼童遭性侵害案件,其中有法官竟以無法證明違反女童意願為由,輕縱被告,也有法官以被害女童記憶的被侵害時間與醫師判斷有所出入為由,判決被告無罪,引起輿論譁然。對於相關規範有無欠周詳待研修之處、司法官養成等問題,監察院今天通過沈美真所提調查報告。

沈美真召開多場諮詢會議,詢問法界專家學者、社團代表等,對於法律適用問題,台中地院法官張升星認為是「立法不當,讓法官量刑不當」、「法官不像社會講得那麼笨,非要被害人極力反抗,才認為違反意願」、「對法官而言,從輕量刑,被告較不會上訴,可能涉及法官升遷問題」;律師尤美女則認為,「問題不在修法,而在於法官欠缺性別意識」。

監委認為,兒童遭性侵案,受限於被害人認知、表達、記憶能力與創傷影響等問題,很容易發生被害人難以陳述或前後陳述不一,再加上兒童性侵案通常發生在加害人與被害人共處隱密的處所,難有其他人證,大人與小孩在權力不對等下易生妥協,如果承審法官對這些特性沒有充分瞭解,心證上容易做出不利被害人的認定,極易誤判。

監委指出,依性侵害犯罪防治法規定,性侵害案件應由經專業訓練的專人辦理,不過,法院審理兒童性侵案件,空有專庭專股形式,但專業素養恐有不足,欠缺對性侵害被害人身心創傷反應及兒童身心發展的認識,有違專人專業審理的立法意旨。

調查報告也指出,法官養成教育與在職訓練對於審理兒童遭受性侵案件所需專業知識課程的安排明顯不足;以97年度舉辦的「性侵害案件之採證與DNA鑑定課程」為例,全國一審和二審的普通法院合計共有28個,卻只有13位法官參訓這項課程,顯然微不足道。

監委表示,兒童性侵案件有賴專業人員協助法院發現真實,避免誤判,現在的實務運作情形未能發揮預期成效,對於是否應「逐案辦理早期鑑定」或引進英美法上「專家證人制度」等建議,司法院與法務部仍互存歧見,相關主管機關應儘速研商解決之道。

調查報告也說,相關案件引發「立法不周」的爭議,法務部宜廣參各界意見,參酌兒童認知發展情形、性侵害創傷及社會現狀,妥適修法。不過,監委也提醒,未來修法方向,如果還是以年齡作為犯罪構成要件、區分處罰刑度,劃設年齡標線不能流於道德感情,變成喊價式的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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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貪瀆 司院10年不曾送辦 監委吃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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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李順德/台北報導】 2010.10.19 03:13 am 
 
監委昨天巡察法務部,問到司法院近十年將多少疑涉貪瀆的法官移送法務部調查?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黃世銘回答「沒有一件」。監委們頗為吃驚,有監委認為司法院的內控機制已完全鬆弛。

劉興善告訴黃世銘,「你這個答案,監察院下個月巡察司法院時,會再問一次」,若單位涉及違法失職將究辦。

據了解,監察院繼彈劾高等法院法官楊炳禎後,目前正在調查司法院政風處有沒有違法失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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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委促司法官去看《嫌豬手事件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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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委促司法官去看《嫌豬手事件簿》批評院檢筆錄未忠於被告原句 易致冤案

2010年08月30日蘋果日報

【吳家翔、張欽、陳郁仁╱台北報導】不久前下片的日本電影《嫌豬手事件簿》,描述無辜男子被控色狼,但檢察官製作筆錄時未採對該男有利證詞,法官因主觀意識不理會相關人證與物證,無辜男竟被判有罪。監委李復甸對這部電影很有感觸,並在日前因調查報告需要,約詢法務部次長吳陳鐶時,要法務部轉知所屬,希望檢察官等應去看《嫌豬手事件簿》。

他山之石
李復甸日前完成「備置受訊人電腦螢幕政策形成過程草率」調查報告,對檢察官與法官常以整理被告的話語、而非以被告原句當作筆錄與卷證深不以為然,他想起《嫌豬手事件簿》的情節竟與台灣現況一樣,因此希望檢察官等能看這部電影,畢竟他山之石可以攻錯,避免筆錄不實讓人受冤屈。

促以電影為師
事實上,馬英九總統在台北市長特別費案,也曾吃過筆錄不實的虧,前年還委託律師控告當時承辦的檢察官侯寬仁筆錄不實,期盼筆錄逐字記錄,法務部去年底推動法庭建置電腦螢幕,書記官繕打筆錄過程中,被告或受訊人可透過電腦看見回答內容。

李復甸指出,書記官有依法獨立製作筆錄的權責,但目前都是檢察官整理被告的供述,命書記官打字,已侵害《刑事訴訟法》程序中,問、錄分屬的制衡機制,甚至可能偽造公文書。

李復甸說,問題核心在筆錄,他反對筆錄內容不採被告原句。而設電腦螢幕讓被告確認書記官的筆錄,李也反對,因那並非解決偵訊筆錄真實可靠的唯一方法。李建議檢察官、法官去看《嫌豬手事件簿》,也建議律師看。李表示,有律師還告訴他,看電影看到掉淚。

民間司改會十三年前就曾向監察院列出「司法十大罪狀」,其中之一是筆錄無法明確詳實,司改會當時即質疑:「不實的筆錄如何能為裁判之依據?」

對法庭建置電腦螢幕政策,民間司改會執行長林?正昨表示「不以為然」,因筆錄
都由檢察官整理出他要的被告說法,再請書記官記錄,以往被告在法庭上對筆錄有爭議,可要求聽當時問話錄音,現在被告已在電腦螢幕上簽名,聲請聽錄音的要求可能會被法官駁回。林說,真正增進法庭公平性的方法是筆錄全文照錄,但因費時,一般法庭不採用。

法部自認嚴謹
法務部政次陳守煌昨回應表示,尊重監委建議,會鼓勵同仁看這部電影。陳也強調,法庭建置電腦措施經過長時間評估,書記官一字不漏將當事人說的話打在電腦上,還會讓當事人確認後簽名,過程嚴謹。

報你知
電影凸顯司法荒謬
2006年的日本電影《嫌豬手事件簿》,曾獲得日本金像獎11項提名,最後榮獲最佳女主角等大獎,今年6月在台上映。電影敘述一名為金子徹平的男子,被女學生指認是在電車偷摸她的色狼,警察勸他認罪罰錢,徹平從頭到尾否認,即便面對高達9成99的高定罪率,為捍衛清白,也要對抗荒謬的司法制度。儘管徹平與律師找到了證人還原現場狀況,但警察與檢察官製作筆錄時未採對徹平有利證詞,最終不敵法官主觀心證,遭判刑四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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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建?演講:傳我要做司法院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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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謝梅芬/高雄報導】 2010.08.14 03:12 am 
 
監察院長王建?昨天在高雄演講時,以「聽說近來傳出我要做司法院長」開場,應聽眾要求談法官貪瀆亂象,他說,百姓感慨「天啊!怎麼會這樣」,他認為國內需有魄力者任司法院長,「要不怕死」,勇於砍掉腐敗,才有契機。

王建?舉例說,像總統府前副秘書長陳哲男司法黃牛案遭輕判,也不能介入,不過目前監察院監察委員已有共識,認為對司法「可多伸進一點」,但要謹慎,以免違反五權分立。

日前請辭司法院長的大法官賴英照,昨天也應邀到高雄演講「企業社會責任的法制前瞻」。他說「有人做了不該做的事」,但台灣法制根基很不錯,明年起,司法官考試將加考法律倫理,透過學校課程及考試來強化法律倫理,「相信一步步會有幫助」。

王建?是應行政院南部聯合服務中心主辦「南方領袖教育學院」之邀,到高雄談「管理藝術的精髓」,與會者發言踴躍,要求他談談對司法亂象的看法。

王建?以「聽說近來傳出我要做司法院長」開場,引起滿場笑聲。他說司法不彰是多年詬病,面對法官貪瀆,民眾感慨「天理何在」,他只能說,政府要找有魄力者來幹司法院長,要不怕死,否則看不出改革契機。

與會者質疑監察院何不彈劾不適任法官?王建?說,現在司法院長出缺,他不便說太多,否則外界「有一大堆衍伸」。

他指出,監察院可以管法官,「但要謹慎」,不能管太多,否則人人陳情監察院要「還我公道」,監察院將變成第「四審」,違反五權分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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