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台北7日電】 2010.10.08 03:12 am
監察院今天通過彈劾高院法官楊炳禎,查案監委沈美真說,監院約詢時,楊炳禎「避重就輕」,雖承認召妓,但指約2個月1次;雖有買賣骨董,但否認透過骨董洗錢收賄。
台灣高等法院將疑涉賄的楊炳禎等人送監察院調查,監察院以13票對零票通過彈劾案,此案是這一波正己專案司法風紀案中首件彈劾案。查案監委黃煌雄說,彈劾案總是會有幾票持不同態度,此次以少見的13票全數通過。
沈美真說,監院約詢時,楊炳禎坦承從民國95年起,除了生病住院前後時期,平均2個月召妓1次,也確實曾在上班時間召妓;不過,楊炳禎辯稱,法官是「包工制」,他習慣提早到院將卷帶回家熬夜寫判決,「中午及下午時間因體力不支,屬其休息空檔」,還否認所謂每周上班2天、判決書都由助理代寫等報導。
沈美真指出,楊炳禎向監委解釋召妓理由,稱有勃起障礙,現在只有1個小孩,還想要有其他小孩,還辯稱,被監聽5年,很難有人被放大鏡檢視而沒有瑕疵。
先前有媒體質疑,楊炳禎透過骨董買賣洗錢,沈美真說,楊炳禎自估財產約新台幣3億元,財產來源是「自然增值」,有投資股票賺的,也有文物增值的,他稱花很多時間研究古董歷史、整理古董,藉由古董「系列化買賣」提升價值,像今年7月就將部分收藏古物以2.5億元價格,簽約賣給徐姓台商。
沈美真說,監察院調出楊炳禎從民國82年至98年的財產申報資料,發現他1年增加1000萬到2000萬元,目前楊炳禎持有仁愛鴻禧2棟房子,他聲稱1棟是民國80幾年,預售屋時以1200萬元購買,第2棟則是民國96年以3800萬元購買。
她說,目前台灣沒有財產來源不明罪,雖然發現楊炳禎財產增加很多,但沒有切確證據證明收紅包或藉骨董交易收錢,楊炳禎到底有沒有收賄,必須等待檢調機關查證認定。
沈美真指出,楊炳禎近10年來銀行交易明細資料,資金往來頻繁,金額龐大,顯然長期從事古董交易買賣,楊炳禎如果不是法官、公務員身分,可能是很成功的商人,藝術眼光獨到,不過,正因為他是法官、公務員,這已違反公務員服務法。
楊炳禎被彈劾另1項原因是涉賭博,甚至曾與有案在身的前台北市議員許富男打麻將。沈美真說,楊炳禎坦承多次到友人住處打麻將,牌局以500元至3000元為底,輸贏約在1萬多元。
監委林鉅鋃說,楊炳禎移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處理,最重可撤職,相信公懲會將客觀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