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熊迺祺、蕭白雪、張宏業/台北報導】 2010.08.12 03:46 am
高院法官收賄案愈演愈烈,檢調發現有法官分別在審理花蓮高分院前法官張炳龍收賄案、楊隆榮強佔法拍屋案、廖姿婷吸金案中收賄,將被告改判無罪或得易科罰金,昨天兵分廿路發動搜索。
檢調偵辦高院法官收賄案,昨天兵分廿路大搜索,搜索高院法官楊炳禎住處,並拘提曾任法官的律師邱創舜(圖)被拘提到案。
記者高智洋/攝影
檢調昨天搜索台灣高等法院法官楊炳禎的住處及邱創舜律師事務所等處所,同步拘提曾任法官的律師邱創舜、邱妻段美月、張炳龍的妻子尤麗香及涉嫌行賄的楊隆榮、廖姿婷等五人,漏夜移送台北地檢署複訊,邱創舜被聲押禁見、段美月聲押。
檢調雖前往楊炳禎住處搜索,但暫未約談他。楊炳禎昨天在高院高分貝向媒體否認遭搜索,並向代理院長張耀彩表達不滿;面對相關案情的詢問,則不願表示意見。
據了解,張炳龍於九十六年被判刑十一年定讞,但潛逃出境,檢方已發布通緝。邱創舜另被控向高院執達員葉宗鎰購買分案的相關資料,葉昨天也改列被告,以五萬元交保。
上月十三日檢調執行「正己專案」,查出高院法官陳榮和、李春地、蔡光治等人在何智輝案中,涉嫌透過白手套黃賴瑞珍收賄,進一步發現蔡光治等法官另涉他案,決定發動第二波偵辦行動,釐清張炳龍、楊隆榮、廖姿婷等三大案件的弊情。
張炳龍被控收賄案,一審及更三審被判重罪,更四審逆轉改判無罪,檢調懷疑由蔡光治擔任陪席的更四審合議庭有問題。檢調勾稽比對黃賴瑞珍帳戶資料,發現可疑資金流向,昨天再度搜索黃賴瑞珍住處,扣得一只疑似行賄某法官的袋子。
楊隆榮被控在八十一年間標得法拍屋,以假買賣契約向銀行超貸,繳幾期後不繳,當銀行聲請拍賣時,又以假租賃契約造成「不點交」的狀況,壓低價格標回賺取差價;若沒標回則強佔法拍屋,要求拍定人付款。
一審將楊隆榮判刑三年八月,二審改判六個月、得易科罰金定讞。楊隆榮的弟弟是同案被告,委任律師就是邱創舜;當時二審的審判長是楊炳禎,檢調懷疑邱創舜幫楊隆榮行賄法官,獲得輕判。
本名「廖月嬌」的廖姿婷,誘騙竹東鎮長盧東文等人投資銀拍屋、股票,詐騙千萬元;一審判一年六月,二審改判六月、得易科罰金確定。廖姿婷二審委任律師邱創舜,受命法官是日前遭搜索的林明俊。林明俊昨表示,一切依法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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