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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界再掀波/法官蕭仰歸為兒關說 肇逃無罪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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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蕭白雪、王文玲/台北報導】 2010.08.11 04:09 am
  
台灣高等法院再爆爭議,「法官論壇」網站傳出有最高法院法官為涉及肇事逃逸的兒子關說,讓案子改判無罪定讞;高院昨天調查發現,當初受命法官主張判決有罪,但審判長強調未受關說,一切合法評議。

繼陳哲男案評議風波,法官論壇最近熱烈討論一件法界傳聞多時的爭議,有法官甚至揭露最高法院法官的姓名,要求檢方查明真相。司法院秘書長沈守敬表示,高院已指示行政庭長陳晴教調查清楚。

最高法院某法官的兒子就讀海洋大學法律研究所,他被控在上學途中開車撞倒機車騎士後肇事逃逸,但他辯稱事發時,車內開著音樂,不知道撞到人,否認肇事逃逸。

一審雙方和解,基隆地院判刑六個月,緩刑兩年。不過學生仍不服上訴,高院今年一月逆轉改判無罪,檢察官未上訴而定讞。

據了解,改判無罪的合議庭,評議結果為二比一,受命法官投下反對票,且在評議簿附上應判有罪的判決內容,和一般只寫出不同意見的做法不同。

受命法官認為,車禍發生時,這名學生的車子後視鏡撞凹,不可能不知道撞到機車;且一審經法官、檢察官、法官坐在車內放音樂認定,可以聽到後視鏡折到的聲音。

由於被告的父親是最高法院的法官,再加上案件的陪席法官轉調智慧財產法院、受命法官日前也要求調庭獲准,裁判是否受到關說的傳言越傳越烈。

高院昨天已找審判長與陪席法官了解狀況,兩人都表示合法評議。審判長否認受到關說,強調一切依證據論法,陪席法官則表示,當初同意審判長的見解。受命法官昨天下午請假,高院今將進一步調查。

 




本文於 修改第 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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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子關說…蕭仰歸復職 司法院非准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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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王文玲/台北報導】 2011.08.05 03:18 am 
 
最高法院法官蕭仰歸替涉及肇事逃逸的兒子關說,被懲處休職六個月,最近屆滿立即申請復職,引發基層法官不滿。司法院秘書長林錦芳表示,蕭仰歸不宜回任審判工作,相信他會「知所進退」。

台北地院法官林孟皇對蕭仰歸可能回到最高法院,昨天表達強烈不滿。他認為,法官關說,比法官嫖妓、通姦更不當;因為關說與審判職務有關,嫖妓、通姦是私德問題,關說的法官不能再坐回審判台。

林孟皇表示,公懲會對蕭的休職懲戒過輕,既然嫖妓的高院法官楊炳禎遭撤職,為何蕭只休職?司法院能否「逼退」蕭仰歸,端看有無決心,以及司法院如何看待關說事件。

依公務人員保障法規定,公務員在停職事由消滅後的三個月內可申請復職,服務機關應允許復職。剛通過的法官法規定,停職後復職的法官,可以不經其同意,調動服務區域,但此條文一年後才生效。

也就是說,如果蕭堅持復職,司法院沒有不准的空間;如果蕭不同意調動,司法院必須讓他回到最高法院審判。

基層法官指出,接受蕭仰歸關說,判決蕭仰歸之子無罪的高院審判長高明哲,被停職經公懲會降二級改敘後,也曾申請復職,最後以「照顧八十歲老母」理由,於今年三月底退休。蕭若可回任審判或改任行政職,高卻退休,司法院對蕭是否真的使不上力,令人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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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服停職處分 法官蕭仰歸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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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王文玲/台北報導】 2011.07.08 02:48 am 
 
為兒子肇逃案關說而被停職的最高法院法官蕭仰歸,不服司法院的停職處分,主張停職決定的程序有瑕疵,提起行政訴訟要求撤銷;但翻案不成,昨天遭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駁回。

蕭仰歸認為,停職是一種懲戒處罰,屬於應經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討論的「獎懲事項」;司法院將他停職,過程不符合正當法律程序,應予撤銷。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指出,停職處分是一種暫時性的人事行政措施,目的在「正視聽」,而不在懲處公務員。司法院無須經由人審會審議,即可將蕭停職。

合議庭認為,法官審判,與人民的生命、自由、財產權益有關。當法官涉及關說訴訟案件,失職情節重大時,若仍允許他繼續執行職務,不但影響法官職務的公正性,也損及人民對國家司法的信賴。

蕭仰歸另主張,停職是一種對他不利益的處分,不能由長官依職權決定;但合議庭認為,被停職的公務員若因救濟翻案,其任職、休假、退休年資及考績權益,都不受影響。

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已認定蕭為兒子關說,處以休職半年的處分,蕭目前休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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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賢綸肇逃案 非常上訴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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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王文玲/台北報導】 2011.07.05 02:37 am 
 
最高法院法官蕭仰歸為兒子蕭賢綸的肇事逃逸案關說,案子二審無罪確定,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黃世銘認為二審判決違反經驗法則、違背法令,向最高法院提起非常上訴;但最高法院認與統一適用法令無關,且不具法律原則重要性,判決駁回。

法界人士指出,最高檢的非常上訴被駁回,檢方還有再審的路可以走。

刑事訴訟法規定,參與判決的法官因案件違法失職受懲戒,足以影響原判決者,可聲請再審;判蕭賢綸無罪的二審審判長高明哲因接受蕭仰歸關說,遭公懲會降二級改敘,檢方可據此聲請再審。

高明哲已自請退休,蕭仰歸也因關說被處分休職半年中。

蕭賢綸97年10月6日在基隆路上撞傷一名機車騎士,蕭車子的右後視鏡被撞壞,蕭未停車即離去,後來和被害人和解。但因肇事逃逸為公訴罪,蕭以要考司法官為由不願認罪而被起訴,一審被判刑6個月,緩刑2年,二審改判無罪。審判長高明哲親撰無罪判決,受命法官高玉舜則將有罪判決書附在評議書上明志,後高明哲接受蕭仰歸關說曝光,引發渲然大波。

最高檢認為,二審沒提出具體證據,就以臆測之詞,指蕭賢綸的右後視有可能因其他不明外力內折,而非兩車碰撞的結果,證據判斷有違經驗法則。

最高檢也批評無罪判決未經專業鑑定,即認定兩車相互接觸的力道很輕,這和委託交通大學的鑑定結果不符,無罪認定有違力學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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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仰歸案/接受關說法官 退休坐領高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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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王文玲/台北報導】 2011.03.17 02:46 am 
 
台灣高等法院法官高明哲審理最高法院法官蕭仰歸的兒子肇事逃逸案,涉嫌接受蕭關說而判決無罪,經司法院停職並移送公懲會,昨天遭降兩級改敘懲戒。高則以「照顧八十多歲老母、生涯規畫」等理由,申請於本月底退休。

蕭仰歸則被公懲會休職半年,期間至八月底屆滿。據了解,高明哲原本申請復職,並由刑事庭調往民事庭審判,但司法院擔心高接受關說的紀錄,會讓訴訟當事人心生疑慮,一度打算將高調到金門高分院,減少高承辦的案件。

高經考慮後申請退休,於三月底滿五十五歲時退休,符合公務員退休的「五五專案」,可領月退近九萬元,並可轉任律師。

蕭仰歸因為兒子涉嫌肇逃案,向一、二審法官關說,二審審判長高明哲為蕭的大學同學,改判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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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子關說 法官蕭仰歸休職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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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傳真機-為子關說 法官蕭仰歸休職半年
2011-01-29 中國時報 【(郭良傑)】

    最高法院法官蕭仰歸去年爆出替兒子肇事逃逸案關說醜聞,高院法官高明哲也因涉嫌接受蕭的請託,並協助向受命法官關說。公懲會調查後認定確有關說行為,二人所為嚴重損及法官形象及司法公信,昨天決議對蕭仰歸處以休職六個月、高明哲降二級改敘的懲戒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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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法官被彈劾 正義真的實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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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王文玲、蕭白雪/台北報導】 2010.10.21 02:41 am 
 
最高法院法官蕭仰歸、高院法官高明哲涉及關說,被監察院彈劾,多數法官認為依公懲會標準,蕭、高應該很快就會回任法官。

高明哲、蕭仰歸已被停職,目前每月可領本俸的二分之一約三萬元。案件昨天經監察院移送公懲會後,兩人可能受到撤職、休職、降級改敘、記過或申誡處分。不過,公懲會過去對關說的法官懲處,除了曾另外涉及其他刑案作出撤職處分外,多數都是記過了事,蕭、高仍可回任法官。

檢方初步調查認定蕭仰歸、高明哲未涉枉法裁判,全案簽結,但對蕭賢綸無罪定讞是否違背法令,檢方仍待專業單位的鑑定報告。不過,法界人士指出,未來即使提起非常上訴,但非常上訴的審判,不能將無罪的確定判決,改判有罪。

據指出,檢方及司法院都曾接到檢舉指出,蕭仰歸與高明哲在蕭賢綸案件審理期間兩度聚餐。調查結果顯示,高院去年十一月廿四日將蕭賢綸肇事案分案給受命法官高玉舜審理,蕭仰歸和高玉舜當時的審判長高明哲卻不避嫌在十二月三日、九日,兩度在台北市馥園餐廳吃飯,戳破蕭仰歸向最高法院否認案件審理期間不曾和高明哲見面的謊言。

蕭仰歸、高明哲是台大法律系同學,兩次吃飯都有女性友人在場,飯局都由兩人的李姓商界同學刷卡埋單。第二次飯局中,蕭賢綸就讀海洋大學研究所的陳姓所長也在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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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子關說案 法官蕭仰歸、高明哲被彈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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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羅印?、李順德、蕭白雪/台北報導】 2010.10.21 02:41 am  
 
最高法院法官蕭仰歸昨天被監察院彈劾。
本報資料照片/記者熊迺祺翻攝

監察院昨天彈劾最高法院法官蕭仰歸及高院法官高明哲,蕭涉嫌為兒子肇事逃逸案兩度關說,高涉嫌接受關說。基層法官昨天批判,最高法院當初認定蕭仰歸未為車禍肇事的兒子蕭賢綸關說,是睜眼說瞎話、擺明護短。

最高法院院長楊仁壽昨天感慨地說,當初調查時間太短,最高法院相信蕭仰歸的說詞,沒想到會被他騙。

監院以十二票成立、一票不成立,通過彈劾蕭仰歸;十一票成立、兩票不成立,通過彈劾高明哲。彈劾案通過後,隨即移送司法院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審議。

彈劾案文指出,蕭仰歸兒子蕭賢綸,二○○八年十月駕車肇事逃逸,遭基隆地方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六月,得易科罰金並緩刑兩年。蕭賢綸不服上訴後,高院改判蕭賢綸無罪。

監委調查發現,蕭賢綸案在地院審理期間,蕭仰歸曾向該案審判長鄭景文關說。鄭接受監院約詢時承認蕭仰歸曾到地院找過他,並說「這個案子不要緩刑,準備要拚無罪」;鄭當面拒絕關說,強調判決自有公斷。

蕭仰歸關說鄭景文未能如願,再向高院審判長高明哲關說,在審理期間兩度與高明哲餐敘,還透過高向該案受命法官高玉舜及陪席法官崔玲琦關說。高玉舜在監院約詢時指出,高明哲曾向他表示蕭賢綸是蕭仰歸兒子,「希望可以判無罪」。

監院根據相關證詞,認為高明哲涉嫌接受蕭仰歸關說,並為蕭向他人關說,事證明確,兩人嚴重損害司法形象。

李復甸說,父親在小孩有困難時提供協助,是親情的表現,但司法人員應有更高道德要求;論語中「父為子隱,子為父隱,直在其中矣」,是基於親情不去宣揚子女過失,而非利用職權、違法關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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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蕭仰歸兒子肇逃案 檢重送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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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蕭白雪/台北報導】 2010.10.04 02:57 am 
 
最高法院法官蕭仰歸為兒子蕭賢綸被控肇事逃逸官司向法官關說案,檢方雖查無枉法裁判刑事責任,但已針對蕭賢綸的案件重新送請專業機構進行鑑定,如鑑定結果認為無罪判決有誤,不排除聲請再審或非常上訴。

蕭仰歸的兒子蕭賢綸就讀基隆國立海洋大學法律研究所,前年上學途中因開車擦撞機車騎士被控肇事逃逸,基隆地方法院判刑六個月、得易科罰金,緩刑兩年;高院今年一月將他改判無罪,檢方未提上訴而定讞;後來因有法官在「法官論壇」上爆料指蕭仰歸涉向法官關說,引起外界譁然,蕭仰歸與高院審判長高明哲都因關說被司法院停職,並移送監察院調查。

台北地檢署分案偵辦高院合議庭三名法官高明哲、高玉舜、林洲富是否涉嫌枉法裁判,調查後認為屬於二審合議庭自由心證,全案簽結。

不過,檢方檢視全案卷證後,認為二審判決對於蕭賢綸開車擦撞到機車騎士後,騎士究竟是往右還是往左倒,一、二審都有不同見解與認定,且成為二審判決無罪理由之一,檢方已將相關資料函請專業鑑定,釐清事實真相後,再決定是否有提起非常上訴或再審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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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仰歸關說案/檢簽結 法官無枉法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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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熊迺祺/台北報導】 2010.09.08 04:15 am 
 
最高法院法官蕭仰歸幫兒子蕭賢綸關說肇事逃逸案,改判無罪,台北地檢署分案調查高院合議庭有無枉法裁判,訪談多位司法官後認為,無罪判決是合議庭的自由心證,不能因為有不同看法就認定枉法裁判,全案簽結。

台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王文德表示,全案是他字案,沒有被告,在查無特定人具體犯罪事證的情況下簽結,未來若有新事證,可重啟調查。

由於查無枉法裁判,蕭賢綸被控肇事逃逸官司二審無罪判決,已無聲請再審的空間,也就是無罪確定的效力存在。

前年十月,蕭賢綸開車到基隆海洋大學法學研究所上課,途中發生車禍,被控肇事逃逸;基隆檢方起訴蕭賢綸,地院判刑六個月,得易科罰金,緩刑兩年;今年一月,高院改判無罪定讞。

日前「法官論壇」爆料高院合議庭審判長高明哲接受蕭仰歸關說,堅持判決蕭賢綸無罪,引起受命法高玉舜不滿。司法院調查後,將蕭仰歸及高明哲停職,移請監察院調查,北檢剪報分案調查二審法官有無枉法裁判。

台北地檢署陸續傳訊蕭仰歸、高明哲、高玉舜、陪席法官林洲富,及基隆地院審判長鄭景文、基隆地檢署檢察官李辛茹、證稱蕭仰歸兩度託她關說的高院法官崔玲琦,再偵訊基隆地檢署前檢察長施慶堂及高院前院長黃水通。

檢察官調查認為,高明哲、林洲富就卷證內相關資料證據,認定蕭賢綸沒有肇事逃逸的故意,即使兩人的決定違反經驗及論理法則,但這僅是能否上訴第三審的理由,不能因為受命法官高玉舜有不同看法,就認定有枉法裁判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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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仰歸為子關說案 再偵訊施慶堂、黃水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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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熊迺祺/台北報導】 2010.08.21 03:27 am 
 
台北地檢署調查最高法院法官蕭仰歸為兒子蕭賢綸關說案,以證人身分偵訊基隆地檢署前檢察長施慶堂及台灣高等法院前院長黃水通。據了解,施慶堂證稱蕭仰歸沒向他關說,黃水通則聲稱蕭沒提任何要求。

北檢檢肅黑金專組檢察官陳淑雲,前天偵訊已調任高雄高分檢主任檢察官的施慶堂,昨天下午再偵訊已調任公懲會委員的黃水通。全案相關當事人均已偵訊完畢,可能近日簽結或偵結。

據了解,施慶堂證稱當年未接獲關說,承辦檢察官也未報告遭關說。黃水通則說,蕭仰歸確曾為了小孩車禍官司到高院找他,目的是「打聽」受命法官高玉舜的為人和辦案品質,沒對他提出任何要求,他不認為蕭仰歸向他關說。

由於接受偵訊查證者均是司法界人士,且司法官期別大多比承辦檢察官陳淑雲高,陳淑雲前往偵訊時相當低調,甚至自己帶著書記官搭計程車到偵訊地點,避免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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