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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哲男司法黃牛 原判九年更一審輕判7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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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7-27 新聞速報 【中廣新聞/杜大澂】

    前總統府副秘書長陳哲男涉及司法黃牛案,高等法院更一審今天宣判。合議庭認為,陳哲男並沒有審理司法案件的權限,因此,撤銷原先涉及貪污罪九年刑期的判決,改依詐欺取財罪名,改判他七個月有期徒刑。

    這起案件牽涉前新偕中建設董事長梁柏薰和前總統府副秘書長陳哲男等人,陳哲男在扁政府時代擔任副秘書長,向梁柏薰表示,可以處理他涉及的官司,因此,梁柏薰給了陳哲男六百萬。但事後認為陳哲男拿錢不辦事,因此,梁柏薰指控陳哲男是司法黃牛。

    全案經過法院審理,一審法院依貪污治罪條例的利用職務詐取財物,重判陳哲男十二年有期徒刑,高院二審也以同一個法條,判決他九年刑期,不過,二十七號更一審宣判,合議庭則是刑法詐欺取財罪,改判陳哲男一年兩個月刑期,經過減刑則為七個月。

    更一審合議庭認為,陳哲男並沒有審理司法案件的權限,並非職務上的行為,而是施用詐術混淆梁柏薰,因此,改以詐欺取財罪判決。
   
司法黃牛案 陳哲男改判7月
2010-07-27 新聞速報 【中央社】

     前總統府副秘書長陳哲男被控司法黃牛等案,台灣高等法院先前依貪污罪判處陳哲男有期徒刑9年;經最高法院發回,高院今天更一審宣判,改依詐欺取財罪判處陳哲男有期徒刑7月。

     陳哲男被控擔任總統府副秘書長時,自稱得以影響司法案件結果,向新偕中建設董事長梁柏薰詐取新台幣600萬元,高院民國97年6月以利用職務之便詐取財物罪,判處陳哲男有期徒刑9年,褫奪公權6年。至於檢方指控陳哲男赤崁公司股票買賣涉及內線交易部分,陳一、二審均獲判無罪。

     全案經檢方與陳哲男分別上訴後,最高法院去年10月發回更審。高院今天更一審宣判,合議庭認為,陳哲男身為總統府副秘書長,沒有司法調查實權,因此不構成原判決「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罪,改依詐欺取財罪判處陳哲男有期徒刑1年2月,減為7月。此部分檢方仍可上訴,但因詐欺罪屬二審定讞,陳哲男不得上訴。

     至於內線交易部分,最高法院發回理由指出,陳哲男買賣赤崁科技股票的時間點,與赤崁科技發布重大消息的時間點,確有成立內線交易罪的可能,認為有必要再行釐清;高院合議庭則認定他並未達成內線交易協議,僅在構想階段,因此更一審仍維持無罪判決。此部分仍可上訴。99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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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黃牛案 曾德水向來少輕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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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蕭白雪/台北報導】 2010.07.31 03:14 am 
 
捲入陳哲男案風暴的高院庭長曾德水,過去常因開庭發言不當,當事人及律師向司法院陳情,日前曾有法官考慮連署建請將他免兼庭長,陳哲男案發生後,不少法官都建議年底應一併檢討所有的不適任庭長。

法界人士指出,曾德水過去審理司法黃牛案件,很少如此輕判。一名周姓婦女的丈夫曾擔任書記官,她卻對外佯稱丈夫在高院當法官,有機會擺平官司,向當事人詐取數百萬活動費,一審判刑一年半。上訴二審,由曾德水擔任庭長的合議庭審理。

當時已七十多歲的周婦,在二審表示,她有高血壓精神官能症及骨質疏鬆症等,需專人照顧,不堪入獄,請求減刑。曾德水合議庭判決指出,周婦不思身為司法人員眷屬,為求一己之利,嚴重打擊司法威信,改判兩年半徒刑。

判決中還強調,以周婦的年紀,身有病痛,在所難免,不是減刑理由。

此外,曾德水最常遭質疑的是開庭態度,尤其是對當事人冷嘲熱諷。

曾經有一名被告在法庭最後陳述時,才剛開口感慨說:「我是二二八事件的遺族…」,話都還沒講完,曾德水當庭就嗆說「給我強調二二八,二二八有什麼了不起啊?消費民族的感情…搞得社會這樣子,就叫愛台灣啊!」讓當事人錯愕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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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法官 調離曾德水合議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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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蕭白雪/台北報導】 2010.07.31 03:14 am

崔玲琦准調陳哲男案更一審的受命法官崔玲琦,申請調離庭長曾德水的合議庭,昨天獲准。
記者潘俊宏/翻攝

陳哲男案更一審的受命及陪席法官崔玲琦、陳恆寬,和同庭的另一名法官遲中慧,都申請離開庭長曾德水的合議庭;台灣高等法院召開法官事務分配會議,昨天通過這三位法官的申請,九月一日起生效。

新派與曾德水同庭的法官,分別是來自板橋地院的庭長王復生、桃園地院法官林孟宜,及台北地院調司法院刑事廳宋松璟。

其中有人是被院長黃水通拜託到曾德水這一庭;有人因期別資淺、沒有選擇;有人是無懼、願接受挑戰。

據了解,陳恆寬與崔玲琦改到童有德擔任庭長的合議庭,同庭成員有剛從最高法院調回高院的陳祐治。

高院備受抨擊的「老人庭長」威權文化,高院此次也藉由事務分配,換掉部分有爭議的老庭長,改由在高院有經驗、表現優秀的法官擔任庭長、審判長。據指出,高院新派的審判長包括周政達、宋祺、王炳梁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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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筆記/司法黃牛都是一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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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王文玲】 2010.07.30 03:18 am 
 
普通百姓當司法黃牛,和總統府副秘書長當司法黃牛,所犯的罪一樣,刑度會一樣嗎?陳哲男案卻告訴我們:高官當司法黃牛,輕判的機會似乎更大。

陳哲男從十二年重刑減為一年二個月的輕刑,關鍵有二:一、適用的法條改由七年以上的「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罪」,改為五年以下的「普通詐欺取財罪」;第二、量刑從輕,法官選擇的是中間偏低刑罰。

堂堂總統府副秘書長欺騙商場老將可以擺平官司,算不算利用職務或職務上衍生機會的貪汙行為?輕判陳哲男的法官說不是,因為陳的法定職權上管不到,也接觸不到司法人員。

這種解釋,讓人啼笑皆非。副秘書長又不是小科長,誰不在乎他的影響力?司法人升遷,搞不好還得透過他美言才能如願。法官若要把「因職務衍生機會」的貪汙限縮得如此窄小,這條罪就只能卡死小官,治不了大人。只有小官,職務才會白紙黑字般清楚。

也許有法官會說,貪汙罪那麼重,不能隨便上綱,當然要嚴格解釋。然而,副秘書長被法官形容成純潔如白兔,業務上沒有機會接觸司法機關,這和民間經驗未免差距太遠。人脈和職位相輔相成,怎麼脫得了干係?

就算以普通詐欺罪來論罪好了,副秘書長的頭銜被蹧蹋用來換取金錢,可算是重量級的司法黃牛。孰料,可判五年的刑,只判了一年多;在法官眼裡,總統府要職難道跟「路人甲」無異?

每個判決都有生命,會反映法官適用法律及量刑的意念。從陳哲男案,我們讀不出審判者對於輕蔑、濫用國家職位者的痛心。一個向廠商強索二萬元回扣的里長,是十年徒刑定讞,而堂堂副秘書長卻僅獲一年二個月徒刑。法官視野如此奇特,教民眾如何相信設廉政署就能端正政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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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眼/該改革的…老人庭長威權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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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本報記者蕭白雪】 2010.07.30 03:45 am 
 
陳哲男更一審判決結果引起外界譁然,合議庭三位法官有兩位請辭或請調,凸顯二審的「老人庭長」強勢主導審判的問題;根本不解決,優秀法官的真實意見就無法在判決中呈現,才是司法深沉的危機。

高院的庭長、審判長,這些年都是論資排輩,資歷越久、年齡越大,越能當審判長。此次捲入法官集體貪瀆案的陳榮和,就因為年資等條件當上審判長,原本也極力爭取審判長的蔡光治,是在高院院長力阻下才未如願。

近幾年雖然不斷有年輕的一審法官調升高院,即使在一審曾擔任過庭長、擁有十餘年法官經驗,初上高院面對法官資歷動輒多出十幾、廿幾年的審判長,評議時,審判長的意見,和受命法官、陪席法官往往有不同的分量。

有些年輕法官剛上二審,遇到連卷證資料都不看、只會要求受命法官準備好資料的審判長,也有人要擔心遇到案子隨時會被「賣掉」的審判長,甚至遇到愛倚老賣老、會亂罵人的審判長,都會讓二審的菜鳥法官,在評議時膽戰心驚。

法界人士擔憂,目前高院的合議制不但難落實,且三位法官不一定「票票等值」,尤其當高院有問題的「大老」們把持著庭長、審判長職務,強勢主導案件的結果,一旦年輕法官不從,審判長就將判決一退再退,甚至要求年輕法官「認真學習」。

真正優秀、認真的法官意見,在長年組織的威權壓力結構下,難以在判決中發聲,當案件結果出現問題時,卻往往遭到全面撻伐,合議庭三位法官一起挨罵;這種現象,恐怕只會讓原本有心做事、願意反省的人選擇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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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批評議制度「曾審判脫序 菜鳥才分給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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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蘇位榮/台北報導】 2010.07.30 03:45 am 
 
承審陳哲男案的高院法官陳恆寬昨天辭職,許多法官指出,陳哲男被改判七個月,不管合議庭的法律見解如何,這個量刑「真的有問題」、「太奇怪了」。

有法官指出,審判長曾德水的審判風格很特殊,有時還脫離法律程序,曾經被公懲會懲戒,多數法官都不願意待在曾德水的合議庭;往往是,剛被調到高院的菜鳥法官會被分配到他的合議庭,一旦進入,就得「忍受」。

法官指出,審判長掌控受命法官和陪席法官考績,評議時,如果法官不聽從審判長意見,有些審判長會以行政手段「治」法官,例如寫報告評斷法官辦案績效,將考績打為乙等,這些行政做法迫使法官接受審判長「指導的判決結果」。

有法官表示,陳恆寬請辭,除了彰顯他不願司法威信受蹧蹋,也表明評議制度有問題。

他們解釋,在審判長掌握法官的行政考績下,如果審判長有明顯的立場色彩,或品操有問題,只要在評議時對判決結果強烈表達一下,受命或陪席法官其中一人乖乖聽話,多數決通過達成判決結果,黑手很容易伸進合議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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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判長曾德水:誰洩漏評議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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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蕭白雪/台北報導】 2010.07.30 03:45 am  
 
高院庭長曾德水說,陳哲男改判七個月,沒有緩刑,並不算輕,他問心無愧。
本報資料照片/記者屠惠剛攝影

陳哲男案的高院審判長曾德水昨天表示,判決評議過程依法要保密,他不願回應及評論。但他強調,對於陳哲男改判七個月、折抵羈押時間後不用再入監服刑,他問心無愧。

陳哲男司法黃牛案更一審宣判結果,引發外界爭議,司法界傳言,曾德水的強勢主導是關鍵,甚至連受命法官都幾乎不是在自由意志下決定刑期,而是無奈同意的結果。

曾德水昨天面對詢問,先反問「是誰洩漏評議內容?」強調依據法律,評議內容必須保密,如果有人將評議過程外洩,將來要負法律責任。

至於他是否堅持要判陳哲男七個月,讓陳剛好以羈押期間折抵刑期,曾德水沒有正面答覆,只說他不願回應有關評議的內容。

曾德水說,他昨天本來擬了一份公開聲明,要說明陳哲男案的判決結果,後來覺得說得越多,可能引發更多的爭議,最後決定作罷。

對於陳哲男案改判主要理由,他強調,一般欠債糾紛,如果償還債務、把錢還給當事人,都會判緩刑;陳哲男在事後已將六百萬元還給梁柏薰,但合議庭並沒有判他緩刑,判處七個月的徒刑並不算輕。

曾德水並說,梁柏薰在偵查、審判期間說詞反覆,相關證據能證明到什麼程度,也是量刑的考量。面對外界的質疑,曾德水強調自己問心無愧,反批記者不是學法律的,所以不懂。

不過,曾德水開庭時間冗長又強勢的風格,當事人、律師界曾多次陳情。曾德水審理鄧香妹母女被控向海基會前董事長辜振甫恐嚇取財案時,還當庭向鄧香妹表示,他曾夢到辜振甫,想必前世與辜老是好友,才會分到此案。

據了解,高院有法官不願跟曾德水同庭,連高檢署公訴檢察官對到他的庭公訴都「能免則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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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打成「呀呀呸」法官 陳恆寬很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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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本報記者蕭白雪、王文玲】 2010.07.30 03:45 am 
 
陳哲男案陪席法官陳恆寬的七歲女兒,前天看到報紙標題「法官真勇敢」,文章裡有爸爸的名字,高興得不得了,但陳恆寬心裡卻只有「淒涼」差可形容;他曾努力改變判決不可得,最後還得背負合議庭的共業,頓萌不如歸去的念頭。

陳恆寬紅著眼眶對朋友說,身為父親,無法給女兒萬貫家財,但他一直在司法工作上兢兢業業,希望留給兒女值得記憶的價值。但想到往後兒女回顧歷史資料,發現父親的「勇敢」竟如此不堪,他實在無顏以對。

陳恆寬昨天表示,他曾力圖改變陳哲男改判的爭議,最後卻被報紙社論,打成可讓人「呀呀呸」的法官,司法公信力因此重傷,才讓他思考若繼續擔任法官,是否還有公信力?將來開庭時怎麼面對當事人?

法界人士透露,判決的評議內容,依法在案件確定前必須保密,陳恆寬即使曾力主不同意見,但在判決書上無法呈現,媒體的批評卻會永遠留存,將來的人上網,都只會找到痛批陳恆寬的內容,不會了解事實真相,歷史又能還他公道嗎?

陳恆寬很重視孩子教育,小孩雖然還是年幼懵懂階段,認識的文字有限;這幾天看到報紙上有父親的名字,斗大的標題寫著「真勇敢」,還以為是爸爸被稱讚,讓陳恆寬看得心情更加沉重。

陳哲男案審理期間,陳恆寬、受命法官崔玲琦與庭長曾德水就多次因意見不同,有所爭論,不少同事在走道上、隔壁辦公室都曾聽聞。

但因為擔任審判長的曾德水,在高院長期以強勢主導風格聞名,案件宣判後引發軒然大波,兩位法官心情都受影響;不少同事特地為陳恆寬、崔玲琦打氣,希望他們此時更要堅強。

司法官卅一期結業的陳恆寬,從八十二年結訓後擔任法官至今,已近廿年的法官生涯,曾擔任板橋地院庭長兼發言人,在司法官訓練所授課,曾調任司法院刑事廳辦事,在法界算是是學養俱佳的優質法官。

在高院法官集體收賄風波後,陳恆寬與不少法官都力主司法高層應將危機視為轉機,趁此機會改革;沒想到,如今卻因擔任陳哲男案陪席法官聲譽受損,了解內情者都為他抱不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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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爭無效!陳哲男輕判 陪席法官請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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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蕭白雪/台北報導】 2010.07.30 03:45 am
 
總統府前副秘書長陳哲男更一審輕判七個月徒刑,陳恆寬昨天向司法院請辭。
(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總統府前副秘書長陳哲男更一審輕判七個月徒刑,社會譁然。其實,宣判當天,陪席法官陳恆寬和受命法官崔玲琦在步入法庭前一刻,還向庭長曾德水表達不同意見,仍不敵曾德水的堅持。陳恆寬昨天向司法院辭職,投下震撼彈。

據了解,崔玲琦也請求改調其他合議庭。由於最近高院才爆發法官集體貪汙案,陳恆寬請辭、崔玲琦請調,可能引發一場司法風暴。

台灣高等法院昨天開會討論法官的事務分配,初步了解,陳恆寬與崔玲琦都不會再擔任庭長曾德水的庭員。高院及司法院高層,則力勸圈內評價頗佳的陳恆寬留下來繼續為司法努力。

陳哲男被控司法黃牛案,一審判十二年,二審判九年,更一審大逆轉輕判七個月。據了解,法官陳恆寬、崔玲琦在評議過程,多次因為意見不同與審判長曾德水起爭執。由於評議過程依規定必須保密,陳恆寬、崔玲琦昨天不願多談,只強調兩人已盡力。

合議庭意見不同,甚至原訂本周二上午十點的宣判,延遲了十分鐘,審判長和陪席、受命法官才進入法庭。

據了解,陳恆寬、崔玲琦步入法庭前,對於將陳哲男量刑七個月的判決,仍向庭長曾德水力陳不同意見,還建議再開一次辯論庭;但曾德水堅持要判,判決書也寫好,陳恆寬和崔玲琦只好無奈於十點十分進入法庭宣判。

去年剛調到高院的受命法官崔玲琦無奈表示,寫好的判決能不能出門,庭長是否同意是關鍵;陳哲男案讓她「很受傷」、「心中有說不出的苦」。

陳恆寬則強調,他熱愛法官工作,但責任、榮譽對他很重要,無法接受無端被羞辱;尤其不知將來如何面對案件當事人可能的質疑,恐難勝任憲法所賦予法官的獨立審判任務,決定辭職。

據透露,陳恆寬昨天一早就向司法院表達辭意,但司法院及不少同事都希望他留下來繼續為司法奉獻,許多人為他抱不平、打氣。有同事勸他,不要造成「該走的不走,不該走的卻先走」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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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哲男、李文成涉教唆偽證遭傳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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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7-29 中國時報 【陳志賢/台北報導】

     前總統府副秘書長陳哲男涉及司法黃牛案,再傳案外案。台北地檢署懷疑陳哲男與前台灣高等法院庭長李文成,在黃牛案發後,疑教唆三溫暖業者楊振豐作偽證,已將陳、李兩人列為偽證罪被告。據了解,檢方已傳喚陳、李兩人調查,都否認偽證,將擇期再傳喚。

     檢調偵辦陳哲男司法黃牛案時,查出李文成與陳哲男接觸異常,李文成還親自開車到松山機場接送到台北商議退款給梁柏薰事宜的陳哲男,甚至李文成的兒子李宗憲,也一起與陳哲男購買數百張燁聯股票。

     本案偵查初期,關鍵證人、三溫暖業者楊振豐推稱陳哲男向梁柏薰索討六百萬是借款,事發檢調查出楊說詞不實,涉嫌作偽證,依偽證罪起訴。一審審理時,楊振豐認罪,表示係受陳、李文成請託作偽證,願履行合議庭指示在五家報紙刊登「證人作證義務和權利」法令宣導後,換取判刑一年,緩刑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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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哲男改判 高檢署:量刑過輕將提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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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7-29 中國時報 【陳志賢/台北報導】

前總統府副秘書長陳哲男(本報資料照片)
 
     前總統府副秘書長陳哲男司法黃牛案,高院更一審推翻一審貪汙罪的認定,改依詐欺罪輕判七月,引發輿論譁然。台灣高檢署對判決結果表示遺憾,強調本案相較於其他司法黃牛案,量刑過輕,且合議庭的認事用法也有違往例,將提起上訴。
     
    一名北檢檢察官指出,司法黃牛詐欺案因為破壞司法信譽,法院通常會重判,以他的經驗為例,刑度至少一年以上,陳哲男只輕判七月,量刑確實太輕,而且相當罕見。

     檢察官說,高院更一審判陳哲男七個月,但陳哲男因此案遭檢方及法院羈押達七個月,依法可以折抵刑期,更一審判決刑度,又「恰巧」與陳哲男羈押時間一樣,若該判決確定,陳哲男就不須入監服刑,此一判決太過巧合難免令人質疑。

     高檢署則認為,高院更一審判決有違背法令問題,而且更一審並未審酌陳哲男當年的職位、涉案金額的龐大,甚至陳在案發後還一度找楊振豐作偽證,犯後態度不佳,卻只判刑一年二月,再減刑至七月,本案與一般的司法黃牛案相較,完全不成比例,量刑過輕,已失衡平。

     另外,更一審認定全案不符合職務上行為的構成要件,陳哲男不構成貪汙治罪條例「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罪」,改以普通詐欺罪判刑。高檢署認為此一見解仍有爭議。

     高檢署表示,依據本案在一審、二審見解,都認定陳哲男行為構成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罪,因此陳哲男涉及貪汙罪,目前仍是法院的多數見解。

     同樣地,特偵組偵辦前總統陳水扁涉及金改弊案、龍潭購地弊案,憲法上並沒有明確規定總統的職權與該兩案有關,但法院也認定扁行為涉及貪汙,因此,陳哲男以總統府副秘書長身分介入梁的官司,也會有涉嫌利用職務詐欺的問題。

     此外,高院更一審以陳哲男行為嚴重傷害司法信譽,但考量他已年近七十,且體弱多病,犯後將詐騙所得全部還給梁柏薰,本身並無所得,判刑一年二月,再減刑七月。

     高檢署認為既然陳的行為已嚴重傷害司法,就不宜減刑輕縱,而且陳哲男退款是因梁柏薰催討所致,並非陳主動退回,合議庭以體弱多病等理由,作為減刑的條件,有所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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