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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醜聞! 4司法官涉貪聲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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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蕭白雪、熊迺祺/台北報導】 2010.07.14 03:30 am 
 
檢察總長黃世銘指揮「特偵四班」昨天交出第一張成績單,查出台灣高等法院法官陳榮和、李春地、蔡光治及板橋地檢署檢察官邱茂榮,在前立委何智輝相關案件中涉嫌貪瀆,都移送台北地檢署聲請羈押禁見。

檢調昨天兵分卅四路大搜索,拘提傳訊廿人到案。辦案人員監控何智輝昨天凌晨一點多應酬結束返家,但清晨五點半按鈴進門搜索,何智輝不見蹤影,但檢調早已限制出境。

昨天有五位司法官被搜索,其中僅法官林明俊未被約談,有兩位法官原本上午還要開庭,臨時取消庭期,打官司的人到法庭不知道承審法官自己涉貪瀆被傳拘。這是最高檢執行司法官涉貪瀆的「正己專案」,歷年來最大規模偵辦行動。

黃世銘在最高檢察署擔任檢察官督導正己專案時,發現何智輝涉及國華人壽超貸案、銅鑼科學園區徵收弊案,為擺平官司,在二審及更一審涉嫌行賄法官。黃世銘將全案交由台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黃謀信和特偵組聯手調查,監控時間超過兩年。

據調查,何智輝案一審被重判十九年,二審將貪汙部分改判十四年,背信部分均改判六個月、得易科罰金,受命法官是林明俊。更一審將貪汙部分也逆轉改判無罪,審判長是陳榮和、受命法官是李春地。

檢調蒐證過程,發現有跟何智輝關係良好的司法官居中牽線,讓承審法官有機可趁,行賄均以現金給付,不留下任何資金流動紀錄。辦案人員根據監聽、長期蒐證照片等事證,前天向法院聲請卅四張搜索票,全數獲准。

昨天清晨五點半,檢調在台北、苗栗等地同步搜索,被拘提、傳喚的司法官大都在睡夢中被叫醒;由於搜索的地點包括高院,黃世銘也事先告知司法院長賴英照及高院院長黃水通,搜索行動至上午十點半結束。

儘管涉案被告是司法官,台北地檢署檢察長林玲玉昨天要求一視同仁,無須給予禮遇,移送複訊時和其他被告一樣,從北檢大門進入,再由法警安排到偵訊室候訊。昨天同案被聲押的被告,還有何智輝的秘書謝燕貞和蔡光治的紅粉知己黃賴瑞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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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智輝弊案 發回高院更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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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王文玲/台北報導】 2011.04.29 03:13 am 
 
引發司法官集體收賄風暴的前立委何智輝銅鑼弊案,最高法院昨天判決撤銷何的無罪判決,發回高院更審。最高法院認為,何智輝獲判無罪的更一審判決,指何利用立委職權,杯葛國科會預算,脅迫農林公司獎勵金之事實於不顧,實屬可議。

此外,更一審無罪判決,認為何智輝夫婦與農林公司負責人熊名武之間常有金錢往來,沒有直接證據證明何智輝因此案獲利1億餘元;最高法院也認為應再調查釐清。

何智輝被訴關說新竹科學園區銅鑼基地發放農林公司獎勵金,涉嫌藉勢藉端勒索財物,一審何被重判19年,高院更一審逆轉,改判何無罪。

何高調喊清白,但檢調後來查出何涉嫌行賄法官、檢察官。

更一審的審判長陳榮和、受命法官李春地,都因涉嫌收受何智輝賄款被依貪汙起訴,一審將於6月30日宣判;何則潛逃遭通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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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官涉貪案 6月30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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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4-19 新聞速報 【中央社】

     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審理司法官涉貪案,進行首次言詞辯論程序,被告前法官李春地認罪並盼從寬量刑,律師張權否認涉偽證罪,法官諭知全案訂於6月30日宣判。

     特偵組偵辦「正己專案」,查出高院法官陳榮和、李春地、蔡光治及房阿生,承審前立委何智輝涉銅鑼徵地弊案及花蓮高分院前法官張炳龍貪污案時,分別在檢察官邱茂榮及律師邱創舜、張權等人牽線下收賄,因而改判何智輝、張炳龍無罪。

     台北地方法院從去年11月開始審理司法官涉貪案,先後完成主要被告的證人詰問,今天進入言詞辯論程序,審判長周占春諭知全案訂於6月30日下午4時宣判。

     法官訂定為期7天的言詞辯論庭,今天上午就偽證部分傳喚李春地、張權;下午傳邱創舜的妻子段美月、高院員工葉宗鎰到庭。20、21日審理何智輝行賄陳榮和等人部分;26、27日審理李春地收受邱茂榮賄款部分;28、29日審理房阿生收賄部分。

     李春地庭訊時坦承犯罪,說明自己當時為了清楚交代資金來源才會犯錯涉及教唆偽證,對先前犯行感到後悔,希望法官從寬量刑;張權否認犯罪,強調是被李春地聘為辯護律師後,李春地遭檢調約談時一再否認收賄,他才會幫忙詢問李春地家人資金來源,盼法官還他公道。

     段美月行賄葉宗鎰部分,段美月表示她對案件一點印象都沒有,若法官認定她有罪,希望有機會從輕量刑;葉宗鎰坦承犯罪,並說自己付出很大的代價,希望法官給予自新機會。100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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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彈劾4司法官 創監院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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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羅印?/台北報導】 2011.03.19 03:06 am 
 
前立委何智輝涉嫌行賄司法官,掀出我國最大宗司法官集體收賄案。監察院昨天一舉彈劾高院法官陳榮和、李春地、蔡光治、板檢檢察官邱茂榮及李春地之妻江美容,創下監院個案彈劾最多司法官紀錄。五人均被移送公懲會,最重將遭撤職處分。

查案監委黃武次表示,何智輝涉銅鑼開發案,一、二審遭重判,經最高法院發回更一審,由陳榮和、李春地組合議庭審理。何智輝獲悉後,先透過蔡光治及女友黃賴瑞珍聯繫陳榮和,後又得知李春地是邱茂榮同學,決定透過邱茂榮行賄李春地。

彈劾案文指出,去年四月間,邱茂榮與李春地約在北市中山堂地下停車場碰面,把放在黑色背包內的三百五十萬元交付給李。李因欲購買停車位,因此收受邱茂榮轉交的兩百萬元賄款,得款後將其中一百廿六萬元以妻子江美容名義購買停車位;事後何獲判無罪,邱茂榮獲一百五十萬元佣金。

更一審宣判後,何智輝獲判無罪,限制出境也獲陳榮和、李春地以最速件解除,何再籌兩百萬元酬謝,其中一百五十萬元由蔡光治直接拿到高院辦公室交付陳榮和。檢方發現江美容去年七月下旬,兩次找來李春地親人密商,編造買車位金錢來源,企圖為李春地掩飾;江美容以電腦繕打備忘文件,觸犯偽證罪及教唆偽證罪。

監委調查還發現,陳榮和、蔡光治與邱茂榮都有配偶,卻與婚外女子發生姦情,還在白天上班時間到賓館幽會偷情,嚴重損害司法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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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占春再裁定 蔡光治等三人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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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從沒貪官在一審辯論終結前走出看守所 周占春再裁定 蔡光治等三人交保
2011-02-16 中國時報 【郭良傑、陳志賢/台北報導】

     涉貪瀆案的法官蔡光治等三人獲交保後,檢方不服抗告成功。台北地院昨天更裁,檢方在庭上說:「涉貪被羈押的公務員,沒有人能在一審辯論終結前走出看守所。」但審判長周占春審理後,仍認定蔡光治等人沒有勾串、滅證之虞,依然維持原交保裁定。

     得知北院維持原裁定後,北檢襄閱主任王文德表示,將等收到裁定書後,再與特偵組研究是否提出抗告。

     蔡光治、陳榮和及黃賴瑞珍等人因涉及收受或協助潛逃中的前立委何智輝行賄,在「銅鑼徵地弊案」二審中,改判何智輝無罪。去年七月十三日被特偵組查獲蔡光治、陳榮和、李春地等高院法官涉嫌收賄,去年十一月起訴後,蔡光治、陳榮和、黃賴瑞珍繼續被羈押到今年一月廿七日獲得交保。

     檢方對蔡光治等三人獲交保提起抗告,高等法院更裁。蒞庭的特偵組檢察官郭永發重申蔡光治等人有羈押的必要,並強調「中華民國涉貪被羈押的公務員,沒有人能在一審辯論終結前走出看守所」他更直批「合議庭可以再忽略這一點」。

     合議庭最後仍諭令維持原裁定,理由是蔡光治、陳榮和、黃賴瑞珍等人雖有逃亡及重罪的羈押理由,但三人並沒有逃亡的事實存在,也沒有證據認定三人有勾串、滅證的疑慮,已無羈押的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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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涉貪案 蔡光治3人交保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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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2-12 中國時報 【郭良傑/台北報導】

     審理中的高院法官集體貪瀆案,涉貪法官蔡光治等人經北院合議庭以沒有串證之虞,諭令交保後,檢方不服,昨天抗告成功。高院認為本案關鍵人物何智輝尚在逃,難認蔡光治、陳榮和、黃賴瑞珍等三人沒有勾串、滅證、逃亡的疑慮,三人交保的裁定均撤銷,發回北院重新裁定。

     高院撤銷發回的理由指出,本案關鍵人物、同案被告何智輝,自案發之初逃亡至今,案發前何智輝曾與蔡光治多次就「銅鑼科學園區基地徵收弊案」商議對策、行賄方式及進度等,蔡光治至今仍矢口否認犯罪,對何智輝的調查非常重要,北院合議庭未經訊問何智輝,即認定何與蔡光治、陳榮和沒有勾串之虞,並不妥當。

     至於黃賴瑞珍的部分,高院認為,她是蔡光治的情婦,供詞均互相迴護;黃賴還在偵查中羈押禁見時,在去年七月廿二日利用抽血檢驗機會,企圖與另一被告謝燕貞串供,已有勾串之事實。

     至於邱創舜、段美月獲交保部分,因為同案被告張炳龍已經被緝獲,並經原審調查完畢,兩人確實沒有勾串及逃亡之虞,交保裁定並無不妥,檢方這部分的抗告被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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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榮和等人交保 特偵組提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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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傳真機-陳榮和等人交保 特偵組提抗告
2011-01-29 中國時報 【(陳志賢)】

台北地院審理司法官貪瀆案,裁定前法官蔡光治等五人交保。
 
    台北地院審理司法官貪瀆案,裁定前法官蔡光治等五人交保,特偵組認為法院貿然裁定五人交保,將嚴重妨礙日後審理與執行,並損害日漸低落之司法威信,昨天提起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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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貪法官陳榮和、蔡光治 各200萬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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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晚報╱記者王聖藜/台北報導】 2011.01.27 02:53 pm
 
蔡光治
報系資料照
台北地院審理「正己專案」上午完成交互詰問程序,庭畢,審判長周占春認為羈押中的前台灣高等法院法官陳榮和、蔡光治羈押原因消滅,無串證之虞,裁定各以200萬元交保,但仍限制出境、出海,另再釋放3名被告,全案已無一人在押。
上午的裁定包括陳榮和以200萬元交保、蔡光治以200萬元交保、蔡光治的「白手套」黃賴瑞珍以150萬元交保、律師邱創舜、段美月夫婦各以60萬元交保。

陳榮和、蔡光治2人自特偵組去年7月啟動偵查以來,羈押迄今超過6個月,另2名被查辦的司法官即台灣高等法院法官李春地、前板橋地檢署檢察官邱茂榮部分,偵查中被特偵組聲押獲准,但他們被起訴移審法院時,因認罪獲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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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貪法官:監聽內容沒證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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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23 新聞速報 【中央社】

     台北地方法院今天開庭審理司法官涉貪案,勘驗前立委何智輝的通聯紀錄。前法官陳榮和對每項勘驗內容,都表示沒有證據能力,不足以證明他收受何智輝賄款。

     特偵組偵辦「正己專案」,查出何智輝透過前檢察官邱茂榮、前法官蔡光治引介,涉嫌行賄審判長陳榮和、受命法官李春地,讓何智輝於更一審獲無罪。特偵組依貪污等罪,起訴陳榮和、蔡光治、李春地、邱茂榮及何智輝女秘書謝燕貞等。

     台北地院今天傳喚陳榮和、邱茂榮、謝燕貞,法院當庭勘驗調查員辦案的監聽通聯紀錄內容,何智輝打電話約蔡光治吃飯,順便請蔡幫忙介紹「新朋友(陳榮和)」。陳的律師主張,對話顯示陳榮和與何智輝不熟,才會在電話內稱「新朋友」。

     監聽紀錄中,邱茂榮與李春地約見面。邱茂榮聽完後說,他在何智輝更一審言詞辯論終結之前,只和李見過一次面,告訴李「若法律站得住腳的話,判無罪,有人會想答謝你」,但李始終沒給他答覆。邱茂榮主張自己並非行賄。

     陳榮和對每項勘驗內容,均表示監聽內容為審判外程序、無證據能力;原本要繼續勘驗的其他錄影畫面,陳的律師也請求法官不用再當庭勘驗,因為錄影帶內容也無證據能力。

     法官表示會向合議庭法官,傳達律師意見,再決定要不要勘驗其他錄影帶,並在庭末諭知,12月27日再開庭審理。99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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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涉貪案 賄款藏神主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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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14 新聞速報 【中央社】

     台北地方法院今天開庭審理司法官涉貪案,勘驗前檢察官邱茂榮被偵訊時的錄影光碟,邱坦承收受新台幣150萬元為前立委何智輝關說,並將其中10萬元藏在家中的神主牌位下。

     特偵組偵辦「正己專案」,查出何智輝透過邱茂榮、前法官蔡光治引介,涉嫌行賄審判長陳榮和、受命法官李春地,讓何智輝於更一審獲無罪。特偵組日前依貪汙等罪,起訴陳榮和、蔡光治、李春地、邱茂榮及何智輝女秘書謝燕貞等。

     台北地院今傳訊李春地、邱茂榮出庭,李春地因近期進行心導管手術請假。邱茂榮在庭中主張,10月29日接受檢方偵訊時,因精神狀況不佳,陳述恐失真,要求法官勘驗錄影光碟。法官同意,當庭勘驗。

     根據錄影光碟,邱茂榮以「我確實是行賄」認罪。邱茂榮說,與何智輝認識10幾年,何在去年底聯絡他,告知有案子在李春地手上,希望他幫忙關說,將案件判無罪;何智輝並於今年4月間將350萬元交給他,其中200 萬元要交給李春地,另150萬元做為答謝的車馬費。

     邱茂榮說,何智輝的案件宣判前,自己將200萬元交給李春地、20萬元藏在桃園家中的天花板、10萬元藏在神主牌位下;另外120萬元則放在板橋地檢署的辦公室,自己花掉其中10萬元。

     不過,檢警搜索邱茂榮家中時,只在邱家搜出30萬元,搜索邱的辦公室並未查扣到110萬元。檢察官訊問110萬元的去向,邱茂榮竟說「我怎麼知道」。

     另外,法官當庭勘驗邱茂榮與何智輝4月間會面時被調查員跟拍的錄影光碟。在錄影畫面中,邱、何2人不斷比手畫腳,邱的委任律師認為,音量不夠清楚,只聽見「境管」、「不夠圓滑」、「還沒有確定」等語句,無法完整辨識監聽內容。

     法官在庭末諭知,12月23日再開庭審理。99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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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貪法官 要傳陪席法官作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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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09 新聞速報 【中央社】

     台北地方法院今天開庭審理前高院法官涉貪案,前高院法官陳榮和透過律師聲請傳喚何智輝案更一審合議庭的陪席法官黃斯偉出庭作證,以證明自己依法評議,並無堅持判何智輝無罪。

     高院法官黃斯偉日前中籤承審前總統陳水扁的二次金改案,屆時何智輝案更一審合議庭陳榮和、李春地和黃斯偉可望在庭中重逢。

     特偵組偵辦「正己專案」法官收賄,查出前苗栗縣長何智輝分別透過蔡光治、邱茂榮引介,行賄審判長陳榮和、受命法官李春地,讓何智輝於更一審獲無罪。特偵組日前依貪污等罪,起訴陳榮和、蔡光治、李春地、邱茂榮,以及何智輝女秘書謝燕貞等。

     台北地院今天再開準備庭,提訊蔡光治、陳榮和、傳訊謝燕貞出庭,確認被告聲請調查證據。陳榮和委任律師說,為證明陳榮和在評議何智輝案時,依法表示法律見解,並沒有堅持判何智輝無罪,要求聲請傳喚何智輝案更一審陪席法官黃斯偉。

     陳榮和當庭表示,因評議過程細節只有他清楚,要求傳黃斯偉出庭時,由自己主詰問。但法官告知陳榮和,因證人由律師提出聲請,為確保開庭順序流暢,一般均由律師主詰問,很少由被告發問,「你頂多只能補充詰問」、「你要自己和律師溝通啊」,駁回陳的請求,陳榮和聽完未再發表意見。

     此外,陳榮和委任律師並聲請傳喚蔡光治、白手套黃賴瑞珍,說明陳榮和有無接受關說、收受新台幣150萬元賄款,以及詳細犯案流程,另傳喚陳榮和胞弟陳建昌、表弟徐俊譽等人,確認陳的資金來源。

     由於蔡光治與陳榮和均聲請傳喚對方作證,檢方擔心2人恐有串證之虞,建議法官研究有無其他方式讓2人隔離訊問。

     法官於庭末諭知,下次庭期訂於23日勘驗當時檢警跟監、監聽的錄音,全案最快將於明年1月進入實質審理,傳喚被告聲請的證人。99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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