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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筆記/最高法院在搞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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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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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蘇位榮】 2009.10.11 04:08 am 
 
高院接押被告的案子,過去從來沒有被最高法院發回更裁的紀錄,陳水扁羈押案可說創下首例。雖然高院重開羈押庭後還是將阿扁羈押,但這麼一來回,耗費司法資源不說,也徒讓社會各界緊張一場;許多人一定要問:最高法院在搞什麼?

最高法院的一貫見解是:「被告有無羈押之必要,乃事實審法院之職權」。亦即,事實審法院自得就具體個案情節,斟酌訴訟進行程度,及其他一切情事,進行裁量。如就客觀情事觀察,法院許可羈押之裁定,在目的與手段之間並無明顯違反比例原則之情形,即無違法或不當可言。

也就是說,被告有無羈押之必要性,得否具保、責付、限制住居而停止羈押,均屬「事實審」法院自由裁量、判斷之職權。而最高法院是「法律審」,不能任意侵犯事實審法院的自由裁量之權。

高院羈押被告的裁定,若當事人抗告到最高法院,最高法院審查的重點通常只有二項:一是看有無違反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十四條的規定,例如經具保聲請停止羈押不得駁回的要件,是否犯最重本刑三年以下之罪、懷孕五月以上、現罹重病非保外治療顯難痊癒者;二是羈押裁定有無悖反一般人日常生活經驗之定則或論理法則。

但我們看這次最高法院撤銷發回扁羈押案的理由,包括扁家在海外有無鉅款,阿扁在國安人員保護下有無可能逃亡,這些都不是「法律問題」,而是屬於事實認定的問題。此外,阿扁應否羈押及羈押後其原因是否仍然存在,有無繼續羈押之必要,都是屬於事實問題(參見最高法院九十七年度台抗字第四七四號裁定);最高院是法律審,卻來過問事實審法院的職權,豈不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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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除保密分案 法官聯盟反折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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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王文玲、蘇位榮/台北報導】 2012.03.06 02:31 am 
 
「法官籲請改革最高法院行動聯盟」8名法官昨天上、下午分別拜會最高法院院長楊鼎章及司法院長賴浩敏,對兩位首長無法提出廢除保密分案的改革時間表達遺憾,聯盟也反對「判決評議後再公開承審法官」的折衷式修改方案。

賴浩敏告訴聯盟法官們,雖司法院已有修改最高法院處務規程的規劃,但仍希望最高法院先形成廢除保密分案的共識。司法院也研究「關說入罪化」配套,擬以刑罰或行政罰處罰向法官關說的人,遏阻關說,初步認為以行政罰較適宜。至於如何認定關說,也要定義清楚。

賴浩敏指出,檢討保密分案,不是誰願不願意,而是該不該改的問題。他認為,因為聯盟提出改革訴求,引起社會廣泛討論,壓縮了檢討廢除保密分案與否的時程。

最高法院院長楊鼎章上午則陪聯盟法官看刑案保密分案過程,並表示究竟是一開始分案就透明,或在判決評議後公布承審法官展現透明負責,仍在整合內部意見。

聯盟法官雖贊同最高法院開大門溝通,但仍堅持保密分案已到該廢除時刻,反對任何折衷的修改方案。聯盟法官還希望最高法院應統一法律見解,檢討判例制度,堅守法律審與事實審界限,人事多元晉用等。

聯盟八名法官為高院庭長蔡烱燉、台北地院法官林孟皇、桃園地院法官錢建榮、苗栗地院法官蔡志宏、台中地院法官張升星、台南地院法官林臻嫺、嘉義地院法官周俞宏、雲林地院法官侯廷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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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健壯:讓人椎心泣血的下台背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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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王健壯】 2012.02.19 01:38 am 
 
當官的人都懂下台背影要漂亮的道理,但有些人卻偏偏反其道而行,「人之將去,其言也惡」,楊仁壽卸任最高法院院長的告別演說,就是最新例證。

楊仁壽的「惡言」包括:指控馬英九侵犯審判權,批評賴浩敏未維護最高法院,譏諷接替他的楊鼎章被總統摸頭,譴責年輕法官譁眾取寵,砲火之猛之廣,可謂司法史上罕見。

但諷刺的卻是,楊仁壽雖然表現出史上罕見的勇氣,卻也留下了史上罕見的反動言論。他雖然曾經協助翁岳生改革司法多年,也在卸任前作出法院不主動調查對被告不利事項的進步性決議,但他的司法生涯卻不幸是以反改革劃下句點。

司法透明不但是台灣的司改目標,其實也是全世界的司改趨勢,例如,楊仁壽以大法官會議至今也未公開釋憲案的主筆人姓名,未公開釋憲案的分案過程與發言紀錄為例,來替最高法院保密分案制度辯護,就證明他顯然昧於全球性的司改趨勢。

英國最高法院現在已開放電視全程現場轉播聽證會內容,不久前有關引渡「維基解密」負責人亞桑傑到瑞典受審的聽證會,就曾創下高收視率。美國最高法院雖然至今仍然禁止攝影機進入言詞辯論庭,但最近也基於人民知情權的原則,決定在言詞辯論庭結束約一周後,就立即公布辯論庭的文字與錄音全文。

英、美最高法院的改革,證明司法系統的開放與透明,雖然是逐步為之,但卻是大江東流擋不住的趨勢;台灣大法官會議不久前開放網路轉播憲法法庭過程,也曾贏得好評。至於釋憲案主筆人應該具名以及公開發言與表決紀錄等,也是大法官會議遲早應改當改之事,就像不同意見書從過去不具名到現在具名已成慣例一樣,即使改革不能一步到位,也應逐步實現;最高法院行之六十多年的保密分案制度,當然也應作如是觀。

一般所謂的司法透明通常是指審判透明,但事實上,司法透明應包括審前透明、審中透明與審後透明,保密分案雖能做到審後透明,卻嚴重違反審前與審中透明的要求,這種只有三分之一透明效果的分案制度,不但不具合法性,連正當性都該被質疑、被推翻。

楊仁壽替保密分案辯護的另一項理由是,分案是屬於事務分配,與公開審判不同,言下之意即是,事務分配是屬於最高法院的內部運作規則,既是內部規則,當然就不必也不應公開透明,非最高法院的人包括總統與司法院長在內,都無權置喙。

但當了四十多年司法官的楊仁壽卻顯然忘了,台灣從九○年代開始的司法改革運動,其實就是從法院的事務分配改革開始,不民主與不透明的事務分配,其後果就是不民主與不透明的司法審判,過去這段歷史斑斑可考,楊仁壽怎能忘得一乾二淨?更何況,既是事務分配,則屬司法行政範疇事項,最高法院即使基於本位主義而不改,但任何人都可得而議之,並促其改之,何來侵犯與干預?

楊仁壽的老長官翁岳生在卸任司法院長的演說中,曾以「痛苦萬分,椎心泣血」八個字,形容他對政治踐踏司法的心情;楊仁壽的卸任演說表面上雖然也有指控政治干預司法的味道,但實際上卻是司法人踐踏司法,稍具司改意識的人,大概也只能用「椎心泣血」四字來評論他的下台背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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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仁壽自爆銷毀關說文件 媒體人控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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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張宏業、王文玲/台北報導】 2012.02.22 02:52 am 
 
前最高法院院長楊仁壽自爆銷毀關說文件,證明從不接受關說請託,資深黃姓媒體人認為,楊的行為有妨害公務之虞,昨天告發楊涉嫌「妨害職務上掌管文書物品罪」,由台北地檢署偵辦。

楊仁壽表示,他撕毀的文件,是關說人交給他的二審判決書,並不是職務上掌管之公文,沒有觸犯法律問題,黃姓媒體人要提告,他也沒辦法。

刑法「妨害職務上掌管文書物品罪」規定,毀棄、損壞或隱匿公務員職務上掌管或委託第三人掌管之文書、圖畫、物品,或致令不堪用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

楊仁壽立挺保密分案制度,他說在擔任院長期間,曾有人向他關說請託,但卸任前已把關說文件全部銷毀,但楊不公布關說者姓名,反而將關說文件銷毀,讓外界認為關說文化的確存在。

楊仁壽說,他說的文件是指判決書,判決書是公開資訊,與職務上掌管的文書沒有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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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數法官 盼維持保密分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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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王文玲、張宏業/台北報導】 2012.02.22 02:52 am 
 
最高法院院長楊鼎章昨天召開上任後第一次全體法官座談會,多數法官仍希望維持「保密分案」制度;但也有法官建議,即使最高法院不改,司法院也可以直接廢掉保密分案制度。

另外,最高法院前院長楊仁壽自爆在任內銷毀關說文件,黃姓媒體人昨天向台北地檢署告發楊「妨害職務上掌管文書物品罪」。楊仁壽表示,他撕毀的文件是關說人交給他的判決書,並不是職務上掌管的公文,沒有觸法問題。

楊鼎章指出,因為意見分歧,接下來會蒐集外國法院的資料,與各界溝通後再討論決定。他一再強調與內部、外部的溝通,制度問題不是效率問題,無法限期處理,目前沒有何時作出決定的時間表。

針對外界批評,保密分案影響律師的閱卷權、法官的調卷權,楊鼎章表示,最高法院全體法官決定將來會儘量同意,調卷會設定期限,例如在一個月內歸還,以免影響案件的審理進度。

與會的法官指出,多數發言仍希望維持保密分案的現制,但是要對外加強說理,表明採取保密分案對訴訟當事人的好處。

一位法官說,保密分案制度能實行六十多年不變,一定有它的道理。從人性考量,有權力的人,才有能力去影響、關說;提前公開案件承審法官的姓名,對訴訟中的一般人民真的好嗎?

也有法官建議,不要只考慮最高法院的立場,要看到時代趨勢及社會觀感;不改,法官可免於被關說的壓力,但人民的訴訟權可能受影響。更何況,司法院可以直接廢掉保密分案制度,修法也可達到目的,不是他們不改就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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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 公開分案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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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王文玲/台北報導】 2012.02.21 04:20 am

駁黑箱說 最高院公開保密分案 / 林怡妘 王書泓
 
最高法院昨天上午公開一個月要分三次的保密分案流程,大批卷宗由工作人員送到現場整理分案。
記者屠惠剛/攝影

最高法院昨天首度公開「保密分案」流程,主持分案的法官徐昌錦說,絕無黑箱作業,也沒有隨意指定法官。司法院長賴浩敏表示,保密分案有其歷史背景,但最高法院能否仍以過去「非常態方式」對外抗壓、阻黑手干擾司法,有檢討餘地;司法透明,才能獲得人民信賴。

最高法院院長楊鼎章今天上午將召開全體法官會議,聽取所有法官意見,但他說,主題不限於保密分案。

依據法院組織法規定,各級法院的處務規程由司法院定之;最高法院「保密分案」規定在該院處務規程中。司法院秘書長林錦芳指出,司法院雖能直接修訂規程,廢除保密分案,但希望能由最高法院經由利弊的討論,達到共識後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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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仁壽:挺保密分案 因有權者關說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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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女CHANG, HSIU-FEN

【聯合報╱記者王文玲/台北報導】 2012.02.18 04:18 am  

卸任楊仁壽砲轟馬總統 / 鄭超文 最高法院前院長楊仁壽昨天說,他力挺保密分案制度,是因為「有權者的關說文化」嚴重,當有權者能以關說為恥,保密分案自然可廢除。

對於在新卸任院長交接典禮上的發言,楊仁壽說坦然無憾,若不講,會一直後悔;因為保密分案已如箭在弦上要廢除,他說些話或許可以擋一下。

楊仁壽還以電影「臥虎藏龍」的情節自況,說現在他的心境有如男主角李慕白奮力將青冥劍丟入湖中,劍離手,其他都不再想、不再管了。

為什麼非說不可?楊仁壽說,他臨別整理資料,銷毀來自四面八方想要關說的文件,心情十分沉重。他雖能自豪「一件都沒有轉出去」,但有權者的關說文化至今未消聲匿跡,保密分案制度至少可以杜絕關說之道。

楊說,如果現在廢除保密分案,鎖定三審的關說力量就會直衝合議庭五位法官身上。法官每個月要應付七十多件案子可能引起的干預,常要為此煩心,如千斤壓頂,保密分案能分擔這種壓力,為什麼不維持?

法官為何不能抗壓?楊仁壽說,法官當然要有抗壓性,保密分案也不是說不能改,但要配合環境的改變;「當社會的有權者以關說為恥」,保密分案自然可廢除。

至於為何不公布關說資料,楊仁壽說,公布可能會引發不必要的紛爭,反而讓社會一團糟。

楊仁壽前天提到「馬總統特別費案,在最高法院貫徹獨立審判及保密分案下獲判無罪」;有些人解讀如果沒有保密分案,就會判有罪。楊昨天直斥「怎麼會有這種邏輯?」他想說的是該判無罪,法官就會判無罪,馬總統未因保密分案受到委屈,保密分案何錯之有?保密分案是排除法官被干涉的方法之一,與審判事項有密切關聯,馬總統可以請司法院邀集最高法院討論,但不宜直接下指示廢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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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言集/臨去秋波揮重拳 楊自傷甚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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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 王文玲】 2012.02.17 02:39 am 
 
一向安靜的最高法院,卸任院長楊仁壽昨天卻辛辣發言,大家都在問,為什麼?

楊仁壽說話向來大膽,擔任司法院秘書長時,為推動修法讓檢察官到庭與被告辯論,曾說過自己要到第一線當檢察官;闡述大法官解釋時,也曾以「橫看成嶺側成峰」作譬喻。

但這次,楊大膽過頭。有人說,他是被一審法官氣出來的;有人說,他是與朝夕相處的同僚相互取暖。不管如何,楊既然是崇高的最高法院首長,論事說理,就不能如小孩子生氣鬥嘴,氣勝於理。

楊抬出司法最不可侵犯的審判獨立,作為捍衛保密分案的盾牌,並不留情面痛批總統、司法院長及接任的最高法院院長。司法院立即反駁,從保密分案的法源、採行原因,說明保密分案與審判獨立無關。

楊仁壽的矛盾處,在於為什麼一定要保密分案,才能確保法官的純淨審判空間?為什麼一定要保密,才能審判獨立?保密分案為何是為人民的利益?法官如不能抗拒壓力,民眾如何相信司法?這些問號,楊仁壽都沒有提出說服人的理由。

楊還特別引馬總統特別費案,作為保密分案的「優良事例」,反而被扭曲為,如果不保密分案,馬英九的特別費案就不會判無罪。楊的舉例,徒生政治紛擾,且讓司法與政治沾邊,審判獨立連帶受誤解。

楊仁壽昨天臨別放砲,雖然聽起來很爽,但造成最高法院的騷動,讓繼任院長很難做事。另方面,可能適得其反,引發下級審法官及外界的反彈,增加最高法院應該接受改革的壓力。

楊的品操學識本受審判界擁戴,退休前催生決議,落實無罪推定原則,更備受學界肯定。但他臨去看似無畏權勢、捍衛最高法院的一番話,其實沒有幫到忙,保密分案仍將走進歷史。楊出的這記重拳,揮了空,且自傷甚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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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法官挨批 「像保溫箱嬰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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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蘇位榮/台北報導】 2012.02.17 02:39 am 
 
民間司改會執行長林峰正指出,最高法院的法官「像是保溫箱的嬰兒,只想躲在保溫箱,不敢出來?」批判甫卸任院長楊仁壽的發言,證明最高法院抗拒改革。

林峰正表示,有將近六百位法官連署要求改革最高法院,就連署人數而言,幾已是全國法官總數之半,如此的改革呼聲,不敢說是絕後,但至少已是空前。馬英九總統不敢輕忽,難道馬英九接見連署法官代表,主張司法要公開透明,就是「干預司法」?這種邏輯,根本不通。

林峰正表指出,保密分案制度實施半世紀之久,最高法院從未開過言詞辯論庭,讓最高法院的法官「像是保溫箱的嬰兒」,最高法院要捍衛的應該是社會的價值人權,而非個人的保護利益,「為什麼至今要抗拒保密分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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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仁壽卸任演說 法界熱烈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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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女CHANG, HSIU-FEN

【聯合報╱記者蕭白雪/台北報導】 2012.02.17 02:39 am 
 
最高法院前院長楊仁壽發表的卸任演說,在法界掀起熱烈討論,不少一、二審法官對他的論述感到不可置信,有人批他根本還活在威權時代,也有法官質疑他歷任司法重要職務,對司法無法有尊嚴獲得人民信任,過往作為已有諸多值得檢討之處,怎麼會卸任時還如此傷害司法?

對於楊仁壽聲稱,世界上有那個國家,下級審的法官有權審議最高法院法官人事;有法官質疑,有那個國家最高法院法官的挑選,是少數幾位庭長把持?

對於楊仁壽認為保密分案才能確保審判獨立,基層法官幾乎都難以接受,不少人都諷刺說:難道最高法院的法官比一、二審還抵擋不住壓力嗎?尤其楊舉馬英九特別費案為例,更被法官拿來當笑話談論,質疑楊的說法是不是表示:如果不保密分案,當時執政的陳水扁就可以把黑手伸入最高法院?當時的合議庭就會因擋不住壓力而作出不同判決結果?

楊仁壽認為保密分案是最高法院的法官事務分配事項,外人無權置喙,一、二審法官反問:那一、二審是不是也可比照辦理?甚至連法庭上法官的名牌都不用擺出來以示負責?有法官反諷,就只因為最高法院少數法官不想負責、習於躲在黑箱裡作業,就要讓全體法官的信譽跟著一起陪葬嗎?

有法官指出,今天司法無法獲得人民高度信賴,很多問題都在於最高法院身為法律審,但法律見解常有歧異,且常出現引起社會非議的法律見解,才出現恐龍法官一詞;但從楊仁壽昨天發言的邏輯,以及最高法院法官鼓掌肯定的情形,更顯示最高法院距離人民是如此遙遠,改革最高法院具有急迫性。

有法官看完楊仁壽發言內容後頻頻搖頭說,楊歷任台北、高雄地院院長、高院院長、司法院秘書長、最高法院院長等重要司法職務,並在十二年前的全國司法改革會議位居要職,原本在法界還擁有不錯的名聲,怎麼會在卸任時,說出這麼多傷害司法的話?還有人批他對現今司法困境難道沒有責任?

有法官則說,楊仁壽的一番話,可望反而加速各界要求最高法院改革、甚至更大幅度司法改革的聲浪,或許是楊仁壽用心良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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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層法官批:楊還活在威權的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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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蘇位榮、蕭白雪/台北報導】 2012.02.17 02:39 am 
 
基層法官組成的「改革最高法院行動聯盟」,昨天痛批最高法院卸任院長楊仁壽昧於憲政體制、權力分立與權責相符的法理;楊仁壽的退休卸職,「實屬國家之幸、人民之福」。

不少一、二審法官對楊仁壽的論述感到不可置信,有人批楊還活在威權時代,也有法官質疑楊歷任司法重要職務,對司法無法有尊嚴獲得人民信任,過往作為已有諸多值得檢討之處,怎麼會卸任時還如此傷害司法?

聯盟發言人台北地院法官林孟皇指出,基層法官一直認為在現行法制有關最高法院院長的資格未修正前,目前最了解誰能勝任這職責的是中華民國法官群體,因此主張最高法院院長應由法官票選,作為總統提名參考。

至於派任最高法院法官部分,司法院院長有提名權,經由人審會審議,最高法院院長有推薦權。但楊仁壽任內作法,卻是法官人選必須經最高法院庭長會議背書,司法院長的提名權被架空,基層法官要求依法行政,何錯之有?

關於楊仁壽指責馬英九干涉審判,行動聯盟痛批,這可以證明少數最高法院法官有「審判獨裁」的思維。審判獨立是針對個案審判而言,聯盟或馬英九提的改革措施都是有關司法體制、法官人事制度,和審判獨立毫無相關。

楊仁壽認為「保密分案」並不違反「審判公開」,聯盟指摘「這種說法是侮辱全台灣人的智慧」,保密分案就會發生法官「匿責」問題,不符透明、負責的基本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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