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本受文者:司法院林院長洋港
副本受文者:李總統豋輝、行政院郝院長柏村、立法院梁院長肅戎、監察院黃院
長尊秋
主旨:敬請指教所謂「司法是社會正義的最後防線」這句名言佳句,僅是無意間
出自您的口中,還是需要牢牢記在司法人員的心中,還是且把它存在全國人民永遠的夢中。
說明:
一、閣下的和藹可親、勤於任事,社會早有公評。所以蔣前總統經國特聘閣下接
長司法院時,全國人民均認為司法士氣的提振,司法風氣的刷新,指日可待。其後期許司法人員以社會正義的最後防線自勉的昭示,更令人歡欣鼓舞,咸認閣下切中時弊,確為司法院長的不二人選。
二、數年來,司法人員的大幅調薪及輔助設備的大幅擴充已付諸實現,而司法人
員的風評非但不見隨同改善,且有日趨下流之勢,未免使人遺憾。所以部份性急的社會人士如「消費聯盟」即在七十七年底提出司法改造的請求,而部分熱心的學者專家也忍無可忍的在今年呼籲革新司法。相信都是基於「愛之深,責之切」的共同心理,所發出的懇切呼喚,希望能有機會協助 閣下完成未竟之功,徹底改善司法人員令人詬病的操守。
三、或許「言者諄諄,聽者藐藐」。閣下的剴切訓示,社會的熱烈期望,並不能
改變司法人員貪慾嗜利之心及驕狂蠻橫之態。所以社會大眾信賴司法者仍居少數,而社會正義的最後防線仍然脆弱的不堪一擊,投資公司的受害者即為在司法不公下痛苦呻吟的一群可憐人!
四、行政機構要求投資人依法處理,而有關細節絕不指示。我們引導投資人依法訴求,如何進行只好全憑摸索。六法全書寫的,學者專家說的, 貴院職事人員教的,我們無不照作,卻似乎始終不得正途,更無論終南捷徑了。問題的癥結在那裏呢?在 閣下領導的司法人員嗎?
五、犯罪集團剝光了百萬善良百姓的儲蓄,因此而破家亡身者不計其數,惡性遠
甚所謂的槍擊要犯,然而判刑重者不過數年,輕者且得緩刑宣告,不痛不養,毫無警戒效果。三千億以上的財富,集中在少數犯罪集團手中,對社會構成極大的潛在威脅,卻不見任何法官主動協助追回,似乎業已於審判過程中,與罪犯聯成一氣。稍稍質問,即欲以侮辱官署、妨害公務相繩,這不是存心逼得受害人無路可走,揭竿起義嗎?
六、永安機構投資人循規蹈矩的依法抗爭,聲請宣告負責人黃晚智及其共犯等破
產。台北地院受理三月,未有結論還算是好,高雄地院受理二月,未曾開庭即予駁回。請教台北游法官?仁,說是資料不全,難以裁定;請教高雄楊法官惠欽,則說是要件不合理當駁回。至於為何不傳訊原告,或要求補正資料,或從寬解釋法令,則表示法官自有斟酌,完全不考慮受害人感情及痛苦為難。王庭長景春更強悍的表示:「不服可以抗告」、「二、三萬投資人是否受害,法官沒有責任」、「法院不談道德」,可說絲毫不考慮法官的社會責任,當然閣下「社會正義的最後防線」的期許,已被完全置諸腦後而徹底崩潰了。
七、法學並不是玄學,務須落實在大眾生活上;法官並不是機器,務須著眼在
社會正義上。楊法官、王庭長的年紀青青,卻巧言善辯,不知民間疾苦,不知?受害者提供忠誠服務,顯然 閣下的教育方式有所缺失。自救連線恐 閣下久居上位難曉下情,是以敬書此函略申管見,以為革新司法教育之參考。否則「司法為社會正義的最後防線」出 閣下之口,入百姓之耳,卻不能成為法官的座右銘,勢將騰笑眾口而有傷令譽,未免可惜!
全國投資公司受害人自救連線 總聯絡人 王為仁 敬上
中華民國七十九年十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