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7-06 中國時報 【■張平吾】
最近警察四等特考發生疑似「警察勤務」獨厚警察專科學校的洩題事件,引發一般考生的不滿。筆者長期觀察警察教育工作,發現警察教育仍停留在故步自封的舊思維,無法配合社會脈動與時俱進,這才是警察教育的悲哀。
政府原本希望警察任用從「教、考、用」方式,轉而與「考、訓、用」雙軌制並行的教育政策,實是配合國家教育政策發展的必然結果。以先進的美國為例,他們在警察、調查人員、情報人員大抵從大學取材,以我國目前大學教育已普及化之下,如果基層警察教育仍停留在「專科學校」的概念,那麼,將來絕大多數的百姓都是大學畢業生,執行國家公權力的警察卻只有專科學歷(目前警察人員仍有一萬餘人未具備專科學歷),在此一制度之下,欲有效提升警察素質與執法品質,結果實令人憂心。
況且目前的台灣警察專科學校教育,有近半課程都是通識教育,這些課程大學教育都可取代。有人以衛道立場認為,警察的專業素養、敬業心、品德與技能等,都是無法以大學教育取代,果真如此嗎?目前政府機關許多用人均是特考取材,難道他們都不具備專業素養與敬業心?筆者認為,這應是特考取材之後的「訓練內容」問題。
筆者認為,為因應未來安全產業需求,國內各大學應普設相關科系,授以專業教育,國家再從這些大學生中,類似「社工師」證照制度一樣,規定大學生必須修習有關警察相關課程達四十五學分以上(可再討論),才取得考試資格。再透過國家考試方式「擇優錄取」,再授以一年至兩年之專業警察教育訓練後任用,不但可節省國庫支出,可避免警專畢業生考不上特考必需賠償公費的窘境,將來執法上也可與百姓平起平坐,沒有教育程度矮人一截的自悲感。
至於中央警察大學與台灣警察專科學校是否應合併問題,此在政府組織再造的過程中,討論多年,至今除了兩校教師教學學分數併計之外,一直在原地踏步。以台灣人口僅二千餘萬人,三萬六千平方公里的地方,是否須要兩所警校分別培養「警察」與「警官」的分流教育,政府實應全面檢討。因為中央警察大學(前身為中央警官學校)建校係因中國幅員遼闊,必須「統一警官教育」而成立,後來搬遷台灣,與台灣警察專科學校並存至今,在教育及用人體制上基於傳統觀念,一直未有多大變革。
筆者認為,政府及考試委員諸公應從國家長遠發展立場、社會變遷趨勢及政府組織功能再造觀點,嚴肅檢討現行警察特考考試制度。在警察考試用人制度上,採行較為完善的雙軌分流教育,保留警察大學四年制之「正科」或「本科」警察教育(與警專合併後),再從大學取材施以專業訓練,經雙軌考試及格者,一律從基層警察做起,徹底打破「官警」迷思的現象。
(作者為銘傳大學安全管理學系教授兼系主任,台灣警察學術研究學會理事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