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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再告侯寬仁 藍委支持追求司法公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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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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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6-08 新聞速報 【中廣新聞/程平】

    馬總統循檢察系統控告特別費案承辦檢寬官侯寬仁偽造文書不成,現在決定跳過檢方,直接向法院聲請審理,對此,國民黨立委吳育昇認為,馬總統是為彰顯司法公義,避免民眾會受到檢察官不公平的對待,國民黨立委趙麗雲也說,會尊重馬總統追求真實的核心價值,不過還是應該儘速推動修正刑法第一二五條,讓法律來對濫權起訴,及有疏失的檢察官做出約束。

    馬總統控告侯寬仁偽造文書,就算檢方認定不起訴,還駁回再議聲請,但馬總統還是不放棄,現在要直接向法院聲請審理,對於馬總統的堅持,國民黨立委吳育昇表示支持,還說這是為彰顯司法公義,要讓違法檢察官受到法律制裁。

    為了避免檢察官濫權或不作為,因此提出刑法第一二五條修正案的國民黨立委趙麗雲也說,尊重馬總統追求真實的核心價值。

    趙麗雲並表示,刑法第一二五條修正案雖然趕不及用在馬總統的訴訟,但推動此項修法,卻能對一般百姓在司法上的公平正義,有更多的保障。

馬英九告侯寬仁聲請交付審判 若裁定視同起訴
2009-06-08 新聞速報 【中廣新聞/杜大澂】

    總統馬英九控告高檢署檢察官侯寬仁製作筆錄不實,雖然台北地檢署處分不起訴,馬英九聲請再議也被駁回,不過,基於原則問題,馬英九委託律師再聲請交付審判。台北地方法院今天表示,合議庭目前還沒有做出裁定,但假設裁定交付審判,視同起訴,只是以往裁定交付審判的機率,都相當低。

    總統馬英九涉及特別費案,獲判無罪確定,但認為將他起訴的侯寬仁製作筆錄不實,因此,控告偽造文書。全案檢方處分不起訴,經過聲請再議,仍被駁回,基於原則問題,馬英九再委託律師聲請交付審判。

    台北地方法院發言人黃俊明表示,今年三月已經受理案件,合議庭目前還沒做出裁定,但如果裁定交付審判,視同起訴。

    不過,黃俊明指出,裁定還沒出爐,現在要講交付審判還言之過早。黃俊明說,由於檢方調查有把關機制,因此,從以往經驗來看,裁定交付審判的機率,其實並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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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分不起訴 再議又被駁回 可聲請「交付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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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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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6-08 新聞速報 【中廣新聞/杜大澂】

    總統馬英九控告高檢署檢察官侯寬仁涉及偽造文書,最近向法院聲請「交付審判」。根據刑事訴訟法,被告獲得不起訴或緩起訴處分、原告訴人聲請再議又被駁回,在此情況下,可以聲請「交付審判」。法官認為理由成立,裁定交付審判,則認定案件「已經起訴」。

    總統馬英九委託律師聲請交付審判,讓「交付審判」這個法律名詞,引起外界好奇。根據刑事訴訟法規定,檢方偵查,給予被告不起訴或者緩起訴處分,原告不服可以再向上一級檢察署聲請再議。

    當原告聲請再議之後,檢方如果改認為理由成立,就該撤銷處分繼續偵查,不然就必須將卷宗和證物送交到上級檢察署審查。上級檢察署如果駁回再議,原告不服還可尋求「交付審判」的救濟管道。

    根據規定,原告不服駁回處分,可以在接受處分書的十天內,委託律師向一審法院聲請交付審判,合議庭經過調閱資料,做出駁回或者交付審判的裁定,如果交付審判,則視案件已經起訴。不過,由於檢方已經有兩道關卡把關,一般而言,裁定交付審判的案件,比例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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