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李明賢/台北報導】 2009.06.09 02:50 am
馬英九總統擔任法務部長時,曾力挺當時承辦周人蔘電玩弊案的檢察官侯寬仁,並傳為惺惺相惜的美談;而今,因馬特別費案的偵辦,兩人情誼生變,並演變成對簿公堂。
記者蘇健忠/攝影、本報資料照片
馬英九總統控告高檢署檢察官侯寬仁製作筆錄不實涉嫌偽造文書,聲請再議遭駁回後,再提起交付審判聲請。總統府昨天表示,馬總統此舉是為了堅持司法正義,「推動司法改革,總統從本身(個案)做起」。
至於媒體詢問馬總統是否出庭等問題,總統府公共事務室主任蔡仲禮解釋,法律問題將由律師對外說明。但據悉,聲請交付審判案,馬總統可以選擇不出庭。
馬英九去年五月就任總統後,七月即透過律師撤銷所有選舉訴訟,包括控告台北市議員徐佳青等四件誹謗或損害賠償案,當時府方說法是「彌平因選舉而撕裂的社會傷痕」,但控告侯寬仁不實筆錄的偽造文書案屬公訴罪,無法撤銷。
知情人士透露,馬總統堅持自身清白,不容外界汙衊,對於是否撤銷誹謗官司確實有一番掙扎,也曾徵詢法界友人,結果仍是意見分歧,甚至相持不下,最後馬總統決定「一筆勾銷」。
府方人士坦言,當時考慮包括總統高度、藍綠和諧等因素,更不希望選舉恩怨影響施政。
不過,知情人士也說,控告侯寬仁筆錄不實案再議遭駁回後,馬總統再次委託律師聲請交付審判,這屬於馬總統「操之在我的部分」,顯見馬總統是藉此凸顯若干「弦外之音」。
蔡仲禮表示,馬總統認為這不是為個人利益,而是為千千萬萬人的權利;因為這可能發生在很多人身上,絕對不是小事,是司法正義與原則問題。
非爭清白 馬盼檢反省
【聯合報╱記者蘇位榮/台北報導】 2009.06.09 02:50 am
「這不是小事,也不是馬英九的格局太小,檢察官偵查筆錄的記載有無不實,是司法改革的重要議題,」律師宋耀明表示,聲請交付審判是馬英九的決定,希望藉此讓檢察體系能夠反省改革。
宋耀明指出,檢察官的偵查筆錄記載,是案件能否成立的重要癥結,不能等閒視之;法院已認定侯寬仁的筆錄記載不實,但檢察體系至今未對侯寬仁做出任何處分。
宋耀明受馬委任撰寫狀子,向法院聲請交付審判。他指出,馬英九特別費案已經判決無罪確定,所以這次聲請交付審判,並不是馬要爭清白;而馬和侯寬仁也沒有私人恩怨,是因侯製作筆錄不實的做法,令人無法接受,「只有實際參與法庭活動的人,才能了解這個問題的嚴重性」。
宋耀明指出,聲請交付審判是原則的問題,這牽涉到基礎的司法改革,依照刑事訴訟法規定,檢察官對被告有利、不利的事證都應注意,侯寬仁不能因一心想要起訴馬,就將筆錄記載不實;而目前檢察體系對於偵查筆錄的記載方式,都是只記載大意,沒有逐字逐句記載,這是很落後的做法。
他說,筆錄記載是書記官的責任,不是被告的責任,但現行實務上,書記官記錄常聽從檢察官的指示,筆錄記載完還要被告簽名,幫書記官背書;如果事後被告在法院上爭執,還要聽錄音光碟,結果錄音光碟又常常被消音或沒錄到等等,這樣的偵查方式實在不可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