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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克強槍殺案 正義國宅建商求無期刑
2009/05/22 08:26 瀏覽3,002|回應2推薦0

星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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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熊迺祺、錢震宇/台北報導】 2009.05.22 03:35 am  
 
位於台北市忠孝東路三段精華地段的老舊正義國宅,正進行都市更新改建,檢察官認為這件涉及龐大利益的都更案引發殺機,起訴兩名涉嫌人。
圖/本報資料照片

台北市正義國宅住戶代表王克強遭槍殺案,台北地檢署認定龍聯建設董事長葉松年不滿王拿了兩億多元還對合建案從中作梗,便教唆外甥沈宗基槍殺王,昨天起訴葉、沈,均求處無期徒刑。

偵查中,葉松年強調正義國宅的都市更新案,只需八成住戶同意即可進行,他已投入十七億餘元,都更案順利進行,他沒有殺人動機。沈宗基也否認涉案,強調他早離開龍聯建設。但檢察官不採信他倆說詞。

台北市都市更新處長林崇傑表示,實施都市更新案而發生訴訟的案件很多,正義國宅更新時程不會因龍聯建設負責人遭起訴而延誤;正義國宅更新案要等軍方與所有權人完成讓售,辦理權利變換計畫,審核通過就能申請建照、動工。

檢方起訴指出,龍聯建設為投資正義國宅都市更新合建案,九十二年成立龍麟公司專案推動。沈宗基離開龍聯時,葉松年曾承諾合建案成功後會給他三百萬元,九十六年十月成立龍麟公司榮星辦事處,葉每月付五萬元車馬費及房租費給沈宗基。

王克強熟悉都市更新相關法規,利用龍麟公司渴望整合住戶,陸續從葉松年處取得兩億多元,但仍未讓住戶修改更有利於建商的合建契約。葉松年不滿王克強屢與龍麟抗衡,不耐合建案延宕,教唆沈宗基於今年二月十六日槍殺王克強。

檢方雖未找到涉案槍支等直接證據,但認為葉松年曾以龍麟公司名義發函給正義國宅住戶,表達對王克強的不滿與憎恨,指王索取高額酬庸,仍藉各種議題刻意阻擾;葉松年因鉅額投資、財務吃緊,有殺人動機。

沈宗基未通過測謊,且有證人指證他受葉松年指示,騷擾不配合的住戶,案發前及案發當天均出現在命案現場附近,顯然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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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凶手!正義國宅槍殺案 被告無罪定讞
2015/08/15 14:36 推薦0


人民戰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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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8-15 02:17:32 聯合報 記者林志函/台北報導

台北市正義國宅住戶代表王克強遭槍殺,檢方指控龍聯建設負責人葉松年教唆外甥沈宗基行凶,依殺人罪嫌起訴兩人;葉獲判無罪確定後,最高法院認為檢察官舉證不足,無法證明沈宗基涉案,昨天也判沈無罪定讞。全案至今「沒有凶手」。

王克強二○○九年二月十六日上午,遭歹徒近距離朝左臉頰開槍,子彈貫穿王的後腦;王倒地,歹徒再朝他後腦補一槍。

台北地檢署檢察官調查,龍聯建設負責人葉松年投資正義國宅都更合建案十三年,還成立龍麟公司專案辦理,並承諾合建案成功後給付外甥沈宗基三百萬元,沈宗基因而聽命葉的指示。

檢方指控,王克強利用龍麟渴望整合正義大樓機會取得兩億多元,他卻沒擺平住戶與龍麟簽修改合建契約,葉松年憤而指示沈宗基殺王;但檢方未尋獲凶槍,而是依監視錄影畫面、附近住戶證詞、測謊報告等資料起訴這對甥舅。

沈宗基否認殺人,他說不能以他偶然出現該處就推定他殺人。一審依殺人罪判沈宗基無期徒刑,二審改判十五年,更一審逆轉判決無罪。更二審根據錄影畫面,查出沈案發當天在命案地點附近徘徊,但附近店家證稱凶嫌穿米色上衣,與沈穿的深色上衣不符。

更二審合議庭認為,若殺人的動機是開發利益,有嫌疑者不會只有龍聯的人;況且,命案現場及周邊巷弄沒有裝監視錄影系統,檢方提出的證據不足以證明沈宗基殺人,判沈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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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眼集》起訴看看…判得下去嗎
2009/05/22 08:29 推薦0


星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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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 熊迺祺】 2009.05.22 03:35 am 
 
王克強被當街近距離槍擊頭部死亡,迄今未尋獲凶槍,也沒人指證凶手,全案缺乏直接證據即起訴結案。檢察官因為無法形成不起訴的心證,就「反向」起訴試試看,恐怕很難獲得法官支持。

王克強遇害後,檢警調查三個月,雖然戳破「槍手」沈宗基許多謊言,發現葉松年因合建案對王克強很不滿,還截聽到葉松年曾打電話問律師「沈招了多少」;檢方因此串起三人關係,認定葉松年有殺害王克強的動機,事後還想滅證。

檢方認為,葉松年與沈宗基是舅甥關係,沈聽命於葉處理許多公私事,葉急著推動正義國宅的合建案,教唆沈除掉絆腳石王克強。檢警以正面表列與負面表列方式,過濾案發現場附近的監視畫面,認定沈宗基最可疑。

但命案發生在街頭,現場附近的範圍那麼大,能排除槍手行凶後藏匿當地一段時間再逃逸的可能嗎?沈宗基有沒有能耐以行刑方式當街殺人?這都是疑點。

葉松年為了讓合建案順利進行而教唆槍殺王克強的「殺人動機」,也有矛盾之處。葉松年已給了王克強二億多元,其中上億元已經兌現,槍殺王克強後,合建案必定延宕,豈不與他急於推動合建的說法相違。

承辦檢察官自認「該查的都查了」,但檢視起訴書,都只有間接證據和推論;畢竟在場並不等於凶手,氣憤不代表一定會教唆殺人,要讓被告定罪,檢方還要更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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