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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部不執行 「求處死刑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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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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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白錫鏗/台中報導】 2009.03.29 03:35 am 
 
6年前施姓女保險員慘遭分屍案,與台中縣民黃士翰被支解屍塊,兩案如出一轍,但前案兇嫌陳金火、廣德強被判死刑定讞,後案檢察官卻僅對嫌犯黃家慶求處無期徒刑、林靈里16年,主因在於國內3年來未執行死刑,檢察官說「縱然求處死刑,法務部長卻不執行死刑,又有什麼用」。

死刑犯的生殺大權操控於法務部長,大筆一揮即伏法,但國內自94年底至今未執行死刑,目前有32名死刑犯未處決,不僅被害人家屬不諒解,死刑犯也覺得度日如年,甚至連檢察官也不願對重犯求處死刑,引發法界質疑是否研議廢除死刑?否則一拖再拖也不是辦法。

國際特赦組織秘書長艾琳說:「死刑是最殘酷、不人道和有辱人格的刑罰。」

機車行老闆陳金火及學徒廣德強,6年前共同殺害施姓女保險員後分屍,判處死刑確定,卻遲未伏法。被害人的父親說:「判十個死刑,也不多。」

施父說,人權團體未經歷過被害苦痛,如何能代言不幸的被害人,暢談廢除死刑的慈悲,只聽到、看到活著的兇手將被殘酷的死刑剝奪生命,卻未身歷其痛,看不到死者活生生被殺害、凌虐,也聽不到被害人哭訴悲痛,生命的可貴,絕非坐談口號的理想。

兇嫌黃家慶、林靈里殺害黃士翰,凶狠程度不亞於陳金火、廣德強,黃嫌犯後絲毫無悔意,至今檢警僅找到胸、腹兩塊屍塊,尚有13塊屍塊未尋獲。

黃士翰的父親也質疑為何不求處嫌犯死刑,但檢察官面對法務部長期未執行死刑,也質疑求處死刑又有什麼用?乾脆求處無期徒刑較實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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