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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dn城市政治社會公共議題【審判審檢警調】城市/討論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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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偵組比陳瑞仁 有何異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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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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渴望和平

【聯合報╱社論】 2008.12.15 02:58 am 
 
特偵組這一波起訴的國務機要費弊案,揭露了許多在查黑中心陳瑞仁起訴中未見的扁家舞弊情節。特偵組的調查顯示,扁珍在前案調查中說的多半是謊話,而陳瑞仁檢察官並未深究。

首先,審計部一直反對國務機要費有如同首長特別費的所謂「領據報銷」和「單據核銷」的區分;當初,陳瑞仁卻接受了陳水扁自己擅自作出的區分,且自限其調查範圍為「單據核銷」的部分,遂未能究明全部真相。

如今,特偵組再查本案,開宗明義即指出,國務機要費僅有習慣上「機密費」和「非機密費」的區分,且都需要單據才能核銷,唯機密費部分的單據毋需送審計部查核,只要派專人保管備查即可;因此,國務機要費和首長特別費並不相同。特偵組在檢視了相關法令後,匡正了此前的法律見解,遂奠定了這次查明全部真相的基礎。

陳瑞仁前次偵查,固已查出扁珍在單據核銷部分,使用他人發票、扁家生活開支發票申領國務機要費、捏造「南線專案」等弊情;但這次特偵組擴大偵查範圍後,發現了更多匪夷所思的舞弊情節,令人瞠目結舌。例如,為了詐領國務機要費,吳淑珍竟命馬永成等人偽造「犒賞清冊」,甚至偽刻名單上人員的印章並蓋用在假的「犒賞清冊」上,用以矇騙會計出納人員,前後達七次之多;而且,為了掩飾這種犯行,還將假的「犒賞清冊」封存在總統府的公文封內,註明「奉示非經馬秘書同意不得拆閱」或「非經馬主任永成允許不得影印調閱」。這是假借總統府內的官僚階級威權,搞神秘來掩飾罪行,簡直是專制皇權時代「皇家事不可問」的翻版。

前次陳瑞仁偵辦,並未認定馬永成、林德訓、陳鎮慧等人和扁珍共犯貪汙罪嫌;但這次特偵組仔細查對詐領流程,進而認定他們知情,故為共犯。他們也承認了在前次調查時,曾應陳水扁的要求說謊,掩飾詐領的事實。然而,他們一致表示,奉命行事,不敢過問陳水扁或吳淑珍支用的內容,且自己並無收受任何好處云云。

然而,這一幅總統夫婦家臣共謀詐領國務費的景象,經特偵組的揭露,已經成為國家憲政的恥辱教材。不妨想像,在總統府內,總統指示家臣協助總統夫人詐領國務費,而幾名家臣甚至偽造「犒賞清冊」、冒刻其他官員私章,又編造「南線專案」等,為總統夫婦掩飾罪行,再將大筆公帑用「小信封」密轉總統夫人,甚或乾脆將數百萬現金一次又一次搬進總統官邸。如此一齣不堪入目的貪汙醜劇,竟被說成為了「建國基金」,能不令人髮指作嘔?

這次特偵組認定扁家貪汙國務機要費的金額高達一億零四百十五萬餘元,較陳瑞仁前次查出一四八○萬,高出好幾倍,犯罪行為的情節也嚴重得多。過去陳水扁口口聲聲說陳瑞仁所查國務機要費弊案是政治打壓,且一再企圖將自己詐領、侵占國務機要費的犯行,和其他政治人物的特別費案掛勾。如今特偵組的調查證明,陳瑞仁對他是太客氣了;且扁珍一夥的犯行是刻意造假侵吞,亦與特別費爭議有著本質上的不同。

再者,基於前述的調查結果,亦勢必引出扁珍以外扁家成員的陳致中、趙建銘、陳幸妤等將生活開支單據拿給吳淑珍報銷、詐領國務機要費的成員,是否該論以共犯的問題。因為,他們這樣長時間、大量地提供生活開支單據,恐怕很難推諉明知不該領用卻領用的責任。不過,前次陳瑞仁表示「饒了他們吧」,這次特偵組也未深究。

國務機要費弊案如今可謂真相大白,一干嫌犯應負什麼樣的責任自由法院審判決定;但堂堂總統府內,竟然發生這類「偽造清冊」、「黑箱行政」、「府內公帑現金搬進官邸」的經費運用方式,恐怕非要有所改革不可。總之,任何權力都須有監督機制,這是未來改革的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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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朝亮吳文忠的去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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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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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黑白集】 2009.03.24 04:47 am 
 
特偵組換血改組的首波名單,今日可望公布。

其中,據傳朱朝亮與吳文忠二人確定將歸建高檢署,原因是他們捲入與陳水扁合照等風波,而監察院在糾正案中指名應將二人調開。

正當輿論皆認為檢察總長陳聰明應當下台之際,對於朱吳二人的去留尤應特別斟酌。二人若是因專業上顯不勝任而去職,自屬當然;但如今若只因監察院指二人與扁有糾纏不清處,即命其去職,恐怕有待商榷。

因為,二人陷於那種情境,固有不自檢點處,但主要是因陳水扁及張瑋津等設局構陷所致。事實倘係如此,檢察當局竟不知維護誤入陷阱的檢察官,卻隨監察委員落井下石,則將如何維持特偵組內部之公道與士氣?

此時,陳聰明自身深受輿論質疑,卻不能在自己的去留上作出負責的決定;倘若竟明知部屬受有冤屈,卻屈從監察院的無理壓力,而對部屬作出不相宜的處分,用以轉移己身遭受的社會壓力,則陳聰明更將何以面對國人?

監察院原本是針對著陳聰明而來,但因未達共識,箭頭竟轉向朱吳二人。而監察院對朱吳二人的指摘是否公道尚待分辨(高檢署報告即認朱吳無過失),且監察院根本沒有命令陳聰明調動人事的權力。在這種情勢下,陳聰明應當以捍衛部屬之公道為首要考慮,不能令人有犧牲部屬、保全自己的印象。

在政治叢林中,檢察官的政治風險不小;倘若檢察官的上司亦不知為其辯誣止謗,難道要他們在拚命辦案後忍辱含冤退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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扁家洗錢案 月底換手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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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晚報╱記者董介白/台北報導】 2009.03.19 02:56 pm

距離特偵組改組的時間已經逐漸逼近,據了解,在本月底前,特偵組將先行偵結偵辦扁家弊案之前的舊案,待特偵組本月底前換血後,有關企業人士涉嫌協助扁家洗錢的部分,極有可能由接手的特偵組切割偵結,至於敏感的二次金改,也確定暫不會有進一步的結果,將由新的特偵組檢察官續行偵查。

去年12月12日,特偵組首波偵結扁家四大弊案,將扁珍等人起訴後,外界關注的二次金改部分,因期間的對價關係較難蒐證,特偵組依據案由的不同,而非遭指控的金控公司,分由越方如及朱朝亮檢察官進行偵辦,據悉,以目前偵辦的進度,確定趕不及在特偵組改組前,會有具體的偵結結果。

由於特偵組月底前即將改組換血,據了解,特偵組將趕在月底前,先行偵結部分舊案,至於企業人士涉嫌協助扁家洗錢的案情,雖然案情較為明朗,但仍將移交給接手的特偵組檢察官,再進行第二波等的偵結動作。

據了解,目前列名第二波洗錢案的對象,包括前兆豐金控董座鄭深池,鄭除涉及澄清湖購地案待查外,另有涉嫌協助扁家洗錢的案情,至於結束通緝返台的前中信金副董事長辜仲諒,以及開發金總經理辜仲,也是這波洗錢的調查對象。

此外,前101董座陳敏薰、元大金控總經理馬維建、元大金控營運長馬維辰、元大證券前董事杜麗萍,前中鋼董事長林文淵、昇恆昌免稅商店負責人江松溪等人,這些企業人士,除了杜麗萍是交保百萬元的偵字案被告外,其他的人都是大部分是特他字案的被告,或涉嫌人。

據了解,有關涉案人在特偵組的身分,特偵組如確定要起訴誰,只要在起訴當天,將涉案者改列偵字案被告即可,至於要起訴誰,特偵組尚不願透露。
 
冷眼集》二次金改 新特偵的燙手山芋
 
【聯合晚報╱記者董介白/特稿】 2009.03.19 02:56 pm 
 
舊的特偵組偵辦二次金改案,鐵定在本月底改組前不會有眉目,只能期換血後,新特偵組檢察官展現具體作為,特偵組偵結扁家弊案後,外界一再出現特偵組有「見好就收」的質疑聲浪,就偵辦作為上,也看不出有何新的菜色,吳淑珍自爆20位企業主獻金扁家,特偵組拿香跟拜,二次金改的偵辦,雖有事實上偵辦的難度,成了交棒換血後,新特偵組的燙手山芋。

攸關扁家財富遽增的二次金改案,行政院雖作成二次金改的檢討報告,但在偵辦上,始終受制於對價關係認定的困難,特偵組鴨子划水偵辦,結果進度是,龜速不前,陷入原地踏步的窘境。

二年前,特偵組成立,在扁卸任總統後,接手陳瑞仁檢察官未完的工作,當時的案情全侷限在國務機要費案,直到瑞士司法單位凍結扁家海角七億,函請外交部,特偵組從洗錢案辦起,以錢追案,終於辦到與扁有關的龍潭購地案,並將陳水扁起訴。

此後,外界以為二次金改的偵辦大戲,終於可以上場,但迄今的結果是失望的,以致外界不斷出現特偵組「見好就收」的聲音,質疑特偵組不辦二次金改。

本月底就快到了,檢察總長陳聰明已經覓妥改組的人選,就待近日公布,據了解,確定走人的朱朝亮、吳文忠等人,已經有走人的打算,最近正整理與扁案無關的舊案,成了燙手山芋的二次金改案,只能期待新的特偵組檢察官,還台灣社會一個是非與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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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偵組揹著質疑怎辦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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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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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晚報╱社論】 2009.03.18 02:07 pm 
 
特偵組辦扁案,夙夜匪懈,屢有斬獲,本該是立了大功一件。不過,一個滯美不歸的黃芳彥,幾乎把特偵組早先不錯的風評,硬是給消耗到快見底的地步。即便特偵組開再多的記者會,陳聰明再自清個多少次,只要黃芳彥不回來,「縱放」的疑雲就不會散去。揹著這個質疑的特偵組,要怎麼往下辦案?

已經有越來越多的事證顯示,黃芳彥在扁家洗錢案中的角色,絕不只是個配角,而這個訊息特偵組早已掌握,卻眼睜睜看著他倉促出境。黃芳彥看來是不想回來了,當初是否「縱放」,怎不令外界充滿了想像空間?

這也難怪,扁案審判走到現在,扁辦律師好像越來越顯輕鬆自如。他們似乎已不想再花工夫去證明阿扁是否無罪,全力轟擊特偵組反而更簡單:筆錄製作不實啦,違反人權啦,違反偵查不公開啦……,反正一路咬著特偵組的漏洞打。而特偵組的不少作為確實不是毫無瑕疵,再加上黃芳彥因素,讓電視名嘴都加入了圍剿特偵組的行列。這一來一往之間,扁案的恐防雙方已經出現明顯的氣勢消長。

君不見:特偵組多位幹員任期將屆,不少人已傳出倦勤之意,而陳聰明想延攬的人選也多半推三阻四。相對地,扁辦律師團每天都生龍活虎地放話,三不五時播放偵訊光碟內容;而阿扁本人,在看守所忙著不得了,寫詩寫歌寫書,外加寫信,還接受國際媒體專訪,每天都維持一定的新聞曝光量,讓人想忽略他都很難。以目前這種氣氛走下去,當阿扁走出看守所之際,說不定還真會宣布要參選台南縣長了!

陳水扁接下來還會有什麼動作,其實並非重點。但就扁案論扁案,假如黃芳彥鐵了心就是不回來;對他的當初出境,特偵組又給不出個合理說法;而且最後再證明,黃芳彥就是扁案拼圖中最關鍵的缺口;那麼,從陳聰明以降,乃至整個特偵組,恐怕永遠擺脫不了這樣的社會質疑:為什麼早早就掌握事證,卻遲遲不傳訊?為什麼人都出境了,才陸續透露黃芳彥涉案的程度?為什麼黃芳彥出境了許久,才慢條斯理發布通緝?只要黃芳彥一天不回來,特偵組、陳聰明都得揹著這個質疑辦案,何其沈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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遲來的通緝就是縱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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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dminton

【聯合報╱社論】 2009.03.18 03:16 am 
 
一拖再拖,特偵組今天終於要對黃芳彥發布通緝,這距離他出境已事隔四個半月。由「帝王證人」變成「帝王通緝犯」,黃芳彥仍在美駕名車、住豪宅,一派逍遙自在;而偵辦黃芳彥的行動三番兩次裹足不前,是刻意縱放或純屬疏失,陳聰明和特偵組都應該給個交代。

扁家弊案盤根錯節,特偵組能辦出今天的成績殊屬不易;但比起先前的各項雷霆偵搜行動,特偵組對黃芳彥的諸般禮遇,就像動作片突然跳接卡通片,讓人錯愕。拖了四個多月,黃芳彥返台的承諾一再跳票,不僅特偵組形象受創,扁案的突破點也因此斷裂。其中原因何在,法務部應該徹查。

先說黃芳彥在扁案中的角色。第一,根據馬永成供詞,民國九十五年黃芳彥即在陳水扁的總統辦公室召集鄭深池、辜仲諒等人商討處理吳淑珍金錢事宜,可見他涉及洗錢程度之深。第二,檢方在黃芳彥辦公室西裝口袋查獲吳淑珍寄放之鑽石及珠寶,可證他實際負責扁家珍寶、錢財的分散保管工作。第三,他曾教唆陳鎮慧偵訊時如何推諉、如何隱瞞案情,足見他清楚實情,且意圖影響偵辦。僅以上述事實,即可看出他是扁案的重要共犯,程度不下於陳致中。然而,特偵組僅就旁枝末節偵訊過他一次,直到他脫逃出境,還辯稱他只是「證人」;特偵組能明察秋毫,卻不見輿薪,豈不令人生疑?

黃芳彥遠走美國,經過由證人、被告、通緝的三段轉折,他的角色可能被模糊化了。一般人或許以為,黃芳彥滯美不歸,只是為了逃避他自己的涉案責任;但內情絕非如此簡單。如果黃芳彥避居美國,除了逃避偵查,還可能兼協助扁家管理、藏匿海外的資產,或進行再度洗錢,或者加速變現、脫產、滅跡等;那麼,特偵組輕縱黃芳彥的後果,就更不堪設想了。輕則危及追討扁家海外不法資產的機會,重則使扁案的偵查工作斷頭斷尾。那麼,黃芳彥出走的責任應由誰承擔?

黃芳彥不只是一個「不合作」的被告,他還配合扁家百般戲弄檢方。他出境後,先主動致電檢方供出裸鑽等下落以配合陳致中認罪協商,又謊稱願返台作證卻一再跳票。黃芳彥可謂處處操持主動,而檢方卻處處落於被動,其中蹊蹺,自不免啟人疑竇。

為何特偵組會有如此嚴重的「黃芳彥心障」呢?檢視特偵組兩年來辦案的歷程,確可觀察到種種心理起伏。諸如,朱朝亮和吳文忠透過張瑋津的師門關係與陳水扁私下往來,結果反遭對方構陷;又如遲遲不敢傳喚吳淑珍、對大企業家遲遲難以下手等。特偵組雖握有尚方寶劍,但面對權貴中人、社會名流,似乎難以擺脫社會地位的拘泥,無法放手偵辦。

這種對手中權力保持分寸的態度原是正確的,但當弊情已明顯之至,連卸任元首都收押了,特偵組何以仍無法突破「地位」的心障,對關鍵人物黃芳彥輕輕放過,令人大惑不解。追根究柢,特偵組是否礙於檢察總長陳聰明與黃芳彥的「特殊交情」,或者偵辦隊伍中果真有人在為黃芳彥護航,才會演出這場先縱後緝的大戲?尤其,黃芳彥早經證實在總統府主持洗錢會議,特偵組卻發布不實說明,似想一手遮天。若特偵組無法就此自清,法務部有必要介入調查;否則,流言紛紛,特偵組的公信如何維持?

特偵組偵辦扁案,掀開了許多人們意想不到的神祕官商黑幕,值得肯定。然而,特偵組擁有偌大的調查權,其自身也應接受適當的行政監督,不容有人居間濫權、徇私。如今,對黃芳彥的通緝已是馬後砲,無濟於事;但若因此導致扁案偵查工作出現斷點,必須有人要為此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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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多責重不升官 誰要到特偵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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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晚報╱記者董介白、王聖藜/特稿】 2009.03.15 02:22 pm 
 
因二年任期將屆,特偵組將大換血,但檢察總長陳聰明徵詢人選卻不順利,主因與檢察官的升遷有關,二審的檢察官不想與初派檢察長暫時絕緣,基層的檢察官好不容易等到調升主任的機會也不想放棄,到特偵組事繁責重,又沒有升官的好處,只剩使命而已。

檢察官的調動,必須經過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的背書,原意是避免人事黑箱作業,由檢改會主導,經遊說立法成立的特偵組,在檢察機關內部,不少人視到特偵組為畏途,雖然法務部人事內規,並未限制特偵組檢察官的升遷,但考量特偵組檢察官人事的穩定,檢審會有一個不成文的共識,即同意調任特偵組的檢察官,在二年期間,暫不入圍調升討論的名單之中。

檢審會的共識,有其考量,卻意外造成負面因素,年資接近,有機會調升一審主任檢察官者,或調升二審檢察官者,大都不想去碰這個敏感問題,思考的重點在仕途,這是人性,也是檢察官與法官的最大差異所在。

是以,願意到特偵組的檢察官,外界應多一些鼓勵與肯定,辦案是一切的重點,像是特偵組檢察官林(吉吉吉)慧,早有機會調升一審主任檢察官,但他選擇辦案,暫時放棄升官,只能享受辦案帶來的成就感。

特偵組改組之際,意外凸顯檢察官升遷問題,法務部應該注意,關係檢察官人事異動的檢審會,應該重新討論這項敏感問題,辦案本是檢察官的天職,但也不該放棄、排除特偵組檢察官的升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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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偵組檢察官部分更換 陳聰明:最快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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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台北14日電】 2009.03.15 05:02 am 
 
檢察總長陳聰明今天接受中央社記者訪問時指出,部分特偵組檢察官在今年3月底、4月初將歸建原單位,注入新血。為了能夠經驗傳承及持續偵辦扁案,仍有部分檢察官將堅守崗位。

特偵組在前年4月2日成立後,當時的10位檢察官(侯寬仁、周志榮在去年歸建)召開內部會議,決議建立特偵組檢察官兩年一任的內規,讓特偵組能有新血加入專辦大案的行列。

陳聰明表示,他已請多位檢察長推薦人選,並徵詢個別檢察官的意見,目前尚未定案,最快在3月底作出妥適的決定。

至於偵辦中的扁案是否因人事更替受到影響,陳聰明說,他經常督促特偵組加速偵辦腳步,若案件到時還無法告一段落,仍有部分原任檢察官能帶著新手持續偵辦,案件不會受到影響。

媒體報導,陳聰明積極尋找人選,希望從任期屆滿的檢察長中找到新的特偵組主任。陳聰明表示,報導與事實不符,他沒有這種想法。

據瞭解,陳聰明決定留任的檢察官名單中,包括特偵組主任陳雲南,雖然陳雲南過去曾兩度請辭主任一職,但陳聰明認為陳雲南認真工作的態度及剛毅正直的形象,無論對內、對外都是最好的標竿,因此極力希望他能持續帶領特偵組前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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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王證人? 遲列的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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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黑白集】 2009.03.04 04:35 am 
 
黃芳彥自去年十一月三日離台一百二十天後,特偵組終於在昨日將他改列被告。

特偵組竟然未將黃芳彥限制出境在前,且在他離境如此之久卻遲遲未將其列為被告在後,皆是匪夷所思之事。

黃芳彥被稱作「帝王證人」,但更多人認為他根本是諸多扁案中穿針引線的主要共犯。不說別的,特偵組重啟SOGO案的偵查,必亦發現黃芳彥的角色不只是送禮券賀總統金孫滿月而已;何況,在其他扁案情節中,皆也發現黃芳彥的曖昧身影。為何特偵組對是否應管制黃芳彥出境全然未作考慮?抑或曾經考慮卻未採取行動?其中疑竇重重,特偵組現在恐怕是跳進太平洋也洗不清了!

昨天,特偵組說,去年十二月十六日搜索黃芳彥住辦,查出水果盒中的千萬餘元現金(那個水果盒來自扁家?),始發現黃已出境一個半月。但是,何以那麼遲才對「帝王證人」進行搜索?接下來,黃芳彥在一月二十三日自美國主動指引特偵組查出吳淑珍交他「保管」的珠寶八十餘件,特偵組昨日就是以黃必須對這些珠寶涉嫌洗錢出面說明,而將其改列被告。但是,國人的疑問是:倘若黃不供出這些珠寶,則在特偵組的偵查檔案中,黃芳彥難道就沒有其他可能列為扁案共犯的犯罪嫌疑?難道雙方曾經論及「辦到保管珠寶為止」的交易?

特偵組對黃芳彥的處置極度違反辦案情理。倘若不是因黃芳彥有親自下廚在自宅接待陳聰明的能耐,特偵組難道會不限制黃芳彥出境?特偵組難道會容他維持「帝王證人」(而不是被告)的封號到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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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筆記》辦案的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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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王文玲】 2009.02.16 02:21 am 
 
監察委員想換掉特偵組檢察官,因時機不宜,且有逾越憲政分權分際之嫌,自己也遭到輿論非議。但反過來看,這不是說檢察官辦案的行止手段不應受到制度的檢視。事實上,檢察官得依正道規矩行事,才能避免政治、人情、利益的染指。

特偵組成立近兩年,雖大案在握,但因涉案者個個都頗有來頭,尤其是卸任總統一家的世紀大案,讓特偵組吃足苦頭。特偵組除須面對突破案情、錢進海外難清查的壓力,還要應付說三道四的名嘴、需索消息孔急的媒體,以及隨時鑽漏洞扯特偵組後腿的阿扁,難度極高。

面對非常案件,特偵組無權使用非常手段,一切得照章行事,這是法治的基本原則。如此,檢察官才不致落入陷阱,或使案件節外生枝,證據生變,使自己反變成獵物。

扁案偵辦過程中,部分名嘴、媒體揭露消息,與偵查的走向唱和。張瑋津假佛門「師兄妹」之名,在特偵組和阿扁之間穿梭搭橋,拍攝阿扁和檢察官的會面照片,並伺機公諸於世。凡此種種,都讓檢察官辦案之餘必須分心澄清解釋,灰頭土臉。

檢察官求好心切,用盡辦法想追出世紀大案真相,用心自不難理解。但當偵查方法脫出正軌行駛,容易淪為對個人的揣度,失去制度規範的意義,而秘密通聯的內容也徒惹人猜疑,影響偵辦公信。

扁案牽繫人心,特偵組責任重大,除了追訴出卸任元首涉嫌貪瀆的結果,程序的正義也很重要。有了嚴謹的程序,可以避免政治清算的無賴推托,也可以減少日後訴訟中因程序抗辯所產生的證據流失,有助案件及早定讞。

受偵查的對象很少人願意束手就擒,更何況,扁家人鬥志高昂,法律招數連綿,即使認罪道歉,都虛實難辨,目的只在創造對自己最有利的局面。檢察官不能盡怪對手設局誘騙,更要緊守法定程序,站穩偵查腳步,讓人無處布置陷阱。

辦案之道無他,惟有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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扁案偵訊光碟無聲? 特偵組:設備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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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台北15日電】 2009.02.16 02:33 am 
 
前總統陳水扁委任律師團,在閱卷過程中發現部分偵訊光碟聲音無法播出。律師質疑光碟遭到特偵組消音。特偵組表示,這應該是設備問題,檢方不可能故意消音。

扁家涉及貪污、洗錢等相關案件,正由台北地方法院審理當中,但是陳水扁的委任律師團在閱卷過程中,發現龍潭購地弊案中的證人、台泥董事長辜成允,在特偵組的偵訊光碟中,有長達30分鐘無法播放聲音。

陳水扁委任律師鄭文龍10日在台北看守所律見後,更公開質疑,這30分鐘無法播放聲音,是遭到消音,可能是檢方故意採用不利陳水扁的部分供詞,羅織陳水扁罪名,將盡速報請台北地方法院勘驗證物。

對於律師的質疑,特偵組表示,這應該是設備上的問題,檢方不可能故意羅織陳水扁罪名。

特偵組主任陳雲南說,可能是錄音錄影中間訊問有間隔,或是光碟錄影是接下去錄,導致這樣的問題產生。但因特偵組還沒有查看光碟,對於實情還不明瞭,至於這樣的內容有沒有證據能力,將交由法院判斷。

檢方表示,即便偵訊光碟無法播放聲音,還有偵訊筆錄,可供律師、法院比對。而且法院進入實質審理程序後,律師也可以聲請傳喚辜成允出庭,由律師團,或甚至陳水扁親自進行交互詰問,來證明辜成允向檢方供述的內容屬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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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偵組為何撞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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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黑白集】 2009.02.15 03:20 am 
 
最近特偵組手氣不順。陳致中藏在瑞士的鉅款,未能如期匯回國內;答應返台應訊的黃芳彥,隨便找個藉口黃牛了。還有,從丹麥匯給扁家的一億元,追了幾個月竟找不到匯款人認帳。若再算上吳文忠、朱朝亮遭到糾正,特偵組似乎該去安太歲了。

檢察官遭監院糾正,特偵組士氣可能多少受挫;但更要小心的是,特定案情若久無突破,將影響民眾對司法的信任,而一夕前功盡棄。特偵組在扁家四大弊案辦出成績,頗受社會肯定;接下來,除了法庭攻防,還得清理未了的疑雲,乃至追回海內外賄款等善後,絲毫不得大意。特偵組應設法突破撞牆期,儘速尋回手感和信心。

特偵組目前的困境,極大部分是集中在對企業的調查,檢察官亟需突破「下不了手」的心障。黃芳彥之所以滯美不歸,就在特偵組凜於其特殊背景,遲遲不敢對他展開搜索或實施境管,讓他乘隙一走了之。再如二次金改弊案,不少財團坦承以不同手法向扁家輸送了金錢財物;但為恐引發意外效應,特偵組始終諱莫如深,一直在淺處摸蛤。

辦案就像剝洋蔥,剝開哪層真相,就辦到哪一層。謹慎當然是必要的,但連前總統都進了看守所,司法還有什麼碰不得的禁忌?以丹麥的一億匯款為例,究竟是廣達集團、林百里或其他人輾轉所為,既有轉帳紀錄可尋,即不難追出源頭。特偵組總不能留個空白在那裡,教民眾自己猜吧!

陳聰明說特偵組沒有增加人手的必要。才怪!不把屬下的壓力當一回事,這也許才是特偵組撞牆的最大因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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