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回本城市首頁 審判審檢警調
市長:星火  副市長:
加入本城市推薦本城市加入我的最愛訂閱最新文章
udn城市政治社會公共議題【審判審檢警調】城市/討論區/
討論區不分版 字體:
上一個討論主題 回文章列表 下一個討論主題
偽照文書案更八審 市民苦熬
2008/11/27 09:15 瀏覽974|回應0推薦0

星火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聯合報╱記者鄭惠仁/台南報導】 2008.11.27 03:25 am 
 
台南市民蔡坤財經營代書事務所,遭指控偽造贈與所有權移轉契約,一審判決1年2月,他向台南高分院上訴遭駁回,再向最高法院上訴發回更審,但更一審到更六審都判無罪,更七審維持原判,最近更八審再判無罪。

一件偽造文書案卻歷經10多年、8次更審訴訟,承審法官表示,司法史上少見。

蔡坤財的妻子表示,根本是一件很單純的代辦贈與所由權移轉登記,而因借貸關係,土地後來移轉給他們也是很正常,卻被指控偽造文書,有夠冤枉。蔡妻說,雖然多數法官都判無罪,證明他丈夫是清白,但十多年來往返法院,官司纏身是痛苦的煎熬。

蔡妻說,小市民面對不合理,只能往肚裡吞,不像政治人物可以公開表達並受到重視。沒罪的小市民被說為有罪,委屈、無奈又滿腹辛酸,希望檢察官不要再上訴,他們真的累了。

台南高分檢表示,將在收到判決書後再決定是否上訴。

台南地檢署起訴書指出,蔡坤財78年經營代書事務所時,明知劉姓男子偷父親的證件、土地所有權狀,卻配合偽造贈與所有權移轉契約,辦理贈與。等贈與手續完成後,劉姓男子以房地向蔡坤財辦理抵押借款,隔年將房地所有權移轉登記給蔡坤財,依偽造文書等罪將蔡坤財提起公訴,官司一打十多年,打到更八審。至於劉姓男子涉及竊盜及偽造文書已判刑1年確定。

更八審法官認為,劉姓男子的父親之前曾贈與房屋及土地給兒子,因為已有贈與的先例,當劉姓男子持父親的房地所有權狀,及父親的證件辦理贈與,蔡坤財便有理由相信贈與為真實,而代辦贈與所有權移轉登記,即使劉姓男子的父親沒到場,也未違反常情,因此判決無罪。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4532&aid=31202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