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王作榮/前監察院長(台北市)】 2008.10.21 01:38 am
先說一個故事。一九三○年代,日人謀我日亟,策動華北五省自治,脫離中央,守軍宋哲元部有一師長張自忠,因與日人合作甚密,全國目為頭號漢奸之一,皆曰可殺。不久,七七事變起,時任天津市長的張自忠隻身逃出,無枝可依,最高統帥蔣中正立命他返回部隊,仍任師長,率舊部與日軍作戰,屢建戰功,升至集團軍總司令,奉命死守襄樊,以兵力單薄失守,張乃決定親率敢死隊渡河反攻,左右力阻,勸其等候援軍,張告以此役以一死報國,遂渡河,為日軍包圍,拔槍自殺,部屬搶回遺體,靈柩運抵重慶,最高統帥親至江岸迎靈,全國慟弔國殤。人,蓋棺才有定論。
我家與司法界有甚深淵源,亡弟曾任南京首都地方法院檢察官,死於勞改營。先室范馨香曾任廣西高院推事,來台後曾是第一位最高法院女庭長、兩任大法官。我曾與北洋政府訓練出來的一些老法官比鄰而居多年,時有來往,親眼看到他們安貧守份,日夜伏案辦公,盡忠職守,毫無怨言,法學知識精湛,行為不端者百不得一,偶有發現,群相與之絕交,此種風範節操成為我終生典範。
國民政府在大陸時期訓練出來的司法人員,很多是我的同學或同年,就不如北洋政府所訓練出來的。然而前人流風餘韻,典型猶在,大多數操守及工作態度仍有可觀,未離常軌,但我已經看不慣了。
在台灣訓練出來的司法人員,則貪汙舞弊,違法失職,賣身求官,恬不知恥者,幾乎隨處可見,隨案可見。簡直就是當今一些政治領袖人物的複印本。
面對此種情況,我只有用痛心疾首來形容。我曾數次上書兩代蔣總統,痛陳司法是建立民主法治國家與公平正義社會的支柱,應徹底改革整頓,及提高司法人員待遇,使足以養廉;老總統採納了,待遇提高了,我是提高司法人員待遇的主要促成者之一。可惜用人不當,用了一些老鄉愿,微改而未革,貪汙日盛。李登輝當總統,我除上萬言書外,一有機會見面,就強烈說明建立法治與文官制度的重要性,希望他改革,他毫無治理現代國家的知識,只有興趣搞權謀鬥爭、族群分裂,及如何致勝,我的大道理,他聽不懂,也無興趣聽,這就叫對牛彈琴,以後便漸疏遠了。
陳瑞仁檢察官起訴吳淑珍貪汙案,我認為終於看到台灣司法一點曙光,趕忙寫了一封信給他,還送了一本我的自傳,希望他不僅要獨善其身,還希望他奮起號召志同道合的檢察官,一舉廓清積弊,重振檢察功能,發揮兼善天下的中國士的志節,他未曾回信,以後他站在侯寬仁檢察官背後支持侯的表態及其他作為,使我知道我又遇上了一條牛。
近幾個月特偵組及北檢與北院的表現,又激起了我的興奮與希望,深覺台灣司法將從沈痾中好起來。尤其我素來不信任的陳聰明檢察總長說:「我把這個案子辦完就下台。」這不就是張自忠以死報國明志的雄風與人格嗎?正是天涯何處無芳草!
我要在此在全國人民與全體司法官面前,馨香禱祝:全體司法官中有本來就是張自忠的,請繼續做個張自忠;本質是張自忠而被誤解了的,請以具體行動化解誤解,還原真正的張自忠;本質根本不是張自忠的,請努力轉化為張自忠。想建立民主法治的現代國家,想建造公平正義的現代社會,沒有一些張自忠出來犧牲奉獻,怎麼能做得到!這才是愛台灣,這才是維護台灣的自主性。立國與愛台灣不是要打倒、對抗別人,而是要建設自己,己立才真是硬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