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9-30 中國時報 【蕭承訓/台北報導】
▲政黨輪替後,刑事局網站最近把行政院公布的十大要犯海報拿下,放在一般的要案查緝專案內。(蕭承訓攝)
▲政黨輪替後,刑事局網站最近把行政院公布的十大要犯海報拿下,放在一般的要案查緝專案內。(蕭承訓攝)
潛逃大陸的前屏東縣長伍澤元病逝,引起立委關切當年行政院訂定「十大要犯」的標準及如何撤銷。事實上,政黨輪替後,刑事局網站已悄悄拿下該海報,把陳由豪等八大要犯和犯下多起槍擊案的綽號「牛皮」王俊偉等人一樣,都只列在要案查緝專刊而已。
警方指出,行政院訂定的要點並沒有時效,只要當事人喪失通緝資格,自然就不適用該要點,所以日後法院若撤銷伍澤元的通緝,就可以除名,至於該獎勵要點是否繼續,一千萬獎金要不要發,就必須由行政院來決定。
警方並發現,當年負責提報的調查局,其網站上也已不見該查緝海報,反而是列出調查局在九十四年五月間另訂出的十大追緝要犯,包括劉冠軍、伍澤元、吳祚欽、黃伯慶、汪傳浦、林素妍、林韋琳、劉偉杰、張台雄、張萬利;另涉及巴紐案的金紀久和力霸王又曾夫婦則列在外逃名單中。
刑事局指出,當初十大要犯的名單主要是法務部和行政院所決定,警方提供的名單只有薛球、陳益華上榜,其他都是調查局所提在經濟、國安、影響官箴的「指標性」通緝犯,包括劉冠軍、伍澤元、汪傳浦、朱安雄、張朝權、劉偉杰、陳由豪、張萬利。
不過東帝士集團負責人陳由豪在二千零四年總統大選前隔海爆料時,卻指政府將他列為十大要犯,是羅織入罪。
當時國、親兩黨立法委員也曾質疑名單是黑箱作業,更是政治考量,甚至在選舉前夕公布的時機過於敏感,當時警方就預言,先落網的一定是治安類的薛球、陳益華,果然成真。
刑事局官員表示,行政院訂出十大要犯後,曾經將相關資料交給我駐外單位以及大陸公安等單位,但這些年來幾乎是「石沉大海」,因為除了薛球、陳益華之外,其他都是具有高度敏感性的政治犯或經濟犯,根本「管不著」。
他以廣三集團總裁曾正仁日前傳出在大陸落網的烏龍事件為例指出,大陸其實都知道這些經濟犯的落腳處,但沒有義務告知台灣,只要這些人不再犯案,多半不會主動逮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