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唐秀麗/嘉義報導】 2008.09.24 02:53 am
曾任嘉義地院法官轉任律師唐淑民,涉嫌以原子筆變造當事人義竹鄉農會繳息通知單的數字,嘉義地院法官認為她曾任法官、現為執業律師,對司法顯不尊重,昨天依偽造文書罪,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得易科罰金。
她的老公辯護律師、曾任法官的蕭道隆表示,唐淑民是多加「0」及「元」字,絕無變造之意,將依法上訴,這是名譽之爭。
著有「在賭場長大的法官律師」唐淑民,今年7月被嘉義地檢署依偽造文書罪嫌起訴,當時唐淑民還指控起訴她的主任檢察官王全成「挾怨報復」,王全成斥為無稽之談。
嘉義地院調查,義竹鄉民代表陳瓊鴻涉嫌違反選罷法,拿5千元給柯明珠疑似買票錢被檢警查扣,今年初委任唐淑民前往縣警局陪詢,陳瓊鴻表示他委由柯明珠父親柯振躍代為向義竹農會貸款25萬元,被查扣5千元是每月繳納利息錢,並提出6張繳息通知書。
唐淑民深怕檢察官認金額不符,無法被採信,涉嫌擅自將3張繳息通知單「計息本金」、「應繳利息」、「應繳本金」、「合計應繳本金」等欄位的尾數加上「0」及「元」字,以符合陳瓊鴻所陳述的每月還款數目。
唐淑民抗辯表示,義竹農會繳息通知並非文書,她自行加「0」不符變造概念,主觀上並無犯意,且加「0」不生損害義竹農會及公眾。
但法官認為,繳息通知足以表彰各期應還款項,具有表彰法律或社會上生活關係事項之一定用意,故應屬文書。被告非義竹鄉農會職員,並無更動繳息通知單權限,故其自行加「0」之行為該當變造,且足以影響義竹農會對債權管理之正確性,並在偵查庭提出,足生損害於義竹農會及檢察官偵辦之方向與證據價值判斷。
王全成表示,等收到判決書後再決定如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