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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騷法上路 2年半只9件
2008/09/11 10:23 瀏覽504|回應0推薦0

星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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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張明慧、陳秋雲、黃寅/中縣報導】 2008.09.11 02:36 am

台中縣府近年大力推動「兩性麻吉」觀念,希望帶動男女之間不論言語、肢體,都要互相尊重。
記者張明慧/攝影

性騷擾防治法上路後,中縣職場、學校這兩年的性騷擾,似未因此消聲滅跡,之前議會某主管疑趁女職員端熱湯時襲胸,縣府也曾傳有科長利用職權對女職員「熊抱」,被害者怕得罪人的隱忍態度,更助長騷擾歪風。

新法實施約兩年半,台中縣性騷擾防治委員會只受理9件陳情案,其中4件獲裁罰,平均每3個月才1件。

社會局家暴防治中心主任吳文 樂觀地說:「應是騷擾案不多吧!」但有委員私下表示,新法宣導不彰,被害人投訴無門是原因之一。

性騷擾事件從以前單純被伸「鹹豬手」、馬路上遇暴露狂,延伸到職場上的言語、肢體騷擾,甚至隨資訊發達,還有用手機傳騷擾簡訊、電腦放A片等,層面愈來愈「多元化」。

中縣性騷擾防治委員會曾裁罰一名20歲男子不滿女友提分手,每天傳6、7封淫穢簡訊「找不到你,是不是正在爽?」等,遭女友怒告罰款。

屯區某女警抱怨辦公室男同事經常在電腦前看色情圖檔,大家爭相瀏覽,讓她難免「瞄」到,感覺很困擾,卻無法抗議,因為大家都這樣。

中縣某私人公司也有未婚男同事下班後以電腦看A片,故意開喇叭,來不及下班的女員工被「淫聲穢語」氣昏了,集體向主管反映。

社會處長王秀燕說:「只要讓當事人有不舒服感覺,就構成騷擾。」她認為許多被害人怕被說小題大作,甚至引起職場排擠等,多半隱忍,才使法規雖完備,投訴者卻不多,被害人要勇於站出來說「不」,才能遏阻歪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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