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田俊雄/花蓮報導】 2008.09.10 02:35 am
男子徐貫庭任職花蓮地方法院通譯期間,於去年利用職務之便到花蓮地檢署贓物庫,先後8次潛入贓物庫偷安非他命吸食,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黃怡君昨天依竊盜罪起訴,吸毒部分另案偵辦。
黃怡君指出,這起竊案發生在警衛森嚴的贓物庫,令人不可思議,徐貫庭在其中一次行竊毒品時,還自行用手機拍攝照片留存炫燿,照片被列為重要證據。他身為公務員知法犯法,請刑庭從重量刑。
起訴書指出,43歲的徐貫庭有吸食安非他命前科,為吸食安非他命,從去年1月至7月期間共8次,持螺絲起子撬開贓物庫鐵門門框,再開啟喇叭鎖行銷查扣的贓物毒品吸食。要把吸食已空的贓物袋放回原處,當場被逮究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