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李青霖、蔡宗明/連線報導】 2008.09.10 02:39 am
鑄鐵人孔蓋失竊太頻繁,地方政府受不了,紛紛換用玻璃纖維材質取代鑄鐵,甚至是塑膠材質人孔蓋。學者認為塑膠水溝蓋或人孔蓋相當脆弱,不能用於道路;但玻璃纖維材質應該承載力還可以,重要是儘快訂定國家標準,實施檢驗。
成功大學土木工程系教授朱聖浩表示,位於路邊的玻璃纖維水溝蓋可承受重量十二點九九噸;但在道路中間車流不斷輾壓的人孔蓋,應該用鑄鐵材料,至少能承重八十噸,才符合安全檢驗規範。
他說,在土木材料中,玻璃纖維並非主流,這是很細的材料,用來製造水溝蓋,是一種較新的產品;但只能舖在路邊,承受人或腳踏車等較輕的重量。玻璃纖維溝蓋引不起竊賊興趣,不會有被偷的問題。
但位在道路中間的人孔蓋,因每天大小車輛不斷輾壓,就必須採鑄鐵材質,且需承受八十噸重壓沒裂縫,才符合標準。八十噸是滿載的連結車單輪重量,乘以一點五倍安全係數算出的安全承受量,這應該不是塑膠人孔蓋辦得到的。
成大化工系教授陳炳宏表示,玻璃纖維材質較容易受到不當的碰撞而碎裂,如許多船身以玻璃纖維製造,就曾傳出遭大浪侵襲而破損。
曾擔任台南市交通局長的成大交通管理系教授黃國平也說,道路中央的人孔蓋經常受到車子輾壓,絕不能用塑膠製造,不但抗震性差,也會受天候影響變質變形;他勘查過全台許多道路,從沒見過有地方用塑膠製的人孔蓋。
清華大學材料系主任周卓煇和交通大學材料系教授林健正也認為塑膠材質易風化,尤其戶外日曬雨淋,強度會變弱,就有安全上的顧慮,並不適合用在車輛頻仍的道路上,「做水溝蓋較適合」。
林健正說,鑄鐵的延展性比塑膠材質好,重量夠、耐撞、取得容易,其他材質很難取代。
但交大運輸管理系教授吳宗修持不同看法,他認為玻璃纖維材質既能應用在水溝蓋或人孔蓋上,強度應該不是一般人想像中那麼脆弱。
他說,苗栗火車站廣場塑膠人孔蓋被漲起的水挪動,導致孩童踩空,發生掉落涵管的意外,「應該是設計上的問題」。人孔蓋為什麼位移?為何容易鬆動?這才是應該探索的重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