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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水扁家族洗錢,不監聽難破案
2008/08/26 13:41 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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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殿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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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聰明借著任期保障,不辭職也不回避,如果他要辦理陳水扁的案子,一切都還簡單了------這需要時間印證,但如果以積極辦案為借口,提前卡位,讓想辦陳水扁家族案件的人員無法插手(占著茅坑不拉屎),甚至幫助陳水扁家族彌合漏洞,這樣不但保護了陳水扁,也保護了陳聰明等人自己吃案的事實。另外更要防止陳聰明利用自己的職位和馬英九所謂的不介入司法的態度,擴大偵查搜索範圍,弄得全臺灣雞飛狗跳,民怨沸騰,轉移焦點。
馬英九應該授權情資部門對關鍵人物進行監聽,這是辦案的關鍵。如果能夠逼迫陳聰明等人辭職或回避更好,如果不能,至少讓一些人有所顧忌不敢吃案。另外,允許牽扯陳水扁家族案件中的人將功補過,如果的確發現陳水扁家族不法實情,只要能夠有利於破案可以不咎既往。國民黨自己也應該加強督促和監督,確保勿枉勿縱。調查局不介入,此案很可能無解。
陳水扁任上就喜歡監聽,現在台灣儘管提倡不非法監聽,但對那些要死要活,不接受詢問的,斷尾求生把自己的責任推脫得干乾淨凈的的人,那么多錢,卻想不起哪裡來的,自認為聰明的人,必須加強監聽。否則案子破不了,以後台灣的政客都可以有樣學樣了。監聽的破案的突破口,不相信他三年都不說那事。
當然監聽是個雙刃劍,容易侵犯人的隱私,甚至有政黨會說是滅門和追殺。但那些有A民眾錢之實,卻不配合調查的人不應該享受犯罪的隱私。你同意對陳水扁家族和相關重大犯罪但不配合調查的嫌疑人實施監聽嗎?除了監聽,你贊同減罪和對提供線索的懸賞嗎?還有什麽好的方法? 請參與討論。
畢殿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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