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8-20 工商時報 【工商社論】
經濟部水利署有鑑於下轄各地河川工程局執行河川疏濬工程因涉及砂石利益,頻頻爆發弊端,第一線執行人員遭司法調查甚至起訴更是時有所聞,為讓員工能夠安心工作,正在研擬「河川水產清淤疏濬標準作業要點」,計畫自十月起,各地河川局的疏濬計畫都要送一份到當地所屬的檢調單位備查。
水利署為什麼要訂出這樣的「標準作業要點」?陳伸賢署長明白指出,主要因為疏濬工程涉及砂石利益,「前有黑白兩道,後有檢警調」,執行公務員動輒官司纏身,司法陰影嚴重打擊第一線人員的士氣,使他們心生惶恐,不敢積極作為。因而才想出這種向檢調單位事先報備的做法。如此一來,檢察官手中有了疏濬計畫,如果有人檢舉不法,就可以在第一時間對照疏濬計畫判斷檢舉內容是否在計畫範圍;而同時,因為各地檢察官經驗老到,甚至還可以針對計畫提供建議或發揮監督功能。
我們完全可以理解,水利署之所以要將河川疏濬計畫事先送給各地檢調單位備查,其實真的是出於無奈。陳署長真的沒有講錯,水利署下轄的十個河川局,竟然有九個局長曾經被檢舉或提告。雖然最後都獲不起訴或判無罪,但是弊端一被揭露,新聞鬧大後,當事人的公務生涯往往受到影響。以致於不少員工往往會找盡理由不要做疏濬,或乾脆提早退休,以免惹禍上身。但如此一來,卻也間接使得各地的河川疏濬工程計畫受到影響,成為水患元兇。
儘管水利署這樣做確是事出有因,而又迫於無奈,不得不尋求的自保之道。同時,陳署長講的一點也沒錯,河川疏濬所涉及的龐大砂石利益,向來就是地方黑白兩道眼中的一塊肥肉。當年周清玉擔任彰化縣長時,抱著初生之犢的勇氣,強力執法取締濁水溪的盜採砂石業者,結果不但執法人員遭到非法業者恐嚇、傷害,也搞得周縣長與議會的關係極度緊張對立,而最後周清玉尋求連任當然也就只能以失敗告終。在今天台灣各地黑道份子早已透過各種途徑或直接漂白搖身一變為民意代表或社團頭面人物,或隱身幕後成為政客的樁腳金主,面對黑白難分、政商勾結的天羅地網,一旦覬覦上砂石利益,各地水利人員不只難以抗衡,甚至想要不同流合污都難!
不過,即使實情如此,水利署把疏濬計畫事先送查,畢竟有淆亂行政體系設職分工的瑕疵。水利署與檢調單位在政府分工體系上各有職司,如果為了怕出錯而把本身的專業計畫送給檢調單位備查,那麼是不是其他各行政單位也可以甚至應該比照,把各自的專業計畫事先交請檢調單位備查。如國防軍購,牽涉金額如此龐大,是不是也乾脆把計畫事先送查。如果各機關真的這麼做,那各地檢調單位豈非成了太上或地下行政院,政府凡百施政,檢調單位都可以防弊為由,堂而皇之要求將計畫送查。
更具諷刺意味卻又不無警世效果的是,這一陣子因為阿扁家庭的海外洗錢疑案,引爆前調查局長葉盛茂吃案與洩密的案外案。因此,果真各地的河川疏濬案,甚或其他各行政機關的案子,事先都要送給檢調單位備查,由於其中牽涉利益,難保檢調體系不會出現葉盛茂第二,那可真是黑白合流,羊入虎口了。
也許,水利署的真意並不是真要向檢調單位事先報備,只是藉以反諷或委婉的表達對於檢調單位浮濫搜弊提告的不滿。關於這一點,從事後驗證,各地河川局人員被搜索起訴者幾乎都獲判無罪,因此真正該檢討的是檢調單位的執法是否過當的問題。即使不談部分不肖人員吃案包庇的偏差行徑,近年來屢見不鮮的檢調人員大動作搜索起訴的案子,最後有相當比例獲判無罪,但過程中不只傷害當事人的名譽與權益,以及形同浪費司法資源,最後的結果更足以重傷檢調單位的公信。如何毋枉毋縱,如何執兩用中,檢調人員責無旁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