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蕭白雪/台北報導】 2008.08.12 02:47 am
法務部統計,去年減刑條例施行至今年六月底,獲釋的受刑人有三萬四千五百五十九人,其中毒品犯占四成,但再犯人數已逾四千人,再犯比率最高的是搶奪罪,顯示去年減刑對社會治安確實造成不良影響。
法務部擬在行政院治安會報提報減刑政策檢討,根據統計,二十歲至四十歲因減刑出獄、教育程度在高中以下程度者,出獄三至四個月期間是再犯高峰期。
陳水扁去年以紀念二二八事件六十周年為由,指示法務部研擬減刑條例,立法通過後,曾發生吸毒者剛出獄又吸毒而暴斃、吸毒者殺人等案件;法務部統計更發現,財產犯罪者因受惠減刑者達四千八百五十七人,占減刑出獄的百分之十四點一。前立委蔡豪、何智輝、國票案主角楊瑞仁等,都因去年施行的減刑受惠。
對治安影響更大的問題是,減刑出獄者再犯率比一般出獄者高。去年減刑出獄的三萬多人中,毒品犯有一萬四千零九十六人,但已有兩千八百零四人再犯;竊盜犯有六千一百八十二人因減刑提早出獄,但已有一千三百十九人再次犯案。
再犯比率則以搶奪罪排名第一,達百分之廿四點五,高於竊盜的百分之廿一點三、毒品的百分之十九點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