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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官3度說違憲!廢流氓條例 警署趕工
2008/08/11 11:36 瀏覽956|回應1推薦0

星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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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黃敦硯/台北報導〕曾遭大法官會議三度解釋部份條文違憲的「檢肅流氓條例」,經警政署多次召開內部會議規劃,希望立法院新會期能排入優先法案,趕在今年底就提前廢止,不要再拖延至明年,以免夜長夢多。

不過,警政署強調,檢肅流氓條例廢止後,警方仍會持續不定期執行全國掃黑行動。

因原本負責檢肅流氓業務的警政署副署長洪勝?已調任台北市警局長,警政署將等到新任副署長就任後,便積極與立法院協調。

至於該如何因應沒有檢肅流氓條例的治安問題,警政署認為,流氓行為同樣可以適用刑法、社維法與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另外,警政署也提出配套措施,建議修改治安顧慮人口查訪辦法,加強查訪有治安顧慮人口,並請檢察官對微罪部份加重處分。

自由時報  97 08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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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肅流氓條例 列落日法案
2008/08/23 10:32 推薦0


星火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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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李順德/台北報導】 2008.08.23 02:12 am
  
行政院長劉兆玄昨天聽取行政院下會期立法計畫報告,指示稅捐稽徵法、檢肅流氓條例等與人民權益有關的法案應列為優先法案。據透露,由於今年二月一日大法官會議釋憲指檢肅流氓條例相關條文違憲,法務部已決定在明年二月列為「落日法案」。

其他與人民權益較有關係的法案如財政部所提「稅捐稽徵法修正草案」,行政院也同意列入優先法案。這項法案是因名律師陳長文的住宅,自用住宅被錯依營業用課稅,陳長文親上火線打官司,敗訴後不服再提上訴。

最近因立法院長王金平批評行政院一直沒有立法計畫,行政院院長劉兆玄頗為關切,昨天在行政院聽取行政院秘書長薛香川及相關政務委員簡報下會期的「立法計畫」,據了解,行政院立法計畫列有「第一優先」及「第二優先」,第一優先列了六十三個法案。

行政院所提立法計畫,包括行政院組織法、行政院機關組織功能與業務暫行條例及中央機關組織基準法、貪汙治罪條例修正草案、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海關進口稅則、公職人員選罷法修正草案、殘障福利法、中選會組織法修正草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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