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8-07 中國時報 【廖嘯龍/台北報導】
北縣新莊分局警備隊警員楊睿倉今年初在接受內部尿液檢測時,被驗出有海洛因反應,楊員堅決否認吸毒,在後續多次尿液及毛髮複檢都對他有利的狀況下,卻仍遭到移送,並經法院裁定勒戒,為了證明清白,楊員已向法院提出抗告!
據新莊分局指出,年初實施「靖紀專案」時,分局內有廿名警員被強制驗尿,卅五歲的警員楊睿倉被查獲尿液中呈現一級毒品嗎啡的陽性反應,含量為一一四六奈克(正常值為二百奈克以下),分局質疑楊員有吸食海洛因,要求再做第二次尿液檢驗。
首驗尿液 呈嗎啡陽性反應
據分局同仁回憶,自認從未接觸毒品的楊員,當時為了怕遭長官及同事異樣的眼光,等不及第二次報告出來,就自己跑到台大及台北署立醫院去驗尿。
與第一次驗尿僅相隔不到一個月,結果分局及醫院的複檢報告竟然都呈陰性反應,為了勿枉勿縱,分局又採集了楊員的毛髮及尿液,送往警察大學做第三次複檢。雖然警大的報告還是陰性反應,楊員也提出當初第一次採集尿液時他因長期工作壓力大,有服用感冒藥,可能造成誤判,但過完舊曆年後,仍被新莊分局函送板橋地檢署偵辦。
否認吸毒 自費複檢呈陰性
開庭時,面對楊員抗辯多次複檢結果都沒有毒物反應,檢方告知嗎啡在進入人體後廿六小時就可排出,因此後面的檢測報告並不能證明他沒有吸毒,但為了慎重,檢方還是再次採集了楊員的頭部及下體的毛髮,送往調查局檢驗。
今年五月,檢察官告知,因採集頭髮樣本過短,只能驗出三月份以後沒有吸毒,並不能得知一、二月份是否有吸毒,因此也不足做為證據,向法院聲請勒戒獲准。
檢不採信 移送法院裁定勒戒
據法界指出,類似楊員這樣一個小毒品案件,檢警卻多次採取毒物檢測的例子確實少見,也顯示全案存有爭議性,新莊分局則表示,楊員去年才剛結婚,為了就近照顧家庭方便,才從台北請調回北縣,如今妻子有孕在身,全家的經濟重擔都放在他一人肩膀上,法院的裁定,對他及家人都造成重大打擊,後續的抗告結果,更攸關他的未來。
張君豪/北縣報導
新莊分局警備隊長蔡翊民表示,楊姓員警係今年一月中旬坐值班台時公然打瞌睡,遭分局督察巡官查獲,加上他「平日交往對象複雜」,督察單位援引「特定人員驗尿辦法」,採集洪員尿液送「台灣科技檢驗公司」檢驗,並調查他平日交往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