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7-28 中國時報 【顏瓊玉、林諭林/台北報導】
請願無罪 遊說有理▲遊說法將上路,其中第五條將人民團體依法進行的請願、陳情、陳述意見排除在外。圖為台灣區電宰工業同業公會在立院舉行公聽會,要求政府推動「傳統市場禁宰活禽」政策。(本報資料照片/姚志平攝)
▲遊說法明訂,任何人向民意機關或各級政府遊說影響政策法案內容,皆須進行遊說登記。下圖為全國航空業總工會及遠航工會代表前往國民黨立法院黨團陳情。(本報資料照片/姚志平攝)
《遊說法》將於八月八日正式上路,這部新法規定未來任何人向民意機關或各級政府遊說影響法案政策內容時,都需申請遊說登記,否則將處以最重兩百五十萬的罰鍰。由於執行困難,加上民意機關與遊說團體多輕忽以對,新法上路後恐將局面大亂。
遊說法是於去年八月八日正式公布,以一年為準備期,預定於今年八月八日上路。雖然新法再十餘天就要施行,還強制遊說者與被遊說者「登記」,嚴禁不當遊說,違者最高可處兩百五十萬元。但朝野立委都搞不清楚法案內容,新科立委對此法更是陌生。
嚴禁不當遊說 最重罰二五○萬
內政部七月十六日特地為立委、國會助理,以及相關人員辦理說明會,結果立委創下「零出席率」紀錄,大多指派辦公室助理參加,有些立委辦公室則根本沒人參加。
不過,立委們對於這項攸關自身權益的法案顯然很「狀況外」,某立委以為,民眾個人的請託都不是遊說,且只要是符合「公眾利益」,譬如計程車公會要求補貼油價,是為了「全體計程車司機」利益,當然也不受規範。但按新法規定,只要是為了法案、政策,自然人和法人表達意見的行為,都屬於遊說範疇。
涉及法案、政策 都屬遊說範疇
新法最重要的變革在於「強制登記」,資訊揭露,某立委表示支持,強調一定要依法行政,如果遊說者沒登記,他會送一本《遊說法》給他,請他下次再來。但依法,立委還是可以接受未登記者的遊說,但必須在七天之內補登記。
事實上,立法院長王金平在立院本會期休會前,就曾提醒朝野立委《遊說法》很複雜,要大家「趁休會趕快看一看」。但真正動手鑽研的立委極有限。參與《遊說法》制定的國民黨立委呂學樟表示,此法爭議多年,去年七月好不容易三讀通過,他呼籲主管機關內政部應即刻跟社會宣導,立法院法制局也應盡快整理《遊說法》重點和注意事項,提供立委參考。
少數立委則針對遊說法「做功課」,民進黨立委賴清德不僅在台北國會辦公室自己上課,也要求地方服務處一定要弄懂遊說法內容。出身民間團體的民進黨立委黃淑英不僅自己關心,也規畫幫民間團體講課。
國民黨中央政策會執行長林益世表示,他將要求黨團整理相關資料,提供黨籍立委參考,並視需求舉辦一個講座,跟立委說明法案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