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7-19 中國時報 【陳俊雄/北縣報導】
挑戰公權力 ▲新莊藍寶石KTV業者,去年九月因不滿警方取締,竟糾眾前往派出所抗議叫囂,公然挑戰公權力,引起縣府震怒。帶領嗆聲的業者,昨天遭法院判刑6個月。(蔡偉祺攝)
新莊市思源路「藍寶石KTV」不滿警方屢次取締,老闆林捷遠糾集店內小姐、少爺與近百黑衣人前往轄區頭前派出所叫囂、撒冥紙抗議,法院審結發現眾人嗆警行徑雖囂張,但只觸犯刑度甚輕的《集會遊行法》,並未構成刑度較重的妨害公務罪。
板橋地院合議庭審結,將老闆林捷遠、股東游國興遭判6月徒刑;李信璋等6名幹部、顧客分遭判3月徒刑至拘役40天不等刑期。遭控妨害公務部分並未成立。
向警撒冥紙 邀媒體直播
前年三月在新莊思源路開張的「藍寶石KTV」,無照營業且有年輕女子陪侍,遭到轄區頭前派出所列管為可疑色情場所,並多次提報縣府相關單位裁罰,不料業者不滿派出所經常找他們開刀,衍生出率眾嗆警的離譜情事。
九十六年九月六日晚間,藍寶石KTV業者林捷遠(37歲)先電召員工、小姐要走上街頭;股東游國興(41歲)則是以簡訊通知電子媒體派出SNG車現場直播這宗KTV業者嗆警,對峙時,林捷遠和手下高喊:「警察不給飯吃!」並對所內撒冥紙。
新莊警分局長楊台興抵達現場,眼見KTV員工及黑衣人動手推擠鬧事,下令採取強制作為逮捕帶頭鬧事的林捷遠、游國興、李信章(24歲)、平國文(22歲)、張家豪(23歲)、蔡慶宏(28歲)、余宗華(26歲)、王嘉誠(23歲)與吳韶庭等人。
高人指點 僅叫囂不反抗
法官審理勘驗現場光碟發現,這些KTV員工雖聚眾嗆警,但似乎經過高人指點深諳其中奧妙,眾人在派出所前僅有吵鬧陳情,並未與警員拉扯,當警員逮人時更乾脆讓警員帶走,法官因而認定林捷遠等並未構成刑度較重的妨害公務罪。
板院合議庭審結全案,認為林捷遠等不依合法途徑表達請求,而以非法聚眾集會方式公然侮辱公署,情節非輕,但因犯後坦承犯行、態度良好,審結後依違反《集會遊行法》將林捷遠、游國興判處6月徒刑;李信璋、吳韶庭判處3月徒刑;平國文、余宗華拘役50日;張家豪、王嘉誠拘役40日。8人均得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