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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重大改革》司法考試 將招30財經事務官
2008/07/02 08:03 瀏覽1,750|回應3推薦0

星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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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晚報╱記者董介白/台北報導】 2008.07.01 06:56 pm
  
司法院長賴英照計畫引進非法律的專業人才,將於下月的司法事務官特考中實現,這此招考的司法事務官將有30名具財經專業背景,未來可有效支援金融專業法庭的審理,強化審判品質。

司法院表示,依據法院織織法設置的司法事務官,第一批60人於去年配置,他們都是法律系畢業、薦任第7職等至第9職等公務員或取得律師資格3年遴選考試通過,由於是甄選性質,專業大都集中在法律背景,有不少人具律師資格。

至於首批在年初招考的司法事務官,將於本周分發,但錄取的150人,也都是法律背景,具財經專業背景的司法事務官將於下個月與司法特考一同舉行,預計將錄取30名具財經背景者,和120名法律背景的人才。

司法院院長賴英照上任後,對於重大金融犯罪、工程舞弊等專業案件的審判相當關注,他認引進非法律的專業人士,協助法官辦案,具有加速審理與確保裁判品質的雙重功效,在未來招考的「司法事務官」中,吸收具財經實務、電子資訊,乃至有營繕工程背景的人才,協助法官看帳、分析犯罪事實。

法界人士表示,司法事務官的薪水在專業加給部分,比照司法官專業加給的近9成,初任司法事務官者,薪水大約有7、8萬元,與檢察機關的檢察事務官薪水相當,由於薪水穩定,吸引不少具律師證照者加入,據了解,下個月舉行的司法事務官考試,也有不少會計師來報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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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眼集》面對報表 不再臨「表」涕泣
2008/07/02 08:05 推薦0


星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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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晚報╱記者吳志雲/特稿】 2008.07.01 06:56 pm 
 
司法院上午成立智財法院,下月,台北地院也將成立三個金融專庭;對一般民眾而言,法院已經夠專業了,但對專業人員來說,司法人員了解的領域畢竟有限,此次,法院、法庭專業化的司法改革,對相關業者而言,是多年的期望,至少,未來能在相同的平台上溝通、爭辯,不致於雞同鴨講,官司即使敗訴,也輸的口服心服。

事實上,成立專業法庭、法院,不但是業者、民眾的心聲,也是大部分法官的期待。能夠當上法官,法律領域是毋庸置疑的,但不見得每位法官對於金融、財經問題都有興趣。

因此,部分平日不理財金領域的法官,若分到重大金融弊案、內線交易等案時,通常會相當痛苦,一位平日少碰財金領域的法官,有一次分到金融弊案,據他形容,看到案卷中的財務報表時,幾乎是臨「表」涕泣,不知所云,只好開始重頭惡補,如此,審一件個案,所花的時間,也就可想而知了,更不用說其精確度的掌握是否讓被告信服。

其次,所謂犯罪手法日新月益,金融案件也是一樣,手法不斷翻新,成立金融法庭,由專業法官審案,即使遇到新的犯罪手法難逃法官的「法眼」,因此,對於成立金融法庭,業者有喜,有憂,喜的當然是未來審案法官更了解業者在說什麼;憂的則是,違法者,以後恐怕也很難輕易脫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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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重大改革》北院金融專庭 下月成立
2008/07/02 08:05 推薦0


星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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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晚報╱記者董介白/台北報導】 2008.07.01 06:56 pm
  
專責審理重大金融案件

為落實專業法庭的功能,提昇重大案件辦案績效,司法院決定由台北地院下個月開始,成立重大金融專業法庭,即將成立的金融專庭,採集中密集審理,有助於經濟秩序的重整,為司法改革的重大政策之一。

台北地院成立的金融專業法庭,無須修法,是在事務分配時,調動具審理金融案件的法官辦理,目前台北地院將成立3個金融專庭,專責審理重大金融案件。

在司法改革中,如何落實專業法庭的功能,一直是司法院努力的重點,鑑於重大金融案件的審理,須要專業及密集的開庭,例如,台北地院審理力霸及東森相關弊案,除了密集的開庭外,由於被告人數上百人,幾度動用法院大禮堂才能開庭;此外,承審法官除了用盡心思在力霸案的審理上,其他的刑案還是照樣要進行,即使有減分案件,但工作的壓力超乎想像。

太電掏空案 審理2年未宣判

法界人士表示,由於金融弊案,涉及的專業層次高,案件都極其複雜,也因此延宕了審理速度,例如,太電掏空案審理迄今已經超過2年,一審都還未宣判。

有鑑於此,司法院指示台北地院於下個月成立重大金融專業法庭,同時於今年的法官事務分配中,增加6名法官人力,台北地院院長楊隆順,本於適才適所,及尊重法官個人意願之原則進行徵詢,成立3個金融專庭,同時決定9位專庭法官的名單。

台北地院行政庭長劉壽嵩表示,為了讓重大金融專庭順利運作,同時以不增加其他法官案件負荷為前提,進入專庭的法官,他們現有舊案,將會帶至金融專庭繼續審理,不會有成立之初無案可辦的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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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重大改革》智慧財產法院 今日開張
2008/07/02 08:04 推薦0


星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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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晚報╱記者王聖藜、許聲胤、董介白/台北報導】 2008.07.01 06:56 pm

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智慧財產分署檢察長顏大和。
記者游順然/攝影

智慧財產法院與高檢署智慧財產分署今天上午正式成立,國內智慧財產法制邁入新等量程碑,司法院長賴英照、檢察總長陳聰明及美國在台辦事處處甦棣等多人祝賀;首任院長高秀真強調,智財法院因應國內經濟發展需要而成立。

這是國內第一個集民、刑事與行政訴訟「三合一」的專業法院,希望透過專業法院的成立,集中審理、速審速結,解決過去智財案件往往過於冗長的審理期,導致企業商機受損。

智慧財產法院的成立,突破了現行民、刑事、行政訴訟程序,增設「技術審查官」職務,輔助法官判決,此外,智慧財產的民事案件、刑事第2審,與行政訴訟的第1審,以及證據保全及相關保全程序,都集中由智慧財產法院管轄。

法界人士表示,新法引進「祕密保持命令」機制,使一方當事人的營業祕密得受保護,同時也可兼顧他方當事人的訴訟權與辯論權,不過,違反祕密保持命令的效果涉及刑事責任,命令的核發攸關雙方當事人的權利,不可不慎。

台灣高等法院檢察署配合智慧財產法院上午同步掛牌成立高檢署智慧財產分署,智財分署由台灣高檢署檢察長顏大和兼任檢察長,高檢署書記官長陳宏達指出,智財分署係依據智慧財產法院組織法規定,對應智慧財產法院而設置,目前指派檢察官呂文忠、鍾鳳玲擔任分署檢察官,他們除了辦理智慧財產案件之外,尚需辦理高檢署轄區智慧財產權的再議等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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