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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總統的司法考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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辣媽 愛妮

2008-06-26 中國時報 【陳長文】

     貪汙起訴案件定罪率偏低,引發法務部長王清峰感嘆,並表示法務部將對檢察官辦案嚴加考核,絕不可濫權起訴;而司法院祕書長謝文定則說,司法院會盡力提升訴訟品質,達到速審速結目標。筆者肯定二人的宣示,但筆者更希望這項宣示不再流於口號。須知,世上最大的不公不義就是百姓蒙冤未雪、清白受辱,更惡劣的是遭起訴後案件懸而不決延宕一、二十年。不斷絕檢察官以及法院法官的濫權或怠職之惡,台灣就稱不上是一個公義的社會。

     另一方面,筆者也必須指出,以媒體列舉許多發生當時被列為「重大弊案」的案件為例,例如:廿年前的台電購煤案;民國九十年爆發的景文案,在去年所有涉案者均無罪定讞;十五年前發生的大哥大採購案,於今年四月底十四名官員均無罪定讞。

     這一點,曾受檢方濫權起訴之苦的馬英九總統應有切身之痛,只是幸運的是馬英九的案件於一年半載內即已三審定讞。

     這中間,我要憤怒地提出質問:在這些拖延十數或數十年後獲判無罪的案件中,那一位司法人員受到懲戒?這些案件一一無罪,只有三種可能,一是檢察官在證據不足的情況下濫權起訴;二是當事人有罪但檢察官怠忽職守、搜證不全即予起訴;三是法院的判決不當。不管是那一種可能性,有誰受到懲戒或追訴?許多人因此清白被毀、受押遭囚、乃至於家毀人亡,難道都沒有人要負責嗎?

     為什麼多年來冤獄賠償金額已經給付了十數億元多,可是,卻從來沒有一位法官、檢察官依法被求償過?請問賴英照院長、王清峰部長或謝文定祕書長:其中有無典型官官相護的結果?要知道,這不僅僅滿足正義,更是節制濫權的重要機制。若沒有重懲與追償這兩把大刀在後示威,「別人ㄟ囡仔死不了」的心態永遠無法消除,濫權如何能絕?

     令人遺憾的,在媒體揭露的訊息中,並沒有看到王部長或謝祕書長具體提到要如何建立、落實嚴懲與追償這二把制衡司法人員濫權的大刀。

     最近,筆者為江元慶的新書《流浪法庭三十年!──台灣三名老人的真實故事》作序,這本書裡的「第一銀行押匯案」,從起訴到無罪定讞,歷經近三十年。三名被告和他們的家屬過著夜夜飲泣、日日凌遲的生活,當初起訴這個案子的檢察官鄧增男、一百多位遲遲無法查出真相或是無法妥速審判的法官、長達兩百天寫不出上訴理由書的高檢署檢察官呂光華,現在全案判無罪了,這些站在法律面具後頭不爭氣的法律人,對得起被告和他們的家屬嗎?良心不會難安嗎?

     還有一則筆者親身經歷的謬事,六月三日,筆者被法院以證人身分傳訊,為發生將近廿年的拉法葉案作證。該案在七年前由於前總統陳水扁一句「動搖國本也要查」的宣示,因元首宣示,檢察官(和他們的長官)在證據不充分的情況下不但羈押而且即予輕率起訴,致令案件延宕,法院遲遲無法審判。時經七年,法院也沒有表現應有的效率與擔當,既作不出有罪判決,也「不敢」作出無罪判決。於是把這一個配合上意演出的謬劇的成本,全數推給被起訴的當事人,苦熬七年,等著那「遙遙無期的清白」。

     另一個荒謬的是,法院傳了將近廿位證人,要他們去回憶近廿年前的往事,事實上,檢察官在調查期間早就傳訊了這些證人,檢察官卻仍要求法院傳喚同樣的證人。容筆者不客氣的說:包括筆者在內,這些證人對相關情事沒忘的早就說了(或在卷宗內),沒說的早不復記憶,這廿位證人,有什麼義務要浪費時間、浪費生命去配合這一場無意義的司法大戲?

     最後,王清峰點出了「濫權起訴」,謝文定點出了「速審速結」,這二點正是司法二大沉痾之所在。但,我們不要只聽到官員的宣示,更重要的是防弊興利的制度真正落實。

     我也想對以法律人自豪的馬英九總統呼籲,在前一位法律人總統陳水扁已讓法律人顏面掃地後,只有馬總統有足夠的高度和資源進行改革,而司法的「妥速審判」就是馬總統的司法考試,這個議題做不好,馬總統的司法分數就不及格!還有,我也要向我尊敬的司法院賴英照院長、法務部王清峰部長請命,當審判體系還有法官當「推事」、當檢察官的定罪率不及格卻還能繼續好官我自為之,你們的分數也不及格! (作者為律師,法學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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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民眾對法院印象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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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晚報╱社論】 2012.09.15 01:44 pm 
 
法院是替人民討公道的地方,但很多民眾對法院印象不好。一件小事就可見微知著。

台東一家麵店遭人惡作劇,以電話訂購50碗炸醬麵卻未取貨,警方查出電話撥自台東地院。目前全案還需要釐清真相。這種社會事件偶有所聞,不是大事,但網友對法院的批評很不留情,甚至可看出很多人對法院的刻板形象存在負面評價。國外有關職業聲望的排名,法官向來名列前茅,但台灣的情形未盡如此。這現象本身就頗值得探討。

法院被期許為實現「正義最後一道防線」的地方,但台灣社會至今存在「有錢判生,無錢判死」的說法。雖有風起雲湧的司法改革運動,近年卻仍經常出現「恐龍法官」、「娃娃法官」事例,判決與社會脫節;還有法官濫用職權,為私人情事關說或違規查詢個資等個案亦曾發生;更別提高院法官集體貪瀆的大醜聞,讓法界蒙羞。直到最近,司法院首度出手了法官評鑑制度,議處兩名法官,但輿論仍認為難以重建人民對司法的信賴。

最近公共論壇還關心被害人在法庭處境的議題。交大科技法律研究所與新竹地檢署日前首創「學生服務被害人」的實習課程,學生傾聽性侵案被害者的心聲,發現被害人在被告有罪確定後毫無欣喜,因為「犯罪強暴幾分鐘,司法強暴三年」,訴訟過程讓被害人遍體鱗傷。孰令致之?刑訴法修正,使被告權益較獲保障,但落伍的法庭環境,仍一再折磨當事人。法律系所學生經由實證觀察,才感受到被害人在司法過程裡的角色是如此弱勢。

當事人的弱勢,正好對映出法院的強勢。法庭進行中,訴訟指揮要聽法官的;調不調查證據,也要聽法官的;最後固然「依法判決」,但法官的心證也扮演角色。法律賦予法官如此大的權力,法官起碼應以公信力回應社會期許吧?

司改漫漫長路,輿論希望執政者顯現魄力,提醒「總統別像路人甲」那樣事不關己,卻只見總統府急著回函,認為對總統推動司改的決心「似有誤解」。但至少法院的刻板形象非全由人民誤解而生,法院本身應有所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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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筆記/浮動的司法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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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李光儀】 2012.09.06 03:09 am 
 
這一個月來,司法新聞十分精彩,不少牽涉政治人物的重大案件都紛紛有了結果。比起這些判決結果更精彩的,是政治人物對司法正義浮動表述。

八月中旬,特偵組以不起訴簽結宇昌案,綠營人物紛紛表示,司法還了蔡英文公道。八月底,台南高分院二審宣判蘇治芬被控收賄案無罪,蘇治芬感動落淚,高呼「我等的就是今天」。看來,司法似乎沒有迫害綠營政治人物。

但到了九月,情勢丕變。總統大選時喧騰一時的「夢想家案」,以及前外交部駐外官員秦日新貪汙案,相關人等都獲得「不起訴」處分。於是,八月份還被讚為正義的司法,到了九月,又變成「辦綠不辦藍」、「對藍大案小辦,對綠小案大辦」的政治打手。

這四個案子中間,還有一案是前交通部長郭瑤琪被控收賄遭重判八年,最高法院以「應釐清二萬美金究竟是人情餽贈還是賄款」,發回更審。這下子,政治人物都暈了頭,不知道這到底算不算「迫害」,所以沒人出來砲轟,也沒人聲援。

這五個案子共同之處,是所有涉案相關人等,不是「無罪」、「不起訴」脫身,就是有罪判決被推翻,也就是都對當事人有利。而這個「有利」是不是合理,各自情況也不太相同。只是因為牽涉是政治人物,司法的正不正義,就變成了司法「因為藍綠」而正義或不正義。

法官評鑑委員會最近議處了兩個恐龍法官,從沒聽說這兩個恐龍法官經手的爭議案件,案主到底是藍是綠。不管這五個案子是不是屬於「恐龍一族」,都可證明,「恐龍不會分藍綠」。政治人物真要做好事,還是多多想想怎樣在法制上讓恐龍絕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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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豈能「信者信,不信者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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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晚報╱社論】 2012.09.05 02:17 pm 
 
2012總統大選期間的三大案:蘇嘉全農舍案、蔡英文宇昌案及盛治仁夢想家案,近日都有了結果。蘇嘉全被監察院彈劾,宇昌案及夢想家案都被檢方簽結。但對此結果,各方陣營皆不滿,對司法及監察權充滿批評。公權力行使,屢屢落到「信者恆信,不信者恆不信」的下場,這是政府威信的大危機。

夢想家案最受爭議處是「兩天花掉兩億元」,被質疑有圖利等罪嫌。檢方依政府採購法認定全案可採限制性招標,且資金流向並無不法,直接簽結。但亦認為造成文建會損失,盛治仁應有行政疏失;對成本暴增,也應負起政治責任。只是盛治仁早已請辭下台,如今能追究的僅剩監察院調查有無違法失職。

司法/行政/政治責任切割開來的追究模式,同樣用在宇昌案。蔡英文刑事部分也被簽結,但監察院還在調查行政責任,範圍甚至擴及當時行政院長蘇貞昌。但日前蘇貞昌拒絕就宇昌案接受約詢,不甩監院的態度明顯。

這兩個案子的主角一藍一綠,司法部分看似沒事,所以盛治仁說「遲來正義」,蔡英文甚至據此反告吳敦義等人「意圖使人不當選」。但相對陣營則認為司法不公,疑點未解,民進黨指檢方辦藍「草草結案」。且兩個案子都還有監察院下一步的調查作為「續集」,換言之,當初選舉期間鬧翻天的種種爭議,並未因檢方結案而得到澄清,檢方不起訴的理由,也沒有人表示願聞其詳,反而藉監察院的調查而拉長戰線。

另方面,監察院也成為民間質疑「不如廢了」的對象。從史亞平案的「機密」風波,到日前通過彈劾蘇嘉全農舍案,但彈劾理由包括蘇嘉全未接受監院約詢,彈劾對象竟不及於違法核照的公務員,種種不盡周全的地方留下話柄。

每逢選舉,不同陣營的互控官司就滿天飛,眾人都希望司法裁判可解決政治爭議。但一次又一次的結果,反而見到司法機關及如今的監察院都被牽連下水,成為被質疑的對象。是藍綠對立已成偏執狂,還是司法及監察的公信力太弱?這個紛爭情結不解,台灣永無寧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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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肅貪剛開始 必掀灰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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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晚報╱記者洪哲政/台北報導】 2012.08.31 03:03 pm  
 
軍人節暨全民國防教育日表揚活動上午在國軍藝文中心舉行,馬英九總統(左)出席,為得獎的官兵別上獎章。
記者陳正興/攝影

馬英九總統上午出席國防部軍人節慶祝大會,他表示,中華民國四年來努力肅貪,結果就像屋子裏有灰塵,一打掃就灰塵滿天,但不經歷這個階段,就無法打造廉能政府。

馬總統表示,他8月5日發表東海和平倡議,那天是中日和約生效60周年,9月2日是日本在東京灣美艦密蘇里號上受降,我國也派軍令部長參加,這個投降儀式,最重要的意義,就是日本簽署投降文書,聲明接受波茲坦公告,公告第8條指開羅宣言的條件,必須實施。條件之一,就是日本竊自中國領土,如東三省、台灣及澎湖列島,必須歸還中華民國,日本投降書確立波茲坦公告,也確立了開羅宣言中,領土回歸中華民國,這是中華民國軍人最光榮的一刻。

他說,我們要有堅強的國防武力,但卻不是到處去求戰,或是好戰,而是真正維護國家安全。我們的國防武力不是拿出來炫耀,是拿出來嚇阻可能對我們造成的威脅。

馬總統表示,政府要贏得人民信賴不容易,要失去人民信賴卻很容易,一定要戒慎恐懼,才能維持。他一上任,當時傳買官賣官很盛,他花了一年多時間,每三個月親自主持一次會報,把可能查的通通查完,並未發現有積極證據,有一些高級將領受到困擾,對我們有不滿,但我們最後還了大家的清白。

馬總統說,中華民國這四年努力在肅貪,結果就像屋子裏有灰塵,一打掃就灰塵滿天,但不經歷這個階段,就無法打造廉能政府,只要肯維持一個不怕家醜外揚,有案就辦,主動發掘,明快處置,配合偵辦,對外說明,民眾對政府信賴就會逐漸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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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二共識熱議 司法共識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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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陳志卿/服務業(新竹市)】 2011.08.28 03:09 am 
 
總統選戰的最熱門議題是,藍綠陣營對於是否有「九二共識」,完全缺乏共識。可是,對老百姓而言,所有的爭議點都是霧裡看花,都是政治語言。

「九二共識」的內涵,是「一個中國,各自表述」。那是否有共識,何妨藍綠亦各自表述?老百姓更關心的是,為什麼司法審判,居然也可以各自表述?

我們看到扁案的一、二審情形,與李慶安案的大逆轉如出一轍。一、二審法官看著同樣的證據,指向同樣的犯罪事實,但卻做出截然不同的判決。看來台灣現在最重要的不是九二共識,而是「司法共識」。

國務機要費案更一審宣判結果如何,對扁珍二人現狀,沒有任何改變。但卻賠掉了國人對司法的基本信任與尊重。

整個過程的反覆,衍生的重大後遺症是,未來任何被判有罪服刑的人,都會怪運氣不好,反而不會去反省。司法作為社會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於焉崩潰!馬英九總統難道還可置身度外的說,絕不干涉司法,卻忘記了司法院長是誰提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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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技正作榜樣 馬勉警:雞婆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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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晚報╱記者楊正海/台北報導】 2011.06.16 09:16 am
 
警察節大會 總統對全國治安狀況滿意 / 楊正海
 
馬英九總統(左)上午參加警察節慶祝活動,頒獎給模範警察林秋香(右),林秋香是今年唯一獲獎的女警。
記者陳易辰/攝影

今天是警察節,馬英九總統與行政院長吳敦義,上午在警政署頒獎表揚28位全國模範警察及12位資深績優警察人員,馬英九對於近年來全國治安狀況感到滿意,他特別提醒,大選將屆,警察應遵守行政中立,嚴查賄選和暴力案件。

吳敦義則以近來塑化劑風暴中,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的楊姓技正,檢查出塑化劑,期勉全國警察,以追根究柢精神辦案,也對警方配合檢、調和衛生單位追查塑化劑源流,表達感謝。

馬英九在致詞時,對全國警察提出4大方針,包括堅持清廉,樹立警察優良形象,以及保障人權,實現社會公平正義,同時遵守行政中立,加強選舉查賄制暴,另外要回應民意,犯罪預防偵查並重,期勉警察結合民力,再創治安佳績。

上午,獲表揚的員警,除了偵破重大刑案的台北市警局小隊長楊開琮等人,更有在災害發生時,奮不顧身,及時拯救上百條人命的基層員警,包括梅姬颱風期間,宜蘭縣警局巡佐李清福,不顧自身安危,冒險在蘇花公路119.6公里處封路攔車,勸阻10餘輛車、100餘人進入危險路段。

另外,台東縣警察局警員陳千代於凡那比颱風期間,緊急疏散大武鄉大鳥村居民440戶700餘人;另外,獲表揚的唯一一位女警是金門連江縣警局林秋香,她擔任出納、公關、輿情、心理諮商及家暴、性侵等相關工作,熱心公益,重塑警察為民服務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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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在侏儸紀的司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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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晚報╱社論】 2011.06.09 02:17 pm 
 
馬總統和大法官提名審薦小組,之前為什麼會犯下嚴重錯誤,提名了一個判決曾經引發民怨的「恐龍法官」呢?這個「舊聞」,意外地在立法院即將進行大法官審查時,出現了可能的新答案:會不會是司法界實在有太多「恐龍」了,就像一片佈滿地雷的區域,要不踩到地雷也難?

看看宜蘭地方法院發生的事吧。法官該撤銷通緝,忘了要撤銷;開庭時該保護年輕的性侵受害者,不但未保護,甚至忘了通知社工人員到場。法院審理性侵案,沒有標準作業程序嗎?地院院長黃瑞華提報懲處這位屢次犯錯的法官,司法院人事審議會卻認為法官工作辛苦,這種「疏失」在可以原諒的範圍,決議連申誡都不必記。

老百姓手無寸鐵,如果犯錯會被法官斷生死;法官權力如此之大,犯了錯卻只要「飭令注意」?這樣一件個案,不只牽涉到一個「恐龍法官」,同時又暴顯出只曉得要維護法官自身利益,眼中沒有民眾權益的司法院「恐龍人事審議會」。尤其當此關頭,司法改革不力已成重大民怨來源,整個司法院卻仍不為所動,繼續活在侏儸紀!

稍稍值得欣慰的是,此一事件過程中,至少有黃瑞華院長堅持了正義觀,在知曉人事審議會決議後,斷然提出辭呈。不過,「不恐龍」的法官要用犧牲個人工作前途來表達抗議,是何等無奈。如果說,有正義感的法官,在整個體系內竟得不到一點支持,難道司法院舉目皆「恐龍」?也難怪之前連大法官審薦小組都踩地雷!

劣幣驅逐良幣,「恐龍」毫髮未傷,「非恐龍」自己走人;司法院如果只是個腐朽無能的機構也都罷了,但它握有的權力大到可以斷人生死。馬總統再三聲明「不介入司法」,這樣的態度包括對司法的結構性病態視而不見嗎?身為法律人的馬總統,對自己的案子會怒而狀告檢察官,對制度性改革卻連登高一呼的最低程度責任都未表積極,連大法官提名都可謂草率行事。那麼,在今天的體制中,還有誰、還有甚麼辦法可以讓民眾免於受到「恐龍司法」之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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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開法庭神秘面紗 馬為觀審制發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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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錢震宇/台北報導】 2011.06.05 03:51 am 
 
司法院正在研擬人民參與審判的「觀審制」,馬英九總統在最新的「治國週記」表示,完美的審判結果,應該結合「專業」跟「民意」,貼近民眾合理期待的公義。他認為「觀審制」剛開始實施的範圍不能太大,其他方面的司法改革也要有所配套。

馬總統在最新一期治國週記,以「構思人民觀審制度,揭開法庭神秘面紗」為題,邀請曾任律師、法庭觀察志工的士林地院法官陳美彤對談「觀審制」。馬總統希望司法院建立配套,提升司法風紀、品質、效率。

陳美彤表示,司法院研擬的觀審制,叫做「構思中」的觀審制,意思就是說完全沒有預設立場;這是一個開放性的制度,最基本的意義就是審判過程透明化,從人民中產生觀審員,全程參與法官審判過程。

馬總統表示,大家對於司法改革的期待,大致來自三方面,第一是紀律,就是操守;第二是效率,希望改革速度不要太慢;第三就是品質,要公平、公正。他關心,實施「觀審制」,對於民眾對於司法的期待,會不會有幫助?

陳美彤表示,「觀審制」的推動確實讓法官增加一些工作負擔,但總體來說,對有效率的審判其實是有幫助的,「因為人民信任判決,上訴率會降低,上訴審案件量減少,案件其實會更快結束。」

馬總統說,如果不做這樣的改革,他擔心法官的負擔會太重,「中華民國的法官可能是全世界最案牘勞形的,我在法務部服務的時候,不管是檢察官、法官,那時還沒電腦、要用手寫,會寫到手長靜脈瘤,還有人過勞,發生意外的都有,這不是一個正常的現象。」他期待法官們能夠支持新制,讓司法更往前邁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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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總統:反毒從K他命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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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晚報╱記者黃國樑/台北報導】 2011.06.03 02:53 pm

全國反毒會議上午舉行,馬英九總統在致詞時表示,現階段反毒重點工作是斷絕供給、減少初犯,並指示相關單位 法解決三級以下毒品氾濫的問題。
記者陳正興/攝影

馬英九總統上午在全國反毒會議上指出,由於K他命等第三級以下毒品,比較不容易成癮,且較無戒斷症狀,反毒工作應以如何戒除第三級、第四級的毒品為重要方向。他鼓勵相關機關群策群力繼續反毒,才不辜負林則徐當年將鴉片趕出中國的努力。

馬英九與行政院長吳敦義都出席民國一百年全國反毒會議,擔任過法務部長的馬英九把反毒的許多歷程與歷史都一一細數。

他回憶18年前,在法務部第一次舉行全國反毒會議,就是要把當時猖獗的毒品遏制下去,當年5月10日檢察官在嘉義布袋查到336公斤海洛英,可供2萬人吸食一年,是我國有史以來最大宗的緝毒行動。

他表示,台灣因為富裕,毒品都會以台灣為目標,但最近一年三級毒品大量增加,去年毒品有3000多公斤,其中三分之二都是三、四級毒品,九成原料是大陸進口,由兩岸聯手反毒是重要目標。

馬英九說,反毒要依經濟學上的供需原理去做,就是要斷絕供給、減少需求,緝毒要嚴,拒毒也要深入。他指出,如何把第三級毒品戒掉,是重要方向,海洛英 (第一級)與安非他命 (第二級)都有很強的戒斷症狀,有如上萬隻蟲在咬,因此很多人都使用不易成癮,且較沒有戒斷症狀的K他命等毒品。因此,應想出一套不同的策略,對付第三級以下的毒品,這是反毒的重要瓶頸,應予以突破。

吳敦義表示,社會要有防毒的綿密網絡防毒,而且防毒現在也包括塑化劑這種不該用於食品說用於食品,造成國人受到嚴重戕害的行為,應從法律、實質查緝、以及嚴懲不法的方式,全力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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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總統:建立專責鑑識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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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蕭白雪/台北報導】 2011.05.30 03:23 am 
 
馬英九總統日前與司法高層就司法改革事項開會時,特別指示國內應建立專責鑑識機構。江國慶遭錯殺案確定後,法務部認為應加強鞏固證據基礎,健全法醫鑑識,才不會再發生類似錯殺江國慶的冤案。

法界人士指出,目前司法訴訟中最受關切的爭議案件,大多是涉及殺人、性侵害命案,如蘇建和案、江國慶案、林安順案、陳義雄案等重大案件,若案發之初命案現場有嚴密採證,加上健全、符合標準作業程序的法醫鑑識,司法案件的審理不會延宕,也不會出現像江國慶冤死、十五年才真相大白的情況,國家、社會及司法的公信力,不致因此一再付出慘痛代價。

法務部認為,若要新成立國家級鑑識機構,需投入極大資源、難度極高,目前可先從提高各單位的鑑識水準,達到國際標準;加強鞏固證據的基礎工作,司法改革才有成效。

法界指出,法醫科技的進步,絕對是司法人權提升的重要指標之一,司法改革要減少來回訴訟、避免冤獄,絕不可忽略鞏固犯罪證據的基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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