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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從嚴重罰 7月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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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陳俍任/台北報導】 2008.06.02 02:36 am

酒駕取締將更嚴格,不但酒測標準下修,連酒後駕車罰款也要跟著大漲。新版的「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統一裁罰基準表」草案中規定,對菜鳥駕駛人與大客車駕駛人,酒測值只要零點一五毫克就開罰,罰款也比舊制最多漲一萬一千元,新制最快七月上路。

此外,為配合新修定的刑法,將酒測值零點五五以上酒駕罰金提高到十五萬元,交通部也將修法,將現行一萬五千到六萬的罰鍰,加重到最高九萬元,並將不服攔檢而酒駕逃逸的罰款加重到九萬元。

去年酒駕共有十二萬件,有三千多件酒駕撞傷人,每天仍有一點六人死於酒駕,交通部路因此決定從嚴認定下修酒測標準,借此達到嚇阻效果。未來將比照美日等國的酒測值,將標準下修到零點一五毫克。

凡是未領滿兩年駕照的新手、無照駕駛,及大客車、幼童專用車與載運危險物品車輛等駕駛人,都適用最嚴格標準。也就是從吐氣酒精濃度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降到零點一五毫克就開罰,罰款從一萬五千元起跳。

零點一五毫克的酒測值,到底有多嚴呢?交通部指出體重七十公斤的人,只要喝下一千CC啤酒就會超過此標準,但也得視個人體質。

修訂後的裁罰基準也規定,未來酒測值零點二五以上的一般酒駕違規,罰款將從現有的一萬五千元,漲到一萬八千元起跳。其中小型車最低罰兩萬九千五百元,比現在多出一萬元,大型車最低罰三萬三千五元,比現在多一萬一千元。

台北市交通大隊長陳銘政指出,重罰下連續三年酒駕取締數都下降,證明確實有嚇阻效果。他非常贊同大客車與幼兒車駕駛人該以更高標準檢驗。但有民眾認為這是雙重標準,為什麼新手駕駛人的規定比較嚴,應一視同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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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時短評】修法遏阻酒駕?乾脆唯一死刑不是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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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時短評】修法遏阻酒駕?乾脆唯一死刑不是更好

2019-02-03 11:44聯合報 記者何祥裕╱即時報導

昨凌晨4時許,台中市大里區國光路二段發生酒駕逆向連撞8輛汽機車,造成2死車禍。記者趙容萱╱翻攝
昨天台中又發生酒駕撞死人案件,死者男大生父親在鏡頭前嘶吼「要把酒駕肇事懲罰條款訂高。」果然又吸引立委搶著提案,法務部深夜發新聞稿,要把酒駕朝故意殺人方向修法,立委更連死刑都搬出來。修法如果有用,早就天下太平,執法與守法,才是遏阻酒駕的重點。

把酒駕致人於死跟殺人拿來對比,唯一共通的點就是害死人,主觀犯意與客觀行為大不相同,把酒駕致死跟殺人列為同等級,修法不難,問題是法官會照著判嗎?還是讓酒駕致死乾脆改為唯一死刑就算了,以修法遏阻酒駕,緩不濟急,只是口號。

構成酒駕,必須有兩個要件,一個是酒,一個是車輛,行為人在同一時間若有這兩要件,酒駕的機率極高,政府要思考的是,如何從這兩端下手,讓行為人無從兩者兼具,提高刑責只是加深對酒駕行為處罰的恐懼,而且僅限清醒的人,對喝到茫的人來說,根本無感。

其實前年立法院針對酒駕提高罰則修法進行審查時,立委補充很多提高罰則外的條款,例如酒駕者車輛另掛獨特車牌、連坐法、車輛加裝酒精鎖、酒癮治療等,都遠比提高刑責來得重要,草案現在還躺在立法院,遑論實施,酒駕致人於死案件,持續發生。

現在酒駕取締,抓到就移送、扣車、扣照、罰款,難讓行為人心生恐懼,再犯率居高不下,政府要想想,透過何種執法行為,能一次就讓行為人收到警惕,例如終身吊照、沒收車輛等,一定要讓酒駕行為人第一次被抓就痛徹心扉。

至於守法,除了從教育著手外,一些跟酒有關的公眾得出入場所、營業處所,是實施守法教育的重點,警察已經相當有經驗了,只要不定時帶隊去宣導宣導,提倡酒後代駕或乾脆在店門口實施攔檢點,業者會很願意幫警察勸導酒客不酒駕或代為叫車,叫代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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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奪命 行政院:傾向支持加重刑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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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奪命 行政院:傾向支持加重刑責

2019-02-03 18:35聯合報 記者陳熙文╱即時報導

有鑒於國內酒駕事件頻傳,台中市昨再度發生酒駕肇事導致2人死亡的憾事,且肇事者為酒駕累犯,引發朝野要求修法、加重處罰的聲浪。蔡英文總統和行政院長蘇貞昌也分別在臉書上表態,認為酒駕應該依法嚴懲,蘇揆更直言,「酒駕致人於死,等同故意殺人」。行政院發言人Kolas Yotaka表示,蘇院長已經表達立場,未來若要加重酒駕的刑期,行政院會支持;至於法務部表明,將研擬朝向「比照故意殺人之可行性修法」,邀集跨部會討論,Kolas說,不排除由政委來主持協商。

台中市大里昨發生酒駕肇事導致2人死亡,肇事者陳男為酒駕累犯,為第3度酒駕,引發社會撻伐。對此,蔡英文總統在臉書上提醒,切記「酒後不開車,開車不喝酒」,並強調沒有什麼比安全更重要,提醒國人應阻止喝酒的親友開車上路,認為喝酒開車的行為,不僅不負責任,更是傷害他人的行為,應該依法嚴懲。政府一定會嚴查酒駕,嚇阻這種傷天害理的行為。

蘇貞昌也在臉書上表示,酒後不可開車,不但法律明定處罰,政府也一再嚴查酒駕。但就是有人明知故犯,甚至屢犯。悲劇不斷發生,讓人非常痛心。他認為,酒駕致人於死,等同故意殺人,應該嚴懲。

對於是否將酒駕相關修法列入立法院新會期的優先法案,Kolas指出,規範酒駕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幾乎每一個會期都被列為優先法案,這個會期也不會改變,並指出,其修正案已經完成初審,目前就看朝野協商結果,因為朝野立委都有不同意見,行政院是希望盡快完成協商,在時程上也尊重立法院的進度,但她坦言,院長已經表達立場,行政院傾向支持加重刑期,接下來討論的重點將是刑期要加重到什麼程度。

根據現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規定,被認定酒駕者可處新台幣1萬5千元以上、9萬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該汽車及吊扣其駕駛執照1年;至於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則吊銷其駕駛執照,並不得再考領。

至於酒駕致死者,依「刑法」第185條之3規定,可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務部日前表示,「對於酒駕致人死亡,將研擬朝向比照故意殺人之可行性修法」,未來將會邀集交通部及內政部,討論是否針對「屢次酒駕者」一律入監矯正或提高行政罰並持續加強取締等。對此,Kolas說,行政院不排除由政委主持跨部會協商,對於酒駕問題,蘇揆非常重視,近期可能指派相關政委進行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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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智慧:酒駕致死累犯增死刑 初犯裝車輛酒精控制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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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智慧:酒駕致死累犯增死刑 初犯裝車輛酒精控制器

2019-02-03 12:14聯合報 記者林麗玉╱即時報導

台中2日凌晨發生酒駕肇事致死的重大交通事故。剛補選當選的立委沈智慧除向不幸被害者家屬致哀,也痛心譴責,並強調,她將在新會期提案修法,加重酒駕肇事刑責,增列死刑、無期徒刑等,讓酒駕肇事造成死傷之行為者,付出應有的代價。

沈智慧表示,對於酒駕者被查獲,應依現行犯逮捕,不得立即交保釋放,依酒測濃度指標分級,一律扣車、拘禁若干天,並強制繳費參加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為防範於未然,對於酒駕初犯前科記錄者,也應修法強制其名下車輛加裝酒精控制器,若酒精濃度超標,車輛就無法啟動,主動限制其車輛行駛,以期有效降低酒駕肇事頻率,減少無辜民眾傷亡人數。

沈智慧表示,一個酒駕累犯,一而再再而三的酒後上路,撞死無辜者,難道不是想用汽車當做「殺人工具」嗎?

她提到,內政部警政署每年將酒駕臨檢勤務列為重點項目,但酒駕肇事案件仍舊頻傳,造成許多無辜民眾傷亡,令人痛心。警政署公布酒駕案件致死人數,105年為102人、106年為87人、107年為100人,由統計資料來看,106年雖由102人降低至87人,但107年由增至100人,由此可知,警政署每年加強酒駕臨檢勤務及酒駕宣導措施,依然無法有效降低酒駕肇事率,可見酒駕肇事刑責太低而無法有效喝止酒駕者的覺悟,所以為有效遏止酒駕肇事者再犯,應再提高其刑責,必要時可加重增列死刑、無期徒刑等法定刑,讓酒駕肇事造成死傷之行為者付出應有的代價。

沈智慧也引星爺電影台詞,「折凳做為殺人凶器的奧妙之處,就是可以藏在民宅之中,隨手可得,還可以坐著它來隱藏殺機,打完更可以坐下休息」(星爺)。車輛本是交通工具,讓人可以到很多地方,但是它的性能放在酒後、吸毒恍神的人手上,神智不清的操控下,怎麼不是「殺人凶器」呢?酒駕肇事又致人於死,不可原諒,累犯,怎麼不是「故意殺人」呢?

圖/報系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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