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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促會籲馬總統成立司法改革委員會
2008/05/26 13:23 瀏覽596|回應0推薦0

星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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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台北二十五日電】 2008.05.26 02:45 am
  
司法院日前召開司法院會議,通過司法院組織法修正草案,對此,台灣法治促進會今天發表聲明表示,在外界對這個修正草案的內容有所質疑之際,法促會建議司法院長賴英照應重新聽取各界建言再決定。法促會並呼籲總統馬英九應盡速仿照日本成立司法改革委員會,落實司法改革。

司法院會議通過的司法院組織法修正草案修正要點為,憲法規定司法院為國家最高司法機關,掌理民事、刑事、行政訴訟審判及公務員懲戒。但現行司法院組織法卻讓司法院未直接掌理上述訴訟案件與公務員懲戒,為符合憲政體制,修正草案將在司法院設立民事訴訟庭、刑事訴訟庭、行政訴訟庭及公務員懲戒庭。

台灣法促會認為,司法院組織法修正草案過去遲遲未能獲得立法院通過,主要是多位資深法官質疑大法官會議釋字第五百三十號解釋有「訴外解釋」嫌疑,外界更質疑這與大法官會議釋字第三百九十六號要司法院設置懲戒法院的意旨相違背。

法促會建議賴英照應先聽取各界對司法院組織法修正草案的建議,再行決定修法的內容,真正做好司法改革。

法促會說,以大法官制度而言,如採「憲法法庭」制,就不能兼採「會議制」與「審判制」,大法官的職權不宜由低位階的司法院組織法規範;另外,終審機關組織及所屬職權是憲法位階,這也不是司法院組織法能規範。

法促會並舉台灣大學法律系教授李鴻禧所言,司法機關最高應為最高法院,但台灣卻在最高法院上再設司法院,因此司法院組織法修正草案是與李鴻禧的理念背道而馳。

法促會指出,1999年曾舉辦三天的全國司法改革會議,但談論的議題範圍卻被質疑是「超水準的草率」,法促會期待下一次的全國司法改革會議,能夠先從「院檢合作」、「上下一致」開始,要匯集各界意見,而不是三天兩夜的大拜拜式會議。

法促會籲請馬總統應盡速仿照日本成立「司法改革委員會」,匯集朝野共識後再舉行一次全國司法改革會議,以真正落實司法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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